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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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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未保法》”)正式实施。其中有7处涉及企业责任,并新增“网络保护”一章,明确互联网企业应加强网络产品供给管理,明文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多位律师在受访时表示,互联网企业应高度重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合规问题。

  

  深圳商报记者 李薇 摄

  未成年人保护,关系企业合规问题

  新《未保法》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从家庭到国家的全方位保护模式,其中企业在社会保护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对超出其认知与能力范围的交易环节,企业有义务进行核实和规范。在用工方面,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企业需要做相关查询,不得招聘有性侵害、暴力等相关犯罪记录的人。旅馆等住宿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不仅需要询问与未成年人同行入住人之间的关系,还需要登记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新法中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对“网络”一词的使用频率更高达70处以上。广东深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贵华长期关注企业风险控制和合规问题,他认为,新《未保法》实施后,网信部门、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部门将会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这对互联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经营要求。新法明确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企业依法经营是底线,也要树立合规经营风险意识,为社会、为居民输出健康网络内容,作为构建网络健康生态基础。”周贵华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常见未成年人使用父母银行账号向主播高额打赏、大额游戏充值后被父母发现要求退回的案例。这些案例对于企业而言,不但浪费资源,也对企业的品牌及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互联网企业应当做好源头审核,清本溯源,杜绝低俗、色情、暴力等内容进入未成年人视野,以免承担连带责任或招致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据悉,相关互联网企业未尽责,将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达100万元以上,将处违法所得1-10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处1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1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面临被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罚。

  防网络沉迷,互联网企业需承担引导和监督责任

  6月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就某手机网络游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一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随着新未保法实施,此类公益诉讼可能会越来越多。”深圳市福田区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李严从事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多年,她认为,互联网企业在培育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方面,将被倒逼着承担更多的引导和监督责任。“互联网企业不仅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需要尽到更多的注意义务,对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她建议企业,一是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如增加及时提示义务,依规定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私密信息等。二是进行网络沉迷防治,如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同时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等。三是建立专门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

  开启“青少年模式”,细化网络产品和服务供给

  新《未保法》在网络保护专章中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新法实施后,限时、限消费的“青少年模式”将成为短视频、游戏、直播App的标配。5月底,抖音已在各大视频平台中率先宣布14岁以下实名认证用户直接进入青少年模式,14-18岁实名认证用户在使用抖音时将获得更多保护。

  周贵华认为,企业应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作为青少年科学上网的第一道防线,有必要将“青少年模式”加入平台的强制性指标或标准,对网络产品应分年龄段设置相应模式。

  李严认为,“青少年模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作为一种服务模式,互联网平台还应继续探索如何让“青少年模式”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上发挥更多的引导作用。她表示,与网络相关的主体涉及广泛,都要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他们不是相互孤立,而是彼此关联的,只有构建全方位的线上线下有机衔接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才能更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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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李严

  深圳市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国际商法及欧洲法硕士、深圳国际公益学院EMP毕业学员,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7月,李严律师联合创办公益法律组织深圳市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截至2021年4月,已组织来自350多家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1300多位法律专业志愿者参与各类志愿法律服务近45000小时。李严律师在公益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其主导设计和实施的“新雨计划”“一起爱法”“馨援计划”等荣获共青团中央伙伴计划“五星项目”、中国公益节“年度公益项目”等多个奖项。

  

  周贵华

  广东深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主要领域:创业&创投、股权&并购、商事争议。法院调解员、深圳民法典讲师团讲师、《企业全程法律顾问》编委、曾担任大学客座讲师。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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