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论文十篇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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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教育论文篇1

  1.1任务重、职责多

  有关资料表明,中国农村有一半以上患者在村级卫生部门就医。乡村医生工作和生活在农村,除担任医疗卫生基本工作外,还从事计免、妇幼保健、新农合等方面的基层卫生工作。有的乡村医生还有繁重的农活,有时使之身心疲惫,对乡村卫生工作显得力不从心。

  1.2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有调查表明,乡村医生的从医途径存在多种多样的现象,有的是参加县一级卫生职业学校培训的;有的是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的;有的是通过祖传的等等。从事乡村医生时间跨度上也存在很大的差距,有的乡村医生从业几年,有的甚至超过了几十年。但大多因为没有经过正规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医学理论知识显得相对肤浅,基本临床技能操作也不是十分规范。乡村医生在文凭、年龄、阅历等方面巨大的差距,使得其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必将影响中国乡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2影响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养质量的相关因素

  2.1缺乏对乡村医生设身处地考虑的教学组织

  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过程实际上是一种脱产的受教育形式,存在着工作和学习上的矛盾。自己诊所之事及家务的繁忙是大多数乡村医生在继续教育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和障碍。而在乡村医生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上,现在多实行以医学高等院校为依托的相对集中的短期教学培训的方式,而医学高等院校又集中分布在中等或者中等以上的城市,这种相对集中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方式给乡村医生的求学之路带来极大的不便,这样很容易出现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出勤率不高的现象。另外,有些医学高等院校只是集中将每期不同层次、不同经历乡村医生分到一个较大的班级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课堂的教学组织和管理,从而影响乡村医生继续教育的培养质量。另外,乡村医生在多年的行医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临床经验,他们缺乏对现代医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认识,显得其医学知识整体性差,临床操作技能不够规范,文化水平整体较低,所以承担乡村医生培训的医学高等院校要充分考虑到这些特点,使课程设置更适合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

  2.2忽视了对乡村医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再教育

  乡村医生继续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和临床能力、紧跟医学知识发展的前沿。但随着现代健康生态学模式的发展,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理应向素质教育方面进行转化。但相当多的医学高等院校在对乡村医生进行继续教育时,只注重医学理论教学和临床技能的实践,而忽略了对乡村医生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讲解和渗透,尤其忽略了对乡村医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医德的教育。

  2.3教学方法陈旧单调

  由于缺少对乡村医生有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内容等方面了解和认识以及缺少对乡村医生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的认知,在对乡村医生继续教育过程中,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抱着完成进行教学任务万事大吉的心理进行课堂教学。教学方法上的陈旧枯燥,势必会影响乡村医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

  2.4有些乡村医生对继续教育目的不够明确

  许多乡村医生具有一定的医生知识技能和独立的医疗工作能力,事业上的小成功使其产生满现状的心理和想法,不思进取;加之对相关政策的认识不到位,对继续教育缺乏全面而深刻的了解,进而以一种无奈的心态和抵触情绪对待继续教育。有些医学知识,特别是医学基础知识枯燥又难懂,而且表面看上去与农村卫生工作关系不大,加之自身学习能力和记忆力较差,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导致不少乡村医生在继续教育过程中对现代医学知识的学习兴趣不够浓厚。

  3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养质量的对策分析

  3.1采取多种教育模式并存的教学方式

  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主要是采取集中短时间授课的教学管理模式对其进行的成人教育,在教学方式上,可以采取聘请有关医学专家或者医院科室主任举行讲座、亲临医院临床学习、集体会诊、观看医学教学视频、针对不同层次的个别辅导、分组探讨等形式。这是由于乡村医生不能和五年制的医科生相比,医科生是在医学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的本科教育。所以我们可以采取上述教学管理模式。其主旨就是要尽最大可能的让接受继续教育的乡村医生在接受继续教育的有限时间内学到更实用的现代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知识,在临床实践教学中要尽可能去征求乡村医生对病例和案例的意见和看法,广泛听取乡村医生的建议,并结合本院校实际情况积极抓落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乡村医生安排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以期提高继续教育授课质量及教学效果。同时在授课安排要做到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到能激励乡村医生在继续教育中将学习真的落实到位,尽可能减少调课、停课给乡村医生造成的上课扑空现象的发生;在教材和所学课程的选用上要以能够培养出技能型、实用性的地方医疗卫生人才为主,在教学方法上要注重采取启发式教学,培养乡村医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习惯。

  3.2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

  针对乡村医生临床经验不足的特点,承担继续教育任务的医学高等院校可以为其量身制定一套临床实纲并实行临床导师制。即聘请学校附属医院临床经验相对丰富的相应科室医师作为乡村医生的培训导师,在这些医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在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内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有关临床操作技能和临床实践。同时指导老师要细心地解决乡村医生以前从医中遇到的相关医学问题和困难,指导老师可以从出医院到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或者自然村,为病人诊断和进行相关治疗。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乡村医生要较好地完成临床实际操作技能,将学到的医学理论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中去,这样可以大大地提高自己的临床实践能力。为做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3.3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

  负责承担继续教育的各医学高等院校要对乡村医生进行入学教育、行为安全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应加强承担乡村医生继续教育的各医学高等院校之间沟通和学术交流及联络。同时要增强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培养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人文素质和时代精神,增加人文素质教育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中的比例,加强医德医风医貌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又一批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乡村医生。通过不断地提高对乡村医生继续教育的管理,使更多的乡村医生更好地服务于祖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3.4采用多种而有效的考核形式

  结合乡村医生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在继续教育中可以采取多种考核方式,如理论笔试、临床实验操作等,学校可以安排模拟执业医师考试的形式对其进行规范化的实践操作性考核,提高其执业医师考试的考试通过率。总之,要采取人性化、规范化的教学和实践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对乡村医生进行理论教学及临床实践的管理,培养出具有真才实干精神的乡村医生,使接受继续教育的乡村医生受到当地村民的认可和好评,为农村医疗卫生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结语

  乡村教育论文篇2

  摘要: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立足传统文化发扬,试图通过复兴儒家文化来发展农村经济,这对当前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乡风文明是灵魂,内容包括文化、法制、风俗、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能否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传统文化;乡风文明;全村民教育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农村软实力的体现。所谓乡风文明是指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逐步适应农民的需要。乡风文明建设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如果一个地方乡风良好、人人讲诚信、不欺诈,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就高,外商也乐意来投资,从而会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如果一个地方,邻里关系紧张,互相不信任,而且欺诈哄骗盛行,占小便宜的思想泛滥,强行承揽工程,就会挫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就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还能使农民增强进取心,更新观念,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生产,从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农村的和谐稳定离不开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家庭的和睦,邻里的团结;离不开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有利于培养纯朴互助的民风,营造宽松适意的生活氛围,创造和谐稳定的公共空间,从而提高人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经济发展与农村和谐相互促进。

  (三)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客观需要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能使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民的思想观念得到更新,有获取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使农民的素质得到很快提高。

  二、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的再认识

  (一)成立乡农学校,教化民众

  1933年山东省政府将邹平、菏泽划为乡村建设试验区,实验区两县的行政机构与乡村建设研究院合二为一,希望以教育的力量替代行政的力量。[1]

  1.创办乡农学校,开展全乡村教育

  实验区将全县划分为若干个区,每个区成立乡农学校校董会,开办乡农学校,推举“老成厚重”、“品学最尊”者为学长,重视品德高尚者的示范效应。乡农学校的学众是乡村的一切人,并成立儿童部、成人部、妇女部和高级部。儿童部以实施学校式的普通教育为主;成人部、妇女部则主要是社会式的教育,多在农闲进行;高级部是为了培养乡村建设的骨干人,注重全乡村教育。

  2.确定教育内容,注重精神熏陶

  乡农学校的教育内容,包括识字、唱歌等课程和精神讲话,重视乡村的文艺事业发展,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授文化知识。精神讲话是在教员的指导下启发民众的思想,做切实的“精神熏陶”功夫,步骤是“先用旧道德巩固他们的自信力”,然后用新知识、新道理来改变从前不使用的一切旧观念,以适应现在的新世界。旧道德即传统的道德观念,“新知识、道理”即禁缠足、禁鸦片、戒早婚等新风俗。

  (二)制定乡规民约,引导民众

  梁漱溟认为中国都呆的乡约主旨无过于“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即互相勉励修身、齐家、德业,互相劝诫嗜烟、酗酒、之类不良习气。所以他就仿照北宋学者吕大临兄弟制定的“吕氏乡约”而编写了《村学乡学须知》,立足于传统文化道德的发扬,而将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俗等问题通过道德教育来实施。

  (三)服务乡村建设,恢复生产

  当时的农村,农业生产手段落后,生产水平底下,农民生活不能温饱,无法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和医疗保健,身体病弱,文化落后。尤为严重的是,20世纪20、30年代的中国农村,遭遇了一连串的天灾人祸,国家政治秩序动荡,军阀战乱频繁,匪患遍地,广大农村不断成为内战的战场和土匪侵扰的对象,水旱灾害频发,受灾面积广阔,受灾人口众多。各校根据自身生活环境需要而设置课程,如产棉地区可组织农民学习植棉技术。

  三、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对建设文明乡风的启示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新农村

  衣食足而知廉耻,仓禀实而知礼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只有个体的基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等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以后,才会产生较高层次需要的愿望。

  1.要建设文明乡风,首先要发展农村经济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小城镇,因势利导,发展小商品市场,繁荣农村商业。比如,可以“集”或“会”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商品交流活动。认真抓好劳务经济,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去,促进以工补农、以工富农、提高非农收入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组织和引导。

  2.要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

  在具有丰富矿产、水力、电力等资源的农村,加强能源消费管理,搞好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建立资源集约型农村经济;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挖掘当地历史文化潜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农户庭院空间以及周围的鱼塘、树林、菜地等农家资源,增设耕地种菜、现场采摘、自选自做等服务项目,让游客吃农家饭、享农家乐,大力发展农家休闲娱乐旅游经济,把各种优势资源变成经济优势,发展有竞争优势的特色经济。如,除了利用柑桔、茶叶、畜牧水产、桑蚕、优质稻等主导的农业资源,做新做优第一产业外,还要在标准化生产上下功夫,围绕品牌做大文章。[2]

  3.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

  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减免一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农村成人职业教育,开展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培训,促进农民创收增收。全面展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加强农村医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全面开展农村道路、通讯、电力、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解决好他们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问题,以期消弭不和谐的因素,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实施全民教育

  梁漱溟非常重视学校这一教育机构在建设文明乡风中的作用,因为学校的组织化程度高,教学效率高,在促使人们转变观念、传播新风尚方面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梁漱溟的全乡村教育理念,我们提出了全民教育。我们不妨把现有的学校加以改造,扩建部分校舍,组织村镇开办农民文化补习夜校,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周六周日,对学生父母实施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风尚知识的教育,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利用教育设施。

  1.在科学文化知识方面,要根据学员接受能力确定教育内容

  由于各个父母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是文盲,有的曾经接受过小学、初中教育,但由于长期从事农业劳动,很多知识无暇回顾而被遗忘,所以要根据实际的知识掌握水平,实施个别教学。课程设置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针对当地特色,教授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技术。应该包含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新农具的内容,特别是现代农艺操作管理的内容,并与新实用技术的培训教育模式相结合。[3]在父母的文化水平得到普遍提升的情况下,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建设农家书屋,让农民在学习农业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健康常识中,不断增强文明素质。

  2.在思想道德课程方面,坚持传统道德和新风尚相结合

  传统道德是指亲情、家庭、孝道、仁义、诚信;新风尚是指社会风气转变、人际关系和谐、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而且思想道德课程设置要具有针对性。有的地方封建迷信思想比较严重,一些群众有病不找医生诊治而去求神汉巫婆“消灾破难”,对此,可开设现代科学课程,宣传无神论;而有的地方丧喜庆大操大办,但却不赡养老人,为照顾老人互相推诿,闹得兄弟反目,妯娌失和;有的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横行乡里,对此,可开设儒家课程,申之以孝悌之义,传授温良恭谦让和仁义之道;有的地方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对妻子轻则辱骂,重则拳打脚踢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对此,可开设现代婚姻法课程,让其了解,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的义务。

  3.在教学方法方面,采用浅入浅出式的直观范例教学

  由于农民文化基础知识有限,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因此要采用直观举例教学,以农民喜闻乐见的事物为切入点,浅入浅出,不求理论知识的理解应用,但求实践知识的熟练操作。在德育上要坚持以说理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序渐进,提高其道德认知,培养其道德情感,潜移默化地让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行为。此外,可通过自编自演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戏曲、民间舞蹈、民歌、杂技、剪纸等,把科学知识和道德风尚与民俗节目互相渗透融合,寓教于乐,以开展各种文艺活动的教学方法,达到传授知识与转变民风的教育目的。与此同时,也传承活化了农村传统文化内涵,使农村所蕴含的巨大而丰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展现无穷的魅力。[4]

  (三)加强制度建设,培养民众守法意识

  1.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村组要有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括农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道德风尚等,落实责任组织和责任人,强化学习考核,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要组织党员、团员、村民定期学习,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

  2.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

  制定村规民约要让群众知晓认可,条款要尽量具体、明晰、量化。开始时需要对旧俗采取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对新的风尚加以引导和提倡,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形成人们的行为习惯,演变成为当地风俗,然后再反过来成为管理的补充手段,就能起到对村民的管理、教育、约束的作用。对违反村规民约者,村组干部要出面进行制止、教育,使村民接受舆论监督。

  3.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检查评比是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市(县)乡要定期开展对乡风文明建设的检查评比,把乡风文明建设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文明户”、“五好家庭”、“科技示范户”等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败坏乡风者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法律制裁。

  (四)培养先进典型,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梁漱溟把有资格、德高望重的人作为乡村领袖,推选为学长,充分发挥其表率作用。而先进典型是建设乡风文明的动力和支撑,先进典型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具有凝聚效应、示范效应、教化效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榜样。建设乡风文明,离不开对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学习宣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从群众身边选典型,依靠群众推典型,保持典型本色,拉进典型与群众距离,树立一批有时代特征、有感人魅力、有不同层次、有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5],使群众在典型的可亲、可敬、可学、可比的形象中收获感动,见诸行动,激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激情,进而在整个农村形成崇尚先进,追随先进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文明乡风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要定时召开村民小组骨干会议,领导小组由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等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还要调动农村退休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他们思想觉悟高,在群众中有威信,把这些人组织发动起来,让他们在调解纠纷、破除迷信、宣传政策、树立新风中担当主力军,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们还可以在乡风文明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如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反邪教破迷信等等。此外,还要及时挖掘和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指导和推进全局工作,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结语

  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立足于传统文化的发扬,创造新文化,救活旧农村,进而掀起一场乡村建设运动。试图通过复兴传统儒家文化来发展农村,乃至拯救整个中华民族,其忧国忧民的行为是可歌可泣的。但其理论在本质上逃不出“中体西用”的窠臼,没有认识到中国贫穷落后的真正原因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本国军阀的压榨与破坏。尽管如此,但他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发展农村的新思路,尤其是给我们当前的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 黄群.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其现代意义[J].贵州社会科学,2009,(7).

  [3] 胡孝忠,叶常林.农业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思考[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09,(1).

  乡村教育论文篇3

  [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社会客观想象的主观反映,即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统称。对乡村公众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其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乡村公众基本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思想观念和健康的法律心理,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目前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的现状是:乡村公众法律意识依然不强,对乡村公众实施法律意识教育缺少足够的物质保障,公众对法律意识教育态度消极,法律意识教育不能持久深入。本文借助发生在安徽省的四个“涉农大案”,从真正树立乡村公众的法治观念问题、法律意识教育应当解决的伦理问题、权力的问题、人民监督员制度乡村化问题、权利观念问题等五个方面就对乡村公众实施法律意识教育应当解决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改革普法教育制度、培育法律意识教育的新环境、提高乡村公众的素质、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应体现“以人为本” 、建立依法治村的监督机制、法治与德治并举、培养大量维护法律正义的守护者等七个方面的思考,以便进一步促进我国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论文关键词:乡村公众 法律意识教育 探讨 2009年2月14日,中央电视台第93期《面对面》栏目播出了专访:《陈桂棣、春桃:调查中国农民》。栏目中谈到了四起影响较大的“涉农”案件:“丁作明被杀案”、固镇县小张庄村“恶霸”张桂全“残杀村民查账代表案”、发生在灵壁县大高村的所谓“抗税事件”和临泉县王营村村民反映村干部乱收费等问题反遭打击报复的“白庙事件”。笔者认为,这类案子,就全国而言,并非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在反映中国农民的受法律意识教育的程度上,它们无疑是带有里程碑式的案件。本文拟以对这四个案件的共同性作为分析的主要文本,就这四个案件在乡村公众法律教育方面所具有的预示意义,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一、案件背后的反思 1993年2月21号,由于清查村集体账目触及到了少数村干部的利益,遭人诬告的利辛县路营村村民代表丁作明被打死在派出所里。 固镇县的农民对村里面财政表示了怀疑,大家选出来村民代表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要求查账。但是就是在查账的过程当中,村民代表被村委会副主任张桂全和几个儿子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杀死四个、杀伤一个。 1995年,临泉县白庙乡王营村的村干部巧立名目随意收费,并且态度蛮横,激怒了村民,他们多次向县、乡两级政府反应却没有结果,村民代表王俊彬等人反而被开除党籍,甚至被警方通缉,致使他们有家不能回。 通过对上述案件的简要了解,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们基层干部的素质急需提高。我们的执法人员在面对事件发生的时候应该秉公办事,应该是按照法律的原则去办事①。但是从产生问题的深处来讲,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村组干部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反思一下:普法教育十多年了,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乡村的公众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人真正有多少?我们究竟还要走多久,才能迎来中国法治的现代化?笔者认为:中国有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只有探讨和研究中国9亿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整个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中国实现法治的现代化口号才有了实际意义。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社会客观想象的主观反映,即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统称。它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②。简要的说,就是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活动、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对乡村公众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其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乡村公众基本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思想观念和健康的法律心理,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二、我国目前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现状的剖析由本文开头所述的四个案例,结合我国在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方面的实际,我们将会得出以下结论: (一)法律意识依然不强。乡村由于经济的落后、地方风俗习惯的影响和儒教的潜移默化,“顺民”思想依然浓厚。对于作 为权利主体的损害,碍于面子或“官官相护”思想的长期沉淀,他们中的多数不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忍受或者私了。在我国西部地区,据统计,能正确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占调查对象的21.2%,不能正确认定的占72.4%,回答不上的占5.3%。虽然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由于受到传统和现实的影响,其维权、护权意识依然淡薄。 (二)法律意识教育依然缺少足够的物质保障。在乡村,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特别是农业的主体地位,造成了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自然就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主要依托于乡村学校,而学校由于条件的有限和办学的目的、对象不同,不可能长期开设法律课堂,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因此新法律的出台不可能一下子就为乡村的公众所了解、掌握和依法办事。 (三)乡村法制运作机制的不健全,导致部分公众对法律意识教育态度消极。 执法的机制不健全。首先是执法主体的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高学历的人才少,个别执法人员道德修养较差,执法方式粗暴。“丁作明被杀案”中的派出所副所长只用了“加加温”三个字,就断送了 一个非常好的农村青年的性命。其次是执法的责任不明确。乡村的执法人员由于是街坊邻居、亲戚朋友等相互熟悉的原因,在执法中常操作不规范,没严格依法办事。工作中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给执法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最后是“以罚代刑”的现象严重。这主要是执法部门利益驱动的结果。 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犯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内部监督不力。法制系统内部“把领导人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的讲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变了,‘法’也跟着改变③”的观点长期困绕乡村公众对拥有执法权力者的“谦让”。二是外部监督不畅。主要表现乡村的司法系统对人民群众的监督往往置若罔闻。并且外部监督渠道较为闭塞,信息来源不广,其监督作用就德不到应有的发挥。 (四)乡村法律人才匮乏导致法律意识教育不能持久深入。一方面,在乡村法制队伍中,专门的法律人才少,各种非法律“出身”人才多,这就使中国的现有法律意识教育面临着量的扩展和质的提高这两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存在缺乏连续性、教育面过窄的局限性。现在乡村的法律意识教育还是主要依托学校教育,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的少。这就导致了乡村的法盲数量与城镇相比基数大,受法律教育人群的年龄结构偏低并使终身法律教育几乎成为一种空洞的口号。更为主要的是乡村的公众的素质普遍低下,严重制约法律意识教育的深入进行。 三、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应当解决的理论问题 通过案件背后的反思,我们会发问: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行之有效的途径在哪里?法律意识教育与地方性知识存在多大程度的冲创?普法已经十多年了,我们对乡村民众的法律教育是否存在途径上的误区?笔者认为,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应当考虑以下问题,促进理论和实践有机的统一。 (一)关于真正树立乡村公众法治观念问题。 所谓法治观念,就是依法治理国家、经济、社会的观念。在乡村,由于我们国家有很长的封建社会历史,由于我们过去有长期按照领导人意见办事的习惯和作风,以至有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的干部和相当多的群众法治观念淡薄。要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真正树立乡村公众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从观念上明确以下三个问题,解决对法律的模糊或者偏面认识 1.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因为法律是有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制定的,它是人民的意志、党的意志、国家的意志的体现,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它应当也必须受到每个人无条件地遵从。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权利平等、义务平等、违法受追究平等。在中国这个人民民主的国家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都必须受制于法。 3.法大于权。就是说我们国家的任何权力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 (二)法律意识教育应当解决的伦理问题。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应充分考虑当地的道德、民俗、习惯、乡规民约等方面,依托地方性知识并使法律意识教育在地方化的语境中去进行。尽量减少地方性知识对实施法律意识教育的不利影响。 (三)权力的监督问题。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那么怎样才能依法治国?简单的说,就是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国家事务。进而言之,就是国家的管理者应该依法办事。由于权力现象在人类社会广泛存在,我们在这里仅讨论权力的一种,即国家权力,它是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中一方主体对另一主体所拥有某种优势力量的体现。在中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科学分工的各种国家机关来行使权力。一定的国家机关享有法定的权力,同时它又受到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的配合和监督。就是说,司法机关要受到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政府,也必须受到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政府机关的违法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也要受到司法机关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和罪恶。这是人类历史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真理。从本文的四大“涉农”案件可以看出,对乡村干部权力的监督不力会导致正义的暂时不能维持。我们必须在对乡村公众进行法律意识教育过程中,结合乡村当地实际,探寻监督、平衡、协调国家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具体制度设计。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乡村化的问题。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依据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人民选举人民代表参与对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办事。2009年10月,我国在浙江、内蒙古、辽宁、湖北、四川等10个省、自治区检察院试行了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促进公正执法、强化外部监督、提高侦察水平和办案质量。目前,全国已经有208起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有16起案件根据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改变了原拟订的处理意见④。从以上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行所取得的初步成果来看,把人民监督员制度乡村化将更能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贯彻到最基层,更能体现宪法精神。这同样也能大力调动乡村公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开创全民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新局面。但鉴于目前我国乡村公众的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这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现在试行的应有所不同。 (五)权利观念问题。权利的实质就是法律规定并保护的利益。权利是人民本身所具有的、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保护人民的权利作为我们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丁作明被杀案”、固镇县“残杀村民清账代表案”是对人民权利的侵犯,实质上就是对人民的侵犯,就必然要导致人民的反对。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但权利总是基本的,群众没有权利或者权利被任意侵犯,要他们自觉履行义务,是不可能的。灵壁县大高村的所谓“抗税事件”、临泉县“白庙事件”是对人民权利的侵犯,漠视人民的权利,乱摊派、乱收费屡禁不止,往往和我们的权利观念不强有关。 四、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的几点思考 1.改革普法教育制度。要利用新闻报刊、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现代法治信念,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普法教育要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进行。认真抓好各种层次的依法治理活动,为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提供坚实的基础。把法制教育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行。 2.培育法律意识教育的新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的形成,是法制环境的最集中表现。为乡村的公众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培育公正的司法环境,一方面可以为法律意识教育奠定坚实的实施基础;另一方面可以树立乡村良好的司法形象,从而为乡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各种司法保障。这势必会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有力的推动。首先,在公正执法的前提下,提高审理乡村案 件的速度。前文的四个案子虽然得以公正的审理,但时间跨度都很长,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其次,要塑司法机关的新形象。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西方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一些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大搞司法腐败。严重败坏了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塑司法机关的新形象,尤其必要。首先要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依法办事;其次要正确处理与当事人、辩护人的关系,不搞金钱交易;第三要彻底转变审判作风,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最后,要整顿司法队伍。3.提高乡村公众的素质。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真正落实,要全面提高乡村公众的整体素质,尤其是提高青壮年的整体素质。在乡村,要继续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展扫除文盲运动,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办学。对社会力量办学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继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乡村社会卫生保障体系,提高人民身体素质;继续开展科普教育和“送法下乡”活动。4.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应体现“以人为本”。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赋予了发展以新的含义。从法学角度来讲,坚持以人为本,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核心内容。“以人为本”对乡村公众进行的法律意识教育,就是为人的全面发展打造一个充分的发展空间,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正义为走向实质的正义引路导航,并尊重人的自主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对法的自觉认同,使法在人们心中的信仰和信念依托更为坚定。5.建立依法治村的监督机制。村组干部的权力上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为了实行依法治村,就必须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一是要深化改革,完善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权力依法行使的制约机制。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繁荣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三要把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四要突出监督的重点。一方面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6.法治与德治并举。江泽民同志指出“应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党的十六大总结13年来的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之一。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应坚持这一基本经验。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法律禁止行为的不准犯、不敢犯作用,却无法解决不想犯、不愿犯、不能犯的问题。固镇县“残杀村民清账代表案”中,村委会副主任张桂全和几个儿子明知杀人要偿命,可是还是杀了村代表。古代的官吏有“割鼻”、“袅首示众”等残酷的封建刑法,却仍然没有遏制住贪官“朝杀而幕犯”的势头。而德治恰好能弥补这一不足,它要求在人们的思想中筑起道德堤坝,用以抵御各种非分利欲的诱惑,有效的防治犯罪。7.培养大量维护法律正义的守护者。立法是表达权利,执法是落实权利,守法是实现权利,司法是救济权利。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既然是守法意识的教育,那么它也是权利之学,就必须教会公众如何获得权利,维护权利。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很长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需要造就数以千计的乡村公众法律教育家,而我国却存在法律人才特别是大牌律师的缺乏。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干部队伍的素质:一是要提高队伍的政治觉悟和品德。教育引导干部忠于人民、法律和事实,清正廉洁,以身徇法;二是要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能正确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强化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我们只有培养出维护法律正义的大量守护者,才能进一步促成法律意识教育的成功。 在拥有9亿农民的国度里,探讨对乡村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普遍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建设法制的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一定会开创对乡村公众法律意识教育的新局面,这也必将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社会文明进步提供有效的保障,必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添光辉。注释:①《陈桂棣、春桃:调查中国农民》,中央电视台《面对面》第93期(2009年2月14 日播出)。②贾萍:《浅谈西部公众法律意识教育》,载《当代法学》2009年第10期第17页。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④《法制日报》(2009年2月10日,第11版)。

  乡村教育论文篇4

  关键词: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乡村工作讨论会;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12-0093-04

  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兴起于我国上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在中国近代农村改造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笔者拟从乡村建设运动整体和历史事件两个角度,分别探讨在乡村建设运动中职业教育研究的不同视点,意在抛砖引玉,丰富职业教育史研究。

  一、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与职业教育研究

  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包括农村经济、县政建设、公民训练、乡村自卫、平民教育、合作运动等内容,渐及各项农村社会事业,与政府的农村复兴策略相呼应。职业教育是乡村建设运动中的核心部分,乡村建设运动是广义的职业教育推广过程,以政府机关、民间团体、学校机构、社会试验组织等为主体的乡村建设团体虽然从不同的方面入手,但以学校教育或社会教育为形式的职业教育贯穿了乡村建设运动的整个历程。职业教育是乡村建设运动中平民教育的主体,职业教育的思想、理论、模式及特色在乡村建设运动中逐渐生成。职业教育推动了乡村建设运动,也需要在自我反思的理智情境中推广,审视乡村建设运动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可以丰富近代农村研究的视野。另外,乡村建设运动中的职业教育过程呈现出一些较为先进的职业教育成果。比如,除了创办专门的职业学校、民众培训班之外,在师范学校和小学还添办了各类民众培训班。在各类职业教育过程中,运用了巡回教学、流动教学、露天学校、小先生教学、生活导师制、巡回书库等灵活多样的教学途径和方法,并同时开发了书法教材、识字课本等教材。笔者认为,提炼并归纳乡村建设运动的思想与实践,对当代职业学校的办学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方法、职业教育研究等均有可资借鉴的价值,同时也能为当代农民培训提供诸多的培训模式和发展路径。

  学术界对乡村建设运动进行了大量研究,成果包括史料、专著和论文。

  首先是代表性的史料。主要有乡村工作讨论会编辑的《乡村建设实验》(第一、二、三集),千家驹等人编著的《中国乡村建设批判》。

  其次是专著,包括近代版和当代版。近代专著有:古M著的《乡村教育新论》,古M编著的《中国农村经济问题》,陈兆庆著的《中国农村教育概论》,陈序经著的《乡村建设运动》。当代专著有:郑大华著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徐秀丽主编的《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李德芳著的《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王景新等人编著的《民国乡村建设思想研究》。当代编辑的专著还包括个人文集或全集,如《梁漱溟全集》、《晏阳初文集》等。

  再次是论文。主要有祖秋红的《现代化视野下的民国乡村建设思想研究》(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张蓉的《中国近代民众教育思潮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赵祥斌的《神圣与世俗之间:齐鲁大学乡村建设研究》(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何建华等人的《近二十年来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研究综述》(《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5年第3期),骆墨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党史研究与教学》,2000年第3期)。

  最后是以往的研究成果展现了众多试验区的乡村建设实践,叙述了乡村建设运动的情况,并进行了性质评价。研究思路从宏观走向微观,研究内容较为全面,涉及了乡村建设运动的领导人物及其乡村建设思想、经济建设、政治制度改革、平民教育、合作建设等各项事业。但是,以往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的研究意在肯定或否定乡村建设运动,容易忽视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发展模式;多数研究限于单个或几个主要的机构团体或乡村建设派别模式,忽视了其他团体或机构,研究内容往往重复、单调;有的研究对乡村教育运动中的职业教育推广工作未能从专业理论的高度去审视,未能突出职业教育在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共性与个性。

  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可以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乡村建设团体,对乡村建设运动中的职业教育研究运用如下研究方法: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综合运用教育研究方法,并借鉴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理论视角解读历史;运用个案研究法,选取尽可能多的乡村建设团体机构作为个案;运用比较法,在职业教育办学过程和特色方面进行比较;运用考古研究法,追踪溯源,实地考察,进行相关问题的考证研究。

  在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方面,分为两大部分。首先,以学校式、社会式的职业教育作为维度,展示各类机构团体创办职业教育的情境。在政府机关与职业教育方面,介绍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为代表的政府机关,叙述它们创办职业教育的过程和内容;在民间团体与职业教育方面,介绍以改进社、合作组织、慈善机关等为代表的民间团体,叙述它们创办职业教育的过程和内容;在学校机构与职业教育方面,介绍以大学、小学、师范学校、职业学校为载体的乡村建设机构,叙述它们创办职业教育的过程和内容;在社会试验组织与职业教育方面,介绍以民众教育馆、民众教育委员会、实验区等为代表的乡村建设团体,叙述它们创办职业教育的过程和内容。其次,从乡村建设运动中抽取案例,归纳职业教育的整体构建和个性特色,分析乡村建设运动与职业教育的关系。例如,分析乡村建设运动中的职业教育要素,概括职业学校的办学模式、专业建设、教材开发、师资养成的特征以及社会效应,概括农民培训的模式。

  在研究过程中,还将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选取实验区并以个案形式叙述实验区的职业教育发展是进行研究的关键环节。归纳职业教育的实践模式需要一定的理论支撑。另外,乡村建设运动涉及了众多的团体和人物,人物的职业身份、政治面貌、思想生成、社会背景以及党派因缘,牵连广泛,关系复杂,厘清团体机构及人物对职业教育推广的作用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困难之处即是创新之处,可以进行如下尝试:一是在选取有代表性的乡村建设实验区时,要考虑地域特色、办学规模、办学特色、办学人物等因素,除了大型的试验机关如定县平民教育促进会、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江苏无锡教育学院等之外,还要选取一些鲜为人知的团体或学校,如河南遂平酷山职业学校、栖霞乡村师范学校等,以此丰富乡村建设运动的研究。二是从小事件看大道理,将乡村建设运动中的职业教育发展过程置于宏大的社会背景下,突出团体与政府的互动。三是在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融入人物的职业教育思想与理论,确保个案的陈述充满逻辑性、实践性、动态性。四是将众多团体置于同一历史坐标系内,运用当代职业教育理论框架,审视乡村建设运动中的职业教育发展,确保所归纳的职业教育过程充满理论指导性与现实可操作性。五是强化乡村工作报告的诠释与解读,突出文本思想内涵的比较与分析。六是史料研读与实地考察相结合。

  二、民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与职业教育

  民国乡村工作讨论会是民国时期从事实地乡村建设事业的工作者组成的一个工作讨论团体,于1933年7月在山东邹平成立,同时召开第一次集会,后又分别于1934年、1935年在河北定县、江苏无锡集会。乡村工作讨论会检讨同人所从事的乡村工作;报告工作上的心得与困难;联络感情,研究切实互助方法;交换知识经验,互相切磋商量如何改进工作技能技术。尽管由于战争等原因,乡村工作讨论会未能继续下去,但其在民国农村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于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前途乃至民族命运,影响至深且巨。

  在研究成果方面,除了前述所有关于乡村建设运动的资料外,还包括以下专门对乡村工作讨论会的研究。首先,近代报刊对第一次集会的研究,可见王伯平等人的《乡村工作讨论会纪略》(《乡村建设》,1933年第3卷第1期)。对第二次集会的研究,可见黄丽泉的《在定县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以后》(《新农村》,1934年第17期)。对第三次集会的研究,可见俞振辉的《参加全国乡村讨论会第三届年会回来》(《泸农》,1935年第3卷第5/6期),西超的《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印象》(《中国农村》,1936年第2卷第1期),罗石民的《出席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三届年会报告》(《广东蚕声》,1936年第2卷第1期),叶蕖均的《出席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三届年会的经过》(《民教月刊》,1936年第1卷第3期),常文熙的《专载(一)参加第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记》(《社会经济月报》,1935年第2卷第10期)。其次,近代媒体的新闻报道中所涉及的开会通告,可见《民间》(1935年第2卷第8期),《民教半月刊》(1935年第22/23期)。关于第三次集会的报道,可见《崇农》(1935年第4期),《民间》(1935年第2卷第12期),《中华教育界》(1935年第23卷第6期)。再次,当代的专门研究可见姜新的《无锡乡村工作讨论会评述》和《民国乡村工作讨论会评议》。

  关于乡村工作讨论会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学术界对乡村建设运动关注甚多,成果颇丰,对乡村工作讨论会却略有提及,专门研究相对不足,未能深入挖掘乡村工作讨论会在推动乡村建设和民族自救中的社会影响和理论建树。其二,所有的研究大多处于文本描述或评价层面,致使乡村工作讨论会的研究处于静态层面,忽视了人物思想来源的继承性、动态性和批判性。其三,乡村工作讨论会由各个团体组成,以往的研究大多限于单个团体的研究,忽视了乡建运动主流和团体与支流之间的关系,导致乡建运动研究处于分散状态,未能突出共性与个性。其四,对乡村工作讨论会与南京国民政府及国家政策实施的互动研究不够。

  民国乡村工作讨论会集结了乡村建设运动的经验、做法和教训,是乡村建设运动的集大成式反思。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三次集会过程同时也是三次教育界大事,对乡村工作讨论会的集会过程和报告文本加以分析也是进行职业教育研究的契机。在三次集会以及所汇集的乡村工作报告中,职业教育是备受关注的时代主题,从三次集会过程以及乡村工作报告中探寻职业教育发展的轨迹,不失为一种农业职业教育研究的新路径。第一,将所有参会团体置于同一历史坐标系内,可展现各团体及人物不同的农村职业教育思想、理论和出发点。第二,能够更加整体、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乡村建设运动,探讨农村职业教育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第三,乡村工作讨论会融入了人物的思想与理论,具备了一定的乡村建设理论支撑,归纳、提炼了乡村建设理论,为当代农村职业教育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可资借镜与参考的发展模式与路径。

  从历史事件入手研究中国近代农业职业教育也是职业教育史研究的一个角度。从研究思路来看,首先,要从社会大背景上纵向梳理乡村工作讨论会的成立经过以及三次集会召开的具体过程,并确定事件经过中的关键点。其次,要分析各份演辞与报告,追踪溯源。再次,要将人物思想、理论与集会过程相融合,力求在文本上立论并提炼出具有时代性的农业职业教育主题。从研究内容来看,可分为以下部分:第一,探讨乡村工作讨论会成立的社会背景,涉及中国农村、农业的近代变迁、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兴起以及本会的发起经过。第二,叙述三次乡村工作讨论会的召开,即邹平集会、定县集会、无锡集会。可以分别叙述集会过程,包括筹备情形,涉及开会通知、大会程序及工作报告条例;参会人员情况;开会经过;工作报告内容;集会的社会影响和历史作用等。第三,三次乡村工作讨论会的比较与分析。主要是三次集会的目标与宗旨;参会人员的数量、资格与来源;汇报内容的比较;涉及团体及机构的缘起与设立、工作经过、实验心得和未来计划;三次集会的议题分析与比较;重要人物的思想、理论的分析与比较等。第四,乡村工作讨论会的反思与批判。时人对乡村工作讨论会的成立目的以及具体活动过程进行了现实的审视,具体包括江问渔、徐宝谦等人对乡村工作讨论会的反思;李紫翔、孙晓村、张志敏、千家驹、吴半农、孙冶方等人对邹平和定县的乡村建设实验乃至农村建设运动所作的分析与批评。第五,乡村工作讨论会的现实思考与启迪。乡村工作讨论会的历史定位,包括新建农村实验区的扩大,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农业农村研究的加深以及技术的推广等;乡村工作讨论会的社会理想受挫的原因,包括战争、经济、政府政策方面的因素等。

  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部分。第一,作为当时全国性的乡村建设协作团体,乡村工作讨论会以及三次集会发生在中国农村经济面临破产、天灾人祸、内忧外患的社会背景下,乡村建设与民族自救成为时代主题,三次集会以及所包容的农业职业教育无疑是顺应了时代的呼声,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第二,乡村工作讨论会以复兴民族国家为前提,以创造中国新文化为目标,以振兴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普及农业职业教育为抓手。第三,在三次集会的各个环节融入人物的思想与理论,使人物的演辞与报告充满动态性、历史性、实践性;强化演辞与报告内容的诠释与解读,每份演辞与报告都是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成果,所有内容及发表之意见,均富有价值,既反映了当时客观的社会环境和当地发展情势,也是报告人等主观思想与理论的结晶,要突出文本在职业教育思想内涵方面的比较与分析。第四,乡村工作讨论会提炼了乡村建设在文化教育、农事经济、自治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模式,涉及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以及制度、机制建设等问题。第五,乡村工作讨论会呼唤民生政府,团体与政府的关系将是一个永久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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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in the Rural Construction Movement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LI Zhan-ping

  (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 Hebei 050024,China)

  乡村教育论文篇5

  论文摘要:“五四”运动后,中国一些教育家和教育团体纷纷开展乡村教育实验.并逐渐形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乡村教育运动他们将教育的中心由城市转移到乡村,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乡村教育运动兴起的原因包括教育思想、政治、经济的等多方面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兴起了一场乡村教育运动,以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中华职业教育会、中华教育改进社、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等为代表的一些教育和学术团体,为挽救日趋没落的中国农村,到农村建立乡村教育实验区,从事以兴办教育、改良农业、公共卫生、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教育实验。研究乡村教育运动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它能为我们今天的农村改革,尤其是“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所以,笔者就这一问题,从教育观念、政治环境、经济呼唤几个方面作一探讨。

  首先,“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中国现代教育思想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五四”新文化运动促使中国现代教育思想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教育实用化观念的形成。清末近代学制建立以来,学校教育与社会实际相脱离、书本知识与社会生产相违背的弊端普通存在,人们熟视无睹。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以及欧美的各种教育思潮特别是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一些知识分子纷纷提出教育实用化的观点,早在1913年黄炎培在《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商榷》一文中就提出学校教育如何“实用”的问题,呼吁让教育回归其应有的功能和位置。Www.133229.cOM陶行知说:“当我们在中国办教育时,这种教育就应当是为了人民大众的生活需要和幸福解放的教育,如果不是这样,教育就没有存在必要。”中国是个农业之国,农民是大众的主体,所以为了人民大众的生活需要的教育就理当以农村教育为根本发生点。陶行知认为中国以前的乡村教育走错了路,所以中国乡村教育必须进行根本改造,以另求生路,生路是什么?陶行知主张“就是建设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教育一活教育。”活的乡村教育必须要有活的法子,活的方法就是教学做合一。“教的法子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根据做的法子,事情怎么做就怎么学,怎么样学就怎么样教。活的乡村教育要用活的环境,不用死的书本—总之,乡村学校是今日中国改造生活之唯一可能的中心。”晏阳初根据在农村从事教育的经验,深切的感觉到中国人的生活,有四种缺点:愚、穷、弱、私,所以他主张运用教育的方式来发扬农民潜力,从而教育农民改造这种生活。那么这种教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晏阳初提出“四大教育”理论:以文艺教育攻愚,生计教育救穷,卫生教育救弱,公民教育救私,最终使中国人,尤其是最大多数的农民,人人都富于智识力、生产力、强健力和团结力,为创建新中国的新民。梁漱溟则认为:“中国社会是乡村社会,80%以上的人生活在乡村,只有乡村有办法,中国才算有办法,无论经济上,政治上,教育上都是如此。”梁漱溟还十分重视知识分子在乡村改造中的作用,他说:“整个乡村建设事业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其社会中知识分子与乡村居民打并一起,所构成之一力量。”p=w也就是说,要使知识分子与农民打成一片,最终“使乡间人磨砺变化革命知识分子,使革命知识分子转移变化乡间人。正是在认识到了中国农村的问题之后,遵循教育实用化的观念,爱国的乡村教育家们纷纷致力于农村教育。从而推动了乡村教育的产生。

  “五四”新文化运动对教育观念的另外一大改变是教育平民化观念的形成,教育关注点下移和重民是当时普遍可见的现象。当时不少人都提出必须坚持教育的“庶民”方向,打破以往社会有贵贱上下、劳心与劳力种种差别的阶级教育,提倡“庶民”教育是为民众之苦和蕴藏于民众心中的无限智能。陶行知是中国教育界第一个认识了农民问题的人,他最早提出了到“乡村去”的口号。1923年秋,陶行知在北京师范大学平民教育社演讲时说:“平民教育运动是到民间去的运动。据统计,中国每一百人中有85个都在乡下,所以平民教育要到乡下去运动—利用寒暑假去推行乡村教育,是平民教育运动中的最好方法。”晏阳初认为平民即“苦力”,其“苦”在于体力劳动,缺少文化和没有平等权利;其“力”则是改造社会的巨大潜力。而中国是农业之国,大多数平民是农民,因此以解救“苦力”为宗旨的平民教育其重点当然在农村。

  伴随着教育实用化和教育平民化等观念的形成,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产生了乡村教育思想。从中国教育思想发展情况来考察,最早重视中国农民问题、关心乡村教育的是激进的知识分子。比如李大钊在“五四”运动前夕,1919年2月就认识到青年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大有可为:“耕田也好,当小学教师也好”,去开发农村,运用教育去解决农民的愚昧。因为“中国农村的黑暗,算是达到极点”,“农村的教育机关,不完不备”,而“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他们若是不解放,就是我们国民全体不解放。”但是,最初专门论述乡村教育的是余家菊,他曾说过:“民国八年秋冬之际,予曾撰写《乡村教育危机》一文,根据事实,指陈乡村教育危机之所在。后又续撰多文,以为乡村教育改良之鼓吹。”余家菊于“五四”时期发表的《中国乡村教育的危机》一文及其续撰的文字,对当时教育界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袁观澜也在“五四”时期,从普及义务教育角度,极力提倡乡村教育。正如古棵所说:“因为中国以前的教育走错了路,忽略了百万个乡村,直到民国八年,才有些人觉得义务教育的重要,不仅在少数的都市城镇,而尤重在这百万个乡村。由于这样一个觉悟,才正式的起来提倡乡村教育运动。”,稍后,黄炎培从职业教育的角度,也论述了乡村教育的重要性。他说:“吾尝思之,吾国方盛倡普及教育,苟诚欲普及也,学校十之八九当属于乡村。”

  其次,当时的政治环境为乡村教育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契机。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教育。中国的共产主义者把参加平民教育活动作为通向工农劳动群众的道路之一。如邓中夏所组织的北大平民教育讲演团就是一个由共产主义知识分子所组织的,以在工农群众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启发工农阶级觉悟为目的的平民教育团体。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十分重视农村工作与农村教育,并把教育农民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1923年1月在彭湃领导下成立了广东海丰农民总会,总农会下设教育部,开办农民学校,对农民施行教育,1924年毛泽东在湖南韶山也办起了农民夜校,对农民进行了革命宣传和识字教育。当陶行知提出“到乡村去”的口号时,中国共青团的团刊《中国青年》对平教运动的这一积极行动是支持的,并号召青年利用平民教育来教育群众,尤其是挥代英十分注意利用陶行知把平民教育送到农村去的办法,挥代英曾向毛泽东建议:“我们也可以学习陶行知到乡村里去搞一搞。”1927年11月,《江西省苏维埃临时政纲》提出“注意工农成年补习教育及职业教育”、“发展农村教育,提高乡村文化”等口号。以上都是中共重视农村教育,开展农村教育的例子。中国共产党为了赢得农民的支持,巩固根据地,并最终赢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十分重视农村教育,这也为根据地的农村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国民党的农村教育。为了抵制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教育,也为了挽救破产的农村,国民党政府采用了两种方法:一是发展国民党领导下的农村教育。1926年12月国民党中央及各省联席会议规定了“厉行平民识字运动”、“改良乡村教育”,等关于农村教育的条文。1927年7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限教育部于当年9月制定出厉行国民义务教育及成年补习教育的实施计划,这些规定为平民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其二是利用“乡村教育”理论来麻痹革命人民的斗志。晏阳初的乡村教育运动及其观点很受国民当局的赏识,1931年蒋介石曾电召晏阳初去南京会面,后来晏阳初被委任为河北县政建设研究院院长。1930年国民党政府发动对革命根据地的武装围剿,配合这一围剿,在文化思想方面也向中国共产党展开进攻。国民党政府当时大力推行“保甲制度”,“地方自治”、“民众教育”、“社会教育”等一系列措施,梁漱溟所搞的乡村建设运动就是这些社会运动中的一个主流。当时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创办的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就是在国民政府山东省主席韩复集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国民政府希望拿教育的办法与手段来推选其所要施行的各项政策,并用这种方式来抵制中国共产党的土地革命与农村运动,从而达到政教合一的目的。虽然最后国民政府的愿望落空了,但是其行动对中国乡村教育运动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再次,农村经济的凋敝给爱国的教育家发出了时代的召唤。

  由于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各地方军阀的连年混战、中央及地方官僚征收沉重的田赋及田赋预征、还有各处田赋附加、再加上沉重的地租,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经济非常凋敝,农民困苦不堪。1925年湖南发生大饥荒。“湘省现有六十县发生饥荒,千万人民势必成饿草,—而统计本年农民死于饥荒者,已达20万人,死于疫病者,已达30万人”。农民生活急剧恶化,农村日益破产。这种状况给爱国的知识分子提出了一个时代课题: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中国应当找一条怎样的出路?

  晏阳初认为:由于外来势力的人侵与封建传统的压迫,中国整个国家日益陷于不宁和混乱的状态,而受祸最烈的莫若农村。乡村的破产与广大农民的衰老、钝滞、麻木种种退化现象,就使社会面临一个人及其生活基础的改造问题,而中国的人的基础是农民,其生活的基础在农村,所以结果也就逼上了乡村建设一条路。同样,为解决中国的问题,梁漱溟学、陶行知等教育救国论者也认为中国的教育应当到乡村去办,并身体力行地从城市来到乡村,实现知识分子与民众的伟大结合。经济决定教育,教育要为经济服务,20年代的中国农村经济的客观面貌决定了中国教育的方向-乡村教育,濒临破产的农村也呼吁爱国教育家到乡村大显身手。

  乡村教育论文篇6

  关键词 农村教师 乡土知识 专业发展

  一、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内涵解读

  长期以来,对于乡土知识内涵的解读,主要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主张边缘或压迫乡土知识,认为乡土知识在信息化时代是落伍的,不合时宜的,最终会走向消亡;另一种主张以政治化的论调强调乡土知识,使其概念严重地泛化。由于以上两种主要论点比较偏激,目前专家学者倾向于走中立化的道路,肯定乡土知识本身,强调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实际上乡土知识本身就是一种认知论、一种宇宙观,它充分表达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人类认知体系。[1]

  专家学者们依据自身所强调的主题赋予乡土知识新的内涵。与乡土知识内涵相近的有本土知识、地方性知识等词汇。乡土知识(indigenous knowledge)在《现代汉语词典》被解释为:一是指生来的、固有的知识;二是指本土的、土生土长的知识。事实上,从空间维度而言,乡土知识主要与城市文化知识相对。本土知识与外来知识相对,其概念来源于西方,泛指与西方科学相对应的各民族知识体系,即一个民族在自己生存、延续和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自己独特内容和形式的知识体系。[2]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三者经常交叉使用,本文主要使用乡土知识这一概念。

  考虑当今农村教师的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环境条件等各方面情况,李长吉教授将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划分为生产生活、历史文化、传统民俗、民间艺术、地理景观以及思想观念等六类地方知识。[3]

  二、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价值解析

  事实上,农村教师掌握乡土知识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意义,以一定的教育目的、教育对象以及效果等反映到地方教学之中,主要通过社会价值、教育价值及个体价值表现出来。

  1.社会价值

  (1)加强对“根”的认同

  我国现代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曾在1948年《说乡土教育》中谈到,“造成国人自我迷失的精神危机,其根源在于‘根’的教育缺失。近代教育下的青年……,但如果问及人是怎么一回事,他从哪里来,远祖先贤是些什么人,出过什么重要的人才和事件,对民族国家有何贡献……他可能瞠目不知所对。”不难看出,潘先生已经从乡土教育的现实困境解读了开展乡土教育的紧迫性与现实性。

  农村教师承担着农村乡土教育的职责。因此,作为具有地域特色与乡土本质的农村教师,要把培养具有认同乡土理念与乡土实际操作技能的地方人才作为己任。“国民教育的宗旨就是培养坚定的国家认同感……乡土知识传承可以促进国家建设,乡土知识跟国家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乡土知识传承为国家服务,有助于国家认同的形成。”[4]

  (2)传承和活化民族文化

  教育是文化的构成部分,而文化又是通过教育得以传递和更新的,乡土知识作为传统文化的必要要素,对传承和活化本民族文化、培养学生认识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乡土知识也应该作为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乡土知识在不同时空和国度呈现出动态发展的趋势,由此农村教师要能有针对性地对现实教学进行辨别。结合时代特征,秉持选择性、科学性等原则把乡土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进而在之后的教育教学中传承和活化当代的乡土教育。

  2.教育价值

  (1)培育学生具有“乡土特色”的综合素质

  印度教育家甘地(Gandhi)曾言道,“现代学校教育的一切事项,包括从学生的课本内容到最后的结业典礼,几乎没有培养学生对于他们生他养他的故乡有引以为傲的事情。现代学生受到的教育程度愈高,就越脱离自己的乡村……在学生看来,乡土社会以及农村世世代代传承的文化是落后的、愚蠢的、格格不入的。事实上,学生接受的教育就是要与他们的乡土隔离。”[5]实际上,教育家甘地所揭露的印度教育并非是个案,所描述的现象何尝不是我国现实农村教育的写照。当前,通过现代教育的筛选,乡土教育中最优秀的人被筛选出去,乡村剩下的人无论是在智力还是在毅力可持续发展上相对来说比较弱势。他们对于自身在现代教育的筛选中遗落到农村是感觉到失败和懊悔的,也是不满于现状的,等他们的孩子长大后,他们尽量促使孩子远离乡村,以避免走他们的老路。

  (2)加强课堂教学实践性

  现实农村中小学教学实践多次表明,当前农村大部分教师仍受限于传统的课堂、教材等教学模式,重书本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掌握,轻视与学生密切联系的社会实践,相对忽视了学生实际的内在需求。实际上,课堂教学具有明显的脱离现实农村生活的问题。当前我国教科书存在较为严重的城市化倾向,从教学目标的确定、经验内容的选择、课堂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及插图的选择等无不打上鲜明的“城市烙印”。事实上,这些内容较为脱离农村学生的生活,当然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学习的费力。由此,改变目前过于城市化的倾向,选择贴近农村学生生活环境的内容,选择浓郁的乡土气息的内容,为现实的农村教学实践,这些均是农村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3.个体价值――培养农村教师乡土精神的综合素质

  “人们所有有目的实践行为都是受知识支配的,或者说,是由知识建构的。一套知识理论支撑了一种有目的的实践行为。”[6]因此,对于农村教师而言,身处乡土社会的场域,具有浓厚的乡土知识可以有效支撑农村教师的乡土教育。乡土社会具有的原始性、乡土性、基础性、实用性以及开放包容性等特征,是涵养农村教师的乡土养分,对于培育深厚乡土知识的农村教师具有很大的功效。

  三、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建构举措

  1.理论依据

  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研究人类各民族创造的文化,揭示人类文化的本质的学科。该理论认为,不同的文化与不同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相适应。每一种文化随时空的迁移而变化,文化适应的过程实际上是文化变迁的过程。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特定的内在特征与外部表现。从价值角度而言,各文化体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们不能依据某一民族或国家的文化标准衡量或评估另一种文化,文化具有相对性。文化相对性观念应是人类学研究中加以培养和注重的一种基本态度。[7]

  2.优化原则

  (1)整体性原则

  首先,从对乡土知识的认知与认同方面而言,应注重研究农村教师对于乡土知识的平常关注、运用与评价乡土知识的程度;其次,树立研究乡土知识系统性的观点,即用多维度、多角度、多方位的视角深刻把握乡土知识的现象以及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再次,应认识到每一族群的乡土知识均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知识系统,除了我国地方知识之外,全球还有很多的乡土知识教育体系。当然,研究不同族群的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时候,应该秉持文化相对论的观点,即每个族群所属的乡土文化体系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价值性,没有绝对的好与坏。

  (2)科学性原则

  一方面,选择或组织乡土知识体系时要秉持科学性的原则。选取具有一定科学思想价值与教育意义、以一定的事实为依据的与时俱进的乡土知识,选择的乡土内容要能够切实反映本地在生产生活、价值观念与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发展近况。另一方面,课程实施或课堂教学时要坚持科学性原则。一是要深刻把握乡土知识客观性与主观价值性,讲授乡土知识要以乡土知识的事实为依据,不可主观臆断乡土知识的优劣;二是全面理解与多维度分析乡土知识内容体系,注重乡土知识对于农村学生的教育性以及生存技能的提升;三是正确对待科学知识与乡土知识之间的差异,用差异化的评价方式去评估教师和学生,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把所学到的乡土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学习中来。

  (3)实践性原则

  其一,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人类能力的产生与发展依赖于实践。要使农村教师具有丰富的乡土知识内容体系以及乡土知识的能力素质,就必须在教学活动中重视实践素养的培育。其二,乡土知识随着实践深度与广度的增加而拓展。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化,给人类思维能力提供了愈来愈广阔的空间,可以说,人类思维总是伴随着实践给予它的挑战与机遇发展的。要使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富于浓厚的乡土气息与实践的品格,务必与现实的实践密切结合,实践品格的提升有助于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专业化发展。

  3.优化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促进策略

  我国现有的教师教育培养体系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乡土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内容。职前教师和教师职后课程体系很少将乡土知识纳入到课程培养体系中,即使有类似乡土知识的课程,也仅是极少数农村教师的自发行为。这种状况与发达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乡土教育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受到美国的重视,从乡土教育概念的界定、研究的范畴及研究方法等多方面进行谈论。比格姆(Bigham)从加强印第安纳州乡土教育立场出发,指出印第安纳州的中小学生对于该州和美国中西部历史所知太少……一般中小学教师未具备乡土教育的教学知识和能力,这是重要的原因。因此,他主张美国的中小学有必要从师资培训、课程与教学的改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讨和革新。之后,更深入的教育研究表明,原住民在生养他们的乡土社会所学到的视觉、空间智力以及交流等技能,对于他们走向主流社会,具有较为明显的正面影响,这从一侧面打破了过去认为原住民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格格不入的陋见。[8]从目前趋势来看,美国重新重视乡土教育的功效,更加注意各科教师乡土文化精神素养的养成。特别是社会科目的学习尤为显著,要求社会科目的教师要能够通过科目学习,使学生达到认识和了解乡土教育的目标。可见,无论从国际发展的趋势来看,还是从我国现实情况考虑,提高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质量,已成为农村教师教育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基于以上考虑,有必要重视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培养,寻求农村教师获取乡土知识的方法,促进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发展。实际上,这需要从政府、社会、学校以及教师等层面共同着手,优化农村教师乡土知识。

  在政府层面,首先,制定促进农村教师乡土知识发展的有关法律政策。一方面,从多元文化角度出发,梳理和修订现行的教育政策及课程政策忽视乡土知识的规定,将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纳入到相应教育政策及课程政策中。另一方面,赋予农村教师一定的权利,使农村教师能够从本土实际及民族文化的角度来组织和实施乡土知识的教学。其次,构建职前教师和教师职后的“乡土知识”一体化培养课程体系。将乡土知识纳入职前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之中,加强农村学校实践基地建设,增加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实习的时间,为培养一名合格的农村教师做好乡土知识的储备。教师职后继续教育中要增加乡土知识的培训,建设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数据库,以此促进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增长。[9]

  在社会层面,首先,要改变对乡土知识的偏见,形成重视乡土文化的环境。乡土文化的缺失不仅能导致民族精神的危机,更是人自身存在的危险,人一旦人为隔离生养自己的故乡,他就失去了滋养其发展的根据,成为一叶浮萍的人。因此,人们应该树立本土观念,正确对待乡土教育,积极主动认同和了解自己脚下的这片热土,努力形成重视乡土知识和乡土文化的社会氛围。其次,加强对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及专业化成长的参与支持。一方面,社会应为农村教师开展乡土教育提供帮助和方便。另一方面,民间和社会人士可尝试成立旨在探究乡土教育的专门组织或机构,主要贡献在于乡土知识的收集、开发以及培训农村教师从事乡土知识发展项目。

  在学校层面,首先,运用多种校本培训方式建构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体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乡土知识培训的专项经费基金,积极开发具有乡土知识体系的校本课程,聘请民间艺人、乡土专家等培训农村教师,建立农村教师乡土知识交流平台等。其次,尝试改革考核和评价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方式方法。基于乡村文化的场域,重构和发展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以乡土文化为核心,打造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以乡土性和现代性结合的乡土文化理念为指导,注重过程性、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奖励在乡土知识实践和推广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最后,校本课程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传授乡土知识的主要平台。农村学校的校本课程或综合实践课程要反映当地文化需要、符合当地文化特点,才能有效提升当地的乡土知识课程资源。农村教师是乡土知识发展的能动主体,乡土知识发展的完善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教师。农村教师务必提高乡土知识自主发展意识,促进自身自主发展,积极建立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学习共同体”机制。[1]

  农村教师要因时、因地制宜,学会在乡土社会的生活场域中设计乡土知识的教学方案、教学互动、教学管理评价等方面。学会尊重乡土知识以及乡村学生,掌握必备的教育方法。当然,除了课堂教学外,乡土知识的学习也广泛存在于生活实践中,比较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体验教学法、情景学习法、角色扮演法、对话与互动教学法等。

  乡土知识作为民族的、区域内的知识体系,在文化全球化的趋势下推动乡土知识的发展不是固步自封,而是立足于本民族传统,积极坚持乡土性和现代性相结合,依据系统性、科学性、多元性、实践性等原则,大力发展农村教师的乡土知识,鼓励农村教师开展乡土知识研究。这样,以乡土知识为代表的民族文化才能彰显其独特的乡土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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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 刘方林.农村教师乡土知识的现状调查[D].重庆:西南大学,2014.

  [2] 张永宏.本土知识与人类学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09(2).

  [3] 李长吉.论农村教师的地方性知识[J].教育研究,2012(6).

  [4] 海路,巴占龙,李红婷.珍视乡土知识传承民族文化―“中国乡土知识传承与校本课程开发研讨会”综述[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6).

  [5] Prakash,M.S.Gandhi’s Postmodern Education:Ecology,Peace and Multiculturalism Relinked [J].Journal of Wholistic Education.1993(9).

  [6] 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7] [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M].王海龙,张家u,译.北京:中英编译出版社,2000.

  [8] Shige Makino &Andrew Delios.local knowledge transfer and performance:implications for alliance formation in Asia[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1996.

  乡村教育论文篇7

  关键词:乡村建设运动/研究阶段/主要成果/研究热点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曾经兴起过一场以乡村教育为起点,以复兴乡村社会为宗旨,由知识精英推进的大规模的乡村社会建设运动。但由于种种社会或政治原因,这一持续十余年之久,波及中国中东部广大地区,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的乡村建设运动,在建国后很长时期里鲜有系统客观的研究;改革开放后,国内外学术界开始关注这场运动的主要发起和领导者梁漱溟和晏阳初及他们在山东邹平和河北定县的乡村建设实验;近年来,学术界对整个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的研究有了新的突破。本文试图对近二十年来学界在乡村建设运动方面的研究作一综述。

  一、研究阶段

  第一个阶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对史料的抢救、征集和编辑出版。

  随着我国社会科学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恢复和重建,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也重新进入国内研究人员和相关机构的视线。1984年,邹平县政协文史工作者开始重点征集梁漱溟先生当年的乡村建设活动的有关资料。1987年,山东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在邹平召开了“梁漱溟乡村建设资料征集协作会”,就有关抢救资料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邹平县政协在会上被指定为重点征集和抢救这些资料的单位之一,并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征集工作,走访了梁漱溟等健在的近百名乡建老人,搜集抢救了大批珍贵资料。1991年,邹平县政协与山东省政协合编了《梁漱溟与山东乡村建设》一书。该书汇集了四十多位当年参与乡建活动老人的回忆资料,从不同角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当年乡村建设的情况,为史学界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研究素材。1989年到1993年,山东人民出版社相继出版了由中国文化书院学术委员会编辑的《梁漱溟全集》第1~8卷。1992年,湖南出版社出版了由郑大华等翻译的、美国艾恺著的《梁漱溟传》。80年代中后期,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有关成员组成了晏阳初全集编委会,在国内外广泛搜集整理资料,编辑了《晏阳初全集》第1~3卷,由湖南教育出版社先后出版。《晏阳初全集》全面而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晏阳初先生七十余年有关平民教育和乡村建设方面的论文、演讲以及其他著作,其中不少是未曾公布的手稿、记录、信函等原始文件。此外,1991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袁振国、张癸编著的《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199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陶行知教育论著选》,田正平、李笑贤编的《黄炎培教育论著选》,等等。这些资料搜集和编撰工作,为后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

  第二阶段: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较为宏观的初步研究。

  1987年10月,邹平政协与山东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山东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发起并在邹平召开了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学术讨论会,与会专家学者六十多名,来自全国26个单位。这次学术讨论会,围绕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运动,从哲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不同的角度,对乡村建设运动作了较全面的探讨,形成了一些共识,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梁漱溟整个思想体系与他的乡村建设理论的关系,乡村建设运动在梁漱溟学术生涯以及社会活动中的地位,邹平的乡村建设与全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关系,邹平乡村建设与当时中国政治的关系,等等。此后,又多次召开了有关梁漱溟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吸引了更多学者关注乡村建设运动的研究,这为后来从更深层次上探讨其思想理论及其乡村建设实验对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启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个时期产生了一系列从宏观上对乡村建设运动的代表人物及整个乡村建设运动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其中较有影响的有:宋恩荣编的《教育与社会发展——晏阳初思想国际学术研究会论文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马勇的《梁漱溟评传》(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和《梁漱溟教育思想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宋恩荣、熊贤君的《晏阳初教育思想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詹一之、李国音的《一项为和平与发展的奠基工程——平民教育之父晏阳初评介》(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李善峰的《梁漱溟社会改造构想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朱汉国的《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郭齐勇、龚建平的《梁漱溟哲学思想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雷洁琼作序的《晏阳初纪念文集》(重庆出版社1996年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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