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书福:建议将车辆购置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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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孙桐桐 每经编辑:张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18日,据吉利控股集团官微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公布了《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共享》、《适度放开“禁限摩” 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共三项两会议案建议。其中,《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李书福与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联名提交的一项议案。

  建议一: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11年稳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汽车行业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汽车普及率仍有显著提升空间,消费潜力很大。

  李书福在议案中称,为促进汽车消费,中央多次提及放宽限购,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各地政府的积极性冷热不均。与房地产行业不同,地方政府在汽车消费领域受益微薄,一旦放开限购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交通和环境等多方面的压力。

  在诸多制约因素中,汽车行业税收制度成为地方提振汽车消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障碍。目前我国汽车领域主要涉及的税种,地方政府获益偏低。汽车购置税和消费税均为中央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仅有车船税为地方税且占比微乎其微。地方在快速增加的汽车销量中没有获得收益,相反却承担着汽车保有量快速膨胀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为此,李书福建议:一、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二、车辆购置税的使用,应体现税种特征性和功能性。建议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

  建议二: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政策,除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外,其他小汽车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垫付消费税导致汽车生产企业资金大量占用,影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汽车消费税目前为中央税,地方受益微薄,相反却承担着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李书福认为,鉴于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作用,充分发挥税收引导消费的效用,拓展地方收入来源,需要加快实施汽车税收改革。

  李书福建议: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实现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消费税后移,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

  建议三:适度放开“禁限摩”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实施“禁限摩”的国家。国内各地实施“以禁代管”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摩托车行业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及结构优化,对摩托车出口及国内销售造成巨大影响。从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来看,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率并不比汽车高。加上近年中国“天网”系统的实施,也让摩托车相关的犯罪率大幅降低。

  摩托车具有通行效率高、道路占用资源少的特点。欧洲摩托车协会一项科学研究表明,增加10%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将减少40%的城市交通拥堵。李书福认为,适度放开“禁限摩”,科学对待城市摩托车行驶,拉动摩托车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国摩托车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很有必要。

  为此,李书福提出如下几方面建议:一、试点部分城市恢复摩托车上牌及通行,制定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二、重新制定摩托车驾照考试等级,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和营运摩托车的管理。三、 鼓励摩托车相关企业在新能源暨摩托电动化方向加大研发力度,出台全国统一的电摩上牌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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