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联合出台扩大汽车消费政策举措 江西鼓励汽车以旧换新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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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息日报

  近期,江西省商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共有6个方面17条措施,包括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鼓励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

  新居住社区固定车位100%建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是当前国内市场的大热门,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若干举措》提到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各类汽车(新能源车)展览展销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

  同时,加大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协调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新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加快推进高速服务区充电桩扩容工程和换电站建设。支持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营运车辆停车场、景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推动二手车“跨省通办”

  据了解,明确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经营活动的相关市场主体属于一般事项(需备案),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加强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和信息通报。督促指导汽车流通企业落实二手车备案的有关要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和推进二手车“跨省通办”政策。

  江西还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另外,加快推动宜春市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进一步带动汽车上下游配套产业和服务共同“走出去”。

  记者在《若干举措》中发现,江西鼓励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严格审核车辆产品公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等证明、凭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重新认定资质期限延期至2023年3月1日。

  赣州开展平行车进口业务

  平行进口经过几年的发展,对江西消费者来说已经不再是新名词。《若干举措》提出,优化平行车进口通关流程。加大对赣州开展平行车进口业务的指导,鼓励通过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等方式进口报关。支持进口企业和授权经销商取得原厂的技术参数,允许进口企业对进口车型持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作出承诺,在环保信息公开环节,延续执行对平行进口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和数据信息的有关政策要求。

  允许用拟改造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停车场

  江西还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允许利用拟改造小区及周边的存量土地建设停车设施。

  同时,发展汽车文化旅游。鼓励和引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文化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汽车自驾赛事、嘉年华等活动。

  在加大汽车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举措》提出,开发汽车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优化审贷流程。

  深入开展“金融保链强链行动”,组织金融服务团深入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左阳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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