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雷:汪曾祺小说“衰年变法”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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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04 郭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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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曾祺小说“衰年变法”考论

  (原刊《文学评论》2013年第6期)

  摘要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汪曾祺在小说创作上实施“衰年变法”。他一方面以“改写”方式探索“现代主义中国化”道路,在古代神话、民间传说、《聊斋志异》和笔记小说中搜求“魔幻现实主义”的古老基因;另一方面又在小说主题和思想上回归存在主义,通过小说揭示世界、历史和个体生命的荒诞本质,并正视此种“荒诞”,坚持辩证人性观,在对日常伦理和道德的违逆、冒犯和冲撞中,寻找奠基“人性”的辉光,在对“死亡”的审视和思考中体味生命的荒诞与悲凉。

  在以往汪曾祺小说研究中,“衰年变法”问题基本处于被搁置状态。人们虽然注意到汪曾祺诗文中多次提到 “衰年变法”,但对其试图“变法”的心理动因,对“变法”后汪曾祺小说各方面发生的变化,并未进行深入系统研究。这一问题的长期搁置,使许多研究者怀疑汪曾祺是否真的实施了“衰年变法”,甚至怀疑汪曾祺20世纪90年代是否已然放弃小说创作。更为重要的是,“衰年变法”是汪曾祺小说创作中的一次关键转折,相关研究的长期缺失,使得我们很难把握汪曾祺小说思想、艺术方面发展变化的内在理路。以往研究要么将80、90年代作一体化处理,将90年代视作80年代的余响,完全忽略汪曾祺90年代小说的独特价值和意义;要么将二者分割开来,只强调表面差异,无视两个时期小说在思想、艺术上的内在关联。但无论怎样处理,最终结果往往殊途同归:80年代被凸显,90年代被遮蔽。如此一来,在文学史视野中,汪曾祺也就成了“寻根小说”的先导,一位接续古代士大夫传统、讲述民国故事的小说家。一位“乐观”的、追求“和谐”的小说家。然而,这样的文学史形象是片面的,是长期误读的产物,是研究者回避“衰年变法”问题的必然结果。汪曾祺曾经说过:“我活了一辈子,我是条整鱼(还是活的),不要把我切成头、尾、中段。”要想使汪曾祺摆脱“被肢解”的命运,我们必须从正面打开“衰年变法”这个“纽结”,使其文学史形象得到完整呈现。

  一 汪曾祺最早提及“衰年变法”是在1983年,他在《我是一个中国人》最后写道:“我的作品和我的某些意见,大概不怎么招人喜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也许我有一天会像齐白石似的‘衰年变法’,但目前还没有这意思。我仍将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有点孤独,也不赖。”齐白石早先师法“八大”,画风冷逸绝俗,移居北京后,他发现这种风格不受欢迎, 没有市场,在陈衡恪启发下,改学吴昌硕式“大写意”,并自创“红花黑叶”一派。由于画风符合大众心理,很快打开了市场。不难看出,齐白石“衰年变法”本身含有两层意思:一是迎合;一是创新。从文章意绪看,汪曾祺这里提及“衰年变法”,取“迎合”的意思更多些。 1989年1月,《三月风》发表了汪曾祺的随笔《韭菜花》,并附有漫画像一幅(作者丁聪),汪曾祺自题绝句一首,后两句为:“衰年变法谈何易,唱罢莲花又一春。”诗为题画,不太引人注意。从诗的意思看,汪氏“变法”已经悄然展开,而展开的契机则是参加“国际写作计划”。1987年9月,汪曾祺与古华一起赴美,参加由聂华苓夫妇主持的为期三个月的“国际写作计划”,行前汪曾祺已有所准备,特意带上了一个《聊斋》选本,期间改写了《瑞云》、《黄英》、《蛐蛐》、《石清虚》等四篇作品,回国后又改写了八篇,总名为《聊斋新义》。这些作品及后来改写的神话、民间故事和笔记小说,显示了汪曾祺对“现代主义”中国化道路的积极探索,是其实施“衰年变法”的最初努力。1990年汪曾祺70岁,他在《七十抒怀》一文中表示:“我不愿当什么‘离休干部’,活着,就还得做一点事。我希望再出一本散文集,一本短篇小说集,把《聊斋新义》写完,如有可能,把酝酿已久的长篇历史小说《汉武帝》写出来。这样,就差不多了。”文章表面平易低调,内里“变法”雄心却昭然若揭。1991年,汪曾祺明确表示,“衰年变法”的思路已然清晰:“我要回过头来,在作品里溶入更多的现代主义”。此后,汪曾祺小说在主题和思想方面回归存在主义,作品的哲理性、悲剧性和荒诞性不断增强,对“人”的追问成为了他90年代小说的核心内容。 汪曾祺于古稀之年决意“变法”,与其一贯求新求异的艺术追求和艺术个性紧密相关。早在40年代,青年汪曾祺就清醒意识到,一个小说家必须“找到自己的方法”,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和短篇小说中,“为他自己的篇什觅一个位置”。50年代,他仍旧坚持“凡是别人那样写过的,我就决不再那样写!”受这种“求异”意识影响,汪曾祺很早就形成了自己非常独特的小说观,他宁可自己的小说像诗、像散文、像戏,什么也不像也行,“可是不愿它太像个小说,那只有注定它的死灭”。在某种意义上,汪曾祺40年代和80年代初的小说,正是这种个性和追求的产物。一般而言,一个作家风格的形成要经过模仿、摆脱、自成一家三个阶段,及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汪曾祺小说艺术上的追随者、模仿者已不在少数,自成一家已不是问题,他要想在艺术上寻求新的突破,就必须摆脱自己。如此,“衰年变法”已势属必然。 汪曾祺决意“衰年变法”,评论起到了极大的促动作用。汪曾祺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经常阅读相关评论。80年代,他对一些评论持肯定意见:认同凌宇对自己小说语言特点的分析;对评论者称自己是“一位风俗画家”表示首肯;有评论指出他小说的语言受到了民歌和戏曲的影响,汪曾祺认为“有几分道理”。对于批评意见,汪曾祺此时尚能委婉地加以回应:不同意自己小说“无主题”的看法,表示在这个问题上“自己是心中有数的”;对有人说他的小说只有美感作用,没有教育作用,汪曾祺表示“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并进行了耐心解释。但随着批评力度的加大,汪曾祺感受到了压力,他在许多场合、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反驳。及至90年代,汪曾祺对评论界仿佛已经失去耐心,认为当时的评论缺乏个性,没有热情,“不太善于知人”;甚至在《七十抒怀》中明言:“我觉得评论家所写的评论实在有点让人受不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们总是那样自信”,对批评的反感可谓“溢于言表”。在同年另一篇文章中,汪曾祺不无讽刺地说:“我有时看评论家写我的文章,很佩服:我原来是这样的,哪些哪些地方连我自己也没想到过”;文章最后重重写道:“通过评论,理解作家,是有限的”。如此一句三顿,其对评论的态度可想而知。当然,“反批评”只是汪曾祺反驳的一种方式,更有力的方式则是通过自己的创作进行回击。可以说,“衰年变法”是汪氏回击批评的重要步骤。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在汪曾祺看来,“得失,首先是社会的得失”,一个作家要对读者负责,要有社会责任感,“总得有益于世道人心”。汪曾祺心目中存在两类读者:一类是自己小说“合适的读者”,他们也是小说家,与作者并排而坐,没有“能不能”的差异,只有“为不为”区别。这类读者是作者的“知音”,作者的一切“手段”,他们均能欣然会意,了然于胸。此一读者意识,反映了汪曾祺小说“唯美”的一面,“为艺术而艺术”的一面;另一类是普通读者,是“没有文学修养的普通农民”,是“知识青年”、“青年工人”、“公社干部”。此一读者意识,反映了其小说注重现实和社会责任的一面。在汪曾祺的创作中,上述两种读者意识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张力,不仅影响着他对小说艺术的理解,艺术风格的追求,叙事修辞策略的制定,而且左右了“衰年变法”的走向。汪曾祺“变法”中大量“文革”题材小说的出现,正是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反应,是其要承担“文革”责任的具体体现。 此外,汪曾祺决意“衰年变法”,与其对“风格”和“时尚”间关系的思考不无关系。汪曾祺深知,艺术需要时尚,需要人们的欣赏和接受,但是“一个作家的风格总得走在时尚前面一点”、“追随时尚的作家,就会为时尚所抛弃”。80年代初,汪曾祺已有危机意识,这不仅因为批评声音日渐增加,更主要的是,在当时文坛,汪曾祺非常得意的“意识流”已不稀罕。汪曾祺自认为是较早的“有意识的动用意识流方法写作的中国作家之一”,他40年代创作的《复仇》、《待车》、《小学校的钟声》,80年代创作的《岁寒三友》、《大淖记事》、《钓人的孩子》、《昙花、鹤和鬼火》等作品,均运用了意识流手法。但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对意识流已有全面引介,汪曾祺对意识流的局部运用,较之王蒙抛出的“集束手榴弹”,较之宗璞、谌容、张承志、张辛欣、莫言、李陀等新人对意识流的全面探索,在纯度和规模上已无特色和优势可言。汪曾祺要想走在“时尚”前面,就必须另辟蹊径。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后,他把目光投向了“魔幻现实主义”。 “魔幻现实主义”在80年代被视为“风暴”,大有“席卷天下”之势,这条路上已是人满为患。经验告诉汪曾祺,跟风没有前途,他必须找到自己切入“魔幻”的方式。于是,在别人顶礼于《百年孤独》之时,汪曾祺却利用“国际写作计划”的机会,悄然翻开了《聊斋志异》。别人由“拉美”到中国,进行横向移植;汪曾祺却追溯传统,寻找“魔幻”小说在中国的古老基因。在汪曾祺看来,“中国是一个魔幻小说的大国”,从六朝志怪到《聊斋志异》,乃至《夜雨秋登录》,“魔幻”故事浩如烟海,“都值得重新处理,从哲学高度,从审美视角”。他要通过自己的“改写”,给中国当代创作开辟一个天地。 汪曾祺“以故为新”,在传统中寻绎“现代主义”的头绪,是由其艺术观和文化观决定的。汪曾祺在创作上坚持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这种现实主义是容纳了各种流派的现实主义;这种民族传统是外来文化的精华兼收并蓄的民族传统”。这也就决定了,他接受西方“现代主义”,是以民族文化和文学传统为本位的,力求态度开放,而又不失根本。在对“现代主义”的接受中,如果一味硬性移植,不能找到传统的根脉,那样的艺术是虚假的,不能长久的。这样的认识,既来自于汪曾祺青年时代模仿西方现代主义所得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也缘于他对西方现代艺术的观察和反思。在汪曾祺看来,法国现代艺术是“假”的,他们一味模仿非洲艺术的变形、扭曲、夸大、压扁、拉长,而没有认识到这些手法与非洲人“认识世界的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汪曾祺由此认识到,自己探求“现代主义”,必须扎根于中国文化传统,否则,“不可能搞出‘真’现代派”。汪曾祺以上思考是有针对性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写实”、“新状态”、“后现代”在文坛纷纷亮相,对这种“花样翻新”、“使人眼花缭乱”的情况,汪曾祺始终持保留态度。可以说,汪曾祺的思考,既有对当时文坛状况的批判性审视,又有对自己“变法”取径方向的考量。汪曾祺改写《聊斋》故事,目的在于使其获得“现代意识”,在具体操作上力求“小改而大动”:“即尽量保持传统作品的情节,在关键的地方加以变动,注入现代意识。”这里的“现代意识”并非虚指,在汪曾祺看来,《石清虚》和《黄英》所体现的“石能择主,花即是人”的魔幻意识,“原本就是相当现代的”。就本质而言,这样的“现代意识”是从哲学高度和审美视角,对中国文学传统中“现代主义”艺术质素的再升发,再认识。 从《聊斋新义》改写的实际情况看,汪曾祺所追求的“现代主义”、“现代意识”是以“魔幻现实主义”为主调的多种现代派艺术手法的综合运用。除《〈聊斋新义〉后记》所指明的“魔幻”元素外,读者不难发现“荒诞派”、“表现主义”甚至卡夫卡的影子。在改写中,汪曾祺一方面从故事本身出发,依据故事自身特点,合理征用各色“现代主义”艺术手法;另一方面又力求使自己的改写与“民族传统”和读者的阅读习惯保持适度的张力。汪曾祺的改写是有选择的,他以能否提供“现代主义”质素,能否寄寓自己的哲理性思考为标准,对《聊斋》故事进行重新遴选。《蛐蛐》改自《促织》,从现代审美角度看,故事本身不仅极富“魔幻”色彩,而且还是一篇中国版本的《变形记》。值得注意的是,《蛐蛐》删除了原作中成名妻子问卜一节,这段文字原本巫术气息浓郁,按理应予保留。但汪曾祺意识到,巫术长期被人视为迷信,它会在无形中阻隔读者对小说“现代主义”诉求的认识,减弱作品对黑子一家在官僚、杂役拶逼下精神和心灵痛苦的表现。同样,《人变老虎》写向杲为兄报仇,原作中行乞道士感恩回报,施展法术帮助向杲变虎复仇。汪曾祺将这一情节改写为向杲在仇恨的呐喊中直接变为老虎。这样,人物寻仇的主观意志成为了“变形”的决定力量,“魔幻”色彩虽有减损,“表现主义”诉诸人物精神、情绪与意志的特点却凸显而出。此外,《聊斋新义》中发表于90年代初的《明白官》、《牛飞》,及90年代改写的《公冶长》、《樟柳神》等作品,还流露出了浓重的“荒诞”气息,后文结合“变法”中存在主义思想回归问题进行论述。 汪曾祺对《聊斋新义》寄予了很高希望,但这种改写式创作没能达到预期效果。他在“现代主义”中国化方面的努力,并未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读者对《聊斋》“花狐鬼魅”故事的接受心理已然定型,汪氏“小改大动”的苦心,往往因阅读惯性而被忽视;二是改写《聊斋》、神话、笔记和民间故事等,易受原作局限。虽然瞄着当时文坛流行的各色“现代主义”的欠缺和局限,但汪曾祺的改写在找到“传统”的同时,却无意间淡化了“现实”。“现代主义”一旦失去心理和情绪方面的现实依托,再好的“魔幻”、“变形”故事,也只能徒具其形。 二 《聊斋新义》起手于1987年,最后三篇作品《明白官》、《牛飞》、《虎二题》发表于1991年。以“魔幻”为主调改写《聊斋志异》只是汪曾祺“衰年变法”的一个方面,而在小说思想和主题上回归存在主义,书写政治、历史、生活和个体生命中的“荒诞”,探索人生的可能性,则是“变法”的主线。这一主线在《聊斋新义》中已有显露,并贯彻“衰年变法”始终。 中国对存在主义的译介始于20世纪40年代。汪曾祺早年小说就已受到存在主义的影响,流露出“厌恶”、“自欺”等情绪和体验。据他80年代回忆,“当时在联大比较时髦的是A·纪德,后来是萨特”,自己也曾赶时髦,“读过一两本关于存在主义的书,思想上受了影响” 。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在80年代“萨特热”、“存在主义热”的背景下,汪曾祺不愿多谈、深谈存在主义对于自己以往创作的影响;其二,就当时译介条件和阅读习惯看,汪曾祺对存在主义不会有系统了解,但凭其敏感和睿智,少许思想碰撞,就会对他的创作产生深远影响。及至90年代,国内对存在主义已有系统翻译,汪曾祺对存在主义的理解更为深入,对它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有了更多认识。这时的汪曾祺,对“法国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已能随手称引;也读到了卡夫卡小说世界中所寄寓的精神痛苦;“荒谬”也日渐成为其评论他人作品的关键词汇。如果无视以上思想伏线,汪曾祺“变法”时期的小说是难以进入的,给人的印象只能是简陋、破碎、混乱,是不折不扣的“胡闹”,这一时期的汪曾祺已然“江郎才尽”。 汪曾祺是才子作家,创作具有两栖性,戏曲与小说、散文一样,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在汪曾祺看来,“戏要夸张,要强调;小说要含蓄,要淡远”;“戏剧是强化的艺术,小说是入微的艺术” ;写戏可以“大篇大论,讲一点哲理,甚至可以说格言” ,而写小说时则要“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汪曾祺的两栖世界虽分属不同艺术门类,但内在思想是相通的,取道戏曲艺术,也许能够找到进入他小说世界的方便门径。 汪曾祺80年代改编了三出旧戏,即《一匹布》、《一捧雪》、《大劈棺》,同样通过“小改大动”的方式,他试图发掘传统戏曲中的荒诞意识。《一匹布》是一出“极其特别的、带荒诞性的‘玩笑剧’”,汪曾祺在改编中只是加入了“抬头朱洪武,低头沈万三”之类细节言辞,突出了原剧中的反讽效果和荒诞体验。《一捧雪》最重要的改编是加入了一场唱工戏(《五杯酒》),从而颠覆了原剧中莫成忠义之仆的形象,揭示了他的“自欺”心理。《一捧雪》中的莫成,更像是萨特笔下甘愿受奴役的厄勒克特拉(《苍蝇》)、加尔森(《隔离审讯》)、丽瑟(《恭顺的妓女》)、凯恩(《凯恩》)一类人物:放弃选择,完全充当一个“为他人的存在”,充当别人让自己充当的角色,按别人的要求安排自己的命运,使自己的生命呈现出悲哀而又荒谬的状态。通过这一人物,汪曾祺要对充满奴性的伦理观念进行反思,去追问“人的价值”。 《大劈棺》1989年发表于《人民文学》,是汪曾祺戏曲改编的收山之作。该剧原为传统名剧,故事出自话本小说《庄子休鼓盆成大道》。汪曾祺的改编中有两处最为引人瞩目:一是剧终让庄周劝止田氏自杀;二是为第一场和尾声写的一段唱词: 宇宙洪荒,开天辟地。 或为圣贤,或为蝼蚁。 赋气成型,偶然而已。 谁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你是谁,谁是你, 人应该认识自己。 《一匹布》、《一捧雪》的改编,间接传达出存在主义对汪曾祺的影响,而《大劈棺》的改编可谓“开口便见喉咙”。这段唱词和庄周劝阻田氏自杀的行为,直接触及了一系列存在主义思想主题:“被抛”、“偶然”、“荒诞”、“选择”、对“人”的追问,等等。我们只要抓住以上思想线索,便能找到理解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的“钥匙”。 20世纪80、90年代之交,汪曾祺的思想是矛盾的,纠结的。他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世界、历史、生活、人在本质上究竟是不是荒谬的?他一再表示:“我没有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我不认为生活本身是荒谬的” ;自己“写不出卡夫卡《变形记》那样痛苦的作品”。然而,自己的人生遭际,自己所钟爱的传统戏曲,却又明明告诉自己:“世界是颠倒的,生活是荒谬的”。自己的小说有时也不得不得出自己不愿看到的结论:“历史,有时是荒谬的。”在存在主义思想视域中,“偶然”是绝对的,内在于人的。在海德格尔那里它被领悟为“烦”(或“操心”);在萨特的小说中被体验为“恶心”;在加缪的思想中则被表述为“荒诞”。“荒诞”和人紧紧纠缠在一起,“在随便哪条街上,都会直扑随便哪个人的脸上”。“变法”时期的汪曾祺,要对“人”发出最后的追问,也必须正视“荒诞”问题。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他“随遇而安”,将自己的人生遭际视作一出出“荒诞戏剧”;另一方面,作为从事戏曲和小说艺术的“创作家”——加缪眼中“最荒诞的人物” ,汪曾祺凌空抓住自己笔下人物,将他们掷入“偶然”,驱向道德边缘,逼入伦理“死角”,让他们对“你是谁,谁是你”的问题给出自己的回答。 汪曾祺小说在思想上向存在主义回归,在其改写作品中已有体现。《牛飞》、《樟柳神》、《公冶长》三部作品虽出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人们希望通过努力,获得掌握“命运”的能力,摆脱“命运”带来的困境,但他们无不受到“偶然”的捉弄,最终事与愿违,徒增烦恼。读这些作品,总是难免让人想起《墙》中的帕勃罗。帕勃罗被敌人俘虏后死心已定,准备戏耍敌人,告诉他们自己的战友格里斯藏在公墓,他知道格里斯躲在表兄弟家里。不想格里斯怕连累别人,改变主意藏到公墓,最后被赶来抓他的敌人开枪打死。帕勃罗为此被释放了,得知经过后,他连眼泪都笑出来了。萨特要告诉读者的是:哪怕一心向死,人也不可能战胜“偶然”。汪曾祺的改写让人看到的不是笑出的眼泪,而是彭二挣的茫然(《牛飞》);县官的无奈(《樟柳神》);公冶长的悲愤(《公冶长》)。他要告诉读者的是:宿命观在中国虽然“久远而牢固”,但它不仅仅是迷信,它所反映的正是中国人不敢正视“偶然”的民族心理。而“偶然”恰是“荒诞”的同义词。 当然,汪曾祺对“荒诞”的揭示并未局限于改写,他从两个方面将自己对“荒诞”的思索推向深入:一是将“荒诞”推向现实;二是对“荒诞”谋求哲理化的表达。对于前者,后文会从人与他人、人与物、人与世界三层关系渐次展开,这里要说的是后一方面。汪曾祺同意加缪的看法,认为任何小说都是“形象化了的哲学”,加缪也的确认为“伟大的小说家是哲学小说家”。然而,汪曾祺90年代在创作中追求哲理化倾向,却被我们忽视了,《牛飞》、《公冶长》、《生前友好》、《丑脸》、《死了》、《不朽》、《熟人》等作品都能体现他在这方面的努力。这些小说或淡化背景;或夸张变形;或将人物符号化;或对日常瞬间进行定格,汪曾祺都在试图对“人”的真实存在进行哲学化的表达。这些作品形式枯简,内容深刻、复杂,荒诞戏谑的叙述语调透露出作者冷峻的哲学感悟。 《公冶长》、《生前友好》、《不朽》、《熟人》所关注的是人与他人的关系,汪曾祺虽未得出“地狱,就是他人”那样绝对的论断,但他却将人间的“地狱性”加以展开,让读者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隔绝。《熟人》是微型小说,由熟人间问长问短、问寒问暖、问父母问孩子的套话堆垛而成。及至文末,笔锋一转:“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如此,“熟人”也就成了反语;《不朽》以“文革”为背景,写梳头桌师傅赵福山一天上班,剧团突然开会讨论他。汪曾祺也像卡夫卡一样,将人物符号化,让唱青衣的A、唱武生的B、做杂务C、唱三路老生D评说赵福山的为人、艺术造诣、艺术思想和美学思想,一路下来,愈评愈奇,最后会议以追悼会方式结束。平日地位低下的赵福生在“学习”、“致敬”、“永垂不朽”、“三鞠躬”面前,手拿花圈,不知如何是好。小说表面看是写“文革”闹剧,实际上汪曾祺要说的是:不只死人,就是活人在“他人”的评判面前,同样束手无策。 除人与他人的关系外,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对人与物、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解,也反映出了存在主义的影响。在存在主义视域中,“物”作为“自在的存在”是偶然的,人被抛入“世界”之中也是偶然的。也就是说,在人与物和人与世界两种关系中,人的存在无不显示出“偶然性”,或者说“荒诞性”。“荒诞”是人在世界之中的“根基”。在《捡烂纸的老头》、《要账》、《百蝶图》、《非往事·无缘无故的恨》等作品中,人被物或一种情绪所攫取,自身的价值和尊严被彻底抽空,成为完全异化的存在。《捡烂纸的老头》中那个老头平日破衣烂衫,省吃俭用,死后他的破席子底下却发现了八千多块钱,捆得整整齐齐;《要账》中北京张老头八十六了,身体好,耳不聋,可有时犯糊涂,臆想中天津李老头欠他五十块钱,跑到天津要账未果,他想不通前因后果,回来整天想这件事。张老头再活十年没问题,可他会想这件事想十年。张老头活着,可活着的意义被那莫名其妙的五十块钱褫夺了。要说的是,80年代在《故人往事·收字纸的老人》中汪曾祺也曾写过一位收字纸的老人。老人每隔十天半月便到各家收集字纸,背到文昌阁化纸炉烧掉。虽然孤身一人,各家念他的好,不时给些小钱,年节送些吃食,日子过得平静安稳。老人活到九十七岁,无疾而终。两相比照,由和谐到荒诞,由自然到异化,汪曾祺思想上的变化于此可见一斑。当然,汪曾祺不会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像《恶心》中的罗冈丹那样,随便遇到一张纸片,“恶心”之感便涌上心头。他在90年代还是写出了《子孙万代》这样的作品,和80年代的《石清虚》一样:精神上人与物融,情感上亲和无间。只不过《子孙万代》最终人、物两离,感伤之情满纸淋漓。 汪曾祺对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解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在80年代小说中,特别是在高邮故事的叙述中,人与世界契合无间,其中充满诗意、和谐、欢乐和人间温爱,殊少流露“荒诞”气息;及至“变法”时期,《薛大娘》、《仁慧》、《卖眼镜的宝应人》、《水蛇腰》等作品虽然还在续写高邮故事,但这个“世界”已经裂出缝隙,不仅闯进了黄开榜(《黄开榜一家》)、关老爷(《关老爷》)之类卑鄙、丑陋、下流的人物;就是这个“世界”内里,也出现了莱生小爷(《莱生小爷》)、大德生王老板父子(《辜家豆腐店的女儿》)、小陈三的妈(《百蝶图》)之类的人物,让人看到愚顽、扭曲和恶毒。正是在自己刻意经营的充满“和谐”和“内在欢乐”的“世界”里,汪曾祺硬生生楔入了《小孃孃》那样令人难以消化的乱伦故事,让人看到生活“和谐”背后的破碎,生命“欢乐”背后的狰狞。这个“世界”已然摇摇欲坠。 其实,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中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一个由剧团人物——一群能够充分体现“荒诞命运”的人——组成的世界。80年代初,就曾有人建议他写写剧团演员,汪曾祺表示自己想写,但一直没写,自己还要等一等,因为在他们身上还没有找到“美的心灵”、“人的心的珠玉”、“心的黄金”。汪曾祺这里所言与事实不尽相符,此前发表的《晚饭后的故事》和此后不久发表的《云致秋行状》中的主人公都是剧团人物,两篇小说所写的正是“美的心灵”,人性中的善良。但实施“变法”后,汪曾祺已无意寻找“美的心灵”,他打开这个世界,去写这群“当代野人”,这群“可有可无的人”,这群让他“恶心”的人。汪曾祺不仅要告诉人们:“‘文化大革命’是我们民族的扭曲的文化心理的一次大暴露。盲从、自私、残忍、野蛮……”更重要的是,他要逼视人性中的邪恶、丑陋和荒诞,揭示这个“世界”的本相:生命在“他人之死”面前被固化(《生前好友》);人面对他人评判时的束手无策(《不朽》);“他人,就是地狱”不只是一个哲学命题,更是一个残酷的现实故事《当代野人系列三篇·大尾巴猫》……这是一个令人畏惧的“世界”。“变法”时期剧团人物小说的大量创作,是汪曾祺晚年存在主义思想回归的重要表现,是他以小说方式经营的另一个“世界”,是其书写“荒诞”人生体验的一个重要维度。 三 萨特等无神论存在主义拒绝外在于人的立法者,“上帝不存在”是他们思考的起点,“如果上帝不存在,也就没有人能够提供价值或者命令,使我们的行为合法化”,“没有任何道德准则能指点你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人只能在也不得不在自己的选择和行动中“模铸”自己,面向未来随时随刻“发明”自己。如此,存在主义也就成了“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的学说”。而这也正是存在主义对汪曾祺影响最大的一个方面。如果说面对荒诞海德格尔选择了“超越”,萨特选择了“行动”、“介入”,加缪强调“反抗”、“自由”和“激情”的话,以文学的方式探求人生的可能,则体现着汪曾祺的激情、超越和反抗。这一点在“变法”时期小说中表现为对日常道德、日常伦理的违逆、冒犯和冲撞,《迟开的玫瑰或胡闹》、《鹿井丹泉》、《薛大娘》、《窥浴》、《小孃孃》等作品对此均有充分体现。 对于日常道德和日常伦理的违逆、冒犯和冲撞意识在《聊斋新义》中已有流露。《捕快张三》发表于1989年,由《聊斋志异·佟客》“异史氏曰”中的一个小故事改写而成。这篇小说与前面提到的戏曲歌舞剧《大劈棺》几乎同时完成,小说中张三最后摔杯猛醒,劝阻偷人的老婆自杀,与《大劈棺》结尾有异曲同工之妙,两篇作品的主旨均不在于批判旧道德,而是要表现人通过自己的选择,以违逆的方式超越日常道德伦理,并在超越中完成“人”的自我塑造。 及至90年代,违逆已经发展为一种冒犯和冲撞:家庭和美的邱韵龙60岁闹婚外恋,死乞白赖离婚另娶,表示“宁可精精致致的过几个月,也不愿窝窝囊囊地过几年”。对于邱韵龙的移情别恋,作者非但不加谴责,反而对他说的话激赏有加,大呼“精彩”、“漂亮”;(《迟开的玫瑰或胡闹》)薛大娘“倒贴”保全堂 管事吕先生,作者肯定薛大娘是一个“彻底解放的,自由的人”(《薛大娘》);吹黑管的岑明高傲、寂寞,偷窥女浴室被发现后挨了一顿打。步态端庄、很有风度的虞芳不仅劝止了打人,还主动“献身”岑明,以近乎“母爱”的方式满足岑明对性和美的渴望(《窥浴》)。作者不仅以优美的抒情笔调叙写两人情爱,而且无情地揭露了打人者内心潜藏的自卑和恶俗。 越到后来,这种冒犯和冲撞越激烈,越尖锐,甚至发展到令人惊悚、令人颤栗的地步。《小孃孃》创作于1996年,写来蜨园谢家姑侄乱伦。乱伦是中外文学常见母题之一,其中被视为经典者亦不在少数。仅就中国当代小说而言,陈忠实的《白鹿原》、张炜的《古船》、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苏童的《米》、京夫的《八里情仇》等均涉及到乱伦母题。但以上作品或者“不辨血亲”;或者只写了“扒灰盗嫂”之类不伦行径,搅动的仅是伦理禁忌的表层,使读者面对乱伦所产生的不适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纾解。《小孃孃》的尖锐在于,作者毫不遮掩,让二人“明知故犯”,将“血缘婚”、“近亲交配”直陈于读者面前,书写他们做爱时的快乐和痛苦。由于作者在叙述中表达了自己的同情和理解,该作一经发表,即被斥为“流于邪僻”,“宣扬乱伦”。其实,我们只有把《小孃孃》置入此类小说的整体,综合考察汪曾祺“变法”时期的思想,才可能认识它的价值和意义。 “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存在主义思想的首要原则,它强调“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人在存在主义者眼中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一开头人是什么都说不上的”。所以,“人性是没有的,因为没有上帝提供一个人的概念”,“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受这种观念影响,汪曾祺渐渐形成了一种辩证的人性观,这种人性观在其不同时期的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有流露,只不过晚年汪曾祺更少顾忌,在《小孃孃》等作品中表现得更为直接,形成了对日常伦理道德的冒犯和冲撞。这里所谓“辩证的人性观”,是指在小说创作中拒绝日常道德和伦理成规,以辩证态度对待真假,善恶,美丑,从人的个体境遇和内心出发,在他们的选择和行为中寻找奠基人性的辉光。《鹿井丹泉》发表于1995年,改编自“秦邮八景”之一的民间传说,小说以抒情笔调叙写人兽畸恋,作者所重者在纯净无滓的情感,而非畸形欢爱的狎邪趣味;比较之下,揭破事情的屠户倒是一派下流嘴脸,其污言秽语更是被汪曾祺视为“高邮人之奇耻”。汪曾祺笔下人性和兽性(动物性)的辩证于此清晰可见。同为“秦邮八景”中的民间故事,“露筋晓月”却被汪曾祺看作对故乡的侮辱。故事写姑嫂二人赶路,天黑在草里过夜,夜里蚊子多叮人疼,小姑子受不了,到附近小庙投宿,而嫂子坚决不去,最后让蚊子咬死,身上的肉都被吃净,露出筋来。在汪曾祺看来,这个故事“比‘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还要灭绝人性” 。 比较而言,《小孃孃》的思想内涵更为复杂,更能反映作者从辩证人性观出发,对姑侄乱伦的独特理解和思考。这一点尤其显示在小说的情节设置上。首先,谢家姑侄乱伦之事外间渐有传闻,二人在好心人提醒下远走天涯,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日常的社会伦理和道德被“悬置”起来。这样就使不伦之恋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个人事件,他们的负罪感更多地来源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也必须承受自己的动物性冲动所带来的“惩罚”(谢淑媛难产血崩而死)。其次,除谢氏姑侄外,小说还写了东大街灯笼店姊妹二人与弟弟之间的乱伦。姐弟三人是“疯子”,谢淑媛每逢祭祖路过东大街总是绕着走,她觉得“格应”,因为三个疯子的行为照见了她自己内心深处的“疯”相。作者这里表面在客观叙述,实则暗含批判。谢氏姑侄的行为固然出于自己的选择,但他们穿越了人性的基本底线,他们身上所具有的一切美好的品质和德行,最终都会在动物性的冲动中,在对人性的僭越中毁弃殆尽。他们的悲剧是伦理的,更是人性的,是人类存在自身的。这样的悲剧不仅笼罩着人类个体,而且贯穿于人类成长的历史,人性自我奠基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窥浴》、《鹿井丹泉》、《小孃孃》等作品是晚年汪曾祺秉持辩证人性观探求人生可能的重要步骤,是其对“人”进行执着追问的极限体验的书写。这些人物游走在人性的边际,他们的选择、行为和命运所呈现的既是人性的创伤面,又是人性的生长点;他们被视为人类的“异数”,但却承载着奠基人性的所有痛苦。 汪曾祺反复强调自己是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自己的创作是“人道其里,抒情其华”。对于自己的人道主义,汪曾祺只有简单的外部界定,并无内容方面的直接陈述。从思想和创作的实际看,汪曾祺的人道主义并非一种既有学说,而是以辩证人性观为基础,以思索人生可能为核心内容,以对“人”的追问——“你是谁,谁是你,人应该认识自己”——为落脚点的艺术实践。也就是说,汪曾祺的创作承续着一种古老的哲学探求:“认识你自己”(德尔菲神谕)。这一点在其“变法”时期小说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许多作品都是对这一古老告诫的回应,而“记住你将死去意味着认识你自己”。这样,对死亡的思考和叙述,也就成了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的核心内容之一。汪曾祺这一时期小说近半数作品以死亡为核心或涉及死亡,关注死亡不仅是一种晚年心理现象,更是汪曾祺晚年存在主义思想回归的心理契机,是其对“人”进行最后的追问的必然要求。因为只有死亡才能带来“人”的完整性,“只有死亡才能给‘我’盖棺定论”。 死亡在汪曾祺这一时期小说中首先表现为一种修辞学。表面看,人物死亡是一种自然结局,小说不过如实书写,但其中却隐含着作者基于人性思考的伦理判断。作者肯定者多身健寿长,就是死也是一笔带过,看不出任何痛苦;作者否定者,要么生不如死,要么死相难看。捡烂纸的老头惜钱如命,死后落得破席遮身(《捡字纸的老头》);洪思迈好打官腔,说“字儿话”,自己阳痿,老婆偷人,虽然升了官,但却得了小脑萎缩,连“我是谁”都辨不清(《尴尬》);“文革”中身先士卒的庹世荣,自觉形象高大,可死后整个人都“抽抽了”(《可有可无的人》);以整人为消遣的耿四喜死了,追悼会上露出了两只“像某种兽物的蹄子的脚”(《当代野人系列三篇·三列马》)。这些作品中的死亡是作者针对具体人物给出的“判词”:一种以汪曾祺自己的人道思想为标准的道德判定。 汪曾祺“衰年变法”时期小说中的死亡还呈现出一个诗性的层面,一种哀挽的抒情气氛。在汪曾祺的小说美学中,“气氛即人物”,他很少直接描写人物的性格、心理和活动,而是刻意经营“气氛”,并让“人物”溶入其中,浸透于字里行间。汪曾祺“变法”时期的小说依然保持着这种美学风格,只不过和谐、欢乐渐去渐远,留恋、哀挽流溢笔端。管又萍善画“喜神”,以替死者造像为生,自己一朝病重,在自己的画像上添上两笔,画笔一撂,咽气了。一门技艺被带走了(《喜神》);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卖熟藕的了(《熟藕》);杨渔隐死了,一代名士风流烟消云散(《名士与狐仙》);吕虎臣死了,虽留下遗著,可人们再难听到那种“最叫人感动、最富人情味的最艺术的语言”了(《礼俗大全》)……技艺,吃食,礼俗,语言,人的死亡使一个“世界”消失了,一种文化衰微了,一种平淡静逸的生命样式被带走了。 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中还存在着一种死亡的哲学。汪曾祺始终认为,小说里最重要的是思想,“任何小说都是形象化了的哲学”。这种思想或哲学源于“自己的思索,自己独特的感悟”。就作品实际看,汪曾祺小说中的死亡哲学,既有存在主义影响的印记,又有晚景心态和濒死体验的形象表达。在汪曾祺看来,不仅人“赋气成型”是偶然的,就是一朝“气消形散”也是偶然的,不可控制的,同样充满“荒诞”。《露水》是汪曾祺晚期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写两个“苦人”同在小轮船卖唱,二人渐渐相知,互相帮衬,一来二去做成露水夫妻。在男的调教下,女的在运河的轮船上红了起来,得钱比男的还多。故事写下去,本可以成为标准的汪氏80年代小说:磨难中有温情,苦涩中透出欢乐。即使像十一子那样被打死,一碗尿碱汤便可还阳续命。生命如此“皮实”,总是能承载希望的。然而,男人“肠绞痧”一夜暴亡,使所有希望化为乌有。此外,《迟开的玫瑰或胡闹》、《死了》、《名士和狐仙》、《礼俗大全》等作品,都不同程度揭示“死亡”的“偶然”与“荒诞”。 不仅如此,汪曾祺还看到了“死亡”特有的悖谬:死亡是偶然的、可能的,但又是必然的、确知的,是不可逾越的。《丑脸》写了四个人,四张丑脸:“驴脸”、“瓢把子脸”、“磨刀砖脸”、“鞋拔子脸”。但“人总要死的,不论长了一张什么脸”。更为关键的是,“死亡”让汪曾祺看到了人性的懦弱:许多人缺乏正视“死亡”的勇气,往往采取逃避态度,让自己向日常沉沦,在日常烦忙中遗忘自己的“死亡”。《生前友好》写一剧团电工。此人有两个特点:爱吃辣,爱参加追悼会。追悼会上他总是认真听悼词,庄重地向遗体告别,但从不落泪。“辣”让他感觉到自己,而别人的“死”则是自己必须参与的日常事件。这样的生命是被遮蔽的,被固化的,是迷失的,迷失于日常“烦忙”。汪曾祺这里已经意识到,“他人之死”不过是“死亡”经验的一部分,那只是医学的“死”,生理生命的终结。自己要对“人”进行追问,体验“人”的完整性,必须亲自领受“死亡”,哪怕是以虚构和想象的方式。1996年创作的《死了》正是这样一部作品。该作情节突兀,人物怪异,更像是一篇“仿梦小说”。对于“死亡”,“我”的第一感觉是“真逗”:“死亡”突如其来,让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我”的心愿,动机,行为……无不呈现出荒谬可笑。“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地方在于,“死亡”会使生命变得模糊不清,面目全非。“死亡”带来“完整”,“完整”得又是那样不可收拾。 有论者认为,汪曾祺晚期小说的标志是1992年底创作完成的《鲍团长》,“他的创作史上的一个新的高峰期由此开始”。其实细读“变法”时期小说不难发现,1990年10月创作完成的《迟开的玫瑰或胡闹》才是汪曾祺小说创作重新起航的锚定之地。读者不难看出,邱韵龙不过是个“影儿”,小说中作者生作死想,进行自我定位,寻思自己艺术上“移情别恋”后的种种,琢磨着身后世人的评价:自己“衰年变法”的苦心,在别人眼里也许只是“老人的胡闹”;文学史上自己艺术生命的“悼词”肯定会充满争议;自己小说中的微言大概更是难索解人。在“迟开的玫瑰”和“胡闹”之间,汪曾祺玩味着生命的尴尬与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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