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实用!2018年焦作最全办证攻略,有了这条微信可以少走2500里弯路!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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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办证大攻略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办不了证啦!

  身份证

  居住证

  社保卡

  新生儿户口

  健康证

  结婚证

  港澳通行证

  护照

  户口

  身份证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若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3、因整容手术面部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确定是否本人的,须提交实施整容手术医院出具的包含整容前后照片对比的医疗证明及相关医疗记录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居民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

  2、采集人像信息及指纹信息

  3、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的,邮寄费22元,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按照凭证上的领取时间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5、流程图

  

  咨询电话:

  焦作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一览

  ▼▼▼

  焦作市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解放路358号

  电话:0391-2281000

  解放公安分局

  地址:焦作市太行路45号

  电话:0391-2920366

  山阳公安分局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58号

  电话:0391-3936676

  马村公安分局

  地址:马村去解放东路

  电话:0391-3948110

  中站公安分局

  地址:解放西路中站段1号

  电话:0391-2947110、03912948110

  高新公安分局

  地址:焦作市高新公安分局

  电话:0391-3563110

  阳城公安分局

  地址:太行西路61号

  电话:0391-3516460

  方庄公安分局

  地址:焦作市中州路1号路

  电话:0391-3502262

  孟州市公安局

  地址:河阳大街

  电话:0391-8192437、0391-8193900

  沁阳市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沁阳市团结路

  电话:0391-5696440

  博爱县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博爱县城东环路中段

  电话:0391-8692582

  温县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温县太行路8号

  电话:0391-6192015

  武陟县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南大街50号

  电话:0391-7291722

  修武县公安局

  地址:老城大街88号

  电话:0391-

  7136516

  解放区

  解放区焦西派出所 地址:环城西路园林路南侧 电话:0391-2622608

  解放区焦南派出所 地址:站前路151号 电话:0391-2622893

  解放区焦北派出所 地址:环城北路 电话:0391-2922894

  解放区民生派出所 地址:民主中路40号 电话:0391-2922437

  解放区民主派出所 地址:车站街3号 电话:0391-2283531

  解放区七百间派出所 地址:太行西路合作东街电话:391-3893310

  解放区上白作派出所 地址:太行西路河阳新村小区西墙外 电话:0391-2311563

  解放区王褚派出所 地址:南通路 电话:0391-3587401

  解放区新华派出所 地址:烈士西街7号 电话:0391-2761028

  山阳区

  山阳区太行派出所 地址:太行路周庄东路 电话:0391-3991381

  山阳区光亚派出所焦地址:阳路建行路花坛南 电话:0391-2283653

  山阳区百间房派出所 地址:富康路中段 电话:0391-3212048

  山阳区中星派出所 地址:焦辉路中段 电话:0391-3210110

  山阳区定和派出所 地址:博爱路东段 电话:0391-2283673

  山阳区艺新派出所 地址:工字路西花园处 电话:0391-2283683

  山阳区恩村派出所 地址:山阳路南段 电话:0391-3302500

  山阳区焦东派出所 地址:东二环路19号 电话:0391-3932891

  山阳区东方红派出所 地址:市府巷4号电话:0391-2283603

  马村区

  马村区冯营派出所 地址:云台大道位村路口南50米 电话:0391-2283846

  马村区演马派出所 地址:九里山工人村 电话:0391-2283824

  马村区九里山派出所 地址:演马办事处南100米 电话:0391-2283834

  马村区安阳城派出所 地址:焦辉路安阳城街道办事处东50米路南 电话:0391-2283854

  马村区待王派出所 地址:焦新公路待王西段518号 电话:0391-2283814

  马村区马村派出所 地址:工人村颐春路与建兴路交叉口 电话:0391-3948720

  中站区

  中站区龙翔派出所 地址:龙翔办事处附近 电话:0391-2852234

  中站区新义派出所 地址:朱村工人村 电话:0391-3536990

  中站区府城派出所 地址:丰收路西段 电话:0391-2751110

  中站区许衡派出所 地址:焦博路西王封村村口 电话:0391-2800110

  中站区王封派出所 地址:新采煤南街 电话:0391-2943110

  中站区李封派出所 地址:跃进路72号 电话:0391-2947945

  高新区

  修武县

  修武县青龙峡派出所 地址:青龙峡景区管理局附近0391-7603110。

  修武县云台山派出所 地址:岸上乡政府西0391-7709110。

  修武县周庄派出所焦作市修武丰收路周庄乡花坛南 电话:0391-7711110

  修武县高村派出所 地址:高村乡周流村北 电话:0391-7744110

  修武县五里源派出所 地址:五里源乡政府对面 电话:0391-7877110

  修武县西村派出所 地址:西村乡政府东 电话:0391-7800110

  修武县方庄派出所修武县方庄镇政府西 电话:0391-7822110

  修武县郇封派出所 地址:郇封镇政府北 电话:0391-7855110

  修武县城关派出所 地址:城关镇环城东路北段 电话:0391-7194110

  博爱县

  博爱县林业派出所 地址:林业局院内 电话:0391-8662069

  博爱县白马泉派出所 地址:磨头农场场部门口 电话:0391-8068110

  博爱县柏山派出所 地址:柏山镇上期城村西口 电话:0391-8985011

  博爱县寨豁派出所 地址:寨豁乡寨豁村北头 电话:0391-8970110

  博爱县月山派出所 地址:月山镇上庄村环村北路6号 电话:0391-8050110

  博爱县磨头派出所 地址:磨头镇磨头村北新济路交叉口 电话:0391-8065110

  博爱县孝敬派出所 地址:孝敬乡孝敬村北口 电话:0391-8090110

  博爱县金城派出所 地址:金城乡西马营村北 电话:0391-8913110

  博爱县苏家作派出所 地址:苏家作乡司寨村北头 电话:0391-8073110

  博爱县阳庙派出所 地址:阳庙镇阳庙大街西头 电话:0391-8952110

  博爱县许良派出所 地址:许良镇许良村东南角 电话:0391-8810110

  博爱县清化派出所 地址:清化镇滨河路中段 电话:0391-8692342

  武陟县

  武陟县大封派出所 地址:大封镇大封村迎宾路29号 电话:0391-7514043

  武陟县西陶派出所 地址:西陶镇西陶村中心大街电话:0391-7561110

  武陟县大虹桥派出所 地址:南虹桥村口东200米电话:0391-7541410

  武陟县北郭派出所 地址:北郭乡小司马村新兴路006号 电话:0391-7431741

  武陟县龙源派出所 地址:龙源路东段一号 电话:0391-7205670

  武陟县兴华派出所 地址:兴华路康泰一巷 电话:0391-7292959

  武陟县木城派出所 地址:文化路西段 电话:0391-7294087

  武陟县城镇派出所 地址:木城镇任胡同1号 电话:0391-7283567

  沁阳市

  沁园派出所 地址:沁园路 电话5656110

  太行派出所 地址:怀府西路 电话5659110

  覃怀派出所 地址:怀府东 路电话5610110

  王召派出所 地址:王召乡东祝策村大街 电话5918110

  :崇义派出所 地址:崇义镇大街 电话5055110

  王曲派出所 地址:王曲乡中王占村南口 电话5672110

  柏香派出所 地址:柏香镇大街 电话5068110

  :紫陵派出所 地址:紫陵镇大街 电话5033110

  西向派出所 地址:西向镇大街 电话:5098110

  西万派出所 地址:西万镇西万村北 电话:5988110

  山王庄派出所 地址:山王庄镇大街 电话:5979110

  常平派出所 地址:常平乡大街 电话:5987910

  神农山风景区派出所 地址:神农山风景区寨门口 电话:5036944

  温县

  温县温泉镇派出所 地址:温泉镇子夏大街中段 电话:0391-6109521

  温县岳村派出所 地址:岳村乡大岳村东路西 电话:0391-6111879

  温县祥云派出所 地址:祥云镇乡祥云镇村大街东头一号 电话:0391-6533122

  温县招贤派出所 地址:招贤乡安乐寨村西 电话:0391-6483359

  温县番田派出所 地址:番田镇番田村西头路北 电话:0391-6512717

  温县黄庄派出所 地址:黄庄镇人民路5号 电话:0391-6522001

  温县北冷派出所 地址:温徐路北冷路口 电话:0391-6422110

  温县武德镇派出所 地址:武德镇花园头村北 电话:0391-6555444

  温县赵堡派出所 地址:赵堡镇赵堡村村委会对面 电话:0391-6411111

  温县南张羌派出所 地址:南张羌乡南张羌村西400米路南 电话:0391-6598204

  温县城关派出所 地址:温泉镇黄河路41号 电话:0391-6187939

  孟州

  南庄派出所 地址:商贸大道

  化工派出所 地址:孟州市化工镇政府东北

  会昌派出所 地址:会昌南路275号

  大定派出所 地址:武松南路西50米

  赵和派出所 地址:赵和镇政府南200米 电话:0391-8451110

  槐树派出所 地址:207国道附近

  异地身份证办理

  

  受理对象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的居民。

  2、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本市异地补领、换领的;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其他省辖市、直管县(市)居民;

  2、在居住地县(市、区)公安局户政大厅或公安派出所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受理业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未成年人办理需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身份证。在本市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申请到期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到期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换领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

  领证时限

  领证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地址

  解放派出所(分局):民生、焦北、民主户政点

  焦南派出所(分局):新华、焦西户政点

  山阳派出所(分局):东方红、艺新户政点

  定和派出所(分局):新城、光亚、定和、焦东户政点

  中站派出所(分局):新义、李封户政点

  马村派出所(分局):马村户政点

  高新派出所(分局):李万、苏家作户政点

  冯营派出所(分局):九里山户政点

  修武县公安局:郇封派出所户籍室

  武陟县公安局:詹店、龙泉派出所户籍室

  孟州市公安局:大定、南庄派出所户籍室

  博爱县公安局:月山、磨头派出所户籍室

  沁阳市公安局:覃怀、沁园、怀庆、太行派出所户籍室

  温县公安局:温泉镇、岳村派出所户籍室

  温馨提示:全市所有的户籍室均可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服务!

  居住证

  

  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暂住登记: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2.居住证申请:

  (1)申请: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携上述办理材料至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2)审核:登记站审验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3)证件领取: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公民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社保卡

  

  办理材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

  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 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 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 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

  初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因丢失、损坏或个人原因更换发卡银行而需补换卡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张。

  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或个人可以选择辖区人社局办理社保卡: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2号解放区政府院西配楼五楼

  电话:0391-2917664

  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阳区建设中路 电话:0391-3999867

  焦作市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马村区文昌路806号 电话: 0391-3941944

  焦作市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修武县新兴街218号 电话:0391-7192291

  焦作市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武陟县兴华路045号 电话:0391-7292020

  焦作市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焦作市温县黄河路 电话:0391-2531559、0391-6129662

  焦作市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 电话:0391-8662815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附近 电话:0391-5611443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05 电话:0391-8195308

  新生儿户口

  

  办理材料

  1、申报监护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出具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的孤儿、弃婴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派出所

  健康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证件照

  3、体检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缴费

  2、取体检表,数码照像机照像

  3、按体检表安排日期到检验楼体检(需要空腹)

  4、等待检查结果是否合格如合格,则可办理。

  办理地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焦作市高新区世纪路 电话:0391-8861399)

  结婚证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地点

  焦作市山阳区民政局 地址:建设路康乐小区8号

  电话:0391-2588696

  温县民政局地址:太行路38号

  电话:(0391)6192024

  修武县民政局 地址:竹林大道118

  电话:(0391)7192193

  武陟县民政局 地址:兴华路028

  电话:(0391)7292114

  焦作市中站区民政局 地址:解放西路中站段35号

  电话:(0391)2957006

  焦作市马村区民政局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解放东路

  电话:0391-3128600

  焦作市马村区民政局 地址:建兴路490

  电话:(0391)3128600

  港澳台通行证

  

  办理条件:

  1.拥有焦作市户籍。

  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河南省户籍(除郑州市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户口在县(市)的,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户口在省辖市市区的,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地点

  焦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西段369号

  咨询电话:0391-228287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博爱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博爱县海华路40号

  咨询电话:0391-873156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温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温县太行西路430号温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391-61070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孟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孟州市河阳大街中段

  咨询电话:0391-81838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修武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修武县老城大街88号

  咨询电话:0391-71366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武陟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武陟县朝阳二路东段

  咨询电话:0391-87359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沁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沁阳市太行大道银莎网络宾馆东临

  咨询电话:0391-56968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护照

  

  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160元/本;一个加注20元

  办理地点

  焦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人民路369号

  焦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阳区怀玉路

  修武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老城大街88号

  沁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北环路南50米

  温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太行路与武园街交叉口西北50米

  姓名更变

  1、居民户口簿、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民族成分更变

  1、居民户口簿、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

  四、分、并户类

  1、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离婚)证或其他书面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婚迁类户口迁移

  (指农村籍户籍之间的户籍迁移)

  女到男方入户: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地村、组同意迁入证明。

  男到女方入户(女方父母系有女无儿户,只允许一位女婿迁入):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组出具的女方父母无子的证明;

  4、村、组同意迁入的证明。

  女方离婚后要求户口迁回原父母所在地(允许未成年子女随迁):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组同意迁入的证明;

  4、未成年子女随迁需出具其父同意其户籍迁移的证明。

  出生登记办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国家计生委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1988年)、《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申请条件:出生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一)国(境)内出生的申报

  婚生:

  1.父或母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婚生:

  1.父或母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或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3人以上的邻居证人证言、派出所的调查情况书面说明(须2名负责调查的民警签字);

  5.亲子鉴定报告(无法调查核实入户人员真实来源的需提供)。

  重要提示:

  1.非婚生的16周岁以下的提供了第5项的,可不提供第3、4项;

  2.对于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补录户籍的(包括婚生和非婚生),提供本人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须2名负责调查的民警签字),对于亲属关系无法核实的,可和户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二)国(境)外出生的申报

  1.父或母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及婴儿父母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持外国护照的婴儿不予在国内办理出生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批准定居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限:

  1、7岁以下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结;

  2、7岁以上(含7岁)报县(区)公安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非婚生育的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法定收养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户籍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法定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一)公民个人法定收养登记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福利机构法定收养登记

  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3.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复印件(盖鲜章);

  4.发现弃婴地公安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限:

  1、7岁以下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结;

  2、7岁以上(含7岁)报县(区)公安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死亡注销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公民已死亡

  办理材料:

  1、直系亲属书面申请;

  2、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村或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证》、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通知书、宣告死亡判决书等。

  在国外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医学证明翻译件(需加盖翻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和退出现役恢复户口

  事项名称:应征入伍注销户口和退出现役恢复户口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相关户籍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入伍或退出现役

  办理材料:

  (一)应征入伍人员注销户口

  1.应征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征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军人退伍、复员、转业恢复户口

  1.身份证、原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户口簿的须提供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2.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开具的安置落户介绍信等入户材料。

  注明:转业军官须落城镇户口

  (三)军人被退兵、开除军籍或除名恢复户口

  1、应征人员原居民户口簿;

  2、部队出具的被退兵、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决定或者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由本人或者近亲属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经书面告知,仍不按规定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可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并将有关情况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备注栏”加以备注,不再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姓名变更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的解释》(2014年)及相关户籍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需变更姓名且不属于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办理材料:

  (一)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姓名变更

  1.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其监护人、本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提出书面申请;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姓名允许无理由申请变更2次,第3次申请,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

  2.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申请姓名变更的,须由社区民警出具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签名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

  (二)18周岁以上成年人变更姓名(原则上不予变更)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干部、职工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原始人事档案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须由社区民警出具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签名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

  (三)夫妻离婚后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

  1.未成年子女生身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在派出所当场签名确认);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3.未成年子女生身父母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如未成年子女亲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依据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派出所可以受理,收取复印件。若一方出现后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6.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申请姓名变更的,须由社区民警出具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签名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

  (四)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

  1.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书面申请;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3.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亡故证明;

  5.未成年子女父亲及继母或母亲及继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14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出具由本人、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三方协商同意变更姓名的协议;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出具由其父亲及继母或母亲及继父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姓名的协议;

  7.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申请姓名变更的,须由社区民警出具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签名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

  (五)增加曾用名

  1.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机关登记过的此曾用名的证明材料;

  4.14周岁以上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社区民警出具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签名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

  重要提示:

  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一)18周岁以上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确有特殊原因,经严格审核,可以予以变更:

  1.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

  2.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3.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4.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等。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申请姓名变更的,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

  (三)未成年人第3次申请姓名变更的,18周岁以上第2次申请姓名变更的,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

  (四)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限:填写《变更更正审批表》,14周岁以下的姓名变更(含增加曾用名)由户籍民警审核、派出所所长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14周岁以上姓名变更(含增加曾用名)的报县(区)公安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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