这有一件有爱的事:永康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招募30名“合适成年人”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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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这有一件有爱的事:永康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招募30名“合适成年人”

  志愿者

  招募令

  观护团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志愿者招募啦!

  如果您有一颗志愿服务的心,奉献志愿力量!

  如果您有兴趣致力于未成年人观护工作?

  如果您有行为矫正、心理辅导、权利维护、管束帮教等工作经历,

  社会观护团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志愿者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公安、检察、法院的侦查、起诉、审判等过程担任合适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等观护服务;在未成年人服刑期间,开展行为矫正、心理辅导、权利维护、管束帮教等工作,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志愿力量

  让孩子们成长在志愿爱心下。

  Part

  1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道德品质良好,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在本地有固定居所的常住人员;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和社会阅历;

  5、未受过刑事处罚;

  6、非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在职人员;

  7、非本案的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

  8、非本案代理人和社会调查员,非其他不适合担任观护团成员的情况。

  Part

  2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志愿者的职责

  1.了解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家庭环境、教育条件、日常表现等情况;

  2.询问、讯问或审判时,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阅读询问、讯问笔录或庭审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4.认为办案人员在询询、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并向办案人员所在机关反映;

  5.参与法庭教育;

  6.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参与相关的观护帮教工作;

  7.为问题少年、留守儿童家庭和个人提供心理疏导帮扶等志愿服务。

  8.其它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能。

  Part

  3

  报名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招募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志愿者按照自愿的原则,以社会招募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

  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日常行为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观护团成员根据观护团调配,不定时奔赴各乡镇派出所进行未成年人观护工作。

  招募数量:30位

  招募方式:推荐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到永康市平安志愿者服务中心填写《永康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志愿者申请表》

  招募热线:13906792948(692948),咨询人:范范

  报名地址:永康市平安志愿者服务中心办公室(建设路71号,原老人民医院一楼)

  未成年观护志愿者报名表

  

  感兴趣的你赶紧来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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