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怀孕 谁来负责?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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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溜溜达达儿”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下面我们特意邀请了找法网资深专家刘德高律师来为您解答:

  01

      1、若男方已经成年,那么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其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也就是在三年到十年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2、如果发生关系的男女双方都未成年且小于14周岁而女方怀孕,那么男方不负刑事责任,女方怀孕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男方未满14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应当对女方的怀孕承担刑事责任,若因怀孕给女方造成伤害,或者女方决定生下已怀的孩子,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家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02

      a. 如男方明知女方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男方则构成强奸罪,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b. 如男方不知道女方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且从其外观上也看不出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则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但是男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c. 如女方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则男方不构成犯罪,但应承担民事责任。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对待此类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03

      如果男女双方均未成年,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的,一般按女方家长的意见来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所怀的孩子主要由女方的家长来代替女儿处理。

      另外,在男女双方均未成年的情况下,二人发生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最终决定将孩子生下,那么孩子出生后如果女方将其送给了别人,男方可以起诉女方,将孩子要回。

  04

      未成年少女生殖器官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怀孕后容易引起各种并发症,少女人工流产容易引起感染、不育等并发症,早期性行为者宫颈癌发生率也较高。如果少女生产,则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会落到她们身上,使她们失去了求学、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影响她们一生的生活质量。

      学校、家长、社会加强孩子的性教育,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未成年人也应加强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性知识,加强自身保护。建议司法机关加强对侵犯未成年人的当事人处罚力度,宣传典型案件,加强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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