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第一章完)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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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学和伦理学两者在圣经中是密不可分的。你必须先了解以色列人或基督徒为什么如此相信,才能解释他们为什么如此生活。旧约伦理学完全立足于以色列的世界观之上。

  所谓“世界观”,系指一个人或一个文化在面对全人类共同面对的几个“基本问题”时,所抱持的的一套全面性假设。这些“基本问题”包括有:

  1.我们身在何处?(我们所处的宇宙和星球,其本质究竟为何?它们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

  2.我们是谁?(作为“人类”究竟有何意义?若我们与周遭生物有所不同,差异又在何处?)

  3.我们出了什么问题?(那些我们直觉上感到不对劲的事,究竟事出何因?我们为何身处于混乱的困境中?)

  4.我们可有出路?(若可能,该怎么做才能重整困局?未来可有盼望?若有盼望,那是在何时何地?又当倚靠谁?)

  对于上述问题,旧约时代以色列的世界观大致提出以下答复:

  1.这个世界是独一永活上帝美好创造的一部分,这位上帝就是上主(the LORD)。这世界完全属乎这位上帝(没有任何一处属于其他神明),且这位上主统管“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一切。

  2.广义来说,“我们”人类是按照造物主上帝的形象而造;我们受造是为了与上帝及其他人建立关系。

  3.我们遇到的问题是,人类在道德和灵的层面上悖逆了造物主上帝,因此生活各个层面都出现罪恶的后果,包括我们的人格,以及我们与他人、世界、上帝的关系。

  4.我们生命的出路,在于这位造物上帝;这位上帝已透过历史中的救赎计划面对普世人类的问题。这救赎计划始于上帝拣选亚伯拉罕,也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先祖;这个计划最终将扩展为对列国万邦的祝福,并带来全新的创造。

  因此,就狭义来说(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可能会这样解释),“我们”是一群与上主有独特关系的选民。上主既是与我们立约的上帝,也是万国万民的普世上帝。藉着在历史中拯救这民族的伟大作为(出埃及),藉着在西奈山所立的约,藉着刺瞎如今我们所居住的土地,上主使我们成为祂的子民。但亚伯拉罕之约提醒我们,吾人已被拣选出来,肩负着使万邦得福的使命。在每日的生活中,我们遵守圣洁的礼仪,区分洁净与不洁净的,反映出我们与万邦的分别,因我们相信自己受召成为圣洁的子民,一如上主是圣洁的。在行为上,我们遵循一套习俗、条例和告诫,因这套体系是我们的“导引”( t ? r a),塑造我们回应上主——与我们立约的主——的方式。在敬拜中,我们承认这位独一的主不仅是以色列的往,追根究底,更是全地、外邦、整个受造界的王。

  简而言之,这正是旧约的神学,是表现以色列的信仰、故事、敬拜之中的世界观。唯有在这一基础的假设底下,旧约的伦理学才有意义。此外,耶稣的第一批追随者,是透过他们的圣典(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旧约)来诠释耶稣,因此唯有把旧约世界观与其在新约中的发展联系起来,我们才有充分的根据,将九月伦理学纳入基督教伦理学之中。

  上主(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与上主有独特关系的选民)、土地(以色列相信土地是上主应许并赐给他们的),架构出以色列世界观的三大柱石,也是其神学与伦理学最重要的元素。

  伦理体系的多元面性,表现在各不同伦理体系中被视为出发点的基本公理或假设。在旧约(及整本圣经),伦理学基本上是神学性的。也就是说,伦理议题在各个层面上都与上帝息息相关,关乎其性情、旨意、心意和作为。

  一、上帝的身份

  除非先指明所谓的“上帝”究竟所指为何,否则像“你相信上帝吗?”这类问题,其实意义不大(所有对此问题的回答亦然)。以色列人要从历史当中得知的,乃是更为明确之事:“这一切显给你看,是要使你知道,上主(雅威)是上帝,除他以外,再无别的神……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上主是天上地下的上帝,除他以外,再无别的神。”(申4:35、39)

  这位上帝—雅威—的作为,证明了谁才真是上帝。埃及或迦南人的神明都不是上帝,唯有雅威成就这些事,祂是独一的上帝,也独为以色列成就这些事。虽然神祗的数目(一神或多神)是重要的问题,但这并非此处强调的重点。真正的重点在于上帝的身份和性情——因祂的身份和性情,才造就了以色列历史上这些奇妙的事。

  二、上帝的作为

  上帝先有所行动,才呼召百姓有所回应。这是旧约道德教导的起点。上帝先主动在恩典中展开救赎的行动,才据此发出伦理的要求。如此一来,伦理学便成了在“关系”中的回应与感恩,而非盲目顺从规定,亦非死守一套超越时空的准则。

  “妥拉”是整个旧约正典(及整部圣经)得基础,妥拉不单只有律法,其中的法条也不仅只有现代司法体系下“法规”的意涵。律法其实坐落在故事的脉络底下。在这些故事中,我们与造物主和救赎主上帝相遇。我们会读到创造的奇妙,读到人类悖逆的悲剧,读到上帝呼召亚布拉罕和祂的子民,我们也从中明白上帝对这些子民的心意,以及祂透过他们来向全人类彰显的旨意。五经以外的旧约书卷,亦有大量的叙事文体。透过这个故事,我们看见以色列人如何认识自己与认识上帝。以色列的故事形塑着以色列群体。

  圣经事件记载的先后顺序是相当重要的。上帝先救赎以色列脱离奴役的束缚,才与他们立约。在这个约中,以色列的责任是遵行上帝的律法,以此作为他们对这位施行救赎的上帝所发出的感恩与顺服的回应。

  上帝并未要求以色列人先遵行律法,然后才会拯救他们,他们也才能作祂的百姓。祂已拯救了他们,他们也已是祂的百姓。祂先释放他们,使他们成为祂的百姓,而后才呼召他们遵行律法。伦理的顺从是对上帝恩典的回应,而非换取上帝恩典的手段。

  因此,从一开始,以色列之所以奉行上帝的律法,就是为了回应上帝的作为。这不仅是旧约伦理学的基础,更是贯穿正本圣经道德教训的原则。以色列与上帝的关系不仅是依靠祂救赎的恩典,也是藉由祂赦罪的恩典来延续。自一开始,以色列就知道他们与上主的关系之所以得以延续,绝非仰赖自己圆满地奉行律法,而是因上帝忠实信守自己的性情和应许。

  三、上帝的话语

  以色列不但要对他们的上帝——也就是上主——的作为做出伦理回应,也要回应上帝所启示的话语。申命记一再反复强调,以色列的伦理责任就是回应上帝的话——圣经有时会以综合性的单数称之为“这一切诫命”他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4:2)。他们应将之当做地图或方针,不可偏离左右(申5:32~33)。他们必须让这话的信息进入每日的生活,从起床到就寝,从个人、家庭到公共的场所(申6:6~9)。这样的理解对以色列所发挥的重大影响之一,就是直截了当地把伦理生活注入每个平凡人伸手可及的范围之中。上帝的话不是赐给少数蒙受特殊恩宠的人,并非“入教”之后才能一探究竟的神秘内情,而是引领每位上帝子民的光。

  上帝的话语之所以有如此切身又独特的关联和权威,正因有源于上帝的超越性

  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 直到永远 (诗119:89)

  上帝采取行动,同时也发出话语,而以色列的伦理会用必须同时考虑这两者。旧约时代的以色列列民,确实相信他们的伦理责任和喜乐,不单取决于上主的作为,也取决于祂启示的话语。

  四、上帝的心意

  旧约伦理的动力主要在于,以色列民的信仰,乃是在历史中孕育、奠基和发展的。以色列民相信,他们的上帝雅威过去在历史中行动,先进也继续在历史中工作。如此所有发生过的事件就承载着道德意涵。

  以色列历史观最深刻的伦理意涵有两个面向:过去与未来,以色列是记忆与盼望的群体。就神学的语言,我们可分别称之为以色列历史的救赎面(redemptive dimension)与终末面(eschatological dimension)

  所谓救赎面,是相信上帝过去曾以大能的作为解救祂的子民并审判祂的仇敌。

  所谓终末面,是相信上帝在这些救赎作为的后面,有其不变的心意,一切都指向最终的未来。以色列并非突然跳上历史的舞台,而是基于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被“呼召”出来。而且追根究底,这样的应许,蕴含着上帝要赐福地上万族的心意。这亦可称之为以色列信仰的使命面(missional dimension)。

  以色列显然是相信一位行动的上帝。以色列所做的伦理决定和所进行的伦理反思或批判,都是基于一个信念:他们不仅必须回应过去(上帝拯救以色列出埃及),也必须对未来有所准备(上帝对万民的赐福)——一切都是主上帝主权的心意。

  在后世一些先知所见异象中,这个未来必会终结现今的罪恶,包括战争和压迫。这个未来也必定在人与人、人与上帝之间,拉开和平、公义、和谐时代的序幕。旧约的伦理学奠基于过往的历史,亦迎向更新后的受造界。

  将以色列历史性信仰的两极——过去与未来——结合起来,就对现在产生重要的伦理意涵。一个以色列人可能会有这样的体认:“我此时此地所行的,的确至关重要,因为上主过去成就了大事,未来也必成就大事。我是上主选民的一分子,领受祂超乎想象的救赎与祝福,因此,我的举止必须表现出我对祂的感恩(申26)。但除此之外,我也是那受召使万民得福的子民之一,要透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引发万民的好奇与议论(申4:6~8)。公平与正义不但是此时此刻的要求,更是上帝实现祂对亚伯拉罕之应许的方式:成为万民之福(创18:19~20)。我们的圣洁,不仅是我们与上帝之间垂直关系的责任,也标志着在万民中成为上帝的祭司(出19:4~6)。最后,当我向前瞻望上主最后介入历史的‘日子’时,我不但渴求自己也位列义人之林,更愿早一步参与万民对手航地救恩的赞颂(诗67)”

  五、上帝的道路

  以色列人如何回应?他们的伦理行为的本质与特性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依然是神学性的:以色列理当反映出上帝自己的性情。上帝的性情,表现于上帝的所作所为——这是以色列对上主自我启示的根本新年。亦可说救赎主上帝的作为(与心意),就揭示了上主的身份与性情。这正是为什么认识上帝是旧约当中如此重要的主题。这不单代表认识上帝过去的作为(故事记载),或认识上帝所说的话(律法教导),更意味着亲身体验认识上主的真实性情,认识祂所看重、所关切、所看为优先的,也认识什么使祂喜悦,什么又使祂发怒。这也意味着,生活必须以这些“认识”作为准绳。

  “认识上帝”意味着行公平和公义,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体认到上帝就是喜悦这事。因此,奉行这独特的伦理判准,就直接反映了上主真实的性情。

  “效法上帝”(the imitation of god或imitation Die)这样的用语,必须加以界定。若将之理解为纯粹模仿上帝,企图做上主所做的一切事,那会是一种误导,因为在上帝的作为中,有些领域是人类根本无法、也不适宜模仿复制的。此外,我们也不能过于粗略地将这个概念与效法基督互为类比。不过将效法上帝类比于效法基督,仍有间接帮助。

  当我们说做主门徒就是“学像基督”(Christlikeness)时,并不代表我们必须模仿耶稣在1世纪加利利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我们大多是透过耶稣的故事,汇整出他的性情态度、处事的优先次序、价值判断、临事反应和人生目标的综合面貌,进而试着反思:我们在生活中的抉择、行为和反应中,就耶稣来看什么才是适当的。在腓立比书第2章,保罗将此轮点提升到极高境界,阐述谦卑、优先关心他人需要的重要性。

  同样地,当我们使用“效法上主”这样的说法时,应是指:以色列民理当本于他们对上帝的性情和处事先后顺序的认识,来推断上帝在某特定情境下可能会怎么做。

  将此一效法与反映上帝的原则表达得最简明清晰的,见于利未记:“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那么反映出圣洁,对以色列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往往将“圣洁”设想为个人的敬虔,或是——从旧约而论——将之理解为礼仪上的洁净、合宜的献祭、分辨洁净与不洁的食物等等。诚然,利未记第19章余下的部分,确实涵盖了上述以色列宗教生活的各种面向,但这一章的主要内容显示,反映出像上帝一样的圣洁,全然是实践层面的,包括了收割时对穷人的慷慨、公平对待工人、司法程序的廉政、对他人(尤其是身障者)有周全的关怀、使移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诚实无欺的贸易,以及其他各种非常“俗世”的社会议题。“我是上主”这句话反复出现贯穿整章,仿佛在说:“你们生命的品质,必须反映出我性情的最核心。这就是对你们的要求,因这才真实反应我的性情。这就是我会去做的事。”“圣洁”是圣经用以表达上帝最深切本质的浓缩语。“圣洁”被视为上帝之所以是上帝的根本原因(the Godness of GOD)。

  遵从律法和效法上帝,两者并非互斥的两个范畴,因为其中一者就是另一者的表现。

  我们不单可在律法书中看见,反映上帝的性情是旧约伦理学的特征,诗篇亦多次高举上主的性情和道路。这样的赞颂不只是出于敬拜的目的,更是为了要在伦理生活中,反映所敬拜的这位上帝的特质。更确切地说,只有效法上帝的正直、怜悯和纯洁的人,才能来到上帝面前来敬拜祂。

  箴言对许多反映上帝性情的行为小细节,都大表赞许。箴言强调忠心、恩慈、殷勤、怜悯、社会公义(特别是对穷苦、受欺压者的关注)、慷慨、公平无私、诚实和正直等德性。凡此种种,均反映出主上帝(the LORD God)的性情与关怀。

  六、上帝的美德

  上帝的作为、话语、计划和模范,共同支撑着旧约的伦理世界观。但除此之外,还有个人切身性的考量。以色列伦理生活的另一个重要动因,乃是个人真实经历到上帝的美善和赐福。我们应当说“这是上帝为你做的,所以你当存感恩的新照样对待他人。”出于爱和感谢,个人对上帝美善的经历,将转化成伦理行为的动力。

  以这种直接而又非常个人性的动机,来讲述对上帝律法的顺从,是申命记最显著的特色之一。其整卷书就是要告诫、劝勉以色列忠于上主,并关注他们如何与上帝保有立约的关系。

  若说旧约伦理学首要的视角是神学(以上帝为中心),那么其最好的总结,当然就是以色列的敬拜。因为,正如以色列的其他层面一样,其最深挚的信念,不在于系统的教义或伦理的阐述,而在于颂荣——敬拜的语言。我们看见这两者有三个相关的地方。

  第一,以色列的敬拜和以色列伦理学都有相同的根本动力——同样以上帝的主动行事为基础。因蒙上帝赐福,故以色列当在敬拜赞美中庆贺欢悦。敬拜主要是回应上帝,而非和上帝谈判。对以色列来说,敬拜无法教唆神圣者赐福。敬拜至多只能使人不断承认自己必须仰赖雅威的赐福,来保有、延续这些福分。

  第二,如前所述,以色列的敬拜,须投注更多横向的伦理回应。这意味需要有社会性的包容,并且带有人道意涵。回应上帝的赐福,不单呼召人有真诚的喜乐和庆贺,更要“渗入敬拜者每日的生活里。”

  第三,甚至连敬拜是否真的进入上主的同在,也是以伦理为标准。至少在诗篇,我们会看到这样的概念。诗篇第15篇及第24篇清楚表明,唯有当敬拜者每日的生活反映出他们所敬拜的那位上帝的伦理标准,其对上主的敬拜才得蒙悦纳——简言之,必须手洁心清。

  旧约的伦理学教导,最重要的是以上帝为中心。上帝的身份——圣经启示的那位活生生的上帝——是旧约伦理的根基,上帝先采取恩典和救赎的行动,是旧约伦理的基本前提;上帝在以色列的文化处境中所启示的话语,是旧约伦理的内容。上帝的心意——其在过去和将来一切事上的主权——架构了旧约的伦理;上帝的道路和性情,塑造了旧约伦理学;个人对上帝美善的经验(上帝和祂子民的互动),则是旧约伦理的动力。据此,可有两个结论。

  第一,这凸显了十诫中第一诫的重要性:“除了我意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因为,任何“别的神”都将产生截然不同的伦理。

  第二,这强调我们应该从整部旧约来演绎伦理的教导。我们已看见但是律法条文仍不足够,需要其叙事的架构来帮助我们了解律法运作的原则,也需要律法书之后的叙事文体、先知书、诗篇和智慧文学,方能明白律法如何进入这民族的生活。上帝在整部圣经中“多次多方”地说话,因此我们必须以这些来建构我们对祂性情、作为、心意的认识,据以活出我们的伦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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