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是我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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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构成人的硬件可以复制,但是迁移后唤醒的那个意识还是我吗?

  为什么我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

  为什么我有这样的性格,缺少那样的天赋?性格与天赋都是天生的吗?

  为什么我的命运会与别人的不同?

  什么是生,什么是死?

  关于‘我’还有一个哲学版本:“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想要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首先就需要先弄清楚 ‘我’是什么(即我是谁),要想了解我是谁,就需要先了解一下我是怎么样形成的。在这里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物质层面,二是意识层面。需要强调的是两者本是一体,是同一事物在不同视角下形成的认知,意识本质上讲特指其物质层面的结构与功能。

  对于任何一个自然人,从他的成长经历来看,构成他的各种物质组成的集合体首先是从父母双方组装生殖细胞开始(虽然还能再往前追溯但其意义不大),两个生殖细胞合成一个受精卵。受精卵先将自身携带的各种营养物质按照遗传基因(DNA)“蓝图”进行装配,完成自身细胞个体的增殖,着床后再从母体获得更多的物质进行更大范围的增殖,期间增殖细胞会不断地分化,形成各种的组织器官,最终一步步长成胎儿,足月后出生,开始进食,直接从环境中获取所需物质。在这整个的过程中,随着这个生命体的成长发育,在摄取与消耗的新陈代谢作用下,不断地会有新的物质补充进来,也不断地会有废弃的物质被排出体外。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身体是由物质构成的,而物质是有进有出的,它们共同维持着动态的更新,这也是“特修斯之船”所描述的问题:

  最早出自普鲁塔克的记载。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几百年的船,归功于不间断的维修和替换部件。只要一块木板腐烂了,它就会被替换掉,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问题是,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特修斯之船,还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如果不是原来的船,那么在什么时候它不再是原来的船了?哲学家Thomas Hobbes后来对此进来了延伸,如果用特修斯之船上取下来的老部件来重新建造一艘新的船,那么两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

  船还是那条船,虽然物质材料全都换了,但是结构没变,功能没变,且一次次的更新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的,那么继承它的称谓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至于替换下来的材料拿去做了什么并不重要,这些材料曾经属于它,只能说曾经是它的,并不代表现在还是它的,更代表不了它,所以即使收集了全部的老部件重建了一艘船,与原船一样的结构、一样的功能,那么它也是原船的克隆体。

  另外再扩展一下,如果把原船一劈两半,然后修补出两条一样的船呢?好吧,我建议采用继承法原理来解决此类问题,由所有权者决定其命名。

  我在物质层面上的含义大致如此,我之所以是我,并不是强调我的身体里都包含有哪些物质,或者哪些细胞、哪些器官,而是要看这些物质或者细胞是如何构建出我的这个整体以及这个整体的运作方式,即结构与其所形成的功能。

  下面我们再从意识层面来看看‘我’这个概念是怎样形成的。

  在阐述关于‘我’这个概念的形成之前,首先规范一些常用的基本概念,如认知、事物、抽象、意识、思维等。

  “认知,是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过程,或信息加工的过程,这是人的最基本的心理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和语言等(摘自百度百科)”。这里面有个错误,应用知识的过程不是认知,但是它却是认知的目地,这里需要注意。‘认’有分辨、识别、认得的意思,‘知’是明了、晓得、知道、了解的意思。

  事物是泛指客观存在的一切事情与物体。事物中的‘事’强调的是逻辑过程,而‘物’强调的是物质种类及其结构,一静一动、一虚一实,或者说一软一硬(来自计算机科学)。在这两者的任意组合下构建了世间的万物(这就是中华的太极思想),识万物掌握其规律即为认知。

  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知都是从‘认’与‘知’这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辨别出该事物与已认知事物之间的差异,界定事物边界,将事物区分出来。二是了解事物本身的规律(事)或属性(物)。物的属性包括其材料、结构与功能等,而‘事’则是‘物’在一段时间内的演变过程。如果在演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就会成为事的规律,运用这些规律可以趋利避害,这是我们认知事物的目的。例如苹果是苹果、梨是梨,能够区分它们并分别为他们命名,是因为首先对两者的属性比较了解,其次是能够判定出它们属性之间的差异。这个苹果还是那个苹果,是对两者之前空间位置属性的差异有了判定。这样做好还是那样做好,是对某件事可能的演变过程进行差异性分析。人也是一种事物,既有物质构成,又有规律可循,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的认知,也都是如此。

  在任何一个认知过程中,都会有若干神经元按照认知对象的属性进行归类组网,该神经网络结构的形成与改变,决定着它的属性功能,通过对这些结构的运用来体现其含义。例如仅凭一个轮廓就可以勾勒出苹果的概念,配合酸甜口感等的不同属性,可以形成‘富士’还是‘国光’的品种分类与运用,这些分类属性也都是由不同的神经元通过组网结构来进行表达的。随着我们认知量的增加,这些特定的网络结构会不断的进行组织优化,积少成多,并相互影响,最终形成我们复杂的神经网络认知体系。

  人在其一生中所能接触到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大到宇宙星辰,小到基本粒子,无穷的物质组合又能形成无穷的规律,会以组合爆炸的方式呈现。而我们的大脑资源有限,对于每一个事物都用一组神经结构去映射,这显然是不够用的,于是自然演化出了归类认知的处理方法,形成了抽象思维(神经网络认知系统处理信息的过程被称之为思维过程)。

  就个人而言,认知体系从无到有的建立过程来看,未知是永远存在的,了解事物属性并非需要百分百的研究透彻,事实上可以非常的粗略,以能够区分出差异即可,所以差异才是重点。例如品茶,对于初学者来说,首先要知道喝的是茶,了解茶是与众不同的(即能够将它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这时的茶可以是五花八门,但是别指望他能够一一识别出来,那么此时他对茶的认知是非常粗略的。当茶品的多了,才能够区分出茶与茶的不同,将某种茶从众多茶品中区分出来,根据它的特性与名称联系起来(没有名称的也可以为之命名),接着是第二种、第三种……,这也印证了中国道家学派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想。其中就已经认知的某一种茶还可以继续进行细分做重新认知,比如以铁观音入道来品别大红袍,那么不同点(差异)可用于构建大红袍的认知,同时收缩铁观音的边界,而相同点则用来构建乌龙茶这个茶系大类的认知。

  抽象思维中的抽象是指在认知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分层、分类现象,它们的共同特征就像是被抽取出来的一样,所以称之为抽象。抽象会形成对某一类事物的认知,就因果论而言,被谁抽取是需要一个解释的,古人对于大脑的了解有限,认为这个过程符合“由内心发出的声音”的说法,并称类似的情形为“意”。而“识”的含义是知道,认得,能辨别。《说文》曰:“识,知也。”所以意识特指人的抽象认知。大脑依据这些抽象认知来对这一类事物进行信息加工的过程,就是抽象思维,或者称之为意识思维。事实上我们绝大部分的认知都是以抽象的形式存在,因此意识思维(或者说思维意识)又常常被用来指代大脑的思想活动。

  了解了人的思维意识以后,再来看看它是怎么构建关于‘我’的认知的。

  我之所以是我,是因为我与他人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据有关资料显示,同属种的人之间在遗传基因上的相似度接近于99.9%,这千分之一的差异,多集中在遗传基因所衍生出来的如长相、体态、肤色、遗传缺陷等特征上的差异,这些差异虽然也起到了一些区分的作用,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人的大脑是调节机体功能的器官,同时也是思维意识的物质载体,思维意识的不同才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异。

  从宏观上看,人类大脑的结构和功能都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左、右大脑半球,表面呈现不同的沟或裂,借助沟和裂又分为5叶:即额叶、颞叶、顶叶、枕叶和脑岛。大脑半球表层为灰质,深层为髓质。髓质内含有神经纤维和核团,其中有4对核团位于脑底部称基底神经节(核),包括尾状核、豆状核、杏仁核和屏状核。在功能对应上有定位关系,如感觉区、运动区等在大脑皮质上都有对应位置。前面讲过,事物的共同点往往会形成某个大类的认知,而不同点或者说差异则是由细分类别所形成的。在解剖学下人类的大脑结构基本相同,这是对一个大类的认知,如果柳叶刀足够的精细,能深入到各种功能中枢区域时就会发现它们开始有所不同,如果能继续细分到神经网络层面则会发现更多的不同,可以套用那句名言“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

  人与人的大脑神经网络在微观层面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是人与人的思维意识各不相同的主要原因。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弗朗西斯·克里克,在1994年出版的《惊人的假说:对灵魂的科学研究》一书中说:“你的快乐和你的痛苦,你的记忆和你的雄心,你的个人身份和自由愿意的感受,不过是一大群神经细胞及其相关分子的群体行为。”(非常遗憾的是他后来并没有更深入的研究这些细胞级群体行为的差异,而是与另一位科学家合作研究“灵魂细胞”去了。)

  不同的人由于成长环境不同,一生中所接收到的信息千差万别,从而认知外界环境中各种事物所形成的神经网络结构也就不尽相同。虽然教育能够帮助每一个个体建立起一些大致相同的认知架构,形成公共思维意识。但就个体而言,从公共思维意识到个性思维意识不仅仅是一个涵盖范围的问题,还有与自身认知体系相融合的问题,比如每个人都会有社会意识、国家意识、企业意识、团队意识等等,此外还会有家庭意识、夫妻意识和自我意识等等,它们既有从外界获取的相应适用范围的认知,也有根据自己成长经历所对其进行的再加工,使得相同变得有所不同。可以说对待同一事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知,从而造就了我们每个人独一无二的思维意识。

  对于人这种事物,其独特的思维意识往往决定着他处理外部事件的方式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即事物的功能属性不同)。所以认知一个人通常需要一个过程,要深刻就要经历一些事情,以获得对方对事件的处理逻辑,这些逻辑要是积累的多了就可以说是比较了解对方。熟悉对方的处理逻辑,其实就是想知道对方遇事后会怎么做,掌握这些规律的好处与我们掌握自然规律一样,通过运用规律来趋利避害。

  由于人类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生物,其个体在生存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认知周围的人会提取出非常多的差异属性,构建出关于人的复杂的认知体系。就远近亲疏而言,接触最多也是最直接的人是自己,对于自己的认知被称之为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包括我的大脑、我的身体、我的生活、我的学习、我的家庭……,同时也包括我的思想、我的习惯、我的喜好、我的情感、我的处理逻辑……。按照认知归类的原则,众多‘我的……’的认知会取其共性,形成一个‘我’的概念。

  任何一个自然人所形成的“我”都不会是孤立存在的,他一定要参与外界活动来体现自己的存在。通过利用自身感官收集信息,经过自身神经网络的加工处理后作用于自身的效应器上,通过控制肢体活动、发声等来响应外界环境的变化(不论是周围的人还是其他事物都属于外界环境),与外界形成互动。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从物质到意识,我就是这样形成的一个过程,那么如何能够判定一个人是不是我?

  从我的合理性或者合法性而言,我之所以是我,一方面是我自认为是我,另一方面是别人也认为我是我。也就是说自身内部形成了自我意识,并抽象出了‘我’的概念后,能够判断出我是我。另一方面,对于外界所接触的人们,他们已经形成了对‘我’的认知和判断。

  不论是自身的认知体系,还是外界他人的认知体系,对于事物的认知与应用都是以记忆的方式存在。“记忆,人类思维中信息内容的储备与使用过程;记忆是人脑对经验过事物的识记、保持、再现或再认,它是进行思维、想象等高级心理活动的基础。(摘自百度百科)”,事实上记忆作为动词是指‘记’和‘忆’两个动作过程,其中‘记’是记录、存储的意思,在思维意识层面特指认知的建立过程,在物质层面上则是神经细胞调整、生成连接结构的组网过程。而‘忆’是回忆的意思,在思维意识层面特是应用或使用那些认知的过程,而在物质层面则是激活某个神经网络结构的过程。建立认知与使用认知合在一起就可以代表某个认知对象,所以记忆也常常作为名词使用。

  我之所以是我,一方面是因为我拥有此前我的所有记忆,通过对这些记忆的连续性、完整性、逻辑性等进行判断,可以判断出自己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就我的真实性也反应在我的行为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契合,也就是说与我相接触的人们,凭借他们脑海中有关于我的记忆来判断,我与之前认知的我在行为特征上是否存在差异。一个用到的是我自己的记忆,另一个则是我留在别人脑海中的记忆,这些都是用来标识我身份的依据。

  关于我是谁,这里简单总结一下:我是指在特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认知体系对自己的认知的代称。如果你能够理解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前面提出的那些问题:

  此问题出自于人工智能领域中的一项技术应用,其目地在于使人获得永生。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说在生物领域,人的硬件复制还存在很多困难,凭借胚胎干细胞克隆技术还满足不了需求,即便是同卵双胞胎(一个受精卵一分为二,形成两个胚胎)长大成人,他们在思维意识上也是不相同的,也就是说他们大脑中的神经网络的结构是不相同的,这些都是后天培养的结果。所以复制必须包含后天所形成的神经网络结构及其功能,才能算是保留了其思维意识的硬件复制。

  目前的生物技术实现起来还有困难,但是在计算机领域却是可以直指神经网络的结构和功能,建造出复制载体(2000年,我开发完成了神经网络虚拟机用于局部模拟实验,实验结果符合预期,所以预计会在未来有更加强大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完成对某人全部神经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数字化模拟)。不论是采用生物技术,还是采用计算机技术,或是其他的什么技术,只要能够完成对整个神经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复制,就可以说是完成了对思维意识的复制。

  当思维意识复制完成后,事实上会出现两具拥有相同思维意识结构的独立个体,那么这两个独立个体中的我还是原先的我吗?对于其中任何一个个体而言,我当然是我,因为我的认知体系完整,并且拥有之前我的全部记忆。只是对外界而言,即使出现的两个个体完全相同,也会使留在他人脑海中那些有关于我的认知产生混乱,很容易发生资源配给的困扰,事实上形成两个人在抢占原先一个人的社会资源的局面,例如原先我的家庭、财产、名誉、地位,我的……,都需要与另一个我进行分享,这其中还有一些是不能硬性分割的东西存在。需要强调一点的是,一旦复制成功,就会产生出一条新的生命线,形成两个彼此独立的生命个体。除了共同继承之前的我所有的权利与义务外,还要对今后各自发生的事情承担起各自相应的责任与后果。在这种背景下,两个我会有新的名字来区分彼此,如果能配合外观上的差异,则更容易被别人接受,拥有各自的人生。至于他们之间会如何相处,真的很难说,这完全取决于之前的那个我是怎么想的。

  复制人的问题解决了,那么迁移的问题就变得更容易了,迁移对于周围环境的影响非常小,不会造成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但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是否有权放弃复制后的那个原载体中的我的生命?

  其实这是在追溯自己的历史。每个人的思维意识并不是一生下来就已经完备,遗传基因仅仅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最原始的本能,这些本能是我们早期思维意识的外在表现,大家彼此都基本相同。后来变的不同是由于在其漫长的成长过程中所接触的人不同、事儿不同,甚至是先后次序的不同所造成的。也就是说特定的成长环境形成了特定人的思维意识。每一个人的思维意识都是一系列认知的结果产物,记录着他一生的经历。如果你想换个环境成长也不可能把这些经历带过去,在另一种成长环境下只能产生另一个人。

  首先讲先天因素会有影响,但更多的是后天塑造。每个人的性格、天赋的形成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叠加过程。一些人会因遗传内分泌上的差异或者孕期伤害等原因,可能会对出生后的认知过程造成一定影响,但这通常都是少数的个例。在这些个例当中,先天痴呆或脑残患儿会相对比较常见,而天才则非常罕见,这是因为在物质层面,人类经过上万年的进化与杂合,种群内的遗传基因已经被均质,使得每一个人所得到的基因都大致相同。从受精卵到胎儿,人体中每个细胞的分裂都是按照基因编码的内容进行标准化、自动化的建设完成,出问题的情况非常少见,而且通常都是能找到原因的。那么对于那些建设的要比基因蓝图设计的还要好的情况,就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现象了(常理:凭什么?)。

  即使有基因突变产生出的神经细胞比父辈的更加优秀,出生后是否能够培养成为天才还很难说。这是因为婴儿在出生时只具备几种简单的处理能力(本能),换句话说他只拥有几种简单的神经网络结构。其中的神经细胞,不管是不是特殊,它只是充当神经网络的构建材料,并不会给这个婴儿带来其他新的网络结构(即新的技能)。而学习新的技能,都是依靠后天外界培养的结果。

  关于遗传内分泌对神经系统的影响问题,也只是局限在改变神经细胞活性和可塑性方面,不过这些改变对个体而言是福是祸还很难说。例如对于那些很容易处于精神亢奋的人和时刻紧绷着神经的人来说,如果所处环境并不需要他始终如此的话,那么他更多的体验是痛苦。再说可塑性,可塑性强往往意味着这个人的神经系统可以很快的构建出认知对象的映射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他的学习能力强,说一定程度是因为它主要涉及到机械性记忆的能力,在幼年时期会占一些优势,但是在向以抽象思维为主的成年人过渡的过程中,这种优势往往会变成劣势(主要原因是人脑的资源有限、精力有限)。对于那些可塑性不强的孩子,往往会更早的发展抽象性思维,使劣势变成优势。可以说只要不是脑残,只要一直在努力学习,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产生极致,要么聪明要么智慧,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很难做到持之以恒,即使前期有过于常人的表现,但最终更多的是会归于平淡,就好比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在《伤仲永》中描述的一样。所以不论有没有遗传因素的介入,最终的结果(天赋)都需要后天来塑造。

  另外,从婴儿的成长过程来看,个体随着认知量的增加,智能水平会逐渐提升,如果某种技能开始凸显,并且过于常人,那么才会被称之为有天赋,或是天才。这种过人的能力出现的越早,就越容易让人联想到先天形成,而出现的越晚则越容易归结于后天努力的结果。联想并不能代表实际,实际上在教育方面,不同的家庭采用的方法差异非常大,能够让某一种技能凸显出来,且出现的或早或晚都因人而异,但是绝不会将天才指向一名婴儿,更别说是胎儿了。

  至于性格,是个体在认知事物的过程中,尤其是认知事物规律的过程中,逐步积累所形成的特有属性。面对宇宙间、人事间无穷的规律,每个人能接触到的与接触的先后都会有所不同,融合归集的结果会差异很大,运用这些规律就会带有很明显的个性特征,经过简单归类就会形成了现在各种的性格划分。

  前面讲过,每个人通过认知所形成的知识体系的建立,都来源于他所能接触到的外部环境,环境的不同造就了每个人的不同。虽然你能够通过已掌握的知识来改变环境,但是再怎么改变也不可能把自己一生所接触的环境都改成与别人的一样。因为时间是单向的,你回不到过去,改变也只能影响未来,你的思维意识在此时已经与众不同。虽然此前的命运大家各不相同而且根本也改变不了,但是此后的命运却是每个个体在与环境相互作用下共同形成的结果,是随波逐流还是奋力拼搏就因人而异了。

  世间万物,不论规模,不论大小,不论构成,不论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只要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个体,那么形成的过程被称之为‘生’,解体的过程被称之为‘死’,而从生到死的过程,则被称之为‘生命’。谈到生死就不得不说说关于‘灵魂’问题。

  据人类学家研究推测,灵魂或者说人死后还可以继续存在的灵魂观念,大约出现在距今两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的人类。一直能够流传至今是由于过去人们对自身大脑的认知不足,无法给出人类行为活动的合理解释,于是虚构出灵魂这种假想物,来填补因果论的空白。通过对灵魂的解释和运用来达到控制人行为的目的,是各个宗教都热衷于使用的手法。

  为了顾及各民族的文化传承,也为了简化我们的知识体系,让这个词汇能够融入现代科学,就需要给灵魂一个非常清晰的定义:灵魂特指单位个体的结构与功能。单位个体可以泛指任何人、团队、社会、国家,也可以是指某一套软硬件系统、某个功能组件。当指向的是一个特定人的大脑时,它就是克里克他们所描述的这个人的“灵魂细胞”,它是指整个大脑(它的结构和功能),而不是由其中某个部件承担着的 “小绿人”角色。

  如果按照上面所述标准,人的灵魂是存在的,但是其结构与功能必须要有物质载体,所以所谓的‘灵魂出窍’是不可能存在的,当然如果有新的载体能够承载这一结构和功能,那么出窍也是可行的,那是思维迁移与复制的研究范畴。

  另外再解释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当熟悉的人去世后,虽然他(她)的灵魂会随着载体的破坏而消散,但是有时人们还能够感觉到他(她)的存在。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大脑中仍然会保留着对对方的认知,并不会因为对方的逝去而失去。对于他人的认知,原本用途是推演和预测对方的行为活动,以便于双方能够更好的进行互动。然而当对方逝去后,我们的这些认知所对应的神经网络部分本应该处于休眠状态,但是在特定条件的刺激下,还是有被激活的可能性,一旦它被激活,就会形成了一种我们认为逝者还活着的主观感受。

  我是特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认知体系,对自己认知后所使用的代称。我来自于我的成长环境。在此环境下所建立起来的认知体系会包含有对各种规律不同层次的认知,依据这些认知来处理事件,就会形成自己的行事风格。此外这些认知还常用于推演和预测未来,形成各种各样的长短期目标,其中那些预计实施时间比较长的,且影响比较大的目标,会被当成是人生目标。任何人、任何生物,只要还处于生命当中,都是在向着各种目标前进,直到生命的尽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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