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论||靳振勇. 批评之批评:翟理斯《聊斋志异》英译之“去秽亵”的再思考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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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外国语》转自:语言学通讯

  靳振勇: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摘    要:翟理斯英译之“去秽亵”策略是国内《聊斋志异》翻译研究讨论的重要话题,引发了译介学人各种解读、分析与批评。本文回顾了翟理斯中国文学纯洁观、以儿童为目标读者、维多利亚时代语境论等三种代表性观点,指出其错误、片面或不足之处。以丹纳艺术生产整体观为指导,从历时、共时两个维度拓展翻译比较与描写研究,从翟理斯的翻译活动、维多利亚时代的翻译与出版规范、英语文学中性欲书写的历时变化等三方面进一步探讨翟理斯的“去秽亵”策略,认为这种策略是其《聊斋》英译出版、走向读者的必然选择,为后来的中国文学对外传播与接受打下了基础。

  关键词:《聊斋志异》;翟理斯;去秽亵;描写研究;

  作者简介:靳振勇(1982-),男,河南濮阳人,讲师,博士生。研究方向:文学翻译研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儿童绘本在英语世界的译介和传播研究”(20BZW15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翟理斯《聊斋志异》英译的再叙述研究”(21GWCXXM-009)

  1. 引言

      《聊斋志异》(以下简称《聊斋》)是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代表着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最高峰。1842年在英语世界首次译介以来,《聊斋》始终是西方汉学界最关注的中国文学作品之一,有近20种英译本。其中翟理斯的英译Strange Stories from a Chinese Studio(1880)收录164篇《聊斋》故事,是西方世界第一个选译本;先后再版十余次,影响甚巨。2000年以来,随着国内翻译研究的发展与对中国文学走出去的关注,《聊斋》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文本。翟译本由于时间早、影响大而备受关注,争论焦点之一是翟理斯的“去秽亵”策略,或曰“纯洁化”“讹”“改写”,引发了译界学人各种解读、分析与批评。笔者在回顾既有批评的基础上,指出其错误、片面或不足之处,提出个人见解,以请教方家,促进学术争鸣。

  2.《聊斋》情爱叙事与翟理斯英译之“去秽亵”

       情爱叙事是《聊斋》故事的重要类型,情爱欲望构成故事情节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很多《聊斋》故事里,欲望的指标——通常是他界的女子——推动情节”,而“作者似乎意识到情欲的危险与无限性,建构了制约与模棱的技巧”(孙康宜、宇文所安 2013:265)。如《画壁》一则,朱孝廉看到散花天女的壁画,便神摇意夺,恍然入画,发现舍内无人,“遽拥之亦不甚拒,遂与狎好”。著超在《古今小说评林》中评道,这种“文理少洁秀”的情爱叙事,“如《聊斋》《红楼梦》等琐及儿女事,好之者颇众”(朱一玄 2002:508)。但较明代世情小说《金瓶梅》赤裸裸的狎昵秽亵,清初以《玉娇梨》《平山冷燕》为代表、以才子佳人故事为中心的风月传奇,呈现出对《金瓶梅》有所继承但更多反叛的潮流,即取其“世情”而去其“秽亵”(陈平原 2019:190)。总的来说,《聊斋》性描写较为含蓄、蕴藉,少叙述而多形容,与异性间感情的发展相伴而行;不可否认,其中也有诸如《犬奸》《狐惩淫》等描写性变态的低级趣味故事。

       翟理斯的“去秽亵”策略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故事文本的选择。译者坚持自己的文本选择标准,从《聊斋》近五百篇故事中选择164篇最优秀、代表性的故事予以翻译,排除了那些或“与时代趣味不符、讲述粗糙”,或“毫无意义、情节类似”的故事(Giles 1880:xxix)。翟译本的故事顺序不同于汉语原著,呈现出从原著自前而后多轮筛选的特征,这是翟译本不同于其他译本的一个重要特征。另外,通过与其他译本尤其是闵福德译本(Minford 2006)的对比,发现翟有意规避爱欲叙事篇目,而闵却是刻意凸显此类故事。闵福德认为,“对蒲松龄来说,性是其多方面集中、深度考察人类行为的场域。有趣的是,性能揭示人之本性。《聊斋》一书是对中国人在性方面病征的集中展示”(2006:xxi)。因此,闵译本收录了讲述人兽相交、同性爱情、津藤伪器的《犬奸》《黄九郎》《狐惩淫》等篇目,将爱欲主题置于《聊斋》最典型的狐仙、鬼怪主题之上予以介绍。而这些都未进入翟理斯的选篇范围。

  表1《画壁》中性描写之翟理斯与闵福德译文比较

  *表中引文加粗或下划线表强调,为笔者所加。

       其二,故事内容的删改。翟理斯对所选爱情故事中本已含蓄的性描写予以删除或改写,仅以《画壁》两处译文为例,与闵译本对比进行说明(如表1)。翟理斯将朱孝廉与壁中少女“遂与狎好”改为“二人拜天地结为夫妻”,更煞有介事地增加注释,向读者讲解中国的结婚礼仪;后一处二人“渐入猥亵。兰麝熏心,乐方未艾”,则是直接删除了事。

  3. 翟理斯“去秽亵”批评之批评

       翟理斯的“去秽亵”策略引起了后来译者和翻译研究者的批评与讨伐:前者以闵福德为代表,主要见于闵福德、唐文的论文(Minford & Tong 1999)以及闵译本的前言;后者以李海军、任增强等国内研究者为代表,从不同的角度综合考察译者策略,既有对译者自身因素的探讨,也有对当时社会文化语境的思考。为便于讨论,笔者没有选择对诸位学者的观点一一评点,而以其探讨的角度为轴、以代表性学者为例予以评析。

  3.1 “翟理斯中国文学纯洁观”之断章取义

       李海军是目前国内《聊斋》英译研究著述最多的学者,他以1949年为界将《聊斋》英译史分为两个时期,认为前期以西方汉学家为主的译者利用其强势文化地位在翻译中操纵原文;翟理斯对《聊斋》故事中性内容的删减和改写就是操纵的结果。究其原因,李将之归结于译者的中国文学纯洁观,并援引翟在《中国文明》(The Civilization of China,1911)的话予以佐证:“‘高尚的中国文学也是如此,它必须是纯洁的。只有纯洁的文学才能满足高品位。中国诗歌浩如烟海,但是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丝不恰当、不纯洁的或猥亵的内容(... high-class Chinese literature, which is pure enough to satisfy the most strait-laced.Chinese poetry, of which there is in existence a huge mass, will be searched in vain for suggestions of impropriety, for sly innuendo, and for the other tricks of the unclean.)’。但是,他也发现某些中国小说的内容破坏了中国文学的纯洁性,‘只有当我们读到一些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或笔记体文章这些并非用上流社会的文笔写成的作品时,我们才会发现,它们破坏了这一高尚的标准(It is only when we come to the novel, to the short story, or to the anecdote, which are not usually written in high-class style, and are therefore not recognized as literature proper, that this exalted standard is no longer always maintained.)’”(李海军 2014:63;英文为笔者所加)。

       “翟理斯中国文学纯洁观”这一提法值得商榷。首先,李的翻译存在一定的误解,high-class是与后文low-class相对的概念,指的应是文体层次的“雅”与“俗”,而非道德层面的“高尚”与“低贱”。其次,翟理斯在原文中谈及中国文学纯洁性的时候,是从儒家经典推至中国古代所有雅文学,但他明确指出后来的小说、短篇故事或轶事并不属于正统文学范畴,纯洁性的标准也就不再适用,而且指出其中存在大量的色情描写。最后,李的观点很可能来自闵、唐(1999)论文的注释14,但后者在引用上述《中国文明》原文后紧接着指出,翟理斯的观点“绝对是对中国诗词、抒情戏剧(尤其是宋以后通俗文类)的严重歪曲,这些是世界文学中色情书写的富矿”(1999:9-11)。因此,翟理斯“中国文学纯洁观”的说法有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

       其实,在《婴宁》一篇,当婴宁以“我不惯与生人睡”拒绝王子服“共枕席”的要求时,翟理斯特意注释:“这个场景会彻底改变那种认为‘中国人无性爱’的观点。情欲在中国跟在西方一样如疾病般泛滥,后面的几则故事会清楚表明这一点;而无需由同中国人长期共同生活的人来确认。我曾听一位饱学之士一本正经地说,不少中国男子都对美丽的林妹妹‘爱得要死’。爱看戏剧的人肯定会想到,这一幕同W.S.吉尔伯特爵士的《甜心儿》第一幕结尾处非常相像”(Giles 1880:115)。显然,翟理斯不想读者在阅读时产生错觉,自己也绝不可能抱有“中国文学都是纯洁的”的观点。

  3.2 “翟理斯目标读者为儿童”之偏颇

       “翟理斯目标读者为儿童”论者试图以儿童的阅读需求来解释其“去秽亵”的翻译策略。美国汉学家白亚仁(Allan Barr)在一次访谈中说道:“翟理斯翻译了《聊斋》三分之一左右的故事,但他的本意是把译文分享给他的孩子,而《聊斋》本来是为成年人写的,并不是儿童读物。为了满足儿童的阅读需求,他做了相应的修改或删除”(白亚仁、杨平 2019)。任增强将翟译本的净化称为“讹”,批评译者出于性道德洁癖而将故事中“男女私情幽媾之事剔除得一干二净,使其译本俨然又好像一本少儿读物”,并以译者“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妻子与孩子们”的献词为证(2020:16)。另外,美国学者蒋兴珍(Sing-Chen Chiang)在专著《寻觅自我: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志怪小说中的身体与身份》(Collecting the Self: Body and Identity in Strange Tale Collections of Late Imperial China,2005)也暗示,翟理斯“删除不当内容出于满足以其妻子、子女及孙子女为代表、教育程度较低的读者考虑”(转引自Wang 2017: 41)。

       “以儿童为目标读者”的观点略显偏颇,说服力不足。首先,我们简要回顾一下翟理斯的婚姻和子女情况,便可说明。翟理斯的第一段婚姻始于1870年,同凯瑟琳(Catherine M.Fenn)结婚,1882年后者去世。两人育有6个子女,其中1871、1873年出生的两个男孩分别在9个月、1岁时夭折(王绍祥 2004:51-58;葛桂录 2017:46-68)。翟理斯最大的孩子也就是他的三子,即后来成为英国外交官的翟比南(Bertram Giles, 1874-1928)。翟译稿完成于1878年,出版于1880年,当时最大的翟比南也才6岁,因此白亚仁所说的“译者本意是分享给自己的孩子”并不可信。

       其次,图书献词的历史跟书籍一样悠久,这种传统在16至17世纪达到高峰。惠特利(Henry B.Wheatley)将献词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献词是作者对朋友、赞助人爱意与尊重之情的自然流露;第二阶段,作者变得毫无羞耻之心,献词变成了对出钱最多者的奉承之语;第三阶段又回归传统,表达对所爱之人、朋友或读者的感谢(Brown 1913:1-3)。献词的对象范围从神灵、君王、贵族,到教会、机构、师友,再到读者、孩子、宠物,不可谓不广泛。在维多利亚时代,将书籍献给孩子、动物甚至烟斗,并不稀奇(Rogers 1993)。

       最后,翟译本卷二的最后是一则广告,包含有翟理斯的其他译著,以及德拉鲁印刷的其他二十多种图书,包括国外游记、书信、日记、回忆录、法律等众多内容,并且指明“各种书店有售”,表明“德拉鲁的出版图书是要满足国内读者的不同需求”(转引自Wang 2017:40)。因此,从翟理斯的献词来证明译者以儿童为目标读者,难以令人信服。

  3.3 “维多利亚时代语境论”之笼统

       上述两种观点主要围绕译者的翻译观和目标读者,更多考虑译者个人因素。翻译活动都发生在一定的历史语境中,必然受到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的影响,从历史语境解释翟氏“去秽亵”策略的研究较多。余苏凌(2011)将译者的删除与改写归为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风尚与主流诗学的影响;乔媛(2015a; 2015b)将翻译置于18至19世纪英国社会的历史转变中,从小说的道德功能、性道德的焦虑两方面分析了译者的故事选择和情节删改,探讨译者的翻译目的;朱振武、杨世祥(2017)认为翟理斯的删改源于维多利亚时期的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规范,具体表现为清教禁欲主义,这种思想已内化为译者的潜意识,支配着他的翻译行为。

  任何翻译行为都不能脱离语境,但笼统地谈论语境对翻译的影响,并不能够真正充分地解释翻译现象。首先,必须承认,维多利亚时代主流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意识形态是压制性欲的,性方面的保守态度是维多利亚文化的重要标签。“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作为性欲的死敌而臭名昭著。确实,按照弗洛伊德的经典解读,性欲正是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思想努力掩盖、逃避、压制、否认的。维多利亚时代文化的反性欲意识如此强烈,以至于Victorian一词广泛使用不久,该词就被性欲化了,俨然成了repressive(压抑的)的同义词”(Miller & Adams 1996; 转引自Dever 2005:157)。维多利亚时代的禁欲主义和性道德伦理又与当时中产阶级的宗教信仰有着密切联系,这并非本文重点,此处不再详述。

       其次,必须反对本质主义的观点,避免产生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刻板印象,而要用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长达64年的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在高唱基督教义、伦理道德的同时,维多利亚时代实则道德沦丧。当代英国小说家约翰·福尔斯那部戏仿维多利亚小说语言和风格的《法国中尉的女人》就是对那个时代英国性道德的虚伪的抨击:“在19世纪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呢?这是一个妇女神圣的时代;而正是这个时代,你只需花上几个英镑或几个先令,就可以弄来一个13岁的姑娘,玩上一两个小时。这个时期在伦敦建造的教堂比历史上任何时期在全国修建的教堂还多。可伦敦每60户就有一家妓院……你从未见到有那么多包括尚未登基的国王和社会名流过着那样荒淫的私生活”(张中载 2011)。另外,维多利亚时代的禁欲主义与伦理道德“并不否认性书写甚至色情作品的存在,维多利亚小说中的性事是以‘掩饰、隐晦的措辞,通过移位而非明确再现的方式’出现”(Dever 2005:157)。

       再者,文学翻译的“去秽亵”并非维多利亚时代所特有,这种净化现象与特定时代之间并非是必然联系。“去秽亵”英文为bowdlerize, 意为“将文学作品中编辑认为不妥的内容删除”,源于英国作家包德勒(Thomas Bowdler)。他在主编《家庭版莎士比亚集》(Family Shakespeare,1807/1818)时,将作品中自己认为粗俗、淫秽或亵渎的词句都删掉,确保亲子阅读时不玷污孩子纯洁的心灵。这说明,“去秽亵”在维多利亚时代之前图书编辑与出版中就已存在。通过史料不难发现,不管是18世纪甚至更早,还是20世纪,不管是英语世界还是东方中国,性禁忌在图书出版、翻译中一直存在,区别可能在于严格程度。

  最后,文化研究的操纵学派强调意识形态对翻译活动的影响,而简单套用操纵学派的观点,有意夸大翟理斯的改写行为,最终可能导致偏狭、错误的解读。比如,翟理斯在翻译时“做了大量的变动,作者的写作原意已经无处可见”(曾婳颖 2007),“隐含着服务于西方帝国扩张的意识形态”(董艳、胡勤 2013)。殊不知翟氏的翻译是对早期译者的不满而做出的回应,真正的操控性翻译应该是以郭实腊为代表的传教士译本。他们从殖民者意识形态出发,对《聊斋》所负载的中国文化表示出偏见,视其为宣传“异教信仰”的宗教读物,对原作改写程度之大以至于读者难以辨认其本来面貌(朱振武、杨世祥 2015)。

       上述对翟氏“去秽亵”策略的批判,落脚点有二:一是主题意义方面。认为译者对原文的“阉割”“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原文所表达思想内涵的流失……无法体现原作者蒲松龄作为落魄书生寻求精神慰藉的渴望,以及原故事所蕴含的追求恋爱自由与思想解放的时代意义”(任增强 2020:16)。二是中国形象方面。认为翟理斯采取自我中心意识,对他者文化进行评说,表现为自我对他者形象上的投影,未能尊重他者在语言文化上的差异(王晔 2019)。这两种批评其实是以语言和文化的忠实为依据的,而绝对忠实的翻译是不可能实现的。

  4. 翟理斯“去秽亵”之再思考

       如何认识翟理斯的“去秽亵”策略?如何评价其翻译?现在的翻译研究往往通过原文与译文的对比发现差异,结合历史语境予以描述和解释。在此基础上不妨再向前一步,因为任何一件艺术品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属于一个整体:属于“作者的全部作品”,属于“他所隶属的同时同地的艺术宗派或艺术家族”,属于“艺术家所在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丹纳 2017:6-12)。作为艺术的文学翻译也是如此,因此陈德鸿(Leo Tak-hung Chan)建议将比较的范围扩大,“翻译小说可以与同文类其他文本的早期翻译、同一原本的其他译本相比较”,还可以“同先于译本的译入语的文学作品、或受译本影响而出现的目标语文化产品相比”(2014:182)。

       翻译比较研究的拓展体现在历时、共时两个维度;但也意味着研究难度的增加,研究不可能面面俱到,要适当把握材料的选取。具体到翟氏《聊斋》英译的“去秽亵”现象,在现有研究将译者个人与历史语境结合的基础上,本文拟从翟理斯的翻译活动、维多利亚时代的翻译与出版规范、英语文学中性欲书写的历时变化三方面进一步探讨。

  4.1 翟理斯的翻译活动

       翟理斯自小接受古典教育,学习拉丁文、希腊文,18岁又学习法文、意大利文,21岁赴中国,开始学习汉语。在语言学习过程中,“仔细的语法比较对我从来没有任何吸引力。我是通过泛读,而不是细读,学习并逐步欣赏古希腊、罗马神话、历史及文学作品中的实质意义,后来则是投入到了汉语的洪流当中”(Aylmer 1997)。这说明翟理斯在阅读时更重视内容的意义,而不是形式的语法,这种信念也充分体现在他后来的翻译实践中。

  翟理斯的翻译实践并非始于汉语。1863年在法国学习法语期间,翻译了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奠酒人》《殴墨尼得斯》悲剧三部曲;1869年台湾府任职期间,翻译了朗吉努斯的《论崇高》;1871年翻译西塞罗的《神的本质》。以上著作翟理斯皆称是“字对字翻译”,收录于其父亲主编的“经典入门(Dr.Giles’ Keys to Classics)”译丛,也是他走向翻译与创作的开端。

       翟理斯学习汉语的重要途径是阅读翻译作品,比如借助法国汉学家雷慕沙(Jean Pierre Abel Rémusat)和儒莲(Stanislas Aignan Julien)的译本阅读《玉娇梨》。通过对比与学习,翟理斯将“准确(accuracy)”作为翻译标准,由此引发了他与徳庇时(Sir John Davis)、威妥玛(Thomas Wade)、理雅各(James Legge)、亚瑟·威利(Arthur Waley)等人的论战。翟理斯强调“准确”,跟他“去秽亵”的策略看似矛盾,这与其翻译的谋利目的有一定关系。

       翟理斯1867年开始在英国驻华公使馆任通译生,年薪200英镑,微薄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回国休假、结婚养家的费用。为报纸撰文和出版图书对翟理斯来说,是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以他1879年的一次出版计划为例:“当年,《参考词典》的成功让我萌生了更宏大、出版一部百科全书性质的辞书的想法;便开始起草方案,做出版费用和利润预算……辞书计划1500页并配图,印刷500册,定价10美元,预计第一年利润可达2750美元。”(Aylmer 1997)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华英字典》初版、再版时翟理斯可以承担高达7100镑的印刷费用。翟理斯自我赞助的翻译行为,在追求准确地向英国传播中国语言和文化、让中国人为自己发声的同时,也要确保译作为出版商、读者所接受,这又涉及维多利亚时代的翻译与出版规范。

  4.2 维多利亚时代的翻译与出版规范

       上文提到bowdlerize一词出现于维多利亚时代之前,而这种做法其实源于18世纪。18世纪的英法两国,主流规范禁止低级趣味、有伤风化的内容出现在舞台上。受其影响,“19世纪的译者常扮演着审查员角色,删改原文不妥之处;比如删除古希腊女诗人萨福作品中涉及同性恋的内容”;书店、出版商、编辑或印刷商则“拒绝接受有损名声的材料,如1875年英国印刷商拒绝出版理查德·伯顿等翻译的古印度性爱经典《爱经》”(Bassnett & France 2006: 53)。

       无论译者还是出版商,倘若无视翻译与出版规范,都会招致严重后果。当时英国设有专门机构以打击不雅或亵渎性出版物,如1802年成立的“戒恶弘德助教协会(The Society for the Suppression of Vice and the Encouragement of Religion and Virtue)”曾将翻译图书称为“堕落之源”。出版商亨利·维泽特利(Henry R.Vizetelly)1880年成立出版公司,致力于欧洲著名文学家作品的译介;1884至1888 年,先后出版18部左拉作品,大部分内容都有删减。后来由于出版左拉的《土地》,被起诉并锒铛入狱(Bassnett & France 2006: 53)。这一案例说明当时大环境下译者与出版商面临的风险。

       鉴于各种阻力,许多译者选择私人出版社;19世纪下半叶,各种协会与私人出版社出版了拉伯雷、左拉、薄伽丘等作家的暧昧之作的译本(Bassnett & France 2006: 53)。翟理斯的《聊斋》译本由德拉鲁公司(Thomas.de la Rue and Co.)出版,该公司成立于1813年,经王室授权主要印刷报纸、扑克牌、邮票和钞票。翟理斯与该公司老板的儿子沃伦·德拉·鲁(Warren De la Rue, 1815-1889)私交甚好,后者是英国天文学家、化学家。公司的业务与背景表明,德拉鲁的印刷活动必须跟维多利亚时代的官方规范保持一致。

  4.3 英语文学中性欲书写的历时变化

       翟译本出版后受到各界较高评价,理雅各称其“译得很好”,曾纪泽盛赞为“其见到的汉语作品的最佳英译”(Giles 1882:407)。1925年美国再版后,汉学家劳费尔(B.Laufer)更是高度评价,“哪怕翟理斯教授只留下这一本书,也足以让我们对他永远感恩”(1926)。20世纪后半叶,评论界对翟译本的语气突变,“在后威利时代,提到‘老翟理斯’时常表现出一种傲慢与不屑,嘲笑他的《庄子》及假正经的《聊斋》翻译”(Minford & Tong 1999: 1)。或许正是对翟氏“假正经”不满,闵福德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翻译《聊斋》,2006年由企鹅出版社出版。闵在前言部分再次表达了对翟“去秽亵”的批评,而这种批评之声为后来的翻译研究者所继承。翟、闵二人在英译《聊斋》时对爱欲书写的不同处理,背后反映出英语文学中性欲书写的历时变化。

       维多利亚时代印刷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小说写作,却也施加了各种审查以限制小说中的性欲、性别、犯罪书写(Rimmer 2004:136)。以翟理斯同时代的哈代(Thomas Hardy, 1840-1928)为例。众所周知,哈代被要求频繁修改他的小说,因为他对阶级、性别和两性冲突等话题的探索可能会激怒维多利亚时代的出版商与读者;而这种删改对哈代来说“是一种残害,使他无法在想象文学中实现自由的自我表达”(Morgan 2004:90)。

       如果说19世纪英语文学中的性欲描写整体上是压抑、隐蔽的,20世纪则迎来了文学中的性欲革命。格利克斯伯格(Charles I.Glicksberg)在《现代英国文学中的性欲革命》(The Sexual Revolution in Modern English Literature)一书开篇写道,“若让我说出20世纪中叶的几个特征,我首先想到的是对金钱不加批判的崇拜、民族主义的传播、性高潮的暴政、同性恋抗议和对谄媚的颂扬。金钱、性和攀附权贵激励着社会。……在英国,人们意识到维多利亚时代的诸多限制与禁忌是违反自然的,甚至对心理有害,再加上有组织的宗教开始衰落,导致了性方面开始变得放纵,尤其是二战以来”(1973:VII)。

      20世纪文学的性欲革命是社会文化在文学中的写照。性欲成为消费社会的头等大事,一切给人消费的东西都染上了性暴露癖。因此,反观闵福德对《聊斋》爱欲书写的翻译,其“刻意彰显与露骨表述无疑是为了迎合西方通俗主义语境中的大众阅读趣味”(任增强 2020:46)。这个角度来看,闵福德的处理并不比翟理斯更值得赞扬或批评。

  5.结语

       不管是出于时代要求的被动选择,还是译者自我的主动选择,“去秽亵”的翻译是中西翻译史上的普遍现象,而非仅限于翟理斯一人。当翻译研究从传统的翻译批评转向描写研究,如何尽可能客观描述这一现象,需要研究者在文化艺术生产的整体视域内去考察个体行为,这当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翟理斯的翻译活动、维多利亚时代的翻译与出版规范、英语文学中性欲书写的历时变化三方面,进一步解读了翟氏的“去秽亵”策略;但囿于笔者的学识与能力,还有很多方面有待探讨,以期诱发学界更深入的讨论。

       翻译的描写研究不能仅限于说明事实,最终还是要落脚到其翻译活动的意义与功能。因为英文出版是中国文学对外传播与接受的前提,翟理斯的“去秽亵”策略是其《聊斋》英译出版、走向读者的必然选择。固然他的译文并非总是精确,翟理斯力求其语言的易读、有趣,从西方视角关照英美文学历史及作品,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西方对神秘东方中国的固有偏见,为后来中国文学在英语世界的接受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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