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9全新购房政策来了! 限购/落户/贷款…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08
手机版

  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区

  C类: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高新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上述区域也叫11区)

  D类: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上述区域也叫三圈层)

  而成都的限购政策则是需要你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一,就能购买A、B、C类区域房产!

  1、具备限购区社保连续24个月不间断;

  2、具备限购区户口,落户需满2年;

  3、落户不满2年,需具备12个月当区社保作为补充条件;

  而购买D类房产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1、成都市的户口(没有时间要求);

  2、成都市任何区缴纳社保满12个月;

  (三圈层限购但购房没有套数限制)

  从以上的限购条件就可以清楚直观的了解到自己可以在哪里买房子了。

  举个栗子!

  例子A: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

  具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满两年社保缴纳或落户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满两年则可购买A类或者D类房产(如落户不满两年则需要连续缴纳天府新区社保满一年作为补充条件方可)。

  例子B:高新区购房

  具备高新区两年社保缴纳或落户满两年,可购买B类或D类房产(如落户不满两年则需要连续缴纳高新区社保满一年作为补充条件方可)。

  例子C:11区购房

  具备青羊区满两年缴纳社保或者落户满两年则可以购买C类或D类房产,包含: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高新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如青羊区落户不满两年,武侯区社保满足一年也可以购买11区房产。

  例子D:三圈层购房

  如具备天府新区直管区、高新区、11区的购房资格,同时也具备三圈层的购房资格。但只是具备三圈层购房资格,并不一定能购买天府新区直管区、高新区、11区的房产。

  特殊例子!!!重点来了!

  比如,具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A类)户口满2年,也具备11区(C类)社保连续24个月,那么,A、C、D类都能买!

  再比如,具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A类)户口不满2年,但具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A类)社保连续12个月(不满24个月),那就只能买A、D类。

  再比如,具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A类)户口不满2年,但具备11区(C类)社保连续12个月(不满24个月),那么,A、B、C类都不能买,只能买D类。

  还有一个口诀大家可以背诵一下:户口+社保方式买房,社保和户口需在同一个限购区。

  社保连续判定:中间允许有不超6个月的个人缴纳,但需保证两年内开头和结尾均为公司缴纳。同时社保认定最后一个月缴纳地点,比如你想在高新南区买房,已经在高新南区缴纳了超24个月的社保,但最后一个月是在天府新区直管区缴纳,那么你只能在天府新区直管区购买房产,不能在高新南区购买。

  购房资格:房管局官方解答

  有些群众对于在新政策执行当中有些疑惑,对此官方也给出了解答。

  1.新政实施后,住房限购对象有何变化?

  答:本次住房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2. 新政实施后,限购方式有何变化?

  答: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3.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住房,还能购房吗?

  答: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4.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有什么条件?

  答: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5.怎样才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答: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6.“两人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哪些家庭成员?

  答: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7.怎样算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呢?

  答: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三种情形。

  (1)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

  (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

  (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8.张三离异不满2年,张三的自有产权住房数量应该只算自己名下的,还是要算离异前全家名下的?

  答: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计算。

  9.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成都的,能单独购房吗?

  答: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10.新政后新购住房多久可以转让?

  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11.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答: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即2018年5月15日)

  12. 新政施行之前购买住房的,政策如何界定?

  新政施行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居民家庭认定

  假如,家里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24岁的儿子,爷爷和奶奶是夫妻双方一个家庭,爸爸妈妈夫妻双方一个家庭,24岁的儿子是单身家庭,这样的情况即使同在一个户口本也不用去分户口!

  刚需家庭的界定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的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所组成的居民家庭;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成都市户籍居民。

  以上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算刚需购房!不满足刚需的购房者只能算普通登记。

  谁上房产证?

  (一)普通登记时,只要家庭成员其中一方(夫妻)具有购房资格,没有资格的一方也可以选为房屋共有人,可以上房产证,不愿意上房产证的,房协网报名时房屋共有人选择【否】

  (二)刚需登记时,如果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都要写,那么需要夫妻双方都满足成都购房资格。

  (三)家庭成员未成年子女不得选为房屋共有人,否则不能贷款,如果你全款,想让娃娃也上房产证就选为房屋共有人。

  怎么看新房源、买房报名?

  网址:https://www.cdfangxie.com/ (成都房协)

  

  在房协网的项目预售公示里查看最新房源。

  (一般是更新后的第二天可以报名。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时间每个楼盘只有三天!!错过了就不能报名了、只能等别个房子开盘后如果没卖完、捡剩下的才能不摇号进行购买。购房资格还是需要的!)

  

  如图所示、在房协网首页进入购房者入口后选第一个的公证摇号购房登记。然后选择自己心仪的楼盘进行报名登记。

  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就等待公证处摇号,每个楼盘摇号时间不一样,以楼盘通知为准。

  摇号不需要去现场,等候通知就可以,一般情况下你摇号中了会有楼盘置业顾问打电话叫你去选房,选房的资料清单也会提供给你,一定要准备好!

  摇号中了不想要,有没有什么影响?

  1、刚需1年放弃2次(不论签不签放弃协议),3年不得以刚需身份摇号购房。

  2、普通1年放弃2次,1年不得摇号选房(签了放弃协议不影响)

  交资料的问题

  1、登记购房人于2018年5月15日后提交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且经房管部门复核通过。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户籍、婚姻状况均与前次复核通过时状态一致,无变化;登记购房人属非户籍购房的,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且社保连续缴纳。

  3、登记购房人填报的购房登记类型、手机号码等信息与前次复核通过时一致,无变化。

  4、登记购房人登记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与前次复核通过时登记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同一限购区域。

  注:以上4条同时满足。同一限购指的是天府、高新、11区、远郊区不互通,11区互通、远郊区互通。

  重点知识!!

  1、社保缴纳购房区域以最后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公司注册地址为准。

  2、远郊区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购房没有套数限制,只要有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

  3、网上登记报名审核通过或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撤销登记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4、购房者网上报名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楼盘购房登记。

  5、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贷款需要夫妻双方征信都没问题,一定要提前打印,问银行!

  6、离婚未满两年的,按照离婚前家庭房屋套数算(防假离婚)。

  7、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8、公证摇号购房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的顺序,先后摇号排序、依序选房。

  9、对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获取购房资格的,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10、二手房购买也要符合限购资格。

  0 2

  落户大全

  

  想要落户成都有三个办法:

  1、积分落户

  2、条件落户

  3、其他落户

  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具体,大家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对号入座。

  积分落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关服务。

  按照各项指标对应的分值后相加,必须要满100分!

  一、受理时间

  积分入户,每年申请一次,积分截止到5月30日,受理时间是当年6月1日~7月31日。

  二、申请资格及如何申报?

  全名居住证积分入户,只有满足5年社保才有基本的申请资格。分高者得名额,每年6-7月申报积分,9月下旬公布分值以及结果,获得资格的人就能落户。

  

  

  三、积分结果查询

  

  当年9月25日,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通过网站查询积分结果,公示期五天。

  申请人要在入户名单公布当年的11月30日前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2018年入户相关数据

  想办理积分落户的可以参考这个数据,根据这一张表,可以自己测试,需要满100分。

  

  条件落户

  条件落户就是大家常说的23+4条,23是国家规定的23项落户政策,4是成都市人才引进的四项入户政策。

  

  01:夫妻投靠入户

  必须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您或您的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

  02:未成年人投靠

  办理条件:

  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父母若离异,就看孩子抚养权归哪方就跟随到哪方登记户口)

  03:老年父母投靠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04: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大专毕业生

  基本条件:

  1、应届生的意思,比如今年是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生;

  2、在成都要落实工作,并且购买社保;

  3、档案要在成都,报到证也要改派到成都。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毕业证明(学信网打印)

  2、调档函(针对需要调档案的,找落户区域人才中心)、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入户联系函(找人才中心)

  落户区域:有房子的落房子所在区域(可以直系亲属的房子,自己有房子的话必须自己房子所在区域),没有房子的落工作单位所在人才中心。

  05:应届毕业生回原籍

  前置条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06:高校统招新生

  前置条件: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办理: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入户。

  07:退役士兵

  具备条件:

  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08:军队转业复员干部

  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安置入户分为异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回原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三种情况:

  1)异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入户

  具备条件: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2)回原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入户

  具备条件: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3)复员干部安置入户

  具备条件: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复员干部,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09:调动入户

  具备条件:

  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按权限调动、招录人员入户:

  具备条件:中央、本省级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由省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认证,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按权限调动、招录人员入户分为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聘)的人员,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的人员,本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聘)的人员三种类型。

  10:离+退休入户

  离(退)休干部入户:

  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离(退)休人员入户:

  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包括因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3. 省、市老干局出具的安置通知(非退休干部不需要)

  4. 离休证

  5. 入本人房子的,提供房产证

  6. 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亲属证明

  7.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还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入集体户的,提供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空白页。

  11: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

  1)军队离退休干部入户

  具备条件:

  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和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入户

  具备条件: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12:收养子女入户

  具备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按收养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13: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回原户籍地

  具备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按收养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收养人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收养人产权住房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收养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收养人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收养人无房证明(入公共集体户提供)。(原件)

  流程:带上上面的材料去成都公安局办到准迁证,然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拿到户口迁移在,最后来成都上户。

  备注:

  1、必须本人持证到现场办理,且夫妻双方到场申请。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14:原本市人回国

  具备条件:

  我市人员出国注销户口,未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回国后申请恢复户口的。

  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备相关材料。

  15:华侨回国

  具备条件:

  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来蓉定居的华侨。

  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备相关材料。

  16:港、澳、台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

  具备条件:

  港、澳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并回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回内地定居的。

  17:外国人入籍

  具备条件:

  原外国国籍人员取得中国国籍并来蓉定居。

  18: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具备条件:

  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19:博士后入户

  具备条件:

  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20:刑满释放人员

  具备条件:

  原籍系我市的刑满释放(含假释)人员,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证明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21:随军人员入户

  具备条件:

  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12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师(旅)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人员。在军人使用的部队营房、或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2:新生儿入户

  具备条件:

  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备注:国家规定的共23项落户政策。部分相同政策合并在一起了。因此是22项!

  成都市人才引进四项入户政策

  1:本科学历入户

  基础条件:

  1、全日制

  2、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

  落户顺序:

  (本人房屋名下→直系亲属房屋名下→单位集体户→任意)

  1. 你有房子,优先落户到你房子所在地的家庭户

  2. 你没有房子,再落到你直系亲属房子名下

  3.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或者直系亲属也没房子,那就落到单位集体户

  4. 没工作单位的随便选个区落集体户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的需提供: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丢了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3. 申请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价+复印件)

  4.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新房)或房产信息摘要(二手房),原价+复印件

  5.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价+复印件(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6. 亲属关系证明(落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

  落户集体户所需资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丢了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3. 申请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价+复印件)

  4. 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原件

  5. 集体户首页、空白页,在区县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注意事项:

  1. 省内户口迁移必须提供你的户口簿原件,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

  2. 你或者你的直系亲属有房子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2:国外本科学历入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价+复印件

  3. 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价+复印件

  4. 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簿(省外提供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5.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6. 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直系亲属房屋的房产证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7.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直系亲属房屋的房产证、直系亲属户口簿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8. 入集体户,提供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页、无房证明

  9. 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注意事项:前8项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

  3:技能人才入户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社保:同一单位连续2年以上社保(含2年)

  注意:补缴的不行,而且是从你申请之日往前算2年。

  证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社联系函》

  3.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 入家庭户的,要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新房)或房产信息摘要(二手房)

  5. 入直系亲属房屋,提供落户地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入集体户的,要提供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空白页

  4:蓉城人才绿卡

  具备条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省内人员提供户口簿,省外人员提供户籍证明(原价+复印件)

  4. 入本人房屋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 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入集体户的,提供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空白页

  其他入户

  1、户口平迁:

  前置条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 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2. 入本人房子的,提供房产证

  3. 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亲属证明

  4.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还要提供亲属的户口簿

  注意: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还要提供确定户主声明书

  2、购房落户(仅限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

  落户条件

  买房时间: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新房:以网签系统中的定购、拟定合同、备案时间中最早的为准

  二手房:以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的为准

  要求:房屋面积≥90平,社保满1年

  买房时间:2014年6月1日前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

  新房:以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要求:房屋面积≥70平,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7.82平/人

  所需材料:

  1.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

  3. 产权人是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横渡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省社保还要提供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 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门牌号变更的要注明哈)

  注:同一套房屋,权属未变更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落户。

  0 3

  二套房首付情况和比例

  按照2018年8月23日晚上出台的最新政策、四川部分地区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50%、成都部分地区二套房首付比例为70%!

  

  解读如下:

  首套房首付比例: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25%

  成都、及四川其他地区:30%

  二套房首付比例:

  (前提是: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1)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

  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2)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二套房首付比例:40%

  四川其他地区二套房首付比例:50%

  三套房首付比例:

  前提: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

  1、成都:

  成都中心城区: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其他区县,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区域三套房首付比例:

  前提: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政策: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四川其他地区三套房首付比例:

  前提: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政策: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ND——

  (来源于成都房协网、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点个好看越来越好看!

上一篇:『家长课堂』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
下一篇:老男孩电视剧共多少集 电视剧老男孩全集分集剧情介绍1-45集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