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贵州一桩不伦之恋引发的伦理悲剧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15
手机版

  在《礼记·曲礼上》有记载这样一句话“男女不杂坐,叔嫂不通问!”,民间更是有“叔接嫂,天下少,不充军,便是绞”,大概的意思就是叔嫂之间是不能够形成男女亲密关系的,否则就会受到制裁,要么是被发配充军,要么是被处以绞刑。古人讲究男女有别,虽然现代已经是思想开放的时代,但该讲究的人伦道德还是需要讲究。

  如果叔嫂之间走得太近,那样不仅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甚至还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曾在贵州雷山就发生了一起因叔嫂违背人伦而引发的悲剧。案件的女主人公名叫赵婧,她与丈夫马小淳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夫妻两人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便在家人的催促匆匆忙忙步入婚姻的殿堂,这样的婚姻就像是地基不稳的楼房,随时可能会塌房。

  赵婧虽然已嫁做人妇,但她的年纪很小,才二十出头,所以她的心根本没安定,特别是怀孕之后,身体和心理都感到异常疲惫,她非常渴望有人能够给予自己陪伴和安慰,可丈夫马小淳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奔波。丈夫无法陪伴,为了排解她的内心的苦闷与空虚,她投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这个男人就是马小淳的堂哥马小陆,他在马小淳跟赵婧结婚的时候就被美丽动人的弟媳吸引,只是碍于兄弟之间的情谊,他一直都不敢轻举妄动。看到赵婧一人在家,他的内心再次泛起波澜,时常会去赵婧家献殷勤,今天帮忙修灯泡,明天帮忙拧螺丝。他原本以为自己只是一厢情愿,没想到赵婧也是一个不安分的主。

  两人在眉来眼去之间彻底冲破伦理道德的底线走到了一起,两人在一起没多久,赵婧发现她怀了马小陆的孩子,她担心自己的丑事被丈夫马小淳知道,只能撒谎称自己非常思念马小淳,希望对方可以回家看看自己,马小淳并不知道此刻妻子已经红杏出了墙,还真回家一段时间。马小淳因此并未察觉,还以为自己再次“喜当爹”,根本没有想过这个孩子不属于自己。

  赵婧见马小淳一直被蒙在鼓里,做了一件更加过分的事情,居然跟马小淳提议将这个孩子过继给马小陆,愚昧无知的马小淳想着哥哥未婚又膝下无子,以后老无所依,因此便同意了赵婧的提议。赵婧以为自己奸计得逞,兴奋不已。没想到马小陆的态度却让她大失所望,马小陆愿意接受孩子却要跟她一刀两断。

  赵婧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为何马小陆的态度会有这么大的转变?赵婧根本没想过,婚外情怎么会有真情,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马小陆本来就对赵婧没有几分真情,更何况他现在还有了新欢,那自然就要抛弃赵婧这个旧爱。

  赵婧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人,她不能接受马小陆的背叛,也不愿意跟马小陆断绝关系,于是她便开始用儿子威胁马小陆,只是令她没想到的是马小陆也是一个狠人,不管她怎么威胁都丝毫不为所动,坚决要与她一刀两断。马小陆的态度彻底激怒了赵婧,陷入疯魔的赵婧彻底失去了理智,决定要跟马小陆同归于尽。

  2020年的某一天,她实施了自己的计划,她先放了一把火烧了马小陆家的房子,然后又带着孩子在马小陆家门口喝农药自杀。她以为这样她跟马小陆还有孩子一家三口能够在地狱团圆,结果却让她彻底绝望,最终只有那个无辜的孩子被她愚蠢地害死,她被抢救回来,马小陆也相安无事。

  她甚至还要面临法律的审判,首先她放火烧马小陆的家,这样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是她带着孩子自杀,孩子从出生那刻开始就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个体,即便她是孩子的母亲,也没有任何的权利剥夺孩子的生命,她必须为此愚蠢的行为买单。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分为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是死是活,并不积极要求,而是听之任之,完全采取放任的态度。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

  赵婧给孩子喂毒,带着孩子一起自杀,这样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她这样的情况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有一定的区别,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慎重适用,只有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犯人,法院一般才会判处死刑。所以法院综合所有情节之后认定赵婧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依据数罪并罚原则,最终判处赵婧无期徒刑。

上一篇:专业伦理故事:一则让我坐过站的消息
下一篇:已婚女人喜欢你的信号三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