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岱山县委关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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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岱委〔2011〕3号

   

  县委所属各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和《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委〔2010〕7号),就我县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目标和要求

      (一)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人与海洋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协调发展。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全力参与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三大定位、四个岱山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子孙后代谋福祉的重要内容和战略举措。当前,我县正处于海洋大开发大开放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我县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过程中提升发展的质量、拓展发展的空间,努力实现岱山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要求,围绕“三大定位、四个岱山建设”这一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争创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模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活品质。

      (三)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动员全县上下共同奋斗,争做省市海洋生态文明发展的排头兵,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海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十二五”时期的具体目标是:

      ——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有序推进,力争2015年创建成功。

      ——海岛花园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中心城区发展能级提升,中心镇培育和特色乡镇建设步伐持续加快,“一城三镇”城市框架体系不断完善,本岛“东拓西延中提升”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同时,本着生态优先、群岛规划的原则,精心打造一批有海岛特色的风情小镇。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化水平达到68%,城乡一体、山海秀美、绿色生态、富有活力的海岛花园城市初步形成。

      ——海洋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清洁生产大力推行,生态型海洋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领先。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海洋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持续改善,重点区块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和治理,森林覆盖率、平地绿化面积稳步提高,到201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6%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海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海洋生态文化日益繁荣。海洋生态文化研究和海洋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模式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保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政绩考评、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及财税金融扶持等体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制度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

      (四)着力构筑“一城三岛多区”海洋生态经济建设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全面实施岱山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形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城三岛多区”规划布局。“一城”以中心城市建成区为主体,统筹规划、联动建设高亭、东沙、岱西、岱东等城镇,加快推进本岛一体化,产业功能集聚化。“三岛”为衢山、长涂、秀山三大岛,立足各岛屿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按照岛屿分类开发导向,重点开发建设衢山港口物流岛、长涂临港工业岛和秀山休闲度假岛。“多区”是在七个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基础上,加快集聚发展要素,突出打造临港工业区、港口物流区、海岛休闲旅游度假区、海洋能源区等发展区块,进一步构筑海洋经济发展大平台。与此同时,加强无居民海岛统筹梳理和巡查管理,坚持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并重,实行无居民海岛利用审批许可与有偿使用;严格保护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

      (五)大力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为主线,做大三产、做强二产、做优一产,不断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努力构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生态型现代海洋产业新体系。要培育壮大生态型现代服务业。依托我县区位和深水港口资源优势,着力于港口岸线的高水平开发利用,加大重大港口物流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岱山港口功能向产业、贸易、中转、储运、加工一体的综合性港口转变,重点推进鼠浪湖矿砂中转、黄泽山油品储运中转、小衢山海上工程大型构件制造、大衢山海上物流中转等临港产业大项目建设。深化港航联动建设步伐,加大本地龙头航运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型船务公司运力落户,着力推进货物本地化运输。以创建品牌、建设核心区块、完善配套为重点,加大海岛生态旅游基础投入,打造长三角最佳的海上休闲度假胜地。加紧实施 “一岛一镇一山一沙一中心”(秀山岛、东沙古镇、摩星山、鹿栏晴沙、旅游集散中心)五大核心区块,打造精品系列,提高海岛旅游业的整体效益。大力发展现代商贸、金融、会展、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大幅提高生态型服务业所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提升做强优势临港产业。引导船舶工业发展重心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调整和产业链配套转变,推进船舶产业群建设,提升岱山船舶工业集群整体竞争力。大力培育大宗物资仓储加工、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等新兴临港产业。注重采用环保型先进工艺提升传统产业。要积极推进渔农业转型升级。以发展生态、高效、品牌现代渔农业为方向,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积极推广各项节能技术应用于渔船,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渔业,不断优化渔业生产结构。大力开发优质环保海水产品,扶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标准化的渔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发展休闲渔农业,打响休闲渔农业品牌。

      (六)加快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循环技术,推动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的发展。加快新能源建设,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潮流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推进海水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和示范园区。加强循环经济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逐步在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有序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七)合理开发和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岛屿、海域、盐田等资源,强化海洋功能区划、无居民海岛管理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控制性管理,严格规划控制尚未开发的产业发展岸线及其发展腹地,积极争取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在有条件的沿海滩涂地带组织实施填海造地工程,努力增加土地后备资源。要节约利用水资源,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大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工业废水回收再利用、区域性中水回用等项目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要注重节地节能节材,倡导“亩产论英雄”,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增加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实施盐碱荒地、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加快闲置土地清理、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遗留问题等处置,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推进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重点抓好电力、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重点行业及渔业和海运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改造,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项目能耗准入,推动开展新增项目节能评估;大力倡导厉行节约用材,加大替代型材料、再生材料的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广泛使用可降解、可回收的包装材料,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八)强化海洋科技和人才支撑。健全完善人才培育、引进和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和引进船舶、科技、旅游、物流、航运等符合我县新一轮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依托产业优势和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与上海、杭州为主的国内外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一批能源类、环保类科技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着重在船舶研发、海岛苗木培育、渔农业废弃物、水产品下脚料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方面有所突破。开展一批资源节约、清洁生产、能源替代、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开发、应用和推广。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发展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三、加强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生态海岛花园城市

      (九)深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扎实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加大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大力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和饮水安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进一步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城乡河道保洁管理,进一步清淤疏浚河道,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大力抓好海上流动污染源整治,严格管理海上倾废,加大港口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废水的治理,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加大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的专项治理力度。规范建筑工地、采石场、码头、堆场和船舶企业的施工作业,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坚决制止违规焚烧垃圾、秸秆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开展烟气脱硫脱硝工作,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监测和分类标准管理,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强船舶修造等行业油漆废气治理,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落实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实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十)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用生态理念规划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城乡,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城镇体系。全面开展“美丽海岛”建设活动,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渔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深化新渔农村建设,优化村庄布局,因地制宜推进中心村和农房改造建设,开展衢山桂太小流域连片整治,切实推进以污水处理、垃圾收集、道路交通、乡村绿化、农民饮用水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渔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且具有综合示范意义的渔农村社区和特色生态村,全面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进程,打造一批“海岛风情、设施完善、氛围祥和、管理有序”的新型渔农村社区和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海岛。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岱山建设提升工程,丰富绿色生态内涵,合理配置各类绿化资源,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深入开展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城乡市政卫生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处置等市政设施,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面推行常态化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并举,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对岱山海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调查,开展衢山桥梁山岛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在重要海域、沿海滩涂等生态敏感区域,进一步开展增殖放流、人工鱼礁等形式的海洋生态修复活动。加大对海上采砂行为的监管力度,保护海底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牧场,严格执行禁渔区、休渔期制度,促进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展土壤修复,加强废弃采石场的环境修复,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改善。

      (十二)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行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落户。规范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加工企业、船舶修造企业监督管理,完成全县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飞行监测”行动,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并将违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县、乡镇、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努力消除油库、油管等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灾难的发生。全面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控中心体系,积极开展所属海域、主要排污口、海洋开发重点区自动化在线监测,完善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海洋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及监测观测机构和设施设备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应对海洋灾害的能力。

      四、强化生态意识,大力培育海洋生态文化

      (十三)树立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制定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大力倡导海洋生态伦理道德,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海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海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海洋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家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海洋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海洋生态文明素养,形成海洋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

      (十四)继承和发展海洋生态文化。加强海洋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注重挖掘岱山海洋文化、佛教文化、渔文化、泥文化、盐文化中蕴藏的丰富生态思想。加强海洋生态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制度机制、对策举措等研究。继续办好中国海洋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扩大节庆规模、提升节庆档次,进一步传播海洋生态文化。定期安排一批海洋生态文化研究项目,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岱山特色的海洋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和文化艺术作品,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思想支持。

      (十五)开展系列海洋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提升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活动,组织引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参与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壮大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支持、社会组织协助、公众参与的海洋生态文明创建模式。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世界地球日”、“地球一小时”、“中国航海日”、“中国水周”、“全国土地日”、“植树节”、“浙江生态日”等重要时段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强化生态环保意识。

      (十六)推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鼓励公民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积极引导鼓励绿色消费,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优生优育方针,合理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均衡良性发展。弘扬文明的婚丧嫁娶风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疾病防控,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五、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强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七)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素落实到县域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人口发展、环境保护等各个环节,编制并实施岱山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及专项规划。建立并完善科学化、民主化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城市规划、产业项目审批、土地开发建设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完善专家论证、环境信息发布、重大项目公示和听证等制度,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决策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

      (十八)建立健全综合考评和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指标,按照各乡镇发展目标定位,实施分类考核评价,加快构建促进科学发展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责任制,突出强调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根据考评结果优劣,实施经济奖励或处罚。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各乡镇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对适度开发岛和生态保护岛所在乡镇给予必要的财政专项补助。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的扶持力度,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县、乡镇联合共建。

      (十九)加快完善市场化要素配置机制。探索完善海域、岸线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围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高效开发利用机制。建立健全经营性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流转。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城市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及城市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收费制度。健全电力调度制度,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积极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加快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完善矿山、森林、海洋等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偿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二十)完善投融资体制和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与社会共担、投入与效益共享的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等资源要素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倾斜力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和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理项目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制定鼓励和扶持新能源、环保产业的发展政策,推进对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等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扶持。继续抓好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扶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绿色节能产品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单,各乡镇各部门要优先采购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二十一)强化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完善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配套政策,重点建立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等经济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充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加强检察司法工作,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案件。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加强生态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法守法、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切实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部署、共同推进。支持人大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督工作,强化生态环保预算审查监督,加强环保及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政协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工商联等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二十三)加强社会协同。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和科学财富观,促进企业的活动方式和产品功能向产品绿色化、服务人性化和环境友好化转变。大力开展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提升广大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重大决策、规划、项目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听证,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切实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二十四)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加快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时期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意见,把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效能监察和工作督查,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整治、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曝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决策不当和生态安全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严格问责制度,对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克难攻坚,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推进“三大定位”,开创岱山科学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中共岱山县委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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