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掉过的坑:伦理困境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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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律的朋友跟我说,他们上刑法课的时候,讨论过很多奇葩问题,比如这个:某人对一具尸体XXOO,过程中,尸体醒了过来。问:这是什么行为?A.强奸罪,B. 强奸未遂,C. 侮辱尸体罪,D. 侮辱尸体未遂,E. 救人一命,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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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的困难在于:主观上,某人无强奸故意;客观上,不存在尸体。再严谨一点,“尸体”还要分性别讨论。具体选什么,感兴趣的小伙伴自己想吧。

  

  为什么说这件事儿呢?心理咨询的伦理,也常常出现两难问题,跟上面这个选择题有点像,好像选什么都有道理,选什么都不对。来看看我们这学期的“心理咨询伦理”课,讨论过的伦理困境有哪些。

  困境? :咨询师不应该从来访者处获得咨询费以外的利益,但如果咨询师什么都没问,来访者在说自己的工作时,主动谈到某股票的内幕信息,咨询师去买该公司股票并且赚了,违背伦理吗?如果股票赔了,违背伦理吗?

  困境? :假如发现父母介绍的相亲对象刚好是自己的督导,怎么办?假如相亲对象是督导的前男友,怎么办?假如相亲时不知道对方是督导的前男友,恋爱了一段时间才知道,怎么办?

  困境? :美国的一些咨询师,在人烟稀少的小镇上工作,很难避免和来访者有双重关系。如果咨询师去买菜,遇到了来访者,要不要打招呼?或者来访者就是卖菜的人,咨询师不可能不吃菜,怎么办?

  困境? :在中国,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咨询师,常常同时是心理学院的老师。如果心理学院的学生A告诉咨询师,学生B作弊,还得了奖学金,咨询师刚好在心理学院负责管理奖学金,那么应该约B谈话吗?应该查考场录像吗?如果发现B确实作弊了,应该取消他的奖学金吗?

  困境? :来访者是大学生,确诊HIV阳性,因为死亡焦虑来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应该将HIV阳性写入心理咨询记录吗?如果来访者和男/女朋友存在性关系,应该告知来访者男/女朋友吗?如果来访者还和其他同学存在性关系,应该告知学校吗?

  困境? 6:还是在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有学生告诉咨询师,导师对她性骚扰,咨询师应该告知学校吗?如果咨询师之前还听其他学生说过这名导师性骚扰,应该告知学校吗?要对该导师提出私下警告吗?

  困境? :来访者谈到TA的前任咨询师有违背伦理的行为,作为现任咨询师,应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有的简单,有的复杂。比如困境5,就很复杂,矛盾在于:

  当来访者隐私和他人(可能是多位)安全无法兼顾时,该怎样选择。重点不是背下来选择的结果,而是在讨论的过程中考虑伦理的精神。

  困境1

  在回答咨询师能不能利用来访者提供的信息获益之前,要先问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提到关于来访者工作的具体内容?咨询需要这么详细的信息吗?我们要关注来访者的感受,如果不说出股票具体信息不会影响来访者表达他在工作中的感受,那就不必追问这个细节。这种伦理困境可以通过提问的技术来规避。

  如果来访者非要说呢?分两种情况。

  ① 来访者真的知道可靠的内幕信息。如果咨询师去买了股票,不管是否获益,都涉嫌内幕交易罪。违法的事情当然不应该做。

  ② 来访者所谓的内幕信息,只是他观察种种迹象后的推测,性质和股评人的发言类似。如果咨询师相信,自己做了选择,自己承担风险,不违背伦理。

  困境2

  这个困境的后两个小问告诉我们:不要和督导谈个人生活,不谈个人生活,就不会有这么多幺蛾子。第一个小问,涉及督导和被督导者,是否可以有亲密关系。

  美国的督导有很大权力,要评价咨询师的工作,关系到咨询师能不能获得执照。督导和咨询师之间的权力不平衡决定了,发展亲密关系,咨询师有被剥削的风险。如果督导因为个人感情给了咨询师更高的评价,对其他咨询师也不公平。以上是美国督导和咨询师不能谈恋爱的原因。

  中国的督导权力小得多,只提供专业帮助,偶尔写个推荐信,但理论上督导和咨询师还是不能发展亲密关系。遵守这个规定不困难,如果真的谈恋爱了,换个督导就好,反正督导有那么多。如果督导经常和咨询师谈恋爱,或者咨询师经常和督导谈恋爱,要好好想想:我的人际关系出了什么问题?没有别的渠道认识恋爱对象吗?

  困境3

  这个问题稍微简单一些,可以征求来访者的意见:“在我不可避免地遇到你的时候,你希望我怎么做?如果我打招呼/不打招呼,你会有什么感觉?”有的来访者觉得,咨询师不打招呼,太冷酷无情,难道咨询关系只存在于虚空中吗?有的来访者相反,希望咨询师假装不认识TA,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TA正在做心理咨询了。

  不要说小镇了,在中国小城市找咨询师,也很头疼啊。还好视频咨询越来越普遍,将来VR发展得好,让异地的来访者与咨询师更真实地处于同一空间中,这个困境就解决了。

  困境4

  当咨询师的双重身份不能避免时,应该提前告知来访者。比如这个困境中的咨询师+老师,可以这样告诉来访者+学生:“我同时是心理学院的老师,如果你告诉我一些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比如作弊,我不得不报告学校。这一类事情,请你自己选择说还是不说。”在报告学校之前,咨询师要告知来访者自己将要做的事。

  如果来访者明知道咨询师的双重身份,依然说出同学或自己作弊,就很有意思了。或许他在用这种方式,把为难的事转交给别人,避免自己做出决定时随之而来的焦虑、恐惧、愧疚等感受。

  关于双重关系,再引申一些。如果咨询开始之后,咨询师忽然发现自己和来访者有共同认识的人,就叫C吧,怎么办?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咨询师和来访者分别跟C有多熟,C会不会影响咨询师对来访者的认识,来访者在咨询中会不会提到C,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然后和来访者讨论,再决定要不要结束咨询。

  困境5

  有一个美国的案例:来访者说要杀了自己的前女友,咨询师认为这是来访者表达情绪的方式,不是真的要杀人,于是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前女友,后来前女友被杀了。前女友家人告了咨询师,咨询师败诉,赔钱。这个案例说明,当来访者可能给别人造成危险时,咨询师需要正确评估风险,设法阻止。

  咨询记录要记录来访者谈到的重要的事,HIV阳性显然是重要的事,应该记录。如果咨询师试图通过不写咨询记录来保护来访者的隐私,那可能承担了过多的责任。事实上,咨询师不需要太自恋,什么事情都自己扛,可以和来访者商量,TA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被写入咨询记录有什么想法,并告诉来访者,有哪些人(比如督导)能看到这份记录。如果来访者不想被记录呢?看心理咨询中心的规定。规定没有特别说明,可以用“重大传染性疾病”来代替。

  理论上说(事实很可能和理论不一样),来访者HIV阳性这件事,没有必须报告学校的理由。最好是来访者自己把身体状况告知性伴侣,如果没有,那么TA的性伴侣正处于危险中,咨询师有义务告知他们面临的风险。在咨询师无法得知来访者性伴侣的联系方式,并且他们是在校学生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学校转告。

  如果来访者和别人发生性关系不带套,咨询师还需要和来访者做好安全协议——只能和别人进行安全性行为(其实带套也不是绝对安全),或通过药物把体内病毒量降低到不具有传染性,并普及法律:明知自己HIV阳性却故意和别人发生不安全性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来访者依然坚持这么做,咨询师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和疾控中心。

  在这个困境中,咨询师除了考虑来访者的隐私、来访者性伴侣的安全,还要考虑自己的胜任力,比如自己可能被来访者激发死亡焦虑。尤其当咨询师是个年轻的妈妈时,会很害怕被传染。(尤其后边的内容是我导师的经验,我还没太搞清楚其中的原理。)

  困境6

  报告学校有好处,如果学生所说是真的,可以由学校对该导师提出警告。但性骚扰不是犯罪,不需要突破保密原则,而且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事,可能对来访者造成二次伤害。比较好的办法是,跟来访者讨论,她要不要投诉导师,投诉会遇到什么困难,如果不投诉,接下来怎么避免被继续骚扰。如果已经有多位学生提到这位导师性骚扰,咨询师可以不提具体的导师和学生名字,而是把这件事作为一种现象反馈给学校,提醒学校调查和预防。

  以上说的是大学生。如果来访者是中小学生,未满18岁,被老师性骚扰,咨询师有义务告知来访者的监护人,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缺乏判断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困境7

  先搞清楚,来访者为什么会提起前任咨询师,原因可能有很多。我有个朋友,见新的咨询师时,会把她和前任咨询师的各种矛盾讲一遍,她的说法是:“我要看看新的咨询师能不能接纳我。”

  然后再看,前任咨询师违背伦理的行为有多严重。如果是用生活微信添加了来访者,还不屏蔽朋友圈,这属于轻微违背伦理,我们不需要做什么。

  如果前任咨询师做了严重违背伦理的行为,比如和来访者发生性关系,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来访者,告诉来访者这种做法的性质和对TA的危害。至于要不要举报,依然由来访者决定,我们扮演的角色是给来访者支持和鼓励,帮助TA有勇气说出来。同样的,如果来访者是未成年人,需要告知TA的监护人。

  最后做个总结:面对伦理困境时,具体采取了什么行为,要做好记录。不知道该怎么做时,想想如果这一行为被公开,会被大众接受吗?如果会,问题就不大。但也不一定,大众都能理解和接受,却依然有可能不符合伦理的行为,还是存在啊。

  

  《扪心问诊》中,有个来访者得了癌症,坚持不去医院,Paul陪着她去了医院做化疗。这一段很感人,但有咨询师说Paul的做法不伦理,因为他和来访者发展了双重关系。他应该做的,是用心理咨询帮助来访者解决无法去医院的内心阻碍,而不是直接带来访者去医院。但有个问题是,来访者得的是癌症,治疗时机特别重要。等待内心发生改变,然后影响行为,这在一般情况下可行,在这种情况下却不可行,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每拖一周不去医院,来访者活下去的概率就降低一点。所以,我们都能理解Paul的心急如焚,任谁处于这个位置上,都很难想出更好的办法。

  Pual的行为符合伦理吗?我也说不清楚。这正是伦理问题的有趣之处。

  最后放一个轻松的话题,也是我们课上讨论过的:咨询师不应该虚假宣传自己,那么在简历中放PS过的照片可以吗?PS到什么程度叫做不虚假?网络咨询可以使用美颜相机吗?如果不用美颜相机,但手机自带美颜功能,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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