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亮相!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这些心理疏导室升级啦!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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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开问题儿童的心理症结?

  如何抚平孩子因家庭纠纷受伤的内心?

  如何引导罪错少年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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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尤为重要。7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召开上海法院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推进会,宣布正式启用经升级后的相关心理疏导室,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上海法院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祥青,上海市普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伟,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副理事长史秋琴出席推进会。上海市人大代表、高校专家学者、相关企业代表等应邀参加。

  心理疏导室再升级

  上海法院的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8年,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开始尝试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结合社会调查等措施,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庭和生活、学习环境,辅助法官审判和针对性开展法庭教育、判后矫正等工作。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目前,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在上海法院涉未成年人审判中广泛适用。其中,浦东、长宁、静安、普陀四家设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专门的心理疏导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自2021年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上海市儿童基金会等单位的支持下,对四家人民法院的心理疏导室进行软硬件的全面升级。当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心钥匙”心理疏导室率先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余三家人民法院则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于日前全面建成。

  推进会上,黄祥青、张伟和史秋琴共同启动升级后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区人民法院)“心畅宁”心理疏导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私语轩”心理疏导室、普陀区人民法院“葡萄架”心理疏导室。

  心理干预经验再提升

  推进会上,长宁、浦东、静安、普陀四家人民法院就各院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

  ? 普陀区人民法院

  自2010年起,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始探索将心理学引入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矛盾化解。

  该院注重整合专业资源配置。不仅多名法官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还与华师大共同建立心理援助实践基地,聘请心理学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并从妇联、司法局、团委聘请多名心理关护员,为涉未成年人审判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2021年,在原“知心天平”亲情工作室基础上,普陀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宽功能,建立“葡萄架”心理疏导室。近三年来,得到心理干预的未成年人数量过百人次;向77名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爱和善良教育。

  同时,推出少年司法治病良方。与多家单位签订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合作协议,总结三步法经验。即第一步找准症结,形成全流程方案,持续开展“一对一”心理治疗;第二步因案施教,丰富治疗方法,建立判后心理跟踪档案,进行多周期阶段性治疗;第三步拓展对象,持续关注成长,将对象拓展至家长,深入挖掘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适时纠正不当的家庭教育。相关心理干预方法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报道。

  目前,普陀区人民法院已聘请26名社工、妇联干部、关工委老干部成立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队伍。被华师大授牌心理学专业实习基地后,融入心理学专业力量,解心结、案件结。并下沉街道,设置探望监督点和家庭教育指导站,聘请青少年社工和法官一起,以心理学技能促进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诉源治理。

  ? 点击查看微电影《用心》 ?

  ? 长宁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人民法院是全市较早开展“审判+心理干预”的法院之一。

  早在2009年,该院即通过打造法官心理咨询师专业团队、与华师大建立合作机制等方式,探索建立“干警心理咨询师发现问题、心理系研究生判断研究问题和专业心理咨询师深度干预解决问题”的“三结合”心理干预机制。

  自2013年起,长宁区人民法院先后与长宁区心理咨询师协会、长宁区妇联等组织和部门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心理咨询师定期坐班咨询。

  2019年,长宁区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少年家事案件心理干预机制的工作规程》,通过拍摄微电影《离婚了,我们依然是最爱你的爸爸和妈妈》并在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开庭前播放、邀请心理咨询师旁听庭审并参与矛盾化解、将心理教育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在该院“为孩子父母学校”办学活动中专设心理学讲座等方式,实现心理干预疏导嵌入涉未成年人审判全流程。

  2022年,长宁区人民法院完成“心畅宁”心理疏导室的改建升级,开辟了沙盘室、心理访谈室、“童心圆”功能区等空间,对所有需要心理干预疏导的当事人以及全区青少年开放,进一步扩大心理干预受益范围,着力实现少年司法“末端”与“前端”治理相结合,治“已病”的同时治“未病”的功效。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从2011年开始,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确立了“尊重、关怀、启迪”的工作理念,形成以院外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为指导、院内心理辅导员为辅助、少年家事庭法官为储备的“内外结合”工作模式,明确“当事人申请、少年庭审核、委托、专家心理访谈、测评、评估、跟踪辅导”的七步法工作流程。

  2013年初,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建成上海法院首个专业心理疏导室“私语轩”,并于2023年完成改造。

  目前,该院将心理干预机制广泛适用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教育挽救、以及少年家事纠纷的矛盾化解等过程,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了心理测评、访谈、评估、辅导等各项专业服务,同时与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家庭教育等多项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色机制共同发力,携手浦东新区青少年社工组织打造观护帮教网络,成立上海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法官工作室等,为未成年人构筑起犯罪防治、权益维护、成长保护的坚实司法保障。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该院少年家事庭累计启动心理干预236件390人次,其中民事119件、刑事117件,出具心理评估报告291份,积极促成不少矛盾尖锐的“问题家庭”解开“心结”,增进了家庭和睦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静安区人民法院

  静安区人民法院心理干预工作始于1998年,历经二十多年的摸索、推进,已从一份心理测试报告发展成为心理干预工作机制,在人员、对象、设备、方法等方面向精细化、普遍化、专业化深入发展,成为法院落实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性化解的重要着力点。

  在人员方面,该院注重队伍建设,现已形成以法官为主力,家事调解员为辅助,心理咨询师及其他专业机构为专业引导的内外结合多层级队伍,并定期对法官、家事调解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在对象方面,该院扩大干预范围,干预对象范围逐步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扩大到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家事案件、涉老案件中的当事人及亲属。随着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干预对象还进一步扩大至街道、社区居民,实现矛盾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在设备方面,该院升级硬件设施,现有沙盘、音乐减压放松系统、人格障碍测试软件等专业心理干预设备,帮助当事人疏导情绪、调整认知,为提升当事人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与压力的耐受性提供专业支持。

  在方法方面,该院区分干预方法,根据不同对象及效果,由点及面采取个案疏导和团体咨询相结合方式,实施包括面询、心理测验、“房树人”、沙盘投射技术等多样化心理疏导技术,开展涉罪未成年人职业规划、“有爱才有家”等团训活动,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2019年,静安区人民法院被评为上海市第四批人文关怀心理服务示范点。

  未成年人保护再推进

  虽然上海法院的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已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但仍有相当大的进步和发展空间。推进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提升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达成相关共识:

  ? 一是要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坚持“爱心”“责任心”和“耐心”。未成年人所遇到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同样不是一蹴而就就可以解决的。有“爱心”才有希望,有“责任心”才会有克服困难、赢得工作主动的源源动力,有“耐心”才能真正化解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

  ? 二是要秉持诉源治理的理念,落实在审判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以“如我在诉”推己及人的心态,对审判中涉及未成年人切实利益的抚养、监护、探望等问题,一并思考、设计、解决。

  ? 三是要坚持专业的精神,把握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的规律。人是环境的产物,是群体性动物,涉诉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形成有其专业上的规律性。对这项工作除了感性认识,还要认识其规律性。既要有环境的、硬件的配合,还要有软件的投入,要把审判工作与专业力量高度融合。

  ? 四是要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发力,营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建设相关制度、机制,并使之形成关心、帮助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体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浦东、长宁、静安、普陀四家人民法院分管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参与此次推进会。

  代表点评

  王 芳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海阔东岸文化创意产业园执行董事

  活动中,我听到看到了上海法院在涉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工作中的特色和成果,了解到四家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综合救助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为你们的努力大大地点赞。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着国家兴旺和民族复兴,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希望法院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和权益保护工作,法院不仅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参与者,更应该立足社会职能,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心理健康保护工作,为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注入活力。

  同时也希望未来能够看到心理疏导室在各个区全覆盖,为更多走上歧途的孩子带去心理干预与普法教育,全社会共同参与,让孩子在关爱中茁壮成长。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文字:徐晨平、吴双、夏艳、程一婧、林雨佳

  摄影:陈诗若

  责任编辑丨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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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新亮相!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这些心理疏导室升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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