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的道德悖论与伦理选择 ——论杰克·伦敦的拳击小说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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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正如达 尔 文 的 支 持 者 对 于“适 者 生 存”这一核心理念存在诸多争议一样,杰克·伦敦对于达尔文的进化论并非全盘接受。其 实,从 词 源 和 词 义上来看,这一概念本身就存在模糊性。达 尔 文 最 先提出的概念是“生存竞争”(struggleforexistence),斯宾塞在《物 种 起 源》出 版 后 不 久,根 据 达 尔 文 的 思想提出了“适者生存”(survivaloffitness)概念,这一概念被达尔文沿用添加到后来的版本中,最终形成了进化论的关键概念(Berkove2011:127)。从字 面意思来看,“适者”指的是适合环境的生存者,然而由于环境自身存 在 可 变 性,因 此“适 者”也 成 为 一 个 漂浮的概念;从深层次来看,自然选择具备偶然性和随机性,所以“适者”并不具备伦理道德立场。显然,将达尔文主义中自然选择的理论用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为生存竞争中的自然淘汰提供理论依据,这无疑等同于将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悬置:这也正是达尔文的进化论遭到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杰克·伦敦在1900年3月写给克劳德斯利·约翰 斯 的 信中,提到了斯宾塞和赫胥黎关于进化论的分歧,并且认为他们之间的争论非常重要(同上:131)。作为进化论的支持者,斯宾塞和赫胥黎的根本分歧在于,赫胥黎认为自然选择法则并不能被应用到人类社会中,社会的进化归根结底是伦理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局“并不是那些碰巧最适应于已有的全部环境的人得以生存,而是那些伦理上最优秀的人得以继续生存”(1971:57)。

  

  本文以杰克·伦敦的拳击小说创作为例,借 助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从伦理身份和伦理选择等关键词入手,阐释拳击场上(“自然社会”)的胜负较量和现实生活中(“人类社会”)的生存斗争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关系,对杰克·伦敦文学创作受到进化论影响的观点提出一种新的解读,旨在揭示杰克·伦敦在各个创作阶段对于进化论和伦理之间关系的不同理解。具体 来 说,杰 克·伦 敦 借 由 拳 击 这 一 具有争议性的体育运动,探讨了自然斗争和人类伦理之间的矛盾 和 对 抗,其 晚 期 作 品《墨 西 哥 人》(“TheMexican”,1911)和《深谷猛兽》(“TheAbysmalBrute”,1913)脱离了 早 期 作 品《拳 赛》(“TheGame”,1905)和《一块牛排》(“APieceofSteak”,1909)中 对 于 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的崇信。《墨西哥人》中利威拉的“人性”胜利,意味着伦理进程对自然进程的制约,而《深谷猛兽》则可被看作一则关于人从自然选择到伦理选择的进化过程的寓言。

  1.

  杰克· 伦 敦 是 第 一 位 在 作 品(如《一 块 牛 排》、《墨西哥人》和小说《拳赛》和《深 谷 猛 兽》)中 大 量 描写拳击运动 的 美 国 作 家。遗 憾 的 是,他 的 拳 击 小 说并未引起评论界的关注。① 这大概归结于拳击小说在其描写城市的作品中 远 不 如《铁 蹄》、《马 丁·伊 登》及《约翰·巴 利 科 恩》广 为 人 知,而 从 形 式 主 义 来 解释文本似乎也没有很大价值。杰克·伦敦对拳击运动的兴趣并非单纯源于对生命本身的崇拜,而是包含着其对伦理问题的探索和思考。因 此,讨 论 其 拳击小说,实则以管窥豹,便于我们理解杰克·伦敦对于自然规律(进化论)与人类关系(伦理学)之间关系的认识变化。

  

  在关联“拳击场”和“自然社会”这一看似毫无联系的两个概念之前,我们有必要简单讨论拳击作为一项体育运动在人类历史上的争议地位。在英文释义中,拳击(boxing)通常又被称为“用拳头进行的对抗”(Pugilism)、“拳王争霸赛或职业拳击赛”(Prizefighting)、以及“极致科学”(thesweetscience)。关于这一运动的起源众说纷纭,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公元前8世纪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传说,公元前约900年,统治者修斯曾要求两位斗士面对面坐在椅子上,用拳头殊死格斗,提供野蛮血腥的娱乐表演 (Oats1994:43)。公元前632年,拳击在第23届古代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被列 为 比 赛 项 目。在 古 罗 马 时 代,拳 击 成 为供观众娱乐的竞技角斗:奴隶或角斗者往往必须以死来一决输 赢。到 了 公 元4世 纪,这 项 运 动 因 为 其残忍性而 被 古 罗 马 皇 帝 奥 多 雷 斯 废 除(同 上:44)。而直到17世 纪 晚 期,赤 手 拳 击 才 重 新 在 英 国 复 兴。现代拳击运动于19世纪中期起源于英国,随后传到美国。从19世纪 晚 期 到20世 纪 初,职 业 拳 击 运 动出现在各类赌博场所,并常常遭到警察的驱散和监控,正因为此,拳击手和支持者们一直努力争取让拳击运动合 法 化。一 直 到 1904 年 在 美 国 举 行 的 第 3届奥运会上,拳击才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杰克·伦 敦 创 作 拳 击 小 说 的 时 期(1905-1913)正值“拳击运动合法化”这一议题在美国社会和体育界中讨论最 热 烈 的 时 候,———事 实 上,关 于“是 否 应该废除拳击运 动”的 话 题 直 到 今 天 在 美 国 依 然 有 各自的阵营。② 这是因为拳击运动和伦理道德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拳击的基本规则是通过有效的击点或者将对方打倒来获得最终胜利;尽管它不是最危险的体育运动(其他类似足球等运动也会给运动员带来严重的伤害),然而拳击却是最残酷的运动,因为它的目的就是伤害对手。无论拳击手参与运动的目的和动机是否可用伦理道德来衡量,一旦拳击手进入赛场,那么例 如 伦 理 禁 忌、伦 理 责 任、伦 理 身 份 和伦理情感这类维系人类社会稳定秩序的伦理规则都必须排除在理性的考量之外,对于观众来说同样如此。拳击手之间的对抗目的便是利用对方的一切弱点将对方打倒,而观众被要求欣赏这种斗争中展示的力量、技巧和 毅 力,而绝非同情怜悯弱 者,鄙 视 憎恨强者。正如奥茨指出:“在拳击比赛的过程中,‘良知’无需成为影响我们体验的因素;同样,它也无需成为影响 拳 击 手 行 为 的 因 素(1994:47)。这 里 笔 者无意探讨拳击运动的合法性问题,而是由此说明杰克·伦敦对拳击题材的强烈兴趣和拳击运动本身体现的丛林法则密不可分。

  

  这种从根本 上 反 道 德、反 理 智 且 挑 战 人 类 社 会伦理禁忌的运动③ 之所以能够且最终合法化,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一个事实———大概没有其他公众运动能够更好地展示“生存竞争”的残酷性和非理性。拳击手之间的胜负较量无不影射生存斗争中你死我活的残酷性———事实上,拳 击 手 在 拳 击 场 上 毙 命 是 高 概率事件,而即便在拳击场外,拳击手的健康也已经受到严重损害。从这个角度上讲,拳击场便是“自然社会”的隐喻,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便可以解释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拳击手为何都具有野兽的外形特征,或者说,兽性因子④ 成为了他们 最 显 性的特征。《一块牛 排》中 汤 姆·金 的 脸 带 着“斗 兽 的一切标志”,⑤ 他是“真正的动物”;《深谷野兽》中帕特的则被 世 人 简 单 且 粗 暴 地 称 呼 为 “野 兽”;《墨 西 哥人》中利威拉身上的兽性便是造成他和其他革命委员成员之间隔阂、误解和不信任的最主要原因,在他人眼中,他“好像原始人,好像野蛮的狼,咬人的响尾蛇,蛰人的 蜈 蚣”。在 这 个“自 然 社 会”中,拳 击 手 的伦理身份从日常生活中剥离开来,他和社会中的自我形成鲜明的反差。汤姆·金在生活中是个“性格随和的人”,“他不记恨,没有敌人”,然而却可以在拳击场上为了取得优势,猛击对手受伤且尚未痊愈的下巴。《拳赛》中的乔“天 性 不 想 伤 害 任 何 生 物”,而他在拳击场里必须击倒对手,即便“受伤只是结果的附加品”。

  在这四部作品 中,杰 克·伦 敦 探 索 的 正 是 拳 击场内(“自然社会”)和拳击场外(“人类社会”)之间规则的矛盾和冲突,以及拳击手在这两种规则中转换身份时所面 对 的 伦 理 身 份 的 错 位、困 惑 和 抉 择。在《拳赛》和《一块牛排》中,杰克·伦敦尽管认同“适者生存”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但他同时表达出对主人公命运的深切同情。而在《墨西哥人》和《深谷猛兽》中,主 人 公 在 拳 击 场 上 的 伦 理 选 择 则 意味着伦理选择成为自然选择的发展阶段,参与了“人类文明发展的逻辑进程”(聂珍钊2014:33)。这也正是杰 克·伦敦在这几部作品中对于达尔文-斯 宾 塞进化论哲学的修正性思考。

  2.

  《拳赛》(1905)是杰克·伦敦第一部以拳击为题材的小说。乔热爱拳击,并以此贴补家用,但在未婚妻吉纳维芙的要求下决定放弃拳击赛,前提是在婚前进行最后一次比赛,并且让吉纳维芙去现场观看比赛。不幸的是,乔尽管在比赛中占了上风,但最终由于场地上的水使他的脚步打滑,从而被对手乘机打倒并死去,而吉纳维芙则在换衣间目睹了这一悲剧的整个过程。

  

  对于乔而言,拳击不仅是谋生的手段,也是生活全部的意义,是“世 界 上 最 重 要 的 事”。乔 在 拳 击 场上所享受的胜利深植于人类无意识原始本性之中的斗争之需。在 原 始 社 会 中,无 论 是 求 爱 还 是 争 夺 生存资源,战斗 几 乎 是 生 活 的 主 题,胜 利 意 味 着 生 存。乔的胜利快感和金钱、社会地位毫无关联,正如他给吉纳维芙的解释:“比赛结束时,那时你在拳击场上感觉很好。所有观众都在叫喊着、沸腾着,你知道自己是最棒的,你一点儿诈也不使还能赢得最后的胜利,因为你是 最 棒 的”。具 有 嘲 讽 意 味 的 是,尽 管 吉纳维芙痛恨拳击,然而当乔和对手在拳击台上对抗时,她“隐约被他身上所体现的自豪感撼动,对她有着难以阻挡的吸引力”。对此,杰克·伦敦在书中的解释是,女人的“遗传特性决定了她要寻找一个强壮的男性作为伴侣,以此来仰仗他的力量”。这段吉纳维芙心理活动的描述间接地将拳击和人类社会之初争夺交配权的竞争联系起来。这场比赛由此成为生存斗争中兽性较量的隐喻。

  在这部小说 中,拳击场和现实生活并非对立而矛盾;相 反,拳击场便是生活的影像———生 活 的 美、脆弱、绝望、不可预计和自我毁灭性的勇气无不孕育其中。乔在现实生活中的成功以及价值完全由拳击场上的结果决定:拳击是“唯一他有意自豪地展现在她面前的东 西。这 份 工 作 的 好 处 就 在 于,它 可 以 为男子气概支付报酬,并且这份报酬比其他任何人愿意支付的都 要 好、都 要 多。这 份 工 作 是 他 拥 有 她 的正当理由和 权 利”。在 乔 的 天 性 和 生 活 中 最 引 以 为傲的东西,不是 高 尚 的 道 德、幸 福 的 家 庭、美 满 的 爱情等因素,而是代表着力量的拳击。他 十 分 清 楚 他的经济地位乃至于他和吉纳维芙的爱情和婚姻全部倚靠他在拳 击 场 上 的 胜 利。按 照 这 一 标 准,乔 毫 无疑问是成功的:他是拳击场上的胜利者,也是生活中的强者。尽管他属于工人阶级,然而却是工人阶级的贵族,过着干净体面的生活,获得社会各界的尊重。

  

  正因为这 种“自 然 生 活”和“社 会 生 活”的 重 叠性,乔在爱情(生 活)和拳击之间的选择暗示着他在人伦关系和丛林世界之间的选择。迫使乔放弃拳赛无疑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在吉纳维芙的描述中,存在乔身上的力量“比她的爱强大,让他无法抗拒”,这种力量便是人作为动物性的体能力量。在拳击场上,乔完成了由人到兽的变形,因为吉纳维芙“根本不认识这 张 面 孔”,这是一张钢铁般冷酷无情的面孔,“钢铁一样的嘴,捕兽夹一样的唇”,“眼里闪烁的光芒如同钢铁在闪闪发光一样”。只有离开拳击场,乔才 能 回 到 人 性 社 会,这 也 正 是 吉 纳 维 芙 的 渴 求。然而,这正是选择的悖论所在,如果乔选择永远放弃拳赛,他将失去丰厚的经济来源、安逸的生活甚至爱情;而如果选择留在拳击场上,他永远是一只不知疲倦的斗兽,失去建立家庭伦理关系的机会。尽 管 乔表面上答应这是最后一场比赛,然而无论是从文中的暗示还是从以上的推理来看,这只是权宜之计,乔心里明白他 不 会 真 正 放 弃 拳 击。由 此,乔 在 拳 击 场上的死亡便带有了象征意义。离开拳击场意味着选择放弃生存斗争,而一旦放弃了生存斗争的信条,人便失去了社会生活的出路、目的和意义。

  3.

  如果说在《拳 赛》中,杰 克·伦 敦 以 乔 在 拳 赛 中的死亡迫使我们直面人类社会中生存斗争的不可回避性和“适者生存”原则的统领地位,那么在《一块牛排》中,拳击场上的输赢之争则以更加真实无情的方式展示了现实生活中的生存法则。主人公汤姆·金在拳台上度过二十多年时间,曾获得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但如今他窘迫到无法为家里人提供基本生计,甚至没钱吃上一块牛排以便为接下来即将开始的比赛储备力气。中年的汤姆·金和青年拳手桑德尔之间的比赛,不仅是力量的较量也是时间的较量。尽管汤姆·金以巧计和智慧弥补了精力和体力的不足,然而他毕竟老了,终因体力不支而败下阵来。

  

  《一块牛排》打破了惯常关于拳击的文学叙事,因为在拳击比赛中,从痛苦到胜利不仅是作家、拳击手也是读者的希望。正如汤姆·金是拳击场上的失利者,他也是生活中的失败者。杰 克·伦 敦 在 这 篇故事中用最直白的方式展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你无法用“古老、原始、堂皇、动物般的方 式,用 战 斗面包也是妻子向对面的邻居借来的,而他的妻子和孩子们 还 饿 着 肚 子。他在出发去比赛前曾下定 决心,“到外面黑夜里为他的老伴和小家伙们挣点肉来吃”。我们很难 想 象 失 败 的 汤 姆·金 回 到 家 里 以 后的景象——没有食 物,汤 姆·金因为受伤在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工作,一家人成为适应生存环境的人,他们的悲惨命运似乎已然注定。

  然而在这种 钢 铁 般 冰 冷 的 笔 触 中,我 们 似 乎 可以察觉文字之下的隐藏态度——这种态度显然有别于《拳赛》中的作者立场。尽管杰克·伦敦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去描述汤姆·金和桑德尔的比赛,然而故事开篇关于汤姆·金家穷困潦倒、一贫如洗的日常生活写照,以及他妻子在邻居家借讨食物和他借钱被拒的具体描写,间接地引导并构筑了读者对汤姆·金遭遇的同情。而当汤姆·金在赛后“流着泪”走回家的时候,我们既同情他的悲剧命运,也感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冷漠的金钱关系。如果不是汤姆·金的借款被一次次拒绝,他很有可能在赛前补充能量而获得胜利。汤姆·金的失败当然源于年龄和体力上的失利,然而众人的冷漠和拒绝帮助则是拳台上失败的直接原因。

  汤姆·金的 泪 水 则 象 征 着 人 性 的 唤 醒,因 为 在这一刻 他 明 白 了 老 比 尔——他 曾 经 的 败 将——“为什么在 更 衣 间 哭 泣”。对于过去的汤姆 · 金 而 言,“打拳是他 的 一 番 事 业。在 拳 击 台 上,他 把 人 打 伤、打残,甚至打死,但是不含恶意。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生意经”。这 便 解 释 了 他 为 何 曾 在 打 败 老 比 尔 后“笑了起来”,因为在这种兽性的较量斗争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伦理道德规范毫无立身之处。汤姆·金 的 泪 水 体 现 了 一 种 伦 理 认 识,当 他 转换身份,不再将 老 比 尔 看 作 是“殊 死 搏 斗”中 的 对 手时,他深切地体会到同类的绝望和悲伤。正 是 这 种感受力的产生在他和老比尔以及其他老拳手们之间建立了一种伦理关系;也正是在这一刻,他完全脱离了兽性。尽管这种伦理关系并不会改变故事的结局和杰克·伦敦 传 达 的 关 于 人 类 社 会 中“最 强 者 趋 于蹂躏弱者”(赫胥黎1971:57)的信息,然而文本中隐藏的怜悯、同情和汤姆·金最后的哭泣暗示着作者对于人性和人类社会的伦理纽带关系的重新认识,同时也呼唤读者作出同样的认识。

  4.

  在汤姆·金和乔的眼中,拳击的目的是谋生、争取社会资源和地 位,而《墨 西 哥 人》(1911)中 的 利 威拉参加拳击比赛的初衷则是出于政治革命斗争的需要。相对于乔对拳击全身心的热爱和汤姆·金走投无路的无可奈何,利威拉从心底里憎恶拳击,他“鄙视拳击”,认为“这是可恨的美国佬搞出来的一种可恨的把戏”。他刚开始当陪练来填报肚子,直到他加入了革命委 员 会 以 后,“他 才 为 钱 去 拳 击”,为 1910年爆发的墨西哥革命运动谋取资金。故事聚焦于他和美国拳王 丹 尼 的 关 键 性 一 战。此 时,全 国 性 武 装起义已经迫在眉睫,革命需要一大笔钱购买武器,这场比赛直接关系到革命能否继续进行下去。

  

  不同于以前的两部拳击作 品,利 威 拉 参 加 拳 赛的目的和动机在伦理道德上具有合理性和正义性,这是因为利威拉将自己的革命理想和伦理诉求互为一体。利威拉的身份首先是狄亚士专制统治下的受害者:在狄亚士的军队镇压帕布拉的工人罢工时,他的全家都惨 遭 屠 杀,只 有 他 侥 幸 逃 脱。背 负 血 海 深仇的利威拉很快将这种个人化的复仇转换为集体化的革命。革命 固 然 是 为 了 复 仇,然 而 革 命 的 目 的 更是为了改变劳苦大众受压迫受剥削的悲惨境遇。这便是利威拉参加革命和拳赛的伦理动机。无论是乔还是汤姆·金,拳击意味着“不含恶意”的胜负较量,可是对利威拉而言,这远远超乎了一场体力对抗,他在比赛中想到的是在恶劣工作环境下饿死的工人和童工,在镇压罢工运动的过程中工人流淌的鲜血和丢到海湾喂鲨鱼的死尸。

  正是因为故 事 以1910年 的 墨 西 哥 革 命 为 历 史背景,所以墨西哥人利威拉和美国人的拳击较量便有了深层次的政治影射。利威拉的胜利不仅暗示了杰克·伦敦对墨西哥革命运动的同情,也代表着他在拳击小说的创作中开始脱离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想框架。在历 史 学 和 社 会 学 的 评 价 中,1910~1917年的墨西哥阶级革命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因为正是在这场革命后,墨西哥结束了独裁统治,建立了立宪共和国;而美国在这场革命运动中扮演的是极不光彩的角色。当时处于崛起和扩张过程中的美国为了维护其在墨西哥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干涉墨西哥革命运动,企 图 扶 植 一 个“惟 命 是 从”的 亲 美 政府。正如墨西哥和美国在实力上相差悬 殊,无 论 是从身体条件、经验还是技能上而言,利威拉都处于劣势。不仅如此,从赛前到结束,利威拉还要忍受丹尼的嘲 讽 和 辱 骂,老 板、助 手 的 威 胁 和 全 场 观 众 的 谩骂。然而利威拉占有伦理道德的优势,鼓 励 着 他 坚持信心的是“这个拥挤的场子里的人所梦想不到的一种更强大的力量”。这是正义革命的力量,也是高尚的伦理理想。丹尼拳击是为了用钱换来的舒服生活,可是利威拉拳击却完全是为了让祖国人民能够享有安定幸福的生活———这正如墨西哥的革命运动是为了推翻独裁专政,而美国的干涉则完全出于一国私利。

  可以说,利威拉的胜利打破了“物 竞 天 择”、“适来争取”生存资料,那么你便会在自然的选择中被淘汰。汤姆·金在拳赛前吃完了家里仅存的面包,这者生存”的 优 胜 劣 汰 的 理 论 神 话。拳 击 运 动 固 然 是对生存斗争残酷性的比喻,是生物界的真实写照;然而利威拉的“人性”胜利证明了进化论并非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意味着伦理进程对自然进程的制约。为了 进 一 步 凸 显 这 种 道 义 上 的 胜 利,美 国拳手丹尼被塑造成傲慢无礼,口出秽语的恶棍,在比赛中频频使诈的奸狡小人,而观众和裁判则被设置为对丹尼一味偏袒的看客。尽管文中并未直接表露对利威拉的公开赞赏抑或对丹尼不耻行为的谴责,然而作者的伦理道德立场早已一览无遗。这种思想观念和道德态度不仅决定了《墨西哥人》的创作已经脱离了《拳赛》和《一 块 牛 排》所倚靠的哲学框架,而且为杰克·伦敦在《深谷野兽》中对早先笃信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进一步修正提供了铺垫。

  5.

  讨论小说《深谷猛兽》,就不得不提到1905年在布里特和纳尔逊之间进行的一场拳击比赛。正是在这次比赛的新闻报道中,杰克·伦敦第一次使用了“theabysmalbrute”这一短语。短语的字面 意 思 是“可怕的兽性”,无 论 是 从 字 典 释 义,还 是 从 当 时(或现在)约定俗成 的 社 会 思 维 来 看,“兽 性”(brute)和理性、仁慈、爱 等 概 念 决 然 相 对,明 显 具 有 贬 义。对此,杰克·伦敦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我指的是在生物中存在着比大脑和思想更深层次的生命本能。……思想先于它存在;然而如果失去思想,这种可怕的兽性依然存在”(Mitchell2004:24)。杰克·伦敦由此来解读布里特和纳尔逊的比赛结果:布里特失去比赛是因为他“已经丧失了那种兽性”,而纳尔逊的胜利则应归结于他“保留了超乎寻常的兽性”———“这种兽性在 你 和 我 以 及 所 有 人 的 身 上 都 或 多 或 少存在”(同 上:24)。可 见,在 杰 克·伦 敦 的 定 义 和 理解中,“兽性”并 不 包 含 伦 理 价 值 判 断,而 是 指“生 命本能”,即在社会的自然选择中,所有生物为了袒护生命、延续繁殖而产生的本能力量。

  

  《深谷猛 兽》中 的 主 人 公 帕 特 · 格 兰 登 天 赋 异常,加上父亲的后天培训,所以在拳台上只用一拳便可轻易击倒 任 何 对 手。从 书 名 来 看,杰 克·伦 敦 有意识地将帕特·格 兰 登 和“可 怕 的 兽 性”联 系 起 来,意指帕特在比赛中爆发出的强大的“原始力量”。然而在故事中,这 种“兽 性”被 新 闻 报 道 等 各 类 公 共 宣传有意识地扭曲为代表着原始和堕落的动物性。帕特被丑化为“一个有着公牛般肌肉的、沉默的、愚蠢的野兽”。女记者莫德企图消除这种误解,还原公众一个真实的帕特:“这是一个腼腆的年轻人,身材硕大,他是拳击手 中 的 国 王,他 爱 好 诗 歌,观 看 艺 术 展览,也喜欢琢磨彩色摄影。可以肯定的是,在他身上找不到可怕的兽性”。显然,在故事中“兽性”一词的含义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而杰克·伦敦通过讲述帕特从最初被父亲强迫进入拳击行业到发现自己被利用参与“拳击运动中的腐败”而选择放弃拳击比赛的过程,描述了一个关于人类从自然选择到伦理选择的进化过程的寓言。

  帕特的“兽性”正是一种浑浑噩噩的“自然人”状态。在帕特来到大城市,参与拳击比赛之前,他是“自然的”存在———这里“自然的”相对于“社会的”,正如帕特的父亲所 说,帕 特“一直以自然的状态生活”在“加利福利亚北部的荒原”,“他就是完全纯粹的自然产物”。他从未碰过烟酒,而且讨厌城市和人多的地方。他热爱自 然,也 相 信 仙 女 精 灵 的 存 在。即 便 当他真正置身于城市之中,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参与到拳击比赛中的暗箱操作时,他依然是处在混沌不知的状态之中。这都源于帕特的经理人 的“保护”,因为他知道 只 有 让 这 个“丛 林 里 的 婴 儿”永远蒙蔽于事实的真相,他才可以从这些不道德的交易中继续获 利。无论是帕特与世隔绝的成长经历,还是带有象征 意 义 的“超 人”力 量,他的符号性高于他的现实性。正如聂珍钊教授在讨论伦理选择和自然选择的区别时曾指出,“人与兽相比最为本质的特征是 具 有 伦 理 意 识”(2014:39)。从 这 个 意 义 上 来讲,帕特象征的既是在人类社会形成前尚未产生相对完善伦理道 德 观 念 的“原 始 人”,也是心智尚未成熟,无法做出伦理选择的儿童。帕特从兽(“自然人”)到人(“社会人”)的伦理身份转变正是其伦理选择的结果。尽管从故事开头我们得知,帕特并非处于道德上的盲区,他的父亲曾反复告诫他必须公平诚实地赢得比赛,远离拳击比赛中的肮脏交 易。然 而,帕特的毫不知情决定了他不具备做出伦 理 选 择 的 前 提 条 件。莫 德 告 诉 他,他 的经理人安排他在指定时间内击倒对方,并将此信息透露给下赌 注 的 人 从 中 获 利。知 道 此 事 后,帕 特 才意识到自己 已 经 成 为 了 整 个 骗 局 中 的 同 谋。此 时,他决定揭露拳赛中的欺诈和邪恶,并放弃拳击运动。正如人类只有通过伦理选择才能把自己从兽中解放出来(同上:35),帕特在最后一场比赛中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也是 最 重 要 的“伦 理 选 择”:他 违 背 了 经 理人要求他在第十八个回合击败对手的安排,而是在第一个回合将对手直接击倒,然后发表了长篇演讲,向观 众 揭 露 拳 击 运 动 的 腐 败,最 后 离 开 了 拳 击 场。在帕特选择践行他的道德价值观的同时,他完成了从一个“自然人”到“社会人”的伦理选择过程。帕特放弃拳赛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意义。他放弃的是一种“斗兽”的身 份 和 存 在,而他的成长过程不仅象征人择过程,也暗示着儿童只有通过完成诸多伦理选择才能成为一个具有完整人格的人。不同于以往的拳击小说,杰克·伦敦将智力、优雅和伦理道德 置 于 和“兽 性”紧密联系的蛮力之上,这不仅仅是一种写作策略,更反映出在对人类和宇宙的存在法则的探索中,他对于伦理对自然进化约束作用的认 识。按 照 社 会 达 尔 文 主 义 的 观 点,帕 特毫无疑问是社会的自然选择中的强者:他在拳击场上所向无敌,从未吃过败战;他在现实生活中无忧无虑,取得了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的成功,也收获了爱情。帕特最终选择离开拳击比赛,这便说明对他而言,实践善或美德的行为“在各方面都是同在宇宙生存斗争中导致成功的那种行径对立的”(赫胥黎1971:57)。而帕特 在 离 开 拳 场 前 的 演 讲,既 是 对“自 行 其是”、“任其发展”的体育运动商业运作的对抗,也 可以理解为对世人的道德训诫,提醒每个人对社会应有的责任。帕 特 放 弃 拳 击,意 味 着 进 化 论 的 一 般 原理不能照搬 应 用 到 人 类 社 会,———因为从赫胥黎的角度来看,放弃 拳 击 赛 意 味 着 对“格 斗 的 生 存 理 论”的否定(同 上)。更 加 重 要 的 是,当 伦 理 原 则 和 社 会中人们之间生存斗争的方法相悖时,帕特的伦理选择无疑强调了伦理的约束作用———正是伦理给我们提供了理性的生活准则,指导我们如何辨别合乎道德的行为。

  

  6.结语

  本文无意反驳评论界的主流观点———达尔文的弱肉强食的思想影响了杰克·伦敦的文学创作,而是由此指出其思想信仰的复杂性、矛盾性和反复性。例如,在 其 涉 及 中 国 海 外 移 民 题 材 的 文 章 《黄 祸》(1904)和小说《中国 佬》(1908)、《空 前 绝 后 的 入 侵》(1910)中,这位美国作家将华人描绘成“劣等民族”,是对整个西方 白 人 文 明 世 界 构 成 威 胁 的“黄 祸”,而消灭“黄祸”的唯一 途 径 便 是 对 其 实 施“种 族 灭 绝”。这种观点显然受到尼采的“超人哲学”和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的共同影响。如果仅仅以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或者某个历史阶段时期的作品来考察其思想,我们将对他的思想和作品的理解产生偏差甚至误解。从《拳 赛》到《深 谷 猛 兽》,杰 克·伦 敦 对于人类的生存斗争与伦理原则之间的矛盾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探索,其结论和出路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相对于乔和汤·姆金在拳击场上的失败,利威拉“以弱胜强”的胜利一反自然选择中的竞争法则,凸显了伦理动机的决定性因素。而帕特最终选择离开拳击场,则体现了杰克·伦敦对于伦理选择在人的进化过程中的重 要 性 的 认 识。这 种 复 杂 性、多 样 性 和 矛盾性,正是我们研究杰克伦敦拳击小说的意义所在。尤其,杰克·伦敦在后期两部作品中阐述了他对社会达尔文主义 的 一 种 修 正 式 理 解:“适 者 生 存”固 然意指在残酷的生存斗争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然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强者的产生,以及人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正是通过伦理选择取代自然选择来实现的。

  杰克·伦敦1904年:

  

  附注

  ① 目前国内外学界尚无关于杰克·伦敦拳击小说的系统研究。尽管 国 外 学 者J.LawrenceMitchell曾 在《杰 克·伦敦和拳击》一文中提及杰克·伦敦对拳击运动的兴趣及其对文学创作的影响,然而该文更多的是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梳理这种联系,并未在此基础上讨论拳击小说的思想内容和意义。

  ② 例如,1984年美国医学协会通过一项决议,号召 废 除 拳 击运动,理由便是拳击是唯一一项旨在伤害对手的体育运动(Oats1994:91-92)。

  ③ 裁判作为第三方出现在拳击台上,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我们的道德良知,也是拳击能够被文明社会接受的主要原因之一。裁判似乎扮演着弱者的保护者形式:当他发现一方毫无抵抗之力或者双方力量过于悬殊,他便会通过拥抱保护弱者或者中断比赛的进行。尽管如此,裁判的出现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拳击比赛的性质和本质。

  ④ 聂珍钊教授通过分析《俄狄浦斯王》中斯芬克斯之谜,得出“斯芬克斯关于人的谜语实际上是一个怎样将人和兽区别分开的问题”这 一 观 点,并 由 此 提 出“斯 芬 克 斯 因 子”(即“人性因子”和“兽 性 因 子”)等 一 系 列 概 念。聂 教 授 认 为,“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是人的动物性本能的一部分”(2014:39)。

  ⑤ 文中杰克·伦敦的小说均引自杰克·伦敦全集的电子图书馆<http:∥www.jacklondons.net>,以下不再逐一注解。

  

  参考文献

  Berkove,L.I.2011.Jack Londonandevolution:From Spencerto Huxley [A].In H.Bloom (ed).JackLondon [C].NewYork:Infobase.127-40.

  Mitchell,J. L.2004.Jack London and boxing [J].AmericanLiteraryRealism (3):225-42.

  Oats,J.C.1994.OnBoxing [M].HarperCollinse-books.

  London,J.1997-2014.LibraryofJack London’sBooks,ShortStories [OL]. [2014-10-15].http:∥ www.jacklondons.net.

  赫胥黎.1971.进化论和伦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

  聂珍钊.2014.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社.

  原文出处:

  《当代外语研究》第11 期 2014 年11 月

  作者: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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