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世界观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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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思想的世界观构成  

  一 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渊源春秋时代,春秋末期,郑国的子产称述子产的言行云:“天礼,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把“天之经”与“地之义”统一起来。孟子提出“知性则知天”之说(《孟了·尽心上》)将人性的本源归本于天。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观点,张载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成语(《正蒙·乾称》)。宋代以来,理学都讲“天人合一”,而各家立论各不相同,张载肯定“性”与“天道”的统一,程颢强调“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程颐、朱熹则肯定了天地与人道只是一人道,“道未始有天人之别”。(同上书卷二士二)此道的内容即是仁义礼智。陆九渊则断言“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文集·杂说》)虽然所讲不同,但也有一个共同的基本观点,这主要是:人是天地所生成的,人是自然界整体的一部分,人为万物之灵,人与自然界不是敌对的关系,而是整体与其中最优秀的部分关系,自然的普遍规律与人伦道德的基本原则也是统一的。张载所著《西铭》中以形象的语言表达了天人合一的含义,≤西铭≥中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天地就如父母,人是天地所生,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构成我的身体,天地之气的普遍本性也就是我的本性;人民是我的兄弟,万物是我的朋友。这着重显示了人与天地万物的统一性。

      儒家思想中的天有“人格神”或“意意天”之观念,认为个人的“命”系由人格的神,或有意志天所支配,这个超越主宰是人类价值的根源,作为自然界之物个体的“人”,必须要承受生、老、病、死等无法逃避的命运,但是,作为有道德之主宰,“人”必须践行源自其超越本体的“道德规律”,以完成其“天命”或“使命”。

      孔子承认人的生物生命受命运的支配:

  伯牛有疾,子问之。自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

      孔子的弟子冉牛伯病危,孔子去探望他,很惋惜地将病疾归之于“命”,此处所说的“命”,显然是支配个人生物生命之遭遇的“命运”,然而,孔子却很少论及这一类的“命”,他所关怀的是赋予其道德使命感的“天命”,他说:“不知天,无以为君子也” (《论语"尧也》)。此处的“命”,是指道 德命令,或“天命”。人不知天命,则一定只考虑现实利益,见利必趋,见害必避,何以为君子;反过来,见利不必趋,见害不必避,惟“义”是从。孔子说他自己“五十知天命” (《论语"为政》),此后即有强烈的道德使命感,而以为文王和继承者自居。

      孔子对于鬼神等超自然力的言论反映他对天命的态度,孔子相信有鬼神等超自然力的存在,所以主张祭祀,而且必须虔诚地祭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

  他将人间事物中人为所不能及的部分归为“命”的领域;并将人能够作为自觉的范围。划入“义”的领域,而主张“务民之义” (《论语·雍也》),建立人间的是非标准,先吧人间的事务作好。

      对于超自然之事,孔子抱着“存而不论”的态度,认为“未能事有,焉能事鬼” ,“未知生,焉知死” (《论语·先进》)他因此主张:“敬鬼神而远之” (《论语·雍也》。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由天所决定的,人只有在尽心竭力实践自己有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天性”是什么,也因此才能知道上天赋予自己物“使命”是什么。

      儒家对天、鬼、神等超自然力量划入不可知的范畴,对其抱持“存而不论”的态度,这反映儒家思想中的理性主义成份,然而儒家的这种理性主义却是不彻底的,由于儒家对超自然力量缺乏探究的兴趣,致使中国的自然科学始终停留在纯粹经验的领域之内,未能发展出近代西方式的科学技术。

      在儒家处理人与天、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体现出人与自然、人与物共生一体的整体和谐的智慧,即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都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境界。孟子说:“亲亲而仁者,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已的亲人,进而推已及人,爱周围的人、花草、树木、爱自然万物,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一种共生关系,这当然也是有等差的,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已一体,原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一也。可见儒家思想中的人与自然之间突出了一种人文精神,儒家不把自然当作一个外在的并与我无涉的客观自然,相反地,传统儒家常常在自然中注入人文的意义。孔子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人与自然和谐相融。

      儒家思想中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对当今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

      首先,儒家主张博爱万物,它们以为人类对自然万物负有直接的义务,关爱万物并不是间接为了人,并不考虑此举是否能获得有利于人的回报。

      其次,儒家在关爱自然万物上不是把自然看成是人类目的、滿足利益工具,在儒家那里自然万物都是他们道德的关怀的对象,万物应受到关爱的理由,并不是它们对人类有用,而是它们同人一样,都是天地所生,都体现了天地万物的生生之德。

      第三,在儒家思想中,人与万物不仅是属于人一个生命共同体,也属于一个道德共同体,“人为贵”,贵就在于能够以合乎道德方式对待万物。因而,“贵于万物”这一特殊身份赋予人类的,不是对万物的支配和统治的权力,而是维护万物之生养的责任和义务。

  二 仁、义、礼的社会伦理观

      儒家论人,强调社会和人伦关系,中国哲学传统中有“成已”与“成人”、“立已”与“立人”、“已达”与“人达”之论。在“已”与“人”的关系上,孔子主张“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成就自己是在成就别人的共生关系中实现的。成就自己同时必须尊重别人,不尊重别人就是不尊重自己。儒家的“为已”“成已”“反求诸已”之学,肯定“人有贵于已者”(《孟子·告子上》),肯定主体的内价值,肯定主体的主导作用,在道德实践和政治诉求上,表现了“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自我的完善与实现,脱离不了家国天下的完善与实现。孔子主张“修已以安人”、“修已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大学主张,“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以“修身”为中轴,把“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起来,这也就是“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当然,这也可能导到自我淹没于群体之中,但这种思亦说明了中国人在交往理性上不会发生困难。

      人是什么?是个体的人还是社会的人?人与社会是什么样的关系?这都么映在儒家伦埋中“仁”、“义”、“礼”三个概念及其关系上。中庸中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 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由生也。(《中庸·第二十章》)。“杀”即是差等之意,这句话不只说明了“仁”、“义”、“礼” 三个概念之间有密切联系,而且说明了儒家评量人与人关系的两个向度,更清楚地说,儒家主张:个人和任何其他人交时,都应当从“亲疏”、“尊卑”两个认知向度来衡量彼此之间的角色关系,前者是指彼此关系的亲疏远近,后者是指双方地位的尊卑上下,“亲其所当亲”是“仁”,“尊其所当尊”是“义”。依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所做出的差序性反应,则是“礼”。

      在儒家思想中,“仁”是“本心之全德”,是超越性的道德本体,由“仁”可以生衍生出“义”、“礼”,其他较重要和道德纲目又是由此衍生出的,构成了繁复的“仁”、“义”、“礼”伦理体系,依照儒家的主张,“五伦”中任何一种对偶性的角色关系,参与互动的双方。都应当根据彼此的“尊尊差距”和“亲疏关系”来决定彼此间的互动方式,事实上,先秦儒家诸子是用这两个向度评估“五伦”关系中角色属性,再从其中提出适当的伦埋主张,如孟子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这五伦关系中,孟子最好重视的是“父子”和“君臣”二伦,所谓“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公孙丑下》)。在孟子看来,从儿子的角度来看,“父亲”在“亲疏”的向度上是属于“至尊”,在“尊卑”的向度上,又是属于“尊长”,儒家最重要的是“仁”,所以他强调“父子有亲”。对于扮演臣下的角色而言,“君王”在亲疏向度上是落在疏远的一端,在“尊卑”的向度上,却是“至尊”,孟子无法强调两者之间的“亲”,只好说“君臣有义”,何为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好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礼记·礼运篇》)

      儒家认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社会是五种最重要的基本人际关系,儒家称之为五伦。五伦中,每一对角色关系的到互动必然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可是,由于五伦的角色功能各不想同,它们所应强调的价值理念也应有所差异。在儒家看来,五伦中最应当阐扬的价值分别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儒家的观念中,这五种角色关系,除“朋友”一伦属于对等关系,其他的四伦都是上下关系。

  在儒家的思想中,考虑互动又方关系的亲疏,是儒家所谓的“仁”,依照双方关系的亲疏远近选择适当的交抰法则是“义”,考虑双方利害得失之后做出的反应,则是“礼”,三者构成了儒家“仁”、 “义”、“礼”伦理体系。

      孔子以“爱人”来解释“仁”他认为:一个真正“爱人”的人,必须能够“推已及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他所说的“人”,并不是指某一个特定的对象,然而,他也明白,一个人要将“爱人”的精神推广每一个人的身上,做到“仁者无所不爱”,并不是身容易的事。因此,孔子认为“仁德”的实践应当“近能取譬”,从“事亲”做起,由亲及疏,一步步往外推;“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娄离上》)“未有仁者而遗其亲者”(《孟子梁惠王》)。“事孰为大?事求为大。” (《孟子娄离上》)。在“事亲”的义务之后,他才能一步步地由近及远,向外实践“仁”。孔子说“入则孝,出则第,谨而言,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

      孟子对“义”的讨论较为详尽。他认为:个人对于“义”或“不义”的判断,应当以“仁”为基础,这也就是所谓的“居仁由义”:“仁,人心也;义,人格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孟·子告子上》)。孟子经常仁义并举,认为:“仁,人人也,,义,人路也”,“仁,仁之安宅也;义,仁之正路也”,不过他也同意,实践“仁”、“义”应当从家庭做起:“仁之实,事亲是也” (《孟子·娄离上》)。

      儒家虽然主张“爱有等差”,实践“仁”应当从家庭做起,但儒家并不认为“仁”的实践仅止于此,尤其是对于“士”,儒家更赋予他们一种使命感,认为他们应当从家庭开始,由内向外,一步步推行“仁”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依儒家的主张,在衡量双方交易的利害得失,并作出适当的反应的时候,都应当注意“以礼命之”,儒家认为“礼”有三项成分:(1)仪节,如丧祭之礼、婚姻之礼、朝觐之礼;(2)器,如车、服、旗、钟、玉;(3)名,天子、诸侯、家族中的亲属称谓、士大夫爵号名分等。孔子在看到当时“礼崩乐坏”,诸侯相互攻伐兼并,虽然保有礼乐的形式,却失掉礼乐应有的内涵,因此,他喟然慨叹:“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根据朱子的注释,“质”是“质干”的意思。孔子认为应当“以仁居心”,“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如果缺少了“仁心”,“人而不仁”,即使勉强维持“礼”、“乐”的形式,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所以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在商周之前,礼仅具有外在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孔子将“礼”、义”、“仁”相提并论,把外在的礼仪改造成为一种“交往心理”的结构,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仁”为基础,作出合乎“义”的判断,其外显行为则应当符合“礼”的原则。

      儒家社会伦理观对建立和谐的现代人际关系有重大的思想价值:

      首先,儒家以仁调节人际关系,主张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今天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如果全社会的人都能扩充自己的爱心,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洋溢博大的爱,就会形成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

      其次,儒家以义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准则,凸显了其伦理思想的理性精神,强调人们道德行为的内在自觉性,要求人们积极、主动地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并以此作为立身行事的根本,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要求,在今天构建和谐社会中,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了思想借鉴。

      第三,儒家以礼作为调节人际亲关系的行为准则,尊老爱幼、敬业乐业、严己宽人、谦恭礼让等处世之道,对于我们今天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建立现代精神文明,促进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仍然不失其借鉴的意义。

  三 自我超越的修行观

      儒家很看重个体的人的生存品味与品质,很重视人文的熏陶和修养。孔子讲:“志于道,居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孔子又说:“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优游、涵养于礼乐教化之中,通过诗、书、乐来培养社会精英。孔子有“知其不知不为知之”的品格,有“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的担当意识,以“天命在我”、“天生得于予”的自觉。人有别于禽兽不仅仅是语言、逻辑性的动物,不仅仅是社会政治动物,尤其具有宗教性、道德性和美感性动物,这就需要涵养,要有所养,养气、养心、养性、养才,这就靠“四书”、“五经”、“六艺”之学来教、养。

      孔子非常重视学问,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它晚年时回顾自己一生经历说:“吾十五志于学,三十耳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问政》)。孔子致力于教育工作,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论语·述而》),孔子认为,人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好古,敏以求之” (《论语·述而》),他相信“三人行,必有我师” (《论语·述而》),遇到自己不懂的事情,便发挥“每事问”的精神,“不耻下问”,从不断学习中获得知识,他说治学的态度是:“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者将至。”

      《中庸·第十二张》记载了一套儒家的学习理论:儒家要学生用“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方法来追问学问,如果有“学之弗能”,“问之弗知”,“思之弗得”,或“辩之弗明”的现象,都不可以轻言放手,一定要拿出“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精神,再接再厉,锲而不舍,直到问题完全弄清楚为止。

      孔子承认人有独立的意识,他说:“三军可夺师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匹夫即是平民,平民各有其不可夺的志,孔子虽然认为贵贱等级区分是必要的,但认为庶人也是人,应该尊重庶人的独立意志,《周易大专》提出“刚健”、“自强”的人生理想。《彖传》云:“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彖传》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体运行永无休止,人应以无为法,永远向上,坚强不屈,刚健自强是儒家对中华民族精神发展的重大贡献。

      孟子提出“大丈夫”的人格标准,他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所谓大丈夫是指具有坚强的独立性而不随环境的变化而转移的高贵人格。

      陆九渊说:“人生天地间,当人自当尽人道,学者所以为学,学为人而已”(《语录》下),又说:“若某则不识一个字,亦须还我堂堂做个人,张载自述讲学宗旨说:“为天地立心,为民生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同上)

  中国儒家思想的“志不可夺志”的观念,“士可杀不可辱”的风格,“为人尽人道”的思想,“天下为己任”的坚定志操,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优良传统。

      儒家关于人生的目的,用四个字说可以称之为“内圣外王”,用三句话说,就是《大学》所谓“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明明德”即是内圣;“亲民”,属于外王,“止于至善”是内圣与外王的最终实现,用《中庸》的话说,就是“致中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直达德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盲焉”。儒家的人生实践就是朝着内圣外王的终极目的而实施的具体努力,一是倡导内在心精与天理的契合,强调自我修身养性,讲求“独善其身”;二是注重协调、规范人际关系。儒家讲求“克己复礼”,《大学》所说的“格物”、“致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称作儒家人生实践的次序。整个过程既是内圣的过程,又是外王的过程。

      儒家的人生观不是勉强装出来的思想,而是一自然本性的流露,儒家相信人性本善,所谓恶,只是由而来的气质之偏,人生的意义在于率性循理,祛习纠偏,以至于尽心知性而与天地参。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些他称之为“四端”。“四端”好比是人的本性流露于人心的四个头绪,顺着这四个头绪向内“扩而充之”,可以得到仁、义、礼、智四德,四德是四端的充分实现,都是“我固有之”,而所谓圣人,不过是将四端发展最完整程度的人,所以“人皆可以为尧舜”,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的人生观乃是人本性固有的,而不是从外而强加进去的。

      宋明理学更是发展了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的统一,朱子指出情、才同出于性,同属于心,情才是显性,指出道德与社会实践过程中,情与才都具有能动性,使人性得以全面发展,情是动,才是人,情是感动,发抒,才是才质,才能,能力,气力,“才”能使外王事业成就出来,也就是使人全面地实现出来。

      儒家的人生观讲求“知行合一”,思想与生活的统一,孔子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程颐提出:“非特行难,知亦难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强调知行的统一,王守仁明确提出“知行合一”之说,他说:“未有之而不行者,知而不行,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合一”的功夫是王守仁提出的,实际上是孔子以来儒家的一贯观点,宋明理学家都强调“论学”、“致和”与道德修养的关系,“知行合一”,即在身心修养与道德实践上下功夫。

  在当下社会人格与真实的自我发生异化,生活质量相对下降和生存目标低俗的大众文化氛围中,挖掘儒家的思想价值,对人生品味的提升与道德的重建有重要意义,儒家的自我超越、自我实现的人格理想与精神境界对现代构建和谐社会,帮助人们走出生活的困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首先,儒家对理想人格的追求,是以道德为根本,追求的自身的完善。儒家认为人性的善恶取决于主体自身的主观努力和客观环境的影响,因而,提出人性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与生命相始终的过程,鼓励人们接受社会的道德教化,并通过自觉的道德修养,在实践中使自己成为一个境界高尚的人。

      其次,儒家主张积极入世,把个人完善与社会完善统一起来,因而以道德修行和精神境界提升为安身立命之本,崇道尚德,追求现实生活和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完善。儒家修行观所包含的积极的思想因素,孕育了中华民族崇道尚德的思想品质。

      第三,按照儒家的理解,道德完善本质上并非仅仅个人道德品质的成就,而内在地包含着把个人的追求与人类的追求和完善结合起来,只有把自己奉贤给人类社会,把个人的生命融入人类发展完善的事业中,才显示出生命价值的崇高、伟大与永恒。儒家思想体现了以造福人类、促进社会发展与完善作为自己终身不懈的追求,体现了崇高的、彻底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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