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不值钱了,“梅艳芳”也会变成冷门女星|星期天文学·索耳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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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文学」第18辑,嘉宾是青年作家索耳,其短篇小说集《非亲非故》于今年6月出版。一部短篇集,八篇小说,从二十世纪初到千禧年,自由穿梭在真实岭南与异质空间,横跨南方人类秘史。卷入金山猪仔苦力贸易的外曾祖母一家、狂飙突进的“铀博士”、在宗族社会挣扎生存的表姐妹、失业十年的奥特曼皮套演员、自挪威归来的陌生远房亲戚,在省城反串梅艳芳的细叔……以文学人类学视野,拆解和重构粤西;敏锐地捕捉时代黄昏放出的蜻蜓,把它做成标本。

  这些故事中间,作者为我们描写了一个不同传统的亲戚——一个男扮女装、头顶艳丽发型、在歌厅模仿梅艳芳的细叔。作为湛江人的索耳,在一句句地道的广东俚语中让细叔鲜活了起来,成就了这样一个自带温情视角的、都市边缘人的市井故事。

  《细叔鱿鱼辉》本身以完整的一段进行写作,下文非排版错误。

  

  索耳,1992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编过杂志,做过媒体,策过展。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泼先生奖、“《钟山》之星”文学奖、南方文学盛典“年度最具潜力新人”提名。出版有长篇小说《伐木之夜》。《非亲非故》是索耳首部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说:

  从时间和情感的维度来看,这部集子里的八篇小说,写于2018—2021年,在我完成第一部长篇《伐木之夜》之后。

  写得最早的是《非亲非故》和《乡村博物馆》,写得最晚的是《神游》和《细叔鱿鱼辉》,由此也可说,小说的情感内蕴是由最开始的反叛、抵抗,最终抵达一种和解。这也大致代表了我过去几年的情感历程。

  和解不代表认同,只是代表你玩你的,我玩我的,咱互不干涉;我理解你,也希望你能理解我。击倒一头巨兽何其难,只能等它慢慢老去,等最坚固的冰层慢慢消融,等时间填满代际的窿。

  细叔鱿鱼辉

  文 | 索耳

  1993年7月,某日早晨,我的细叔林启辉冲入广州新滘的差馆,向警察阿sir报案,称昨晚被变态佬尾随入屋,险些被其掐死,幸得他装死,之后又凭借学了几年的杂技功夫,爬出阳台,跳到树上,这才逃生。 当时细叔身上还穿着垫肩的戏服,脸上涂粉和口红还在,一头烫染过的梦露式短卷发被露水打湿,也不知他在外头躲了多久,也许是这些,才让他的讲述可信。 阿sir给他录完口供,然后出警,其间细叔就坐在差馆内的长凳上,不知何处可去,虽是炎夏,楼内过堂风都是闷燥,他却只感到孤独的凉。这种感觉似乎在他一生中不断重复。那时他只是扳动了开关。 午后,阿sir喜气洋洋地通知他,犯人已经抓到,多亏他提供的线索,大功一件。几年来,正是这犯人在敦和、琶洲、新洲等地连环作案,专攻落单女性,扼死后侮辱尸体,完美避开所有目击证人,亦搞到差馆压力山大,动了许多警力,对此案仍无所获,倒是顺带破了几十宗其他案件。 广州杀人王的声名远传,连我们乡下都听说了,彼时我阿爸在中学教书,借校内邮递之便,写信嘱咐细叔,“暗暝时小心出街,少食几支烟,莫搞些不三不四的发型”,那信现在还保存在老厝书桌下的箧里,证明当时他们还没闹翻,还算是拍虎掠贼也著亲兄弟。信寄出去,阿爸还怕收不到,还托亲戚上省城寄个声,几百公里路程,声还没寄到,细叔这就出了事。 之后就是给阿sir领着去指认嫌疑人,那人大概五十岁年纪,鬓发都白,眉毛浓密,拧起来像除猪毛的铁夹,一见到细叔,脸都灰了。阿sir问细叔是不是他,细叔回答说,差一点就能确定,还要看他的手。犯人掐过细叔的脖子,手一摊,中指和无名指第一节有老茧,必然无疑。 就这样,一时威风的广州杀人王栽在细叔林启辉的手里,后来坊间相传,都把细叔说成是一位女杂技演员。实际上细叔只是练过顶碗,踩过几次单轮车,从凳尖上摔下过一次,因为怕疼,此后就再不肯跟师父学了;细叔自然也不是女性,不过是生得阴柔,自小被长兄阿姊护着,因排行老七,常被乡下伙伴叫作“妹七”,等过了十五六岁,仍变声缓慢,嗓音清亮好似雀仔,直至今日也无太大变化。他倒是也没浪费这把声喉,少年时刈完水稻就习惯躺在垛子上咿咿啊啊地唱,惹得大家都笑衰他,后来上省城来揾食,专去歌舞厅驻留,有时唱些口水歌,有时唱点粤剧,更多的时候,反串扮成当时的女星。 他扮梅艳芳是绝活,不在形似而在神似,梅姐1985年在香港海洋皇宫的演唱会录像带,细叔观摩不下百次,学她唱《蔓珠莎华》时卡点的抖肩、大腿摇摆时的幅度,学她唱到副歌时,上身呈九十度剧烈后仰,把发梢都甩拉起来,每根发丝都有它独特的灵魂。 为此细叔留了一年的长发,再做个烫染,画好眼影和口红上台,在场的老板们没有说不像的。家里人很长时间都不知他做这一行,包括我阿爸,只知道他留这怪异的长发,这掩藏不住。过年回家,阿公每看到细叔这发型,饭都吞不下,阿嬷夜里还拿把剪刀,想偷偷把他长发铰掉,未遂,那改造过的头发就如通了电的传感器,剪刀还没挨到呢,细叔就先跳起来了,脸颊正撞中剪刀尖,血是止住了,却留下指甲大小永恒的疤。自此以后细叔睡觉前,必先把门闩紧,连阿爸也不能放进来。 兄弟之中数他们关系最好,细叔四岁时发恶热,针汤难治,阿公本来已经放弃了,是阿爸偷了细叔跑出去,到海边扒了衣服,把他身子浸入海水里,浸一时再抱起来暖一时,这才把细叔的魂捞回来,此后他们的魂就绑在一起,形影不离。细叔刚上中学时,阿爸已经在学校里做预备教师,细叔每天跟着阿爸的单车回家,坐在后座,伴随着车铃响兴奋大叫,阿爸也乐意在众人面前秀他新买的二手车,带着细叔镇头镇尾都兜转遍了,这下谁都知道阿爸的那架单车头,也知道阿公家的单车两兄弟。 大家把他们连起来叫了好多年,直到某日,突然不这么叫了,阿爸是阿爸,妹七是妹七,众人都分得清楚,尤其是细叔读完高中离家之后更明显,阿爸也从未想过,细叔在心房内已为他加了许多道门锁。所有人都是。 在省城出事后的那个夏天,细叔林启辉回到家乡,特意带了稀罕的榴莲,气味在家里三日不散,没人敢动口,亲戚对细叔也如对这榴莲一般,聚会时围坐三圈,细叔就在中间,好似审问犯人,好似细叔才是那个穷凶极恶之人,而非受害者,大家也是吃饱喝足了无事做,都好奇出事的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日头烈烈,穿透院里的苞萝树,烘热众人的皮肤,汗气蒸腾扑在巴掌大的树叶底下,细叔被这许多双眼睛睇住,话都讲不出,半日才挤出一句,磕磕巴巴复述完那晚的故事(当然,他故意隐去不提在歌舞厅做事),众人却听得兴起。 细叔说,那个变态佬肯定是个做木工的,他手上的老茧正是长日磨锯子所致,他掐着细叔的脖子就像在丈量木材,品试木头的手感,他把细叔压在身下,膝盖顶腰,细叔便动不了,那人大概有一百六十斤重,俯身时细叔能闻见他身上那股木屑的味道,那股味道恐怕冲多少次凉都无法消除,后来去指认那人,隔着铁窗好远就闻见了,那人躲也躲不掉。 听到这里众人笑起来,特别是以前做过木工的六叔公,各亲戚家里的椅子凳子都是他的功劳。六叔公还站起来向大家展示他的手,确实老茧累累,还嗅嗅身上的衣服,说,这辈子果然做不了歹事,一做就被抓,听完大家更起了哄,气氛热烈,细叔的头却摆得愈低,发绺顺着脑壳垂下来,有心人瞧见了,就说启辉的头发长得跟妰娝婆一样,难怪会给变态佬盯上,众人的焦点又拉回细叔的头发上,那可是精心烫染、在舞台上迷得老板神魂颠倒的头发,却对付不了这些乡下的看客。又有长辈数落起细叔,说他上省城后,只顾着讲白话,家乡话竟不讲了,一趟下来,家族聚会开得有如细叔的批斗会,细叔自然不愉快,对这片环境更增厌恶,阿爸虽在一旁坐着,却也不袒护,那个夏天他们的交流加在一起不超过十句,两人的隔阂从那时候开始,也可能更早。 阿爸的消息很灵通,也许已经得知了一些风声,只是没能亲自证实。细叔在家里耐不住十天,又要上省城去,依旧住他在新滘的租屋,白天睡觉,夜里到歌舞厅里演出,连唱七八个小时,通宵至清晨五点才回,细叔也不觉疲惫,那时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后生仔,有的是使不完的精气神,每天他都徒步从工作地点回家,几公里路,几乎是走到一半时,第一抹朝晖会从珠江面压射过来,有时早有时晚,他也许是那个最敏锐感觉到太阳直射点在北回归线上来回推移的人,此时海珠桥边的大街上,早茶店早已开铺,鲜虾云吞和叉烧包蒸腾的香味漫出遮挡的布帘,招引来穿白衬衫喇叭裤带公文包的上班族,还有自远郊而来穿着解放鞋的工人,身上还沾着昨日未干的泥土,轮渡从桥下通过时,风把船头的红旗吹得猎猎响,也遮盖不住从船内飘上岸来的广播声,那来自遥远的首都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令细叔印象深刻,那必是一个个接连不断的喜讯,如同悬挂在桥身的招商信息,巨大的“健力宝”大字在朝阳下透亮。 他一般吃完早茶后再过桥,加入在桥头等待的单车潮里,等待一声哨响,车潮便向前涌动,他被众多腿部的蹬圈运动裹挟,眩晕在车铃的齐奏里,等单车潮过去,他一个人的身影还在桥中央踟蹰,好似时代的协奏曲里一个被突然敲下的休止符。 但细叔是兴奋的,这个世界突然涌现出这么多辆车,多年后他在日记里写道,他的梦想是有一天能买辆永久牌单车。当然,后来谁都知道,这梦想不值钱了,而歌舞厅也会倒闭,梅艳芳也会变成冷门女星,会离开这个世界,但细叔就待在原地,能多待一天是一天,在歌舞厅里,歌能多唱一首是一首,也确实有那么多大佬,话晒都是他忠实fans。那些就算不是真的大佬,也要假装自己是大佬的人,很给他面子,上来就当着众朋友马仔的面,夸他唱得好,连点他好几首歌。 欢呼声中细叔感到陶醉,这才缓缓开喉,随着乐句扭动四肢,气息自胸腔沿喉管抵达鼻腔,几番折射,在颅内钻出个洞,仿佛若有光,他便沐浴在这梦幻的光之下,狂喜的震颤周转全身。 有人曾用傻瓜相机给他拍下靓照,那张摄于1993年4月19日的黑白照,精准还原了细叔巅峰时期的风采,他当时穿厚重的连衣舞裙,盘发髻,头饰如一颗硕大的火龙果高高隆起,右手拿麦,有力倚在腰间,左手向上前方挑出,似是舞蹈的起步动作,又似是一曲歌罢,撩动观众情绪的姿势,最让人震慑的是他的面部表情,他由上往下对着镜头,颧骨高耸,红唇紧抿,鼻尖似梭,涂着厚妆的双眼射出凛光,似乎要使所有底下的观众臣服。 这是我从未了解细叔的一面,即使那只是光影的一瞬,仍然可以想象,现场有多少人为他狂呼,冲上舞台,与他拥抱、吻脸颊,向他敬酒,把醺醺酒气留在他的舞裙上。 而我的阿爸亲眼见证过这些,就在1993年的中秋,他趁假期悄悄上省城,从熟人处摸得细叔常驻的歌舞厅,傍晚一过就去蹲着,混杂在人群里,从头到尾看完细叔的演出,细叔毫不觉察,直至舞台灯熄后,细叔从后门溜出去食烟,阿爸也跟在后面,向他借火,彼时天蒙蒙光,细叔一时睇不清是阿爸,只当是陌生人,便跟阿爸同站在一株大叶榕下,无声无息食完了一支烟,阿爸这时行近来,手提着袋子包好的月饼,朝细叔头顶一掟,把细叔掟得晕头转向,头饰喇喇掉了一地。 细叔转头一看是阿爸,痴住了,讲不出话来。阿爸丢下月饼袋子转身就走,走路时他感到地面颤抖,显然是他恼怒、伤心到极点,只想快快行开,当天早晨他就买了回去的车票,迷糊睡了一路,只记得闭眼开眼时似有白头鸟在车窗外叫,依稀是他和细叔当年捉雀仔的情景。 阿爸回到家里,饭都没心思食,闷头躺在床上长吁短叹,阿妈也不知何事,盘问了几日阿爸才肯开口讲,妹七是好难回头了,去大城市无人管,去那种地方卖姣也无怕丑。 阿爸的奇遇讲出来阿妈也惊,两人一商量,都觉得应该给细叔娶个新妇,一来细叔也到了年纪,二来家里有新妇在,细叔的路也走不斜,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于是阿爸便多留意起同乡的妰娝仔,尤其是那些出门在外的,他还托省城的同学做媒,只要碰到合适的,得闲就拉细叔出来吃饭。 细叔二十四岁到二十五岁这两年,介绍给他的对象不知有几多,单论酒楼茶楼亦都不知去多少回,西关荣华楼和中山五路惠如楼的老板都成了熟人。细叔起初很抗拒,跟人约会时,如同龟鳖,默不作声,人家看他这发型,也当是不正经人,因此都成流水落花,后来不知是不是因阿爸心诚,竟也碰到了个跟细叔投缘的,如今看来,也不知细叔是为了顺阿爸心意,还是没想明白。 他们初次见面,聊得好愉快,吃完饭接着约看了电影,在越秀公园附近的一个小录像厅,外边挂着手写的夸张大字黑板。他们挑了《开心鬼救开心鬼》那场,进去是个只有十几个座位的小黑屋,到了放映时间,人们陆续入座,礼貌,与世隔绝般死寂,大家都紧盯着面前那块22寸的屏幕,直至一道银光划过,图像慢慢从暗不见底的视网的深渊升起,映得四周一片红,细叔听到了每个人心底同时升起的赞叹,尤其是她,离他最近,所以听得最清楚。 观看过程中她不歇地笑,剧情是很搞笑,他也笑,但完全比不上她那样笑得前仰后合,扑洒了饮料,他从未见过有人的笑声可以这样从喉咙根跳出来,以至于完场后他都忘了电影本身,哪怕里面有Beyond乐队、尚显青涩的李丽珍,有传唱到如今的“黑凤梨”,细叔只记得她不同寻常的笑。 这妰娝仔对细叔也有好感,后来两人感情升温,过年回乡时,两家一往来,那个爱笑的妰娝仔就成了我的细婶。 实际上我对细婶没什么印象,她来我们家时我才刚学会走路,她那存在于别人口中的雷暴似的笑声,在我的记忆里却仿佛积压了无数乌云,我一点都想不起来,是阿妈讲我听才知,当初细婶第一次来我们家,我正入迷于玩辘铁圈跑来跑去,阿妈则堂前屋后地跟着我喂粥,细婶大笑时,声音从院子传至大堂,在梁柱间回响,连供奉的神主牌都要抖三分,我就是在这笑声中扔下了铁圈,大眼碌碌地望着四周,似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半日回过神来,这才肯坐下来喝粥。阿妈当时只觉得好笑,她相信幼年的我是存在那段记忆的,因为我很少有那种乖乖听话的时刻,可惜的是,后天的教化把这些记忆遮蔽掉了。 而细婶也没在我们家待多久,结婚第二年她生下我的堂妹,第三年便和细叔分开,女儿财产她都不要。那时堂妹还未满周岁,细叔也是糊里糊涂,只能丢在老家让阿嬷代管,堂妹要吃奶,日哭夜啼的,阿嬷就把艾草濡湿了喂到堂妹嘴里,这才强行使堂妹断奶。 日子一天天过去,堂妹倒是长得好,大脑袋,四肢瘦长但有力,舞起来虎虎生风,抢我的辘铁圈还追不过她。长到五岁时细叔想领她去广州养,堂妹死抱着阿嬷不松手,怎么都撕扯不开,细叔就到个办法,硬的不行来软的,就让阿嬷哄堂妹上广州玩,住一段时日,阿嬷再悄悄回乡下。于是堂妹某日一觉醒来,发现阿嬷不见了,哭得肠断,过好几天才缓过来,然后死心,接受要同细叔一起生活。 但堂妹一直记得此事,即便过许多年,她仍记得那个受两个大人联合欺骗的世界末日,犹如她记得刚和阿嬷来到广州时,她们这辈子食过的第一支雪糕,菠萝牛奶味,是细叔给她们买的。他们三人还去了环城东路的麦当劳,那是省城的第一家,那巨大的穿黄色连衫裤的充气小丑公仔,就飘浮在银色的招牌上方,她问阿嬷,那个公仔咩时候可以下来,阿嬷就同她讲,暗暝时就会下来了,公仔也要睡觉,讲完就咧嘴笑露出光秃的牙床。 阿嬷的牙早在十年前就坏掉了,所以汉堡咬不动,薯条也只吃一点,倒是番茄酱吃得满嘴都是,活像被打肿了唇,堂妹笑细叔也跟着笑。在那个短暂的夏日,堂妹、细叔和阿嬷在省城确实有过快活时光,他们还去过动物园,堂妹看到大榕树下卧倒的老虎,大家都争着合影,她也想合影却又胆怯。细叔把她抱起,架在栅栏边,她一边畏缩得直掉泪,一边又欢喜细叔的大手紧护着她的双肩,令她感觉安全。 自此她开始认识到,细叔不是那么坏的爸爸,如果要和这陌生又善变的世界相比,他确实是个好人,好到让人觉得不现实。

  

  作家索耳制作的原书插图

  他本该有专属于自己的人生赛道,他本跟人同居,堂妹到来之后,他把对方赶出去,又租了间更大的屋,足以装下堂妹闹腾的手脚。白天他教堂妹习字,用蹩脚普通话教她念“世上只有爸爸好”,让她骑在脖子上,满客厅里凼凼转,或是跟堂妹玩捉迷藏,那时屋子虽大,却徒有四壁,没什么可躲藏的地方,他们次次都躲在床底,但也玩得好嗨,扮鬼似的大叫。有时他们会出门去行街,手拖手,没头没尾咁游荡,小影子交叠在大影子上,行到长堤大马路再被一间间铺头的巨大灯箱影子压灭。堂妹还记得,他们一起行路时,珠江的风从南边吹来,那时江水刚刚开始有腥臭味,细叔就同她讲,那些都是钱的味道,他还讲自己见过有人半夜偷偷把钱藏在江底,讲的好似真的那样,等堂妹以后出嫁了,细叔说,他就把江底的钱捞上来当嫁妆,堂妹憨憨地就信了。当时在省城想赚钱的人就如江底的泥沙,跟着钞票之流向前奔逐,流到深圳的工厂,然后是香港和澳门的后花园,堂妹虽然小,也隐约感觉被这些不安的灵魂所包围。有一回深夜,细叔带堂妹从外面回来,看到邻居屋门大开,黑鼆鼆不见五指,有哀哭声从角落传出。堂妹怕鬼,吓得险扯破细叔衣服,走近发现是邻居霞姆,问了才知她仔偷了存款,说是去特区炒股搞投资,几个月音信全无,昨天包租公来催她房租,说三天之内交不上,就把她的家私扔到街上给收破烂的捡走。细叔听完直骂包租公恶毒,当即把当晚赚来的小费全给霞姆,又回屋拿了一些积蓄给她,这才心里安乐。谁知几天后霞姆家仍然人去屋空,一声招呼没打,那些借出去的钱也没下文了。细叔倒也不在意,只当是做了好事,而堂妹那阵子睡觉时却不安宁,死搂着细叔的胳膊瑟瑟发抖,都因那晚而起,穷人扮鬼吓的,害她夜夜做噩梦,还说今后她都不要半夜回家了。那显然无法实现,细叔夜里去歌舞厅返工,自然得带上堂妹,她又没法独自在家,只能跟着细叔跑夜场,被交杯声、吆喝和舞步踢踏地板声环绕,台上灯球彩光闪闪,她也不理会,只埋头玩细叔给她买的咸蛋超人玩具。细叔第一次领堂妹去舞厅时,跟熟人介绍说这是他的女儿,他们都瞪大眼睛不能相信,他们的台花什么时候结了婚,还有了女儿,毫不知情,像是凭空生出来的,况且细叔和堂妹长得并不像,更令人生疑。起初每轮到细叔上台开嗓,唱起梅艳芳的“喝一口女儿红,解两颗心的冻”,就有人跟堂妹起哄,快看你爸在台上表演啦,堂妹只瞥一眼,还是低下头去,玩回手里的玩具,一来二去,便再无人管她,只当是外头混进来的哑巴野孩子。堂妹就是如此和细叔度过无数个夜晚,直到咸蛋超人给玩到散架,摔断了腿,堂妹也开始上学,细叔这才不带她去舞厅,也是从那时起,舞厅开始行下坡路,准确说不是“行”,是急速向下俯冲,熟客都去得少了,生意亦越来越难做,细叔常驻的那家小南国,于2002年冬春交际时倒闭,细叔之后转战别处,也不过是四处飘零,至第二年“非典”来袭,彻底断了卖唱的念想。只不过堂妹的学费还得供上,细叔就想方设法去捞钱,给人家屋里做保洁,去生果档给人帮手,在石牌村的牌坊下卖烟仔,也在老鼠街卖过DVD碟,那段日子他熬得艰难,也多受兄弟姊妹的接济,他从不推辞,我阿爸就经常偷给细叔和堂妹塞红包,惹得我阿妈噏东噏西,因我们日子也拮据,哪有余力帮他人,阿爸就冲阿妈吼:你去公园看看启辉都搞咩鬼,我不帮他还是做乳兄的吗?阿爸指的是细叔跟团去做马戏,四处巡演,都演到我们老家县城的家门口了,起初在小礼堂演,海报铺得猩红满目,画着硕大的蛇身美人头,只不过蛇身画得离大谱,倒像条鼻涕虫,都没人去看,后来又被人赶出礼堂,用面包车把全部家当都拉到公园,重新搭起戏棚,这才反而热闹起来,尤其是细叔演的美人蛇,二十元一位,来参观的在棚外都排起长龙。讲来也巧,我和阿爸事先都不知细叔来这边做戏,那时恰逢我生日,阿爸带我去公园玩,看到有人做马戏就也跟着看,排了半天才进去,棚里装饰成洞窟的外貌,射灯映得蓝幽幽的,细叔就在最里面的玻璃缸里,只露出一颗头,眼神依然闪亮,背后是一块红幕布,衬托得他的脸有如霞光飞起,头发则自太阳穴往四周扩散,也似飘在云中,脖子以下是一截干黑细小的蛇身,跟脑袋不成比例。我开始有被吓到,而细叔脸上仍挂着笑,是日常面对顾客程序般的笑。光线昏暗,我们起先并没有认出对方,毕竟也好几年没见了,我站在离他五米远的地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倾偈,他问我多大了、有无兄弟姐妹、上几年级,得知我今天生日,还给我唱了英文生日歌。我只当对方是个好看的姐姐,他声细,不知是否捏着嗓子,仿佛来自播放着一段远古卡带的录音机喇叭,我很快消除紧张,往他的方向行近了几步。也许从某一刻起,他认出了我来,但没有说破,仍像先前那样跟我聊,我问他蛇身子怎么来的,他说天生就这样,还摆动蛇尾巴给我看。他还讲自己的来历,说他来自北方的农村,他阿妈因避雨被蛇咬了一口,性命无碍,肚子却一天天肿起来,之后就生下半人半蛇的他,所有人都嫌弃他,包括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受尽了人间苦楚,他便逃进山林里,后来碰到好心的捕蛇人收留,教他说话看字,因唱歌好听,给马戏老板看中,这才来这边做事。这故事大概讲过千百遍,他讲得楚楚动人,我当时竟然真信了,讲到最末他也哽咽,本来最后他还要唱首歌,但也唱不下去。这时参观时间到了,有人来催促我离开,我便跟他告别,转身时细叔突然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扭过头去看他,看他那亮闪闪的眼神,我认出了他,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跑出去撞在阿爸怀里,紧张到全身发颤,盯着阿爸想讲什么却讲不出,脸憋得通红,眼眶都挤出了眼泪。阿爸以为我给美人蛇惊怔了,也慌起来,抱着我揉了半晌,这才从我口中得知真相,又惊又气,把边上的草地都跺出一个凼来,便也买了票进去,让我在外面等着。我等了仿佛有个把世纪之久,等着阿爸的火气把那吊着的黑棚子掀翻,但最终没有,阿爸静静地行出来,精气神好似给吸走了一般,见到我就拉我回家,路上一句话都不说。无人知他们在棚子里讲了什么,也许是某个秘密的交易,自此阿爸似乎接受了这样的结果,接受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他一个乡下教师无法理解的规矩,几天后细叔的马戏团从我们县城离开,而且再也没有出现。细叔这趟并没有分到多少钱,返到广州依然做点小本生意,龙洞、赤岗、棠下、罗冲围,都有他的身影,堂妹有时放了学,也过来寻他,帮他拉客,拉多了细叔就赶堂妹回去,让她好好写作业才是正经事。堂妹的功课一直学得很好,可不是写作业写出来的,主要是靠天赋,聪明,都不用去奥数班,题也能解出来。细叔很是为堂妹骄傲,觉得苦没有白吃,逢人说起自家的妰娝仔,白脸皮上都飞起笑的褶皱。那时细叔也不再年轻,人说苦在相中,纹理也悄然爬上嘴边和眼角,有次雨天送货,重摔一跤,摔坏了颧骨,消肿后周围肌肉仍然接不上,脸部动作大点,那里便出现一个坑、一道浅影,却是生活无法填补的深坑,照镜子时他都心惊,破相至此,重返舞台的希望已然渺茫。在家里他也不敢哼歌,怕打扰堂妹,以前买的堆积如山的盒式卡带,连同那台老化的录音机,在一次搬家中当废品卖掉了,他只有在外头做工闲一阵时,和工友在水沟边食烟仔,食饱了精神足了,才亮嗓子唱几段“照照镜难再次禁闭,独自渴望着安慰,你远去连带爱意暖意也流逝”,又或是“漫长路,骤觉光阴退减,欢欣总短暂未再返,哪个看透我梦想是平淡”。因他烟仔食得多,痰哽在喉中,声音都像磨砂,以前他还嫌自己声音太过清亮,现在反而更似梅姐的声线了。工友都听得出神,好似天上掉下来个神仙,早前竟不知细叔还会这种技能,有人就说笑道,歌唱这么好听,他们得多听几首,不然下次就只能在电视上听了,细叔听到这话,也就跟着一笑,笑声里既有遗憾,也有快乐,在无聊日常的汪洋大海之上,普通人浅薄的情感如同冰片浮荡,倏忽间便不知被卷到哪里去,这点他体会最深。到了年末,有天夜里,细叔刚放工,有个熟悉的工友匆匆赶来,把他拉去烧鹅铺头,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那人嘴边还留着未嚼完的鹅肉的慌乱。他跟着去到店里,那柜台上的大电视画面闪来闪去,拍医院门口的灵车,被无数记者和摄像机团团围住,接着底下的字幕就宣布了梅艳芳的死讯。那些来送别的艺人个个出场,发表讲话,亲昵地叫着阿梅阿梅,细叔都不知他们在讲什么,只傻傻地望着那些严肃而僵硬的面孔,觉得天地间的面孔似乎只剩那么一个,所有人都长得这般,如此而已。他魂荡荡地走出去,工友跟上去,想拍拍他肩膀安慰下,谁知他一拍就倒,腿脚好似蒸熟的虾软蜷起来,把工友吓一跳,但细叔马上用力爬起来,装作什么事也没有,还回头冲工友笑,这才离开原地,行到黑巷子里四处无人,这才放声哭,把苦水都掏出来。这一日细叔记得深刻,2003年12月30日,距离新年还有两天,眼看这年就要熬到头,结果老天还要跟他开个超级玩笑,梅姐患病的消息,细叔先前看过报,她这么后生,比细叔也大不了几岁,细叔怎么也料想不到她的离世。世上唯一明白他的人也走了,也是从此时起,细叔改了心态,辞了所有工返到屋里,除去学校接送堂妹,什么也不干,昏昏迷迷度了半月,家里的米袋都空了,细叔这才四处筹到些钱,买辆二手单车,圆了当年的梦,再添置个大锅桶,炒好鱿鱼放在里面,骑着车在宵夜档的大路上贩卖。卖的当然不只是炒鱿鱼,细叔重新烫染了头发,化好妆,穿上艳丽衬衫,仍像当年在歌舞厅一般,亲自下场陪人喝酒、划拳,请人点歌唱,一支歌十元,拿到小费就说多谢老板,转到下一桌继续作陪。开始时大家还觉得怪,久了就变得有趣,照顾他营生的客人越发多起来,一晚下来也能挣几百。细叔又挨得苦,几乎夜夜都去,凌晨才回来,后来远近有了名气,大家都喊他“鱿鱼辉”,谁都知他那精准可比瑞士名表的出现时刻,也只有每当他推着那辆载着炒鱿鱼的单车从街角缓缓走来,深夜的节目才开了幕,满街的宵夜档才有了魂。有人还专门跑过来这边食宵夜,就为了跟他攀谈几句,细叔最早不懂跟人聊天,也是日子久了练出来的,撞到新面孔,几杯酒下肚,也能跟人打得火热,话题尽处,就翘起兰花指,抚抚鬓角的头发,唱几段“孤身走我路,独个摸索我路途”,有时即兴生智,把故事改入歌词,唱出来也引得全场叫好,辉哥辉哥地叫,细叔也觉得享受,似乎好久没经历过这样的时刻,比以前在歌舞厅唱歌时有过之无不及,这辈子兜兜转转,还得豁出面子,才能掉进一个舒服的坑里。

  (本文为小说节选版本,故事未完。)

  本文摘选自

  

  《非亲非故》

  作者:索耳

  出版日期: 2023-6

  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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