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团委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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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区团委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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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法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2022年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规范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进一步明确和压实普法责任。现根据工作要求,将年度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根据普法责任清单,我委切实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把普法工作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制订普法宣传活动方案,联合各普法单位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克服单位人员少、经费不足的情况,发挥资源最大化作用,想方设法扩大普法在青少年中的覆盖面。曾多次组织律师与青少年面对面,给青少年讲解法制教育案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丰富辖区的普法工作内容和实效,增强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将普法工作与共青团工作紧密结合

  (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进校园,整合法治宣传队伍资源

  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优势,深入学校加强法治宣传,重点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并组建青年志愿者宣传队伍,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辖区的宣传贯彻,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2022年,整合辖区兴宁区司法局、兴宁区教育局等合作单位资源,开展“法治阳光,护航成长”律师与青少年面对面志愿服务活动共10场,通过兴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章共29篇,累计服务影响青少年2000人次,为青少年普及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

  (二)加强民族团结意识宣传,联合社区企业开展结对共建

  发挥社区党建带团建优势,深化与企业结对共建,助力社区向好发展,筑牢民族团结意识。结合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文艺演出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联合爱心企业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义诊、义剪等便民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企联动,形成青年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新风尚,提升了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2022年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共4场,通过兴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文章共13篇,累计服务影响居民群众1000人次,进一步助推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为促进民族团结营造了良好的社区宣传氛围。

  (三)多形式开展兵役法宣传,积极营造征兵工作良好氛围

  在社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标语、宣传栏及征兵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工具,加大征兵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征兵工作的意义。2022年我委借调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征兵工作,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报道。通过兴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宣传征兵相关知识共9篇,累计服务影响青年500人次,营造报名参军光荣,国防家家有责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居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激发了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献身国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常态化开展禁毒防艾宣传,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累计开展禁毒、防艾、献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播放禁毒宣传片、展示仿真毒品、禁毒知识有奖互动问答、分发禁毒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青少年防范、抵御毒品的意识和能力。2022年联合兴宁区禁毒办等单位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共14场,兴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禁毒防艾相关文章共37篇,多篇稿件获得南宁禁毒、广西日报等媒体转发,累计服务影响青少年5000人次,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禁毒防艾意识,提高了预防未少年违法犯罪水平,有利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

  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以及寒暑假等时间节点,联合辖区消防大队、交警四大队等部门进学校、社区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对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知悉度。在社区公共文化场地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普及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自救等安全知识。在社区青空间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青少年的安全自护能力。2022年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15场,兴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防、交通安全相关文章共104篇,累计服务影响青少年9000人次。

  三、强化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第一,组织辖区预青专干及兼职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宣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根据普法责任分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民族团结、征兵宣传、禁毒防艾、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宣传任务,充分调动宣传队伍的普法宣传积极性。第二,与各基层司法所等有关部门联合深入学校和社区,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第三,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单位等团属阵地,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发挥结对共建优势,动员青年志愿者力量,加大宣传法律法规力度,推动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

  城区团委2022年普法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显著。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充分依托“12355”广西青少年服务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及时排解青少年遇到的困难和纠纷。同时坚持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升辖区青少年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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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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