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痞雄及其氓众——郭美美事件背后的网络乌合伦理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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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峰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文中标题为编者所拟

  图片来自网络

  “网络痞雄”是近年来网络上出现的特殊伦理形态,范跑跑、郭美美事件是痞雄的典型案例,“痞雄”只有在网络上才可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力,与之相应的是网络乌合伦理形态,痞雄的行为正好应合了网络氓众的观看欲望。这一伦理形态与群体心理学关系密切,由于增加了网络一维,使这一伦理形态更加复杂,也更富有挑战性。

  “痞雄”是一个造出来的词,它用来描述一种独特的网络行为现象:随着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互动社区和互动平台的发展,一些人开始在这样网络互动社区上展现自己不同寻常的行为或观念,对日常行为规范或伦理标准造成一定冲击,其中一些人还由于其他的一些违法社会行为被判刑或被拘役,这使网络痞雄们颇受诟病。一般观点倾向于对痞雄进行伦理批判和社会批判,将其当作生活中的负面典型来对待。这里所做的研究将暂时搁置生活伦理、道德和法律方面的判断,而专注于痞雄的网络行为特性分析,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网络观众的行为分析(我将之称为网络氓众)。沿着这些分析,我们将看到一种新的、不同于一般生活伦理的网络行为伦理或行为模式的出现,这一类行为完全不同于日常生活行为,其行动、反应结构与规则也独具面目。

  首先,应该限定一下痞雄的范围。网络是如此广阔,只要是身处现代社会的人就无所不在网中,从这一层面上看,网络就是生活。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研究对所有的生活方面进行全方位式的评判,只能选取一个集中的,与主题相适应的部分进行研究评论,而这里选择的是这样一个人群,他/她们依赖网络做出一些行为,而这些行为引发极大的网络关注,而这些行为可以从伦理的角度来研究,只是这些伦理行为并非日常生活伦理,而是一些特殊的伦理形式,我称之为网络乌合伦理。

  痞雄这一现象在网络中已经有所认识,一般来说,我们把痞雄称作网络红人。

  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从百度解释来看,网络红人不足以准确定位“痞”。痞雄是网络红人,但是最特殊的一类。一般的网络红人往往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被关注到,但痞雄却是有意利用网络来经营他们的网络形象,他们有意地挑战日常伦理,但并不至于触犯现实的法律,所以他们才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展现自身。与他们相伴的,必有他们的创造者和被创造者网络氓众如影随形。

  痞雄早已经活跃在网上,只是我们往往没有意味到他们是痞雄。最早如木子美、竹影青瞳以文本展示性经历,引起极大反响,其后有至今活跃的芙蓉姐姐、凤姐以海量自我展示的照片和文本树立起网络自恋的典范,近年来大小痞雄如潮,如郭美美、干露露、干露露她妈、杨紫璐等,甚至网络上已经出现了逐年的网络红人排行榜,时见痞雄在其中出没。

  但究其诸种表现,痞雄的典范莫过于范跑跑。范跑跑何许人?

  范跑跑本是一所高中教师,现在也是同一所高中的教师。在汶川地震发生的那一刹那,范跑跑正在上课,他一声不吭,把满堂的学生扔在那里,就跑出了教室,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怜中国的严守课堂纪律的孩子们,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就不见了老师的尊影。他们的老师为他们做出了一个光辉的表率:他是第一个冲出教室,抵达安全地带的人。过了几天,范跑跑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得意洋洋的声言,告诉崇拜他的孩子们一定要记住他们的老师以身作则教给他们的真理:要热爱生命,要有自由意志,并且首先要爱己,尊重自己的自由意志。同时还把这篇博文发到天涯论坛上,名为《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这是5月22日的事情,地震已经过去了10天。可见,范跑跑的这篇博文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之后,5月25日,他又发表了一篇《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说“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正是这一系列言论,范跑跑才成为最典范的网络痞雄。

  

  范跑跑之成为痞雄其实不是因为他在地震的时候跑了,而是因为地震之后他对逃跑行为发表的言论。在他的那些言论里,充斥着自由、公正等大义凛然的字眼儿,对自己的逃脱进行辩护,而且看起来具有相当大的理论蛊惑力。他说,“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

  范跑跑决不是一个无赖,也不是一个无头脑的人,他发表的言论表明,他有一定的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他的言论是他的思想的适当表述。当然,我们也决不会判断他是一个君子,他的行为决非君子所为;他也不是一个言行不一的伪君子,他是一个言由心发的人,奇怪的是,我们也不好判断他是一个小人,或者一种调侃意义上的真小人,因为他的行为,特别是他的观点似乎挑明了生活中某种伦理规范背后不太光彩的真相。他的行为似乎撕毁了伦理规范表层的遮羞布,直接实践了其中不太光彩的本质,所以才在网上赢得了相当的同情和喝彩,在网络上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人物。

  这就是痞雄。痞雄是指在网络上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其行为言论超越了日常生活伦理底线或超出日常行为规则的网络名人。他们往往被大多数网民所鄙视,也受到部分网民拥戴;进而拥有比较大的网络影响力(或称点击率),成为另类的行为典范。痞雄首先在网络中出现,形成一定的网络呼应效果。痞雄的网络行为以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为基础的,这些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是负面的,人们的评价比较低,但一旦改变环境,放到网络上,往往会产生奇特的光晕效果,这一光晕效果只有那些做出英勇行为的人才可能具有的,即卡里斯玛光晕(英雄光晕)。正是这一吊诡的事实,把我们引向网络伦理行为的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生活中拒绝的行为和观念在网络上却获得相当大的同情甚至是赞同?在网络中不断出现这样的痞雄例证进一步证明痞雄的层出不穷,并且开始出现以此为业的网络推手,利用网络的特点不断推出具有负面评价的痞雄,以助推某人“成名”。关于网络推手一事可以暂时不提,因为这是一种利用互联网互动的特点进行个人或企业营销的力量,他们正是对互联网互动特点的深刻而感性的认识利用了互联网的伦理状况,进行恶营销或恶营销,重要的是,善恶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营销才是。他们不能改变网络伦理情况,只能利用这一情况。

  从上所述,“痞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范跑跑、郭美美类型,他们是“痞雄”的典型,他们破坏了一定的社会伦理规范具有相当大的伦理破坏力,并且受到网友的推崇。还有一类弱“痞雄”,如芙蓉姐姐和凤姐类型。她们突破了日常行为规则,考验群体心理。之所以把她们称为“痞雄”,是因为她们的网络展示方式和获益机制与范跑跑类型是一致的,都是基于网络乌合伦理。但在日常伦理层面,她们受到的压力不像前一类“痞雄”那样大,其中芙蓉姐姐在2008年地震中捐款10万元获得网民的一致追捧,将其与某著名企业家的吝啬相比,从中彰显了芙蓉姐姐的伦理高度。这是一起形象清洗的典范案例。

  从个体素质来看,痞雄往往有一种常人不及的心理素质,就是有意识忽略网络恶评,对恶评视而不见,哪怕全部是恶评也不会改变他们的网络行为方式,从这一方面来看,他们具有坚定的心理素质。这样的心理素质是痞雄的基本条件,这也是个体能够战胜群体的全部秘诀:坚持。在网络上,网络关注是一种游移不定的关注,对于痞雄来说,得到关注,被不断地看本身就是魅力或光晕的来源,所以与生活伦理相悖是刺激观看、获得魅力的一种主要途径。网友越不舒服越要看,看得越多,就越增加痞雄的魅力,而魅力在达到某一程度之后,会引发伦理判断的逆转。对痞雄的正面评价开始出现,并逐渐占上风,这也跟伦理规则的两面性密切相关。痞雄挑战了生活伦理,但不要忘了,生活伦理本身可能会是一种压制,所以当痞雄挑战了生活伦理的时候,他也就成为某种生活欲望的代言人,并受到推崇。范跑跑可以成为爱己的模范;芙蓉姐姐是盼望别人欣赏自己欲望的化身;郭美美是物欲的渲泄,等等。所有的痞雄,一言而蔽之,就是唯我。而且痞雄们都毫不回避唯我的表达,这也正是一般网民做不到的。这种“勇气”得到推崇也就可以理解了。而且推崇痞雄的网友又是隐身的,在网络上是安全的,对日常伦理的松解也有强大的推动。

  

  痞雄与网络乌合伦理是一个事情的两面。没有网络氓众的存在,就根本没有痞雄生存的空间。正是存在着网络氓众,才引发了对痞雄的追捧。一个网络推手分析了当前许多热衷于跟进网络事件的网民心态:“过去,大家在骂芙蓉姐姐的时候,我们将那些人称之为‘网络哄客’,我也是其中一员。但现在的网民要比那个时候厉害多了,是不折不扣的网络暴民。通常这类人在现实生活中大都不太得志,所以喜欢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感情。因为那些炫富女也好,还是画家和两个女子约会也好,从表现出来的一面来看,都拥有那些网民所没有的东西,所以,这个时候,网民们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骂死他(她)。” “网民才是互联网最大的推手。”

  我更愿意把网络上充满着观看欲望的目光称为网络氓众,他们渴望刺激观看欲的表演,而痞雄就是一种网络表演。在此要做出一个说明,痞雄不是生活中活生生的人,而是网络上的表演个体;网络氓众不是生活中的群众,不是勒庞意义上的乌合人群,而是被网络隔开肉身和大部分伦理规则的观看之眼。正是网络的“看”,导致网络伦理的本性是一种乌合伦理。勒庞曾经指出过群众的特点,

  从平常的含义上说,“群体”一词是指聚焦在一直的个人,无论他们属于什么民族、职业或性别,也不管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一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重要含义。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修改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它无疑是暂时的,然而它确实表现出了一些非常明确的特点。这些聚焦成群的人进入一种状态,因为尚感说法,我姑且把它称为一个组织化的群体,或换个也许更为可取的说法,一个心理群体。它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律的支配。

  网络氓众与此相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网络氓众是没有个体特征的,这是一个关键,他们只有群集特征,完成受到集体行为心理的支配。对于单个网络行为体而言,他/她只是分母,不是分子。正因为如此,网络氓众的行为体现出最单纯的伦理特征,即完全在群体当中淹没为单一语符,在具体的网络事件中,网络单体发出的最理智的声音,最具有理性的分析都是没有任何力量的,因为群体事件中,最有力量的不是说理和论证,而是口号和套话,最具影响力的不是理性的分析,而是粗暴断言的不断重复。

  群体的聚焦形成最基本的伦理力量,这样的伦理的力量是一种“看”。此处要做一点说明。这里提到的“看”,不是单纯的眼睛在看,而是基于生活实践的所有的观看和行为的伦理“看”。生活中的伦理是一种凝视,是对某种生活行动的集中评判。我们在做一件关涉伦理的事情的时候,经常会想别人怎样看自己,会不会对自己以后产生什么影响?在行事之际,我们背负着别人的目光,我们的身体、行为与别人的评判结成一体。网络的“看”却是另一种情况。网络“看”不是凝视,而是即兴一瞥,是无思的看,散光的看。“看”的主体身份是隐匿的,它不需要保持日常主体身份的一致性,相反,痞雄的行为恰恰可能激发了他被日常伦理压抑住的部分欲望,使得一个在生活中具有伦理责任的主体成为网络上的看客或痞行的推波助澜者,也被称为网络哄客(或网络轰客)。网络观看者不能视为一个完全责任的行为人,而只能视为连带某些部分思考能力的观看目光,这有些像硬盘与显示屏的关系。在论坛或博客、微博上,只有痞雄才具有行为和伦理的完整性,他们的伦理观念主要在网上,而伦理行动却落脚在生活中,两者间具有较为紧密的一致性。网络观看者实际只是不断堆积的语符,根据刺激的强弱发生语符的流动。所谓的网络观看主体其实只是一种的符号主体,不具有行为和伦理统一性。他们只是表述,并且什么也不表述。他们表述的作用不过是装饰那个完整的伦理行为主体痞雄。具体的表述内容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数量的堆积。

  痞雄的伦理完整性在于他与生活伦理的紧密关联,他本人毕竟也是生活中的人,生活伦理总会对他形成一定压力,但痞雄之特异之处在于他最终摆脱了生活中的伦理重负,走向网络,对生活伦理发出挑战。范跑跑在事件发生之初是有些伦理重负的,他毕竟是一个教师,在事件发生之前生活于相当严格的凝视的伦理情境当中,所以他会有一种辩解的心态,也正是这种辩解的心态,促成了他发表有关博客的动力或动机,否则他也不会说, “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这就是为自己减轻伦理重负的辩解。只是这种辩解让众多网友极度愤怒。这种愤怒是相当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一愤怒是不持久的,不是因为参与评论的网友自身伦理状况不好,而是由网络即时评判的特点所致。网络事件的重要特点不是事件的严肃性,而是娱乐,是吸引眼球。一个事件必须具有新奇新异的刺激性效果才能引来强烈关注,才能引来无数的观看:点击率。而对事件的评论也决不遵循思想、伦理的原则,相反,有趣的表达方式、不同寻常的表达视角决定了评论的重要与否。最终,超出所有这些标准的最终标准是,评论的数量。无论评论内容是好评还是恶评,只要达到一定的评论数量,被观看的对象就成功了。“网络红人”是一个恰当的描述概念。

  我们很难判断到底是痞雄应和了网络乌合伦理,还是网络乌合伦理应和了痞雄,也许这是开放的、即时的、交互的社交网络必然产生的副产品。

  最让我感到震惊的不是范跑跑成为一种娱乐事件,或者他成为吸引眼球的痞雄,而是在某一天,范跑跑竟然又重新回到地震时任教的学校,重新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这是网络乌合伦理对生活伦理的一次胜利。我不知道这种胜利还会发生多少次,但这种胜利一定会对生活伦理产生巨大伤害。

  不会让我震惊的是郭美美、干露露等必然会成功。她们如此赤裸地表达了进军娱乐圈,希望由热爱物欲的小三或欲望女神变为一个娱乐明星,其用心如此不加掩饰,受到众多网评的冷嘲热讽,但是结果却一定会沿着有利于她的方向发展,她的所有行为都适合这个网络时代,适合这个充满无数双欲望之眼的网络。郭美美、干露露都曾推出以她们为主角的微电影,虽然可以看出演技一般,甚至有些生硬,但在网上的点击率却相当出色。郭美美更是不断搏出位,她聚众赌博,卖淫,判刑,每一则新闻都占据网络新闻的重要位置,可以相见等待她的很可能是进一步的点击率。因为她们的演出会成为网络时代最具刺激性,最有娱乐效果的一个事件,所有的“看”都等待她们的表演,无论是准备贬低还是准备赞扬,而她们的演出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看,两者不正合拍了?评论的语符早就准备好了,只待表演出场。而成功的标准取决于语符的数量,我们只有静待伦理评判逆转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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