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弟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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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弟规篇1

  与被称为“寒士”的普通百姓相比,“世家子弟”显然有其巨大的优势。首先是有着富裕的生活条件。康熙时任大学士的张英曾说:“仕宦子弟,则乘舆躯肥”,“席丰履厚,田庐仆役,无一不具”。(《聪训斋语》)乾隆时任知县的汪辉祖也说:“席丰履厚,得所凭依,进身之途,治生之策,诸比常人较易。”(《双节堂庸训》)其次是有着良好的教育条件。就像乾隆时做过小官的白云上所说:“生于书香世家,延名师,择良友,父兄饱学,从而提命讲解,子弟资质聪明,又好读书,自然直上云霄,乃顺境也。”(《白公家训》)再次是有着广泛的人脉关系。父祖辈既然久处官场,自然“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交往的都是有权有势之人。曾国藩说:“当家门鼎盛之时,炎凉之状不接于目,衣食之谋不萦于怀。”(《致诸子书》)就是说,不但不必挂念于衣食琐事,也感受不到世态之炎凉,周围所见只是赞誉奉迎,一呼百应。

  可是,现实社会生活往往呈现出复杂和矛盾的状态。上面讲到的那些优越条件,如果思虑不周,自制不力,处置不当,反而成为“世家子弟”立身处事的障碍与陷阱,使事情走向反面,极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对于“世家子弟”来说,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最大的危险是让他们习于侈靡,耽于逸乐,“任意花销,以豪华为体面;恣情流荡,以沉溺为欢娱”。(《左宗棠全集-家书》)“鲜衣怒马,恒舞酣歌,一裘之费,动至数百金,一席之费,动至数金”。(张英:《聪训斋语》)日以驾高车、驱驷马、美裘裳,招摇过市,炫耀乡里为时尚。这样做的结果,浪费金钱尚在其次,更主要的是消磨了志气,泯灭了性灵,既不知稼穑之艰难,也不谙世途之险峻,成了一个“民情不知,世事不晓”的蠢人。康熙皇帝在《庭训格言》中强调,王公大臣子弟“不可过于娇养”,“若小儿过于娇养,不但饮食失节,抑且不耐寒暑之相侵,即长大成人,非愚即痴”。这里所说的“愚”和“痴”,自然也是指对人情世故懵懂无知的意思。

  良好的教育条件,如果缺乏主观的刻苦努力,也并不能保证学业精进。郑板桥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观察和发现,他在给他弟弟的一封信里说:“富贵人家延师傅教子弟,至勤至切,而立学有成者,多出于附从贫贱之家,而己之子弟不与焉。”“我虽微官,吾儿便是富贵子弟,其成其败,吾已置之不论;但得附从佳子弟有成,亦吾所大愿也。”(《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郑板桥没有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只是说从这个现象中可以看出,“富贵足以愚人,而贫贱足以立志而浚慧”。(同上)我想,并不是“世家子弟”大都天生愚钝,而是习于安乐之后,难免失去了刻苦治学的精神,“富厚之家,不论子弟资禀,强令读书,丰其衣食,逸其肢体,至壮岁无成,而强者气骄,弱者性懒,更无他业可就,流为废材。”(汪辉祖:《双节堂庸训》)

  以人际关系而言,“世家子弟,门第过盛,万目所瞩”,常常成为某些不肖之徒的追逐目标。而这些子弟“人生二十内外,渐远于师保之严,未踌于成人之列”,性情未定,分辨乏术,“脱有一淫朋匪友,阑入其侧,朝夕浸灌,鲜有不为其所移者。”平日里酒食应酬,嬉游征逐,“甚至有争讼外侮,则又有关说救援之事。”“耗精神而荒正业,广言谈而致是非,种种弊端,不可纪极。”(《聪训斋语》)一旦交友不慎,潜移默化,近墨者黑,心志不坚者难免随波逐流,同流合污。

  根据“官宦子弟”成才不易的客观现实,人们在同普通“寒士”的相比较中,力图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如曾国藩就说过:“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曾文正公家训》)左宗棠也说:“然子弟欲其成人,总要从寒苦艰难中做起。”(《千家训》,第396页)张英则更进一步,认为官家子弟既然修身立名较一般寒士更难,所以只有“谨饬倍于寒士,俭素倍于寒士,谦冲小心倍于寒士,读书勤苦倍于寒士,乐闻规劝倍于寒士”,(《聪训斋语》)才能同寒士一样获得成才的机会。

  为了打消“世家子弟”安富尊荣、一味躺在祖先树荫下睡大觉的思想,鼓励他们刻苦自律,奋起上进,家长们几乎不约而同地对他们进行“祸福相倚”、“富贵不常有”的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忧患意识。清初学者张履祥说:“人当富足,若于屋舍求其高大,器物求其精巧,饮食求其珍异,衣服求其鲜华,身没之后,即不免饥寒失所,更有不足没身者。盖奢侈固难贻后,盈虚消息,又天道之常,果其力之有余,便当推以予人。”(《张杨园训子语》)同治时官至大学士的倭仁,在给两个侄子的信中这样说:“吾家世敦朴素,自人仕途,渐习奢侈,衣服器用踵事增华。纵口腹之欲,典当有所弗惜;饰耳目之观,贳取暂图快意。只知体面,罔顾艰难。抑思盛衰循环,富贵岂能长有?一旦事殊势易,家人习奢日久,必不能顿俭,必至失所。失祖宗节俭之风,致子孙饥寒之渐。”对此,他“独居深念,时切隐忧。”(《倭文端公遗书》)家长们反复强调,能否保持富贵门第,关键在于子孙之贤或不肖。“子弟不成人,富贵适以益其恶;子弟能自立,贫贱益以固其节。”子弟不贤,“其家之败也,可立而待。”(孙奇逢:《孝友堂家规》)曾国藩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凡仕宦之家,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尔年尚幼,切不可贪爱奢华,不可惯习懒惰。无论大家小家、士农工商,勤苦俭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千家训》,第314页)

  针对“官宦子弟”易犯的通病,人们向他们提出了各种警示,其中既倾注了家长们的殷切期望,也反映了社会对他们的约束要求。主要内容有:一日不可“倚势凌人”。恃父祖的势力横行不法,欺凌他人,结果难免身罹法网,追悔莫及,所以要“以宠荣为惊,以盛满为戒。”二日不可“耽于逸乐,习于奢华”。纨绔成习,放荡成性,必然贪淫败行,无所不为,一事无成,最后将潦倒终生。三日不可长“矜夸之气”。“世家子弟”年幼时被百般呵护,长大后如众星捧月,“小有失检,谁肯出斥其非?微有骄盈,谁肯深规其过?”在“规益之言少入于耳”的情况下,容易轻狂恣肆,目空一切,自以为高人一等,唯我独尊。俗话说:“谦受益,满招损。”缺乏自知之明,自然也就阻塞了进步的通道。四日“不涉公庭”,就是不要利用父祖的权势,出入公门,左右词讼,“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凡大员之家,无半字入公庭,乃为得体。”五曰要“仗义疏财”。戒挥霍资产,但并非一味聚敛。“钱财盈丰,千仓万箱,若遇好事不做,遇贫难

  不施,不过一守财奴耳。”所以对于穷厄之人,“生则赈给,死则埋骨”,其它善举,量力而行。这不仅是冀图福报,更重要的是“驱其苛刻残忍之气,长其忠厚悱恻之情。”

  其实,在“官宦子弟”身上产生的种种问题,追根溯源,往往同身居高位的父祖们有密切关系。这一点,一些明智的家长也是有清醒认识的。张英就说过:“但视己无甚刻薄,后人当无悖出之患。己无大偏私,后人自无攘夺之患。己无甚贪婪,后人自当无荡尽之患。”(《聪训斋语》)只要自己不刻薄、不偏私、不贪婪,子孙们就不会你争我夺,甚至家产荡尽。关键还是看本人为子孙树立一个什么榜样。汪辉祖讲得就更加明白:“无论居何等地位,一言一动,要想作子孙榜样,自然不致放纵。”家长不放纵,子弟们也就“不敢分毫恣纵,自然由幼至长,渐渐恶念少而善念多,可为树德之基。”(《双节堂庸训》)

  那么,官宦之家究竟应该留给后代什么?在此转述几位清代名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张履祥说:“盍思为人父母,将以田宅金钱遗子之为爱其子乎?抑以德义遗子之为爱其子乎?不肖之子,遗此田宅,转盼属之他人,遗此多金,适资丧身之具,熟若遗以德义之可以永世不替?”(《杨园先生全集,训子语上》)觉罗乌尔通阿说:“多积不义之财,以付不肖子孙,助其骄淫,其败尤速。故曰:‘积金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守;积书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读。不如积阴德以遗子孙,庶几可久。”’(《居官日省录》)曾国藩讲得更加直白,他在给几个弟弟的一封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千家训》,第355页)

  清人所讲的“德”也好,“义”也好,当然都有特定时代和阶级的烙印,同我们今天所倡导的社会公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毕竟是指一种良好的家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风气和社会面貌。对于子孙,将精神遗产的传承置于物质遗产之上,为子孙树立良好的家风,才是久远之计、根本之图,应该说这是对于“官宦子弟”问题的一副对症良药。

  子弟规篇2

  [关键词]农民工子弟校;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教育问题

  [中图分类号]G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3)16-0008-04

  一、我国农民工子弟校的产生和发展

  农民工子弟校是我国特有的,是由于城市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与户籍制、教育的分级管理对学生入学的限制之间的矛盾造成的,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一所农民工子弟校产生到现在,其本质和功能并没有改变,都是专门招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但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民工子弟校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私办学校”到后来的“民办学校”,再到现在公立和私立共存。从这个变化可以得知,农民工子弟校的发展经过了从政府放任到政府参与的过程。

  有学者对我国农民工子弟校的发展做了一个阶段性的划分:从1993年创办的第一所农民工子弟校至1997年,是农民工子弟校的产生阶段;1998年至2002年,是农民工子弟校的艰难发展阶段;2003年以来,是农民工子弟校的大力发展阶段。随着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政府开始对农民工子弟校采取取缔和扶持并行的政策,农民工子弟校获得一定程度上的认可和发展。但是户籍制度和法律对农民工子弟校发展的限制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所以,农民工子弟校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依然是社会和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1]

  二、我国农民工子弟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法办学的问题

  非法办学的问题主要存在于民办或者私立的农民工子弟校,它们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为其合法性不断努力。2003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首次将农民工子弟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虽然这个《意见》酌情放宽农民工子弟校的办学条件,但是还是有许多学校达不到标准。

  民办农民工子弟校很难取得办学资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硬件上的设施满足不了办学的要求。有的农民工子弟校办学资金不足,校舍条件落后,满足不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发展需求,所以他们办学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具有非法性。其次,软件上的规划满足不了办学的要求。有的农民工子弟校没有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也没有合适的教育理念。再次,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素质。民办农民工子弟校的办学者一般没有较高的学历,也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他们只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办学。而且农民工子弟校聘请的教师素质也不高,一般都是专科毕业的学生,有的甚至是高中毕业。

  (二)不被城市认可的问题

  农民工子弟校是为解决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而建立的学校,它所处的环境一般是在城市的郊区或者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地方。从地域上看,农民工子弟校属于城市教育的一部分。但是,城市教育系统并不承认农民工子弟校是城市教育的主体之一,因为其教育对象比较特殊,是住在城市里的农村人。从性质上来看,农民工子弟校又属于农村教育体系。农民工子女的常住地是城市,所以他们的户籍所在地解决不了他们的教育问题。同时,由于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是按人头下拨到各个县,城市没有得到这部分经费来发展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这种现实和制度的矛盾,使得农民工子弟校的教育处于城乡教育体系的中间地带,既不属于农村教育,也不被城市所认可。

  (三)政策法规的限制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农民工子弟校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校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下文简称《促进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促进法》第19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正是这些法律规定给农民工子弟校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此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子弟校的办学规定是一般农民工子弟校无法达到的。以北京市为例,根据海淀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的申办小学条件:需要具备200米环形跑道等硬件条件,办学启动资金统一要求150万元。这两个条件,无论哪一个,对打工子弟学校来说都是难以逾越的鸿沟。

  (四)教师质量和教师发展问题

  经过许多学者的调查研究发现,农民工子弟校的教师普遍存在年龄低、学历低、教龄短和职称低的情况。农民工子弟校的许多教师不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进入学校,而是仅凭口头协议就进入学校任教。许多刚毕业的专科院校的学生,将在农民工子弟校工作当作进入城市的一个跳板,先在子弟校赚足经验,再转投别的学校。这就导致教师的流动性非常强,学校没有固定的教师队伍。而且农民工子弟校的教师与城市公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他们很难取得高级职称。

  三、我国农民工子弟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公办学校供不应求的现实矛盾

  目前我国公办学校已经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主体,但是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多是带着资金或技术来异地经商的流动人口的子女。[2]而那些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农民工子女多数还是就读于农民工子弟校。我国政府的政策倾向是要把所有农民工子女都纳入公办学校体系,现在之所以还没有实现,就是因为公办学校与教育需求之间的供不应求。

  现有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进城农民工子女数量只增不减,而城市的公办学校多是按城市人口规模修建的,自然不能满足额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需求;其次,政府教育规划不合理,在农民工子女集中地区的公办中小学负荷过重,而同时又存在公办中小学废置的情况;再次,公办中小学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那些不收取学费的学校因为固定的财政不能招收更多的学生,农民工子女也很少能进入这些学校。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农民工子弟校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即使违法,也还是有很多人办学,有很多人去上学。

  (二)城乡二元分割社会制度的阻挡

  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也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入学困难的因素。由于户籍制的存在,以及义务教育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现行教育体制,使得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难以解决。中国城市的许多福利政策都是与户籍相联系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户口不在城市,成了城市体系的排斥对象;同时,农民工及其子女又长期生活在城市,他们与户籍所在的农村也失去了紧密的联系,所以,农民工及其子女处在一个既不属于城市体系,也不属于乡村社会的尴尬中间地带。无论是城市教育体系还是农村教育体系,都惠及不到他们,他们成了教育中被遗忘的对象。这样一来,农民工子弟校就成了他们“自救”的最好选择和最有效的方式。

  (三)农民工子弟校本身存在局限性

  农民工子弟校作为社会发展过渡阶段的产物,其历史作用和非议性并存。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实现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起点公平,但是它又被排斥在城乡教育体系之外,加上学校自身的不足,不能给予农民工子女教育过程的公平。农民工子弟校自身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办学条件落后,使农民工子弟校很难满足法律的要求,取得办学的合法性;第二,教学质量低下,社会对农民工子弟校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持肯定的态度,多是否定其价值和地位;第三,学校内部的管理不善,使农民工子弟校的办学不利于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全面发展。这些也是农民工子弟校难以取得合法地位的内部因素。

  (四)师资力量不足且发展空间狭小

  农民工子弟校的师资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两个方面。

  教师数量不足表现为农民工子弟校的生师比普遍高于国家要求。以成都市红碾小学为例,其生师比是20.74∶1[1],略高于当时国家对义务教育生师比19∶1的规定。但这是合法的、正规的、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农民工子弟校,其他农民工子弟校的情况就没有这么乐观了。

  农民工子弟校的教师素质不高,主要指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农民工子弟校的教师多是临时性的,没有签订合法的合同,教师多把在农民工子弟校任教当作一种短时期的行为,没有给予足够的忠实。而农民工子弟校的地位和资金状况,使其很难招到高质量的教师,加上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在职培训,现有教师的业务能力也无法获得较快的提升。

  四、解决农民工子弟校问题的对策

  (一)切实贯彻“两为主”政策

  我国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和法规中,“两为主”政策是作为指导性原则存在的。所谓“两为主”是指: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据此,政府应该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这一点明确了户籍所在地政府在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不再负有法律责任,而是将这个责任转交给了流入地政府。但是我国现行的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与户籍制度挂钩的,2006年《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是户籍所在地政府的责任,且教育经费按人头数下拨到户籍所在地。这两条矛盾的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调节?建议采取“教育券”的制度,将义务教育的人头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每个适龄儿童,他可以拿着教育券选择到任何学校就读,当地学校可以凭教育券到政府领取相应的教育经费。

  其次,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这一点要求政府要加强公办中小学的建设,同时改变公办中小学对农民工子女的歧视态度,还要对现存的农民工子弟校采取扶持和取缔并存的政策。比如对那些被广大农民工子女所需要,但是私人化发展已经不能满足教育需求的农民工子弟校实行接收,使其在政府的投资和管理下,更好地满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需要。

  (二)建立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

  建立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是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可以为管理学生的入学状况提供动态的监督管理手段。所谓电子学籍系统,就是将学生的入学、上学过程、转学、失学、辍学等通过全国联网的方式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可以查到学生的如下信息: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转学和转学原因等。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找到每个学生的入学信息,实现全国学籍管理联网,为农民工子女的入学、转学和升学提供连续的服务,避免出现当前城市和农村政府两边不管的尴尬局面。

  (三)加强对教师的招聘管理

  首先,在引进教师方面,要注重教师的学历,但不能完全按照学历的高低来取舍教师,关键是看学校的教师结构是否合理,注重招聘那些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的教师。其次,要给教师提供充足的培训和继续深造的机会。有些教师的第一学历并不是很高,但是通过继续学习,再加上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取得较高的第二学历,在理论上提升并指导实践。最后,要在学校内部建立合理公平的奖惩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报酬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作用。

  (四)淡化农民工子弟校的称呼

  李传瑛老师的调查显示,在公办农民工子弟校中,学生存在的成绩差、心理不健康等问题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严重,公办农民工子弟校教师的流动性也不是很大,很多老师还是很安心在子弟校工作。[3]同时,公办中小学与农民工子弟校之间的交流学习,可以促进学校之间、学生之间、教师之间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因此,要改变农民工子弟校的发展现状,要将所有农民工子女纳入公办中小学,使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孩子接受一样的义务教育,就必须改变人们对农民工子女的歧视态度,淡化农民工子弟校这个称呼,把农民工子女当作城市孩子一样对待。

  农民工子弟校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阶段的长期性问题,是需要不断努力、多方面合作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根据“两为主”政策,对于办得好的农民工子弟校,政府可以辅助或接收,使其继续发展;而对于那些没有发展潜能的农民工子弟校,就要严格取缔,将更多的资源集中建设发展得好的学校。而最后的结局就是:农民工子弟校完成历史使命,淡出历史舞台,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和城市孩子一样的义务教育。

  参考文献:

  [1]张帆.我国民工子弟学校发展现状及对策探析[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2]束媛媛.农民工子弟校成为义务教育供给主体的机理、问题及解决思路[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0(4).

  [3]李传瑛.公办农民工子弟校学生教育现状的调查[J].教育导刊,2010(10).

  [4]〔美〕米尔顿?费雷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8.

  [5]杜越,汪利兵,周培植.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基础教育:政策与革新[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6]史柏年.城市边缘人: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7]蔡.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人口转变与教育发展[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8]韩嘉玲.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以北京市为例[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7).

  子弟规篇3

  传统的家训可以单本刊行,也可以附刻于族谱中,或勒石存碑。就其功能而言,除了道德教化外,还在于通过家族内部的约束,维系家族的团结。传统社会历来重视对子弟的教育,为了对子弟进行教育,家族往往要聘请贤达博学的教师为其子弟授课,明代著名谏臣杨继盛《教谕应尾应箕两儿》言:“切记不可一日无师傅。无师傅则无严惮、无稽考,虽十分用功,终是疏散,以自在故也。”教师的引导与教化对于子弟的学习和成长尤为重要。因此,在家训内容体系中,就有不少涉及到师德的表述。尽管这些内容往往都是碎片化的描述,但是通过对这些史料的整理,可以较为完整勾勒出传统家族对师德的评价和认知。光绪三十四年(1908) 奉节《邓氏族谱?邓氏宗范》云:“择师以师为人表,非品隆学优者,子弟将无从取法也。”这里讨论到良师的道德问题,即“师为人表”“品隆”“学优者”。也就是说,在师德层面上,良师必须是学生道德情操学习的楷模,具有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学问。家训中师德的范畴也概莫如此。

  一、择师为慎

  中国古代历来重视子弟教育,尤其是对儿童教育注重“发蒙”,认为只有从小对其进行教育才能懂得礼仪。因此,为其子弟选择教师尤为重要。家训中所规定的择师态度实际上也是对师德认知的表现。刘禺生在《世载堂杂忆》详细记载:“旧时教儿童,注重发蒙。儿童五六岁以上,家中延师,具衣冠酒食,封红包贽敬,列p笔,请先生点破童蒙。先生即以p笔点读‘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四书论语首句;先生读,学生随读,读毕,全家谢先生,是为读书儿童一生发轫之始。(案)中国社会最重蒙师,尤重发蒙之师,此种风气,宋代最甚,考宋人轶事,某门下中书还乡,必具衣冠拜于启蒙师膝下。”透过文献记载的隆重仪式也可见传统家族为子弟择师的严谨态度。

  选择教师为家族子弟进行训迪历来被视为宗族重大事务。对于子弟入学年龄规定,不同的宗族有不同的规定,如明代著名家训郑太和《郑氏规范》就规定:“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就外傅,十六岁入大学,聘致明师训饬。必以孝悌忠信为主,期抵于道。”《柯桥蔡氏宗谱?家规》规定:“子弟初能言语即教尊亲敬长之道,六岁便入乡塾学字读书。”霍韬《霍渭家训》则规定:“凡子侄,七岁以上入社学。十岁以上读暇则耕或耘。十五岁以上习举业,勿耕。”又清代学者俞陛云自叙“余十岁时,延师课读,口授尚书礼记。”可见,家训中规定的学生入学年龄各有不同,尽管如此,但是都强调对子弟的启蒙教育。

  对子弟教育重要性的认知必然转化为对教师选择的重视上。家训史料中,家族对选择教师无一不是持审慎态度。《礼记注疏?学记》:“择师不可不慎也,师善则善。”教育子弟是宗族的大事,明代何伦《何氏家训?隆师亲友之规》强调:“切不可因已无成而不教子,又不可以家事匮乏而不从师。”家族为其子弟选择教师教育子弟读书关乎宗族的发展,因此,宗族在选择教师上态度往往极其谨慎。清代郑燮家训《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言:“夫择师为难,敬师为要。择师不得不审,既择定矣,便当尊之敬之,何得复寻其短?吾人一涉宦途,即不能自课其子弟。其所延师,不过一方之秀,未必海内名流。或暗笑其非,或明指其误,为师者既不自安,而教法不能尽心。子弟复持藐忽心而不力于学,此最是受病处。不如就师之所长,且训吾子弟之不逮。如必不可从,少待来年,更请他师,而年内之礼节尊崇,必不可废。”这里所谓“择师为难”和“择师不得不审”反映了古人对选择教师以课子弟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即使更换教师,也要在其任教期限内“礼节尊崇”。可见选择良师之重要性。

  家族对教师选择的重视还表现在对教师的礼敬上。一方面,在师资物质上,给予教师丰厚的束金,如清代龚炜《巢林笔谈》载:“二李先生之封翁陶庵公,宦族之极贫者,为其子延师,必丰其修脯,督课甚严。”又如清陈盛韶《问俗录》云:“(书灯田租)或一人独收,两人平收,三人均收,故建阳极贫之士颇埃而延师修金从厚,诗书之遗泽孔长矣。”无论家族贫富情况,在聘请教师上重之以资。另一方面,在礼敬教师上,尽礼尊重,如孙奇逢《续家规十八则》就强调“隆师以教子孙”,所谓“隆师”就是强调对待教师要充分尊重。一旦对所延教师不恭,则被视为有逆伦理,为人所不齿。褚人《坚瓠乙集》收录了“有时少湾者,延师颇不尽礼,致角口而去”后被人“用吴语赋歇后诗嘲之”的故事,来说明延师须尽礼的重要性。

  传统家族通过家训所表现出的对教师选择的审慎和礼敬态度充分展现了我国古代对教育之重视。这为师德的高要求和培养奠定了社会基础。

  二、师为人表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楷模,因此教师必须德行端正,学生才能效仿之,其行为举止才能端正。乾隆本《汉阴沈氏家训》所提出的“师者,子弟之仪型”观点颇具代表性。清人冯桂芬《校庐抗议》载“或曰:文风固进矣,士习何与焉?曰:亦在择师得人而已。师得其人,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无正。芳臭气泽之所及,有潜移默化于不自知者,夫闻风犹将兴起,况同堂乎?”可见,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的言行对其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清贺长龄《重刻四书说约序》载:“师以言教者也,言从事出。”教师的言行是师德的外在体现,也是学生效仿的楷模。故此,作为一位道德高尚的教师,必须在言谈举止上为人表率,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李鸿章《谕文儿》:“业师足为吾儿模范,惟友朋辈尚嫌未足耳。师长常具畏惧之心,未敢朝亲夕近,虽有良师教训,难于转移学生性情。友朋等食则同席,出入同阶,惟有爱慕之心,不若师生间之敬惧而难于转移也。”李鸿章的观点认为,教师的品行影响学生的行为,必须为学生起到榜样作用,成为学生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乾隆本《柯桥蔡氏族谱》规定:“择端U师傅,将正经书史严加讲解,饮食起居严加训迪,务使变化气质,陶F德性。”这段表述中,“端U师傅”强调的就是教师的行为必须端正诚实,才能对学生行为举止产生积极影响。古代家族聘请教师皆为伴读的属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有端庄的举止,如郑燮所言:“至于延师傅,待同学,不可不慎。”

  行为端正,德行出众,循礼而行是师为人表的外在道德体现。黄佐《泰泉乡礼》言:“或延师家塾,教以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务在朴厚醇谨,事事循规蹈矩。”材料中揭示教师要具有“朴厚醇谨”和“循规蹈矩”的行为。民国六年(1917)湘乡城江《刘氏续修族谱?修身齐家要录》:“故君子必择师延师教子,不特专事文艺,须择人品端正,方堪为师表者。”材料更明显提出,“人品端正”这才能为师之表。当然,在一些家训的择业观中,也强调子弟若学有所成成为教师也必须行为端正,如清人张习孔《家训》所强调“吾子为蒙师,必须衣冠”。

  概而言之,家训对师德的要求强调教师在行为举止上的体现出来的道德意蕴。究其原因,则在于学生在从师学习过程中,主要从教师言行中得到启发,教师成为学生模范的对象。正如霍韬《霍渭家训》所言:“为师者晨日礼服,与诸生肃揖后,言动视听容貌起色敦切晓诲,使之勉勉循循。动由矩度。此严恭谨畏之所由起而动容周旋礼之基也。”

  三、其品最正

  对良师人品的要求也是家训中强调的重要内容。同治邓命辰《邓氏家训》中引学者唐翼修言:“子弟业读书作文,为之择师必学之最优者,尤必求其品最正。师非有文无行,子弟自不至无行矣。降而习商贾习技艺,亦必为之择师。商贾技艺但能不犯法以谋利,不损人以益己,不作诳语,爱行方便者,便是君子。其师君子,则与师往来者必多君子,自然子弟之友皆君子,而子弟亦可引掖而为君子矣。”唐翼修认为,教师必须品行端正,才能教育好学生。元代郑太何《郑氏规范》:“延迎礼法之士,庶几有所观感,有所兴起。其于问学,资益非小。若W词幼学之流,当稍款之,复逊辞以谢绝之。……聘致明师,训饬必以孝弟(悌)忠信为主。”《郑氏规范》是古代家训的典范之作,其对教师的要求也强调其必须为“礼法之士”,通晓儒家伦理,才能对其宗族弟子“有所兴起”。关于良师的道德表现,《颜氏家训?教子编》做了很好的概括:“师保固明智仁礼义,导习之矣。”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所强调的“智、仁、礼、义”是良师人品的集中体现。

  严师也是家训对理想师德品质的表述。家族聘请教师训其子弟,希望教师能够从严自学,使子弟学有所成。陈宏谋《学仕遗规》反对“不肯延师教训,反_先生太严”,认为子弟学习应该聘请严师,不能“听其骄傲”。乾隆元年(1736)重新编修的《洪氏宗谱?续训》就强调:“师严则道尊。正献云:‘人生内无贤父兄,外无严师友,而能有成者,少矣。’”汪辉祖《双节堂庸训》也对“师严则道尊”持认同态度。教育的过程在家族看来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子弟的未来,因此,祈望教师从严治教,才能使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正如张之洞《家训》所言:“无师长,苟无克己工夫者,必不能以自存。”

  明人顾起元《客座赘语》收录了类似故事:“数十年前,士人多能持师道以训弟子,如李翰峰,焦镜川、董侣渔、赵高峰、黄龙冈诸先生,皆方严端正,不为苟合。课艺勉德,彬彬有条,经书性a,岁必一周,优劣劝惩,肃如朝典。以故士游其门,文行皆有可观。主人尊敬之如神明,少不合辄拂衣去。其弟子亦敬而爱之,即既贵显老大,悛悛执礼惟谨,毋敢慢也。”顾起元所赞赏的焦镜川、董侣渔、赵高峰、黄龙冈诸良师就具有“方严端正”的师德,他们“方严端正”和“肃如朝典”的严正姿态被后人视为典范。

  四、德业兼资

  传统师德的要求还包括对教师知识的要求,传统教训认为,所延教师必须是德业相兼,善化县渫湾市光绪二十六年(1900)刊本《罗氏族谱?遗训》载:“德无常师,主善为师。先生长者,德业兼资。”尽管道德是伦理层面的要求,但是仅有德还不是良师的要求,必须“德业兼资”才能算是优秀的老师。又广西岑溪李氏《家训十一则》:“敬贤乃吾族人之重望也,贤者为人之师,其学有所传,礼有所学。”这里也强调贤者之师必须具备“学有所传”的知识。同样张履祥《训子语》中也持类似观点:“师必择其刚毅正直、老成有德业者,事之终身。”有意思的是,《柯桥蔡氏族谱?家规》还对明师和庸师做了对比:“训子必择师延师,贵尊敬,若不知尊敬则明师去庸师来矣。明师有抱负有识见合则留不合则去,庸师胸无学问惟阿谀苟容而已。”可见,古人重视有学问的明师而鄙视“胸无学问”的庸师。

  在良师的名与实的问题上,传统家训更重视教师具有真才实学,不慕虚名,清代蒋伊《蒋氏家训》言:“子弟择师,必须博雅敦厚、束修自好者,厚其修脯,不可徒取时名。”甚至,有些家训还提出甄别良师名与实的方法,清代唐彪《父师善诱法》提出:“今人第谓蒙师贵勤与严,不必学优,皆属偏见矣。惟于三者兼备,乃明师也。人无择师之识,欲为子弟择师,不宜止询一人,恐其人以所亲所友荐,或过揄扬,未必得实;必再加体问,果学优而又严且勤者,方令子弟从游,庶几其可乎?又,毛稚黄曰:大抵举子业,求政于先达最善。先达,举业过来人也。若为子弟择师,自己不能别其贤否,以其人之文,质诸先达,先达赞其文,则知其造诣正矣。此亦择师一法也。”唐彪将勤、严、学作为明师必须兼备的因素,聘请明师不慕其名,必须通过询问有学问的前辈对其进行甄别。甚至,告诫子弟切莫师从学问浮薄之人,如明代吴麟徵《家诫要言》:“师友当以老成庄重、实心用功为良,若浮薄好动之徒,无益有损,断断不宜交也。”

  对于师德的要求,传统家训还进一步强调,教师必须不能一味侧重于知识的灌输,而是要重视知识的融会贯通,如光绪《旌阳张氏通修宗谱?家规》认为:“近世圈鹿栏牛,抚一金若项王弄印,其所师遂皆庸陋无识,帖括之外,他无所知。不知儒者之学,上理国,下理身,外治世,内治家,使非自少经师儒指授,讲究经书子史,只作浮文读去矣!故教子弟须择名儒,欲致名儒必尽礼敬,然后教有规矩,学有原本。”

  要强调的是,有些家训对德业兼资的描述更加形象化,如宋学家刘清之《戒子通录》录王昶语:“吾与时人从事,虽出处不同,然各有所取。颍川郭伯益,好尚通达,敏而有知,其为人宏旷不足,轻贵有余,得其人重之如山,不得其人忽之如草,吾以所知亲之呢之,不愿儿子为之。北海徐伟长,不治名高,不求苟得,淡然自守,惟道是务,其有所是非,则托古人以见其意,当时无所褒贬,吾敬之重之,愿儿子师之。东平刘公干,博学有高才,诚节有大意,然性行不均,少所拘忌,得失足以相补,吾爱之重之,不愿儿子慕之。乐安任昭先,淳纯履道,内敏外恕,推逊恭让,处不避湾,怯而义勇,在朝志身,吾友之善之,愿儿子遵之。若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汝其庶几举一隅耳。”在这段描述中,道德和学问兼济,才是理想的师德表现。

  五、结语

  子弟规篇4

  一、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样本分布

  本次调查采取电话调查法和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__区教行科提供的《20__年已批准打工子弟学校情况统计数据》和20__年共青团组织有关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近两年来,__区建立打工子弟学校16所,其中具备建团条件的学校有8所,已建立团组织的学校有6所,占应建团组织学校的75.0%。本次调查将已建团组织的6所学校(全部经教育、劳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团支部书记作为调查研究对象,重点对团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二、当前__区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建设状况

  (一)被调查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

  参加此次调查的6所打工子弟学校均建立了团组织。6所打工子弟学校中共有班级102个,校团支部6个(均无下一级团组织);共有在校学生2582人,团员71名,其中学生团员63名,女团员45名,团员占学生总数的2.4%,女团员占团员人数的71.4%;6所打工子弟学校现共有团干部12名,委员会委员22人,平均校团支部书记年龄为27岁,大专学历6人,团员6人,无中共党员,无本科学历。

  (二)__区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建设状况呈现良好发展趋势

  1、积极配合团区委工作,各项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6所打工子弟学校的校领导和团支部书记对团建工作都较为重视,积极参加团区委组织的基层团委书记培训活动,努力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方法,将团的建设纳入到学校管理的总体工作中并实施考核,团的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地落实。每所打工子弟学校团支部均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到及时上报,主动沟通,弥补不足,加快完善校团组织的每一项机制。

  2、人员少,机制小,打工子弟学校呈现出互帮互助的良好局面。

  由于我区建团的打工子弟学校和各学校的教职工、学生人数相对较少,又多数集中在北七家、东小口和马池口等地区,所以就目前而言,__区打工子弟学校间呈现出互帮互助的良好局面。其中有2所打工子弟学校是在同区的其他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并在建立之后积极相互积极探讨适合当代打工子弟学校特点的共青团工作的新方法,同时在以团区委为桥梁的前提下,__区打工子弟学校已成为一只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谋发展新途径的党的有力的后备军。

  3、团干部队伍年轻化,补充了团组织队伍的新鲜血液。

  在6所打工子弟学校中,共有团干部12人,平均年龄27岁,最大的团支部书记32岁,最小的23岁。12名团支部书记均是大专学历,其中83.3%的团干部有再提高学历的打算,有1名团干部已经在读大学本科。作为一只年轻化的团干部队伍,每一位团干部都具有良好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思维灵活、敢于创新,与学生和青年团员能相对容易的进行思想沟通,对团组织队伍的建设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当前各打工子弟学校团建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学生流动性强,导致团的各项规章制度难以深入贯彻。

  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大多是随外务工父母进京学习,因此,有很强的自主择校性和流动性,平均每所学校的年流入和流出的学生分别占学生总数的14.79%和16.27%。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团的制度和团的思想及时、牢固地贯穿给在校学生及团员已经成为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所面临的难题。在打工子弟学校中,部分校团组织能够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但对广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大,使学生和团员对“共青团”知之甚少。其中一些打工子弟子女受父母影响,小农意识比较强,认为入团无用,没有带来实惠。调查结果显示,在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中,已提交入团申请书的学生仅有1.27%。这说明,打工子弟学校在某种程度上只注重了教学工作,放松了对学生和团员的日常团课教育。

  2、团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且从团精力难以到位。

  在打工子弟学校中,普遍都是近两年才建立的团组织。因此大部分团干部都是新任职的团支部书记。据调查,大部分学校团支部书记对团的业务知识不够熟练,不知道应从哪些方面切入团的重心工作、如何开展好团的组织

  生活,因此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被动性。打工子弟学校的团支部书记同时还担当校少先队大队长和教学任务,其中平均每周每人上课17节,加大了团支部书记的工作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团的工作力量和进度,阻碍了校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3、团组织活动得不到稳定有序的开展。

  就目前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开展活动来看,6所学校均能按时完成团区委布置的各项团建工作任务,但自主开展团组织活动次数较少。在20__年中,仅有一所建校尚早的打工子弟学校开展过两次团组织活动,同时还是基于校少先队和学生全体活动进行的,没有体现出团的主体地位,因而,团组织活动成效也收之甚少。根据打工子弟学校学生基数少,团员基数小,团干部业务程度生疏,学生对团组织表现出的积极性弱等现象分析表明,在团的基础性教育、校团组织的影响力以及校领导的重视程度上还存有欠缺。

  4、团组织活动经费和物资不足。

  6所打工子弟学校平均投资资金为23.5万元;自建校址2所,租用校址4所;平均学校教学建筑占地面积1340平方米;共有教职工人数164人。目前各打工子弟学校的资金基本能够维持学校的正常开支,没有多于的资金投入到团组织建设方面,因此团员队伍建设无法得到有利保障。再加上学生家长只看重子女的学习成绩,忽视团的作用,进而团费收缴工作的开展也存在一定困难。

  5、团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载体不能适应打工子弟学校的团组织发展要求。

  目前打工子弟学校团建工作基本上是参照公办学校团的工作模式来开展,因此缺乏适应打工子弟学校发展要求的特色工作,而且组织建设方面不够规范、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阻碍了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建设的步伐。

  四、推动打工子弟学校团建工作发展的几点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打工子弟学校的团建工作面临着时刻的转变。如何把握这些转变因素,进一步激发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先进性,努力扩大团的覆盖面、影响力,提高团组织活动的有效性,巩固党的后备力量已成为有待解决的棘手问题。针对以上打工子弟学校所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经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完善团的机制,做好团的活动,切实有效的增加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在团的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上均没有达成一定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结合时代特点,按照“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选好团的干部,完善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继承和创新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优势品牌。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工作、活动的新方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团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确立团组织在青年学生中的核心地位。

  2、重视和加强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

  多数打工子弟学校对团建工作能够重视,努力探索适合本学校发展的团建制度,大胆创新,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于这种情况,我们要继续全面开展“达标创优”竞赛活动,增加学校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扩大团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指导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深入研究当前团组织的工作现状,结合自身学校办学特点探讨团组织的突破口和发展方向,从基础性工作抓起,夯实团的工作根基,提高学校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团的各项制度在学校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调动校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使“达标创优”竞赛活动成为打工子弟学校团组织提高建设的一项手段,不断激发学校团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以建设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3、积极改进和构建团干部相关机制,使团的工作不失持续性。

  建设一直高素质的打工子弟学校团干部队伍,是做好团建工作的重要保证。据调查,打工子弟学校实行的是彻底的聘任制,教师流动性大,同时没有建立团干部后备人选的培养机制。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就容易影响学校团建工作的持续性。针对__区打工子弟学校团干部流动性强,制度不健全和资金紧张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优化任用制度、规范岗位培训、交流机制和鼓励团干部自身学习等方面提高团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要配备好学校团干部,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善于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优秀人员选拔到团的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建立“专职为主,兼职为辅,适当吸纳学生”的打工子弟团干部队伍。此外,调查还显示,打工子弟学校的团支部书记大都不知怎样做好团建工作。这就要求打工子弟学校要建立健全团干部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抓好团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团干部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文化知识水平。积极推进团干部的多种任职方式,克服随意指定、随便更换的现象,切实履行团干部管理的有关组织程序。积极推进隐性团员的确认制度,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及时吸收先进青年学生入团,壮大团员队伍。

  4、了解学生思想,积极改进管理方式,不断壮大团组织队伍。

  我区打工子弟学校团干部从总体上看趋于年轻化,这有利于团干部走进学生,深入了解打工子弟学生们的思想状态,做好学生们的思想灌输和教育宣传工作,使学生们了解团的历史,相信团的未来,积极参与团组织生活。就管理机制而言,打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机制不像公立学校有着严格约束力,面对这种情况,学校团组织和校领导要积极探索创新团员管理方式,认真贯彻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坚持推进隐性团员的确认制度,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健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改进团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实现了对团员的有效管理,为团组织的发展壮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积极为打工子弟学校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建立和健全打工子弟学校团的内部动力机制和外部保障机制,为打工子弟学校的团组织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要把共青团工作纳入打工子弟学校工作总体安排,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把共青团工作给予统筹安排,建立团的工作制度,要把对学校团工作的指导检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一部分;其次要配齐、配好、配强学校团干部,建立、健全规范的学校团干部聘任、考评、奖励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好团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

  和保证学校团干的从团精力;再次要明确保证学校团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建立必要的工作阵地。依托__区稳定的民办高校团建工作基础,可适当举行民办学校团建工作交流会。本着“以交流促发展,以沟通促和谐、以团建促创新”的方针,坚持“以先进树典型,以特色立创新,共同服务团员青年”为目标,积极为__区打工子弟学校团建工作的发展铺平道路,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努力构搭全区打工子弟学校间的团建工作桥梁。

  子弟规篇5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打工子弟学校;教育;教育问题;社会关注

  收稿日期:20131211

  作者简介:张明静(1993―),女,河北承德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大学生。中图分类号:D5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1025703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弟不断增多,他们所面对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突出[1,2],如师资教学水平低、硬件设施落后、校舍经常关闭、搬迁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子弟受教育的质量,甚至给他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伤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还是由民办学校,甚至由未获准的民办学校在承担。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来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所以不愿意接收流动儿童,很多中小学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以各种借口加收高额的借读费,这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

  与城市本地儿童一样,农民工子女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教育应当受到重视,但是他们作为流动人口中的脆弱群体,权益容易被忽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民工子女最终都将步入社会,从事各行各业,因此,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

  2调研概况

  通过对实践单位的实地调查以及对城市居民的问卷调查,笔者掌握了一些与打工子弟生活状况及学习环境等相关的资料,以接受调查民众的观点代表了社会对打工子弟的关注状况[3]。

  2.1问卷调查数据统计

  被调查者的受教育背景及人生阅历等的差异都会造成他们有不同的价值观、社会观,调查问卷的发放情况进行了统计见表1。在接受调查者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绝大多数,这可能与所调查地区靠近高校有关,并且由于调查问卷数量及受调查群体组构比较单一,所以观点数据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群体的观点。

  与城市学生相比,打工子弟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更容易出现问题,关于打工子弟由于缺少良好的教育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实例也屡见不鲜,基于这种现状,做了“打工子弟在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调查,调查结果统计如图2。

  表1问卷发放情况统计表

  调查地点地铁五道口站、华联商场附近发放问卷总数200份收回有效问卷份数188份收回有效率94%发放对象社会各界人士受调查者性别情况男:87人;女:101人受调查者的年龄组成30岁以下:107人;30~50岁:61人;50岁以上:20人受调查者的户籍状况农村:75人 ;城市:113人

  图1调查对象的受教育情况

  图2打工子弟在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查

  统计柱状图

  一般来说,城市打工族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时间不定,再加上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因此他们对子女学习上的帮助及生活上的关注程度都没办法和城里家长相比。因此,对于“群体对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成绩与家庭教育相关性的看法”也做了调查,统计结果见图3。

  图3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成绩与家庭教育的相关性的调查

  统计柱状图

  由于农民工受到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他们在教育子女方面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理的办法,这会对孩子的心理发育造成影响,儿童的教育问题也一直是社会讨论的热点。对于“农民工不能合理对其子女进行教育的原因”也做了调查,结果见图4。

  图4农民工不能合理教育其子女原因的调查统计

  因为考虑到对子女不合理的教育方式不止发生在农民工家庭,城市居民同样存在不合理的教育方式,因此笔者把这个问题设置成了一个不定项选择。被调查者认为农民工不能正确教育子女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学历低和有代沟两个方面,但是学历低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2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在问卷调查所设问题中,只统计了几点和本课题研究相关性较大的进行了分析。在数据统计时还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问卷数量太少,调查结果有很大的局限性;调查地点单一,造成受调查群体构成比较单一;在接受调查者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绝大多数,这可能与所调查地区靠近高校有关。由于以上缺陷,所以得出的结果与整个社会群体观点并不能完全吻合。

  根据问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人认为农民工子弟在受教育条件方面与城市学生有较大差距,在个人成长方面也处于劣势。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总体上可归结为两点:一是进城农民工普遍来自贫困地区,农民工子女缺乏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农民工家长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正确教育子女的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式。

  3可能存在的原因探讨

  3.1户籍壁垒

  打工子弟在就学时具有“弱势”身份。城里的打工子弟因为是“流入”到城市里,因此没有城市户口而在受教育问题上处于劣势。他们在选择学校时存在城里同龄人不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碍。

  3.2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

  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紧缺性,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特别是大城市,民办(简易)学校的出现不可避免。众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到城市公办学校借读,只好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

  3.3打工子弟学校发展缓慢

  无论是在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保障、师资配备还是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因为财政压力往往都疏于扶持、管理和监督,使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长期停滞不前,导致农民工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良好的义务教育。

  3.4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有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然而当前相应制度及法律、法规的空白与缺失,造成了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窘境。

  4解决对策

  4.1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状况

  首先,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4],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改善其家庭生活条件,使农民工子女有一个相对安定的生活环境,从而使他们能够把更多的时间和资金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去。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这不仅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也有助于改善其子女的受教育环境。

  其次,家庭教育对子女能否健康成长有着极大的影响,政府和社会要承担起提高农民工道德觉悟、知识水平、教育能力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对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让他们明白自己在孩子社会性发展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他们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建立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让他们逐渐改变自己的日常行为,用“身教胜于言教”的方式影响其子女的成长。

  4.2规范教育管理,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学校教育

  首先,政府应该足够重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4],把他们的教育问题应与城市居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同等重视,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工子弟受教育的权利,让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享有城市居民子女同样的入学待遇,以体现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平等性。让进城务工子女进入城市公立学校与城市少年儿童同校读书,享受同样的待遇。这也将有助于逐步消除城乡差异,促进进城务工子女融入城市。

  其次,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的问题。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是各类学校最头疼的问题,流动性大不仅使得教学不稳定,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也给学生的学习适应带来很大的麻烦。农民工子女流动的最大原因在于其父母工作的不稳定性,居住城市及地点经常搬迁,这是我国在现阶段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长期发展才能形成良好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机制。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改变教育方案来缓解这种流动性带来的问题,教育部门应制定针对民工子弟的转学制度,简化民工子弟的转学及插班手续,让他们可以较为方便的转学和插班,以保证他们能够获得全面的教育。

  子弟规篇6

  关键词: 晋商 诚信教育 德育观

  马克斯·韦伯认为:“促使西方商人发财致富的驱动力是所谓的‘新教伦理’,是一种资本主义精神。”[1]晋商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大的一个商帮,其经商历时之久、影响之大在中国商业史上,乃至世界商业史上都是罕见的。那么晋商作为明清之际的中国十大商帮之首,其是怎样做到在商界称霸500余年的呢?究其原因就在于其背后有一套与众不同的商业伦理。延续这一商业伦理的正是晋商对其子弟和员工的道德教育,在道德滑坡、德育无力的今天,晋商的道德教育思想值得我们借鉴。

  一、晋商伦理教育观概述

  儒家思想在晋商商业伦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晋商的商业伦理是把儒家的思想与商业行为结合起来,同时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义精神,形成了自成体系的晋商商业伦理观,为晋商成为明清时期最大的商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伦理教育的目的

  与中国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教育目的不同,晋商的教育是为经商服务的。他们接受的教育不再局限于儒家的封建纲常,内容更加多样化,形成了“学而优则商”的观念和传统。“子孙恪守‘吾家世资商业为生计’的祖训,商家子弟不经过读书受教育的严格培育,不是学业出众是没有资格进入商号继承祖业的。”[2]并且对于晋商的受教育者的未来出路,其受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成为优秀的经商者。即使家族中有子弟从仕,其最终的目的仍然是从政治上保证家族事业的发展。晋商将教育的价值功能重点放在了经商的实用主义上。

  (二)伦理教育的内容

  伦理道德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根,晋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深刻地认识到伦理道德知识对于自身修养的重要性,所以在晋商家族教育的内容中,其伦理道德知识的教育占了很重要的位置。这样不仅培养了晋商的基本素养,而且是晋商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1.人才观教育

  中国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之后,各个朝代基本实行重农抑商的国策,极力压制打击工商业,商人的社会地位很低。所谓“农为本,商为末”。依此,中国传统上培养的人才多为“重德轻艺”。晋商的人才培养在中国传统的人才培养道路上进行了创新,不仅注重道德的培养,更注重技艺的学习,凸显了“德艺双重”的人才培养理念。晋商在长达五百年的发展中,对子弟的人才培养都突出了商业的重要性,要求子弟有很强的家族责任感,学习不再是仅仅为了仕途,而是为了自己家族的发展,将“学而优则仕”变为“学而优则商”。同时,晋商并不完全否定从政的重要性,晋商家族仍然培养从政的子弟,因为基于中国的政治背景,商业需要政治上的支持,入仕的子弟最终的培养目的仍然是为了家族事业的发展。

  2.义利观教育

  古人曰:“天下熙熙,皆为利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以说经商就是为了获利,这是商人的根本目的。但是,晋商对于义利观赋予了独特的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色彩,其将利与义结合了起来。首先,义比利重要。晋商强调做生意要童叟无欺,取利有道,不发不义之财。其次,“利要以义为先,必要时要舍利取义,要敦而好义、急公好义。”[3]当然,追逐利益还是商人的最终目的。

  3.诚信教育

  山西商人经过多年的经营打拼,悟出一条道理:只有诚实守信,才是事业成功之道,所以对子弟进行商业教育时,把诚信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清代晋商乔致庸曾反复告诫子孙:“经商之道首重信,即以信誉赢得顾客。次讲义,不以权术欺人,该取一分取一分,昧心黑钱坚决不挣。第三才是利,不能把利摆在首位,宁可少赚钱,不能失信;宁可不赚钱,不能失信。”[4]

  晋商的义利观在商业活动中直接表现为诚信,正是由于晋商的义利观和诚信教育才使得晋商成为我国最大的地域商帮。但是,随着清末外国经济势力的入侵,晋商盲目的诚信观,盲目相信外国的商人,也是造成其衰落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4.家族史教育

  所谓家史,就是家族艰辛的发展历史,每一个晋商家族都有自己别具特色的衍变史。家史中蕴含许多家族兴起的优秀品质。据笔者所看到的史料,大多数晋商家族皆是以勤俭而兴家,很多晋商的创始人皆是因为在老家生活无着才决意出外经商。有了如此丰富的素材,在教育子弟方面自然增强了说服力。家史教育的内容,以祖训与家规为主要载体。客观讲,晋商各家族都有“犯禁”的严格限定。祁县乔氏家谱明文规定:“一、不准吸鸦片;二、不准纳妾;三、不准;四、不准冶游;五、不准酗酒。”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其合伙人秦氏后代的生活:“而秦姓子弟吃喝嫖赌,挥霍浪费,渐从号内将股抽出,全部花光,秦氏抽出之股均由乔家补进,最后复盛公14个财股中秦姓只留1分2厘5,余皆为乔姓之股。”[5]可见秦家并不重视对后代的管教,所以才出现如此令人痛惜的结局。

  家族的发展历史本身就是教育子女的教材。晋商家族的家长会在平时的言谈中对子女进行家史的教育,教育子女要有勤俭的品德,有居安思危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的形式,对晋商子弟的一生产生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增强其对家族的责任感,在培养接班人上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晋商伦理教育形式

  (一)家庭教育

  晋商的家庭教育主要指儒学教育,主要通过私塾教育的形式进行教育。晋商家族的私塾教育指的是通过聘请教师,在晋商的家里进行教育活动。晋商非常尊师重道,聘请的教师多为一方大儒,具有真才实学的大师。有些没有接受聘书的教师,晋商的家长都要亲自登门拜访,以示其重教尊师之道。接受聘书后,教师到晋商家里讲授,家长及学生,包括家里的佣人都要对教师以很高的礼遇,教师往返都有轿子接送,等等。私塾的教育内容除必要的四书五经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包括仁义礼智信的处世做人之道。在这样的私塾教育模式下,保证了晋商子弟的基本素养。

  (二)学徒制

  晋商对于子弟的有关商业技巧的教育主要是通过学徒制。晋商家长把子弟放在票号中,让有经验的师傅带着他们学习有关商业的知识,甚至有些晋商为了避免商号中对孩子的袒护,与其他晋商家族约定,将双方的孩子调换在对方的商号中学习一段时间。通过这样的方式,晋商子弟在现实的情境中学习了实践性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在师傅的言传身教之下,把店训、店规牢记于心,严格依此约束自己的商业行为,这些店训、店规之中更多包含的是道德要求。

  (三)间接教育

  德育除了直接教育外,间接教育同样很重要。许多晋商本就是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他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诚实守信,尊师重教,为后代和员工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对后代和子弟的德育作用不可估量。如乔家对老师的尊敬闻名遐迩,在乔家任教的每位老师均有两位书童伺候。伙食与主人相同,吃饭时需有一个主人陪同,并让老师坐上席。设宴迎请亲朋好友时,一定要请老师坐正席。同时,乔家给老师们的年薪比公立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出一倍以上,逢年过节还要给红包。平时,教师回家都有轿车接送,主人们一字排开送到大门以外,等老师上车以后才能返回。通过树立老师的威严,子弟们不敢在老师面前耍威,保证了教育质量。

  三、启示

  (一)树立正确的德育观

  当前我国的学校德育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片面重视德育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学生仅仅把所学的德育知识和理论当做与其他学科知识一样的知识储存在大脑中,学习这些知识的目的不是在日常生活中按这些知识和理论的要求行动,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使“道德变成了课堂上谈论的东西,而不是需要身体力行的东西”[6]。这样的德育观指导下的德育是低效甚至无效的德育。晋商对其子弟和员工的德育最终目的是把这些道德要求内化,最终以道德行为表现出来。在这种德育观的要求下,晋商的德育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私塾这样的正规教育形式,又有学徒制这样的非正规教育形式,更多的是把道德规范融入到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是一种典型的生活德育。

  (二)身教重于言教

  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观念交织在一起,其中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价值观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产生了消极影响。部分教师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教师言行对学生起到了消极作用。在晋商的伦理道德教育中,家族长辈和教师的言传身教的示范性非常值得当今教师和家长借鉴。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商雅琼.论明清晋商的教育观[D].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07.

  [3]李占强.晋商义利观及其当代启示[D].太原:山西大学,2008:1.

  [4]祁耆,武殿琦编.在中堂[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

  [5]张正明.晋商兴衰史[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218.

  子弟规篇7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自宋代以来继续转衰的时期,但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发展史上,却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并在清代前期达到鼎盛,之后才逐步走向衰落。研究这一时期家训的发展及其变革,对于了解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家庭教育,并借鉴其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天的家庭教育和道德建设服务,都是很有意义的。

  一、明清时期家训发展的历程

  明清时期,家训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一)明初至清代前期:鼎盛时期

  明清时期的家训数量无法确切知道,但有些材料可以参照。有人统计,《中国丛书综录》所列“家训”一类著作,公开印行的有117种,明清两代占89部,其中明代28部,清代61部[1](P70),清代的大多集中于鸦片战争之前。而且,我国典籍中流传至今的家训,也以明清两代数量最多。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族谱的发展中得到佐证,因为族谱中大都附有本家族先人的族规族训、家法家诫之类的家训。据资料记载,直到宋代末年,族谱的编修尚不普遍,当时的学者欧阳守道说,现今“世家”,也少有族谱,虽是“大家”,但也“往往失其传”[2](《黄师董族谱序》)。而宋以后族谱的编修才日益普遍,尤其是明清直到民国,无论是大家贵族,还是平民百姓,族谱的修撰一直盛行不衰。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明代和清代(前期)是中国家训发展的鼎盛时期。

  这一时期的家训不仅体现在著作数量的增多,也体现在家训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领域更为扩大。内容上既有一般的家训,也有专门训诫商贾的家训;作者既有帝王显宦、学究宿儒,也有普通百姓;形式上既有长篇鸿作,也有箴言、歌诀、训词、铭文、碑刻;方式上既有循循善诱的说理激励,也有家规族法的惩罚条文。

  明代及清朝前期家训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统治阶级加强思想文化专制统治的需要。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明清的统治者崇尚儒学,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并通过科举制度招揽人才、箝制思想,加强思想文化上的专制。明王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就将尊崇儒学定为基本国策,“以太牢祀先师孔子于国学”,下诏招纳尊孔读经的知识分子参与国家治理[3](《太祖本纪二》),规定科举考试以《四书》出题,且只能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正如陈鼎在《东林列传》中所说:我太祖高皇帝“一宗朱子之书,令学者非五经孔孟之书不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成祖文皇帝,益光而大之”[4](卷二)。清代统治者对程朱之学更是推崇有加。清顺治和康熙皇帝都曾颁布诏书,封朱熹后裔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康熙五十一年(1712),特下圣旨将朱熹配享孔子。康熙还命人编辑《朱子全书》并亲自作序,称朱熹是“续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虽圣人复起,必不能逾此。”

  明清统治者之所以如此抬高程朱理学,主要是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和对封建纲常礼教的极力倡导,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强大精神支柱,因而深得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的常识。封建统治者加强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上的专制统治的需要,相应地要求作为“国”之缩影的“家”的统治者——封建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弟家人的管束和教化,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家训的发展。

  其次,朝廷的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明朝直至清代前期家训的空前繁荣,与封建皇帝的积极倡导和身体力行有很大的关系。基于“为治之要,教化为先”[5]的治国理念,朱元璋极为重视社会风俗教化。他说:“孝弟之行,虽曰天性,岂不赖有教化哉。自圣贤之道明,谊辟英君莫不汲汲以厚人伦、敦行义为正风俗之首务。旌劝之典,贲于闾阎,下逮委巷。”[3](《孝义传一》)《明史》的编撰者评价朱元璋“礼致耆儒,考礼定乐,昭揭经义,尊崇正学,家恩胜国,澄清吏治,修人纪,崇风教”[3](《太祖本记三》),这种评价应该不谬。朱元璋不仅树立家训教化成功的典型(下将论及),在全社会加以表彰,而且还亲自编撰家训训诫皇室子弟。他即位的第二年,就将其制订的制度、律令编为《祖训录》,供皇家子弟在国家治理中遵循。他还于洪武十一年(1378)撰写了一篇《诫诸子书》,教训皇室子孙。明成祖朱棣在为政之余,采辑圣贤格言,编为《圣学心法》,供皇子皇孙学习效法。

  明仁孝文皇后亲自撰写的《内训》,是封建帝后撰写的最为全面的一部家训,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皇后的大力倡导,也是明代女教发达、女训读物特别丰富的重要原因。

  清顺治皇帝也很注意官吏和民间的家庭教化。他甚至对那些优秀官吏的父母予以奖掖,以表彰他们教子有方。如顺治八年(1651)八月二十一日颁布圣旨(原件现藏徐州炎黄圣旨博物馆)给时任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王yīng@①的父母,表扬他们“善积于身,详开厥后,教子著义方之训,传家裕堂构之遗”,并给以赐官等形式的奖励。康熙皇帝一生有皇子、公主50多人,作为一个在国家治理上很有建树的君主,他在公务繁忙之余没有放松对皇室子弟的教育。从他死后由其子雍正皇帝辑录整理而成的《庭训格言》这部皇室家训来看,康熙皇帝对皇家子弟的确是“随时示训,遇事立言”,时刻注意进行教育。

  第三,官僚士大夫的积极传布。除了封建皇帝的倡导之外,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官僚士大夫的积极宣传也是明清家训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传播家训著作的官僚士大夫中,较为有影响的当数明代的儒士王相和清代的官吏陈宏谋、张师载。王相编辑的《女四书》,成为流传甚广的女教尤其是家庭女教读本。陈宏谋曾任陕西、湖南、江苏巡抚,两广、湖广总督,官至东阁大学士。在地方做官期间,他不仅关注百姓生活,而且重视社会教化,其中突出的是编辑刊印社会教化著作。陈宏谋编印的社会教化读物中,影响最大的是《五种遗规》。其中的《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都辑录有不少家训著作,流传甚广。他还将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又称《朱子家训》大量印行,广为传布。他曾谈及做这种事情的目的:教化之事,“不知者以为迂,而知者以此为根本功夫。我之本意,总望化得一人是一人耳”[6](《寄四侄钟杰书》)。

  清雍正年间做过扬州知府等职的张师载认为,家庭教育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基础。他将汉唐以来著名的“型家正俗之篇”编辑成册,题名《课子随笔》。这部书分上下两卷,续编一卷,共收有84篇家训、家规、信札。张师载在《课子随笔·序》中强调:“风俗之厚薄,不惟其巨,其端恒起于一身一家。”该书于乾隆年间出版后又多次刊印,在民间广为流传,影响甚大。除此之外,官僚士大夫编纂的影响较大的读物还有清代张承燮的《女儿书辑》等书,其中也包含不少家训篇目。这些官僚士大夫们的编辑、刊行,使得家训著作在民间广为传布,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家训的发 展。

  第四,经朝廷表彰的郑氏家族及其家训的影响,也是明清家训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浙江浦江的郑氏家族,是一个一再受到封建统治者赏识的封建大家族,在宋、元、明史中均被列入孝义传或孝友传,然而极力对其进行培植、表彰,并将其树为社会楷模的帝王是明太祖朱元璋。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就亲自接见郑氏八世孙郑濂,问其治家长久之道,并欲赐官给郑濂。当朱元璋看到郑家的家训《郑氏规范》后,深有感慨地说:“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7](P230,《浙江浦江郑氏家族考述》)此后,朱元璋对郑家屡屡表彰:洪武十八年(1385),称赞郑氏家族为“江南第一家”;洪武二十三年(1390),亲笔题写“孝义家”三字赐之[7](P212,《浦江“江南第一家”的人品意识》);洪武二十六年(1393),又聘请郑氏家族的郑济为皇家的家庭教师,专门为太孙讲授“家庭孝义雍睦之道”[7](P230,《浙江浦江郑氏家族考述》)。

  经明朝统治者树立的这个典型,对明代家训的空前繁荣起了重要的示范作用。这种影响之深远,在后来的许多家训和史书记载中都能反映出来。譬如,以其《许云cūn@②贻谋》在家训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明代官吏许相卿,在《家则序》谈到《郑氏规范》的影响时说:“作家则及观浦江郑氏家范,尤若广而密,要而不遗,虑远而防豫,吾则所未逮也。”序中嘱咐子孙参考《郑氏规范》修订自己的家训,作为治家处世、轨物范世的基本规范。《明史·孝友传》中也记载有不少慕郑氏家风、以其家训作为治家教子必读书的事迹。

  (二)清代后期:整体衰落与局部开新时期

  鸦片战争的失败,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伴随着中华封建帝国的日薄西山,发展了三千多年的传统家训也逐渐失去了昔日的辉煌,日趋衰落。但是,这个衰落的过程又不是一个一直下坡的过程,而是一个主体“滑坡”、部分“爬坡”的曲折过程。

  鸦片战争失败后,在清朝统治阶级内部产生了一批被称为洋务派的新派官僚,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就是其中的主要代表。与食古不化的旧官僚相比,他们是一批能够睁眼看世界的人。在办洋务的过程中他们接受了西方资本主义的一些新思想、新观念,对西方的教育制度、家庭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新思想、新观念不仅表现在他们从事的洋务活动中,而且表现在他们对子弟家人的教育指导上,从而为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带来一股“新风”。

  洋务派所开创的家训教化新局面,最鲜明的体现首先是在教育、培养子弟成材方面。与以前的家训相比,他们在家教指导思想上发生的重要变化就是顺应历史潮流,形成了一种开明的教子意识;在治学、择业方面的指导是强调读书与世事历练的结合,倡导经世济用之学。此外,在对子弟家人为学之道、处世哲学的传授和养生健体教育方面,都为传统家训增加了新的符合时代精神的内容。

  这一时期洋务派家训在教化形式、途径上的一大变化是家书训示,这是传统家训形式上的一个发展。以家书教诫子弟家人,虽然古已有之,但篇幅不多,内容也不全面。洋务派代表们的家训基本上采取家书的形式教家训子,这主要与他们长期在外为官,军务、政务繁忙有关。他们的家书虽然篇幅长短不一,但内容却极为丰富广泛,涉及治学、修身、处世、政事直至保健、书法等诸多方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一时期,洋务派主要代表之一的曾国藩将中国传统的仕宦家训推向了峰颠。他既继承中国优良的家训传统,又不拘于古人,适应时代的变化,在家训的内容和教化方法上都有许多发展和创新。

  此外,除了洋务派的局部开新之外,随着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的兴起,维新派和革命党人都对传统家训作了一定的批判和发展。

  二、明清家训内容及教化实践的特点

  明清时期的家训,与以前的家训相比较,无论在教化内容、途径、方式方法上都有了许多重大的变化。归纳起来,至少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贞烈观念的强化

  宋元明清时代,贞操观念呈现出日益强化的趋势。北宋时,虽说理学家程颐提出了“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主张,但由于理学尚未在整个社会占据统治地位,女子改嫁仍然是很普通的事情。到了南宋,朱熹极力宣扬贞烈观念,认为“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8](卷三十六《答陈师中》)。随着程朱理学被奉为儒学的正宗,理学有关片面约束妇女、反对妇女再适的观点才逐渐在整个社会流行起来。到了明代,这种贞节观念已经为社会普遍认同。生活在明代宣德至弘治年间的陈献章说:“今之诵言者咸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9](卷一《书韩庄二节妇事》)而到了清代,程颐提倡的贞节观更是妇孺皆知、深入人心。正如康乾时代的散文家方苞所说:“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言,则村农市儿皆耳熟焉。”[10](卷四《岩镇曹氏女妇贞烈传序》)

  明清时期,在贞操观念和婚姻方面束缚、妇役妇女的礼教发展到了极端,无情地吞噬了千千万万妇女的青春和幸福。《明会典》载,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下诏:“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种对贞节的奖励,自然刺激了贞女烈妇的出现。明朝政府还有官员专门负责其事,对事迹昭著的,赐祠祀或树牌坊加以表彰。明以前的史书中记载的贞女烈妇一共才两百多人,而《明史》中“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余人’”[11](P180-181)。即便如此,如《明史·烈女传·序》所说“湮灭者尚不可胜记”,史书中只“存其什一”,由此可知明代统治者的倡导对妇女的戕害之烈。《明史》是清人编修的,史官以这种笔调极力赞扬,也足以证明清朝统治者在这一问题上的政策和立场。这种对贞烈观的宣扬,在明清家训中多有反映。与封建贞操观的加强相对立的另一方面也是值得提到的,那就是也有一些开明的家长,在其家训著作中对寡妇改嫁表示了赞成或宽容的态度。如张履祥《训子语》中就明确提出:“寡妇……再适可也。”[12](卷四十八)《温氏母训》也说不必劝人守寡。蒋伊在《蒋氏家训》中也告诫家人对年龄不太大的寡妇,应支持他们改嫁,亲属不得阻挠。

  (二)社会风俗教化的内容增多

  与以前的家训相比,明清时期家训中有关社会风俗教化的内容明显增多,而这与明清皇帝的提倡有关,尤其是明太祖朱元璋和清朝康熙、雍正皇帝。

  明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诏令天下设立社学,以求“教化行而风俗美”。为了加强社会教化,劝善诫恶,朱元璋早在执政之初,就“资助了一场广泛的善书出版运动”[13](P64);洪武三十年(1397)九月,他还亲自制订、颁布了《教民六谕》(也称《圣谕六言》):“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14](卷255《太祖实录》)朱元璋的六谕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转变和家训教化的内容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许多家训作者都在自己订立的家训中要子弟家人恪守这六条“圣谕”。如高攀龙在《家训》中说:“人失学不读书者,但守太祖高皇帝圣谕六言……时时在心上转一过,口中念一过,胜于诵经,自然生长善根,消沉罪过。”[15](卷1292《高子遗书》姚舜牧在家训中叮嘱家人,“凡人要学好,不必他求”,只要遵守太祖的圣谕即可[16](第976册《药言》)。当时许多家谱中所载的家训都写入了遵守“圣谕”的内容。

  清代顺治、康熙和雍正皇帝等也十分重视正风俗、厚人伦的社会教化。顺治皇帝于1625年重复朱元璋的“六谕”,在全国颁行《六谕卧碑文》,后又设立“乡约”制度加以推行。顺治还将大学士傅以浙编纂的《内则衍义》御定颁行天下。康熙即位后,提出了“尚德缓刑,化民成俗”[17](卷397)的社会教化方针。他在《六谕卧碑文》的基础上亲自拟订了有关齐家治国的《圣谕十六条》,教育八旗子弟,并颁行全国。雍正即位之初,便对《圣谕十六条》逐条进行训释解说,名曰《圣谕广训》,于雍正二年(1724)二月颁行全国。雍正的训释使十六条更加周详、显明、易懂,以期“使群黎百姓家喻而户晓也”。 他要求在全国广为宣传,使政府官员、兵民人等体会先帝端正品德、重视民生的良苦用心,以达到“风俗醇厚,家室和平”的目的[15](卷717《圣谕广训》)。雍正七年(1729),他也诏令乡村设立“乡约”,通过乡约宣讲圣谕,做到人人皆知。

  封建统治者对社会教化的重视,对当时和此后民间家训的发展和社会教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明清两代家训中有关端正家风和社会风尚、倡导节俭、提倡薄葬、弘扬人道等内容的日渐增多与此不无关系。

  (三)女子家训大量增加

  这是传统家训的一个新发展。这里说的女子家训,既指专为女子撰写的家训,也指由女子撰写的家训。虽然早在汉代就出现了班昭《女诫》这样的专门教训女子的家训著作,但此后针对女子的德育读物并不太多,而以家训形式出现的就更为少见。到了明清,由于朝廷的重视和提倡,加之宋明理学的影响,使得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女子撰写的家训。这种家训不仅有皇家的、达官贵族的,也有民间普通百姓的。在帝王之家的家训中,最有影响的是明仁孝文皇后的《内训》。这部家训从进德修身、慎言谨行、勤励节俭、睦亲慈幼等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女子的德行问题,同时还提出了调整女子与父母、君主、舅姑、子女等关系的具体行为准则。《内训》不仅是皇室女性成员的教科书,而且对当时和后世的女教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儒士王相将其与《女诫》等女教读物汇辑成《女四书》,更成为流传甚广的妇女教育读本。

  今天流传下来的明代女子撰写的家训还有很多。比较有影响的如:官吏温璜记录整理的母训《温氏母训》、李氏与丈夫袁参坡(由其子记录整理)的《庭帏杂录》、诗人徐媛和黄氏的训子诗词等。除了女子撰写的家训外,还有专门写给女子的家训,如清代陆圻专门作为嫁妆送给女儿的《新妇谱》和后来陈确、查琪两人补作的《新妇谱补》、《补新妇谱》等。

  (四)限制子弟不良行为的戒律增多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繁荣,导致了人们交往的扩大,斗殴、、酗酒、狎妓之风较之以前更为盛行。这在描写世俗社会生活的《金瓶梅》以及大量的明清艳情小说、方志等书中都有反映或记载。如有着悠久历史的狎妓陋习,明清时随着城市发展与贫富对立的加剧,娼妓大量增加,遍及酒肆茶楼、饭馆旅店乃至水运码头,以至于有人说是“娼妓多于良家”[18](《王政附言疏》),不只是大中城市,即便小的集镇也是“倡(娼)优塞巷”[19](《二十四桥风月》)。

  鉴于这种世风,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戒书”,如明代@③宏的《戒杀文》、曹鼐的《防淫篇》、孙念劬的《戒嗜酒文》,清代尤侗的《戒赌文》、姚廷杰的《戒淫录》等。这些读物力图净化世风,引导人们力戒恶习,避恶向善。与此相应,许多家长也都以家训、家规、家法的形式对子弟进行严格的管束。康熙皇帝《庭训格言》认为与偷盗无异,应该严禁。高攀龙家训中说:“于毋作非为内,尤要痛戒嫖、赌、告状,此三者不读书人尤易犯,破家丧身尤速也。”[15](卷1292《高子遗书》)庞尚鹏的《庞氏家训》中的“严约束”有十六则之多,大抵是说不许沾染博奕、斗殴、好打官司等不良习惯,不许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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