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下一秒观后感80014篇汇集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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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观看了《生死一瞬间 您选哪一边》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短片警醒了广大师生珍爱生命,注意交通安全,谨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在观看短片后,西安小学安全负责人还进行了文明安全交通行为的再次提示,并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

  安全是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而西安小学向来非常重视。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重视。

  在观看过程中,我被一幕幕事故惨剧深深震撼,深刻

  宣传片中记述了许多交通事故。它告诉我们: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才有平安和幸福。一旦违反交通规则,就会招来灾难。有的交通事故,是明知故犯、一念之差而酿成悲惨后果的。比如司机的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行人的乱穿马路、跨爬隔离栏等。本来不该发生的,却酿成了悲剧。大家纷纷表示在观看宣传片后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希望所有人珍爱生命,谨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我们小学生更应该从我做起,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每一天,幸福每一天!

  短片警醒了我们珍爱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大家纷纷表示在观看警示宣传片后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希望所有人都能够珍爱生命,谨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

  纵观《雷雨》我眼前分明突兀“作孽”二字。不公平的命运,无人道的社会让善良的人善良地死去,正义的人正义地消亡,而唯独让那奸诈险恶的人呼风唤雨,坐吃金山。那作孽的日子如“雷雨”般倾狂而至。以下是《雷雨》的读后感800字(精选22篇),欢迎阅览!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上个暑假读完了《雷雨》,好巧不巧是个雷雨天。在怒吼之后归于沉默的惊雷中,我似乎在窗棂上瞥见了一个女人的身影——蘩漪。

  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却被捆绑在无爱的旧式婚姻之中。周萍的出现让她无处寄托的爱火找到了归宿,所以她不顾一切地去爱他,冲破伦理纲常,不顾封建约束,不是作为母亲,而是作为一个女人去爱他。曹禺说“她的生命烧到电火一样的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她完完全全是靠爱活着,她将她的一切情感都埋在了周萍身上,至于别的一切,其实不过是那场轰轰烈烈的爱分化的结果。所以她嫉恼四凤、她恨周朴园、她不顾一切地爱周萍,当这一切过分强烈的情感汇集于一个柔弱的女子身上时,就像雷电击中她一般,她开始燃烧。但周萍是软弱的,他对蘩漪的爱是以对父亲的恨为基石的。他无法给蘩漪她想要的东西,她过分热烈的爱甚至让他感到害怕。所以他去爱四凤,想要离开他所做过的错事。他对蘩漪的爱只是一种报复性的快感,但蘩漪却在每一个幽灵般的夜晚将自己焚烧殆尽。周萍愈是坚定,她的爱火就更加炽热,最后那把火无以为继,她只能任由火焰吞噬自己。

  其实从一切故事开始之前,她进入周家的那一天,她的不羁就注定了她的灵魂永远无法被束缚在周家的沉郁与周朴园的淫威之中。她极端的矛盾与极端的爱恨,成就了那个雨夜的惨剧。她“沉静的、忧烦的”外形下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决心,隐藏着一个女人毕生的爱与恨,在那个雷雨夜撕扯开一切的包装,展露出真实的样貌。

  或许真正酿成这场惨剧的不仅是周萍的背叛,更是她内心深埋的不甘。她比谁都更明白,明白她的生命依附于周萍,一旦他离开,她就只能是周家大宅子里的一个无所归属的幽灵。所以她甚至愿意和四凤共享周萍,只为了让她的生命能够有所寄托,能够不被周家的沉郁所消磨。她是咆哮的雷雨,是吞噬一切的黑夜,用自己将周围的所有所有都燃烧得干干净净。

  我爱她的纯粹、爱她的疯狂、爱她的大胆,也痛惜她的悲惨。于是每一个雷雨夜,我似乎都能看见一个女人在惨白的雷电中飘荡,她有着大而灰暗的眼睛和高鼻梁,令人觉得有些可怕,但是眉目间看出来她是忧郁的。

  “她觉得自己的夏天已经过去,西天的晚霞早暗下来了。”

  雷雨的开头也注定着会有一个悲情的结局,剧中的人物他们所持有的感情是为难的更是矛盾的,煤矿公司的董事长周朴园在年轻时他爱上了自己年轻貌美的女仆侍萍并且与侍萍有了两个孩子本来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可是天不遂人愿,周朴园最终在自己母亲的逼迫下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小姐结婚并且在年三十的晚上赶走了与他相爱的侍萍。当侍萍走投无路的时候想到的不是寻求出路而是自杀,但上天往往在不经意之中照顾着侍萍。侍萍被人救下之后再次改嫁给了鲁贵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原本她也可以因此而幸福一生,可是偏偏造化弄人,鲁贵在周家当差并将四凤带入了周家做了仆人,而她与周朴园的小儿子也在周家的矿场上工作,并正为了矿上警察恶意杀人事件而采取集体罢工来要挟周朴园。而周朴园却用金钱收买了别人,导致最后罢工的只有周大海一人。资本家与阶级工人的差距在这里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反观周朴园他虽然听从母亲的要求娶了富贵人家的小姐可他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幸福。他唯一爱的女人侍萍在他心中应经死了,他留下侍萍用过的家具,保留她的习惯,都可以看出他对侍萍的思念,然而在他真正在看到侍萍的时候,看着这个自己爱过的女人的时候却没有太大的感情波动,反而认为侍萍想以年轻时的旧事来要挟他、敲诈他,再此可以看出一个资本家的知道后无法接受而导致疯狂的事,最终与周朴园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而触电身亡。

  在这些悲剧背后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封建主义思想家庭的矛盾,相爱却不能相守,不爱却能够共亡。

  在封建思想的领导下,让他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就是在矿上领头罢工反对他自己的儿子鲁大海时,他表现出了惊讶,但很快平复了情绪,并毅然的决定辞退他。再此,可以看出他的狠心、无情。

  本就留在自己身边的儿子周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并与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四凤有了孩子之后,终于不能接受而死在了得知真相的当夜,所以:

  夫妻相见,不相认却相恨。

  父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斗。

  母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怨。

  兄弟相见,不相识却相愁。

  戏剧,虽然是人生中的选修课,可它却能实实在在的提升人的文学素养。而《雷雨》这部戏剧可谓是其中的代表作了,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作品,在细细体味中,你可以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人性的复杂以及“周馆”大家庭中爱恨交织的家庭关系。初读时或许有些乏味,可当真正品鉴完后,便会有一种灵魂得到了升华的感觉。

  《雷雨》当中的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周朴园,他表现的自私冷漠却又霸气侧漏,似乎想要一切都臣服于他,例如课本中所记述的,他为了迎娶豪门千金,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自己的原配妻子与亲生儿子,在逐渐掌权后又对第二任妻子持续施加压力,但凡侵犯到他利益的东西,他都会让其付出代价,在他的心中,自己就是至高无上的。令我不禁怀疑他的心中究竟有没有亲情,有没有人间之爱?

  可当中还是有些细节能体现出他的情谊,比如第四幕中他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表现出的也仅仅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当中他对鲁侍萍的想念和眷恋,尽管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害怕,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可换个角度想想,一个只以自己为重的人在经历了人生中的各种事件后,突然见到昔日的情人,任谁都会先怀疑她来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会对自己造成威胁。

  《雷雨》这部戏剧,让我真正看到了人们对生活压迫的难以忍耐与无法喘息。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人性的极端黑暗折磨着每一个这部剧中的灵魂,使他们焦灼的心情恰似大雷雨前沉闷压抑的天空,最后在种种压迫下爆发出来,组成了一场风暴交加的雷雨。但最重要的还是雷雨过后,被残酷命运所驱使的人们拼死反抗,彰显着自我个体生命存在的价值,体现了个性,然后雨过天晴,涅槃重生。

  尽管《雷雨》里人性是黑暗的,但我们应该始终坚信,在黑暗的尽头就是光明,在雷雨的尽头就是晴空,在失败的尽头就是成功。困难与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敢面对困难与挫折的畏惧心理,所以,激流勇进,迎难而上吧,我们终会成为最好的自己,在山顶不期而遇。

  读了《雷雨》之后,深有感慨。《雷雨》的几个人物,他们的性格各不一样,给人以一种灵魂的诠释。

  《雷雨》没有童话的天真,没有爱情故事的浪漫,没有喜剧的快乐,没有悲剧的凄惨。它更多的是,给人一种解读的机会,让群众认认真真地读一读这个家庭所产生的一切。曹禺手下,只但是是几幕的对话,但是却是这么深刻的,却是这么强烈的,让一种思想静静的侵入你的内心深处,慢慢品尝人性。这是一件多么的严厉,但是对于书中的人物,总觉得,他们是那样的可笑,那样的滑稽。

  我想说说周繁漪,这么一个具有火热的心灵的女性,真的很不轻易。嫁给一个毫不在于自我的丈夫,拥有一段被人看作完美而背后却比任何人都惨痛的婚姻。他的亲生儿子,爱上了下人的女儿,下人的女儿,又与自我苦苦相爱的大少爷相恋。故事看似复杂,实际很简便,他为了爱,而追求自我的幸福,追求原应属于自我的一切。不希望任何一种幸福从指尖流过。可惜了,也是因为他总是在爱的执着如软弱之中徘徊,让他一步一步地 走向了黑暗的深渊。

  这个家族最后悲剧的置成元素,有好多好多:周朴园的荒唐,周繁漪的不检点,周萍的懦弱与软弱,周冲的天真不懂事,四凤的异想天开,还是什么?但是,也不妨那样想一想,也是因为了周朴园的荒唐,周繁漪的坚贞与执着,不更是难能可贵。又会有谁像她那样,怔怔的表现一个女生的惊人的内心世界。周繁漪追求爱情,为自我所爱的人而去爱,视为不检点的.话,只能说,她的命运太喜剧化了。倘若周萍不再懦弱与软弱,坚持下来当初与周繁漪,可令看为年纪大他几岁的女性的爱情,那么,他们会离开这个阴暗的家族。继续一段常人无法想象的日常,这是多么的艰难,以致于,周萍没有坚持下来……

  但是,读懂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后,我会觉得,那样的一个女性,是伟大的,它即使不是生长在太阳下纯洁的百合,但是,确是让旁观者永远不能体味芳香的黑色郁金香。

  对于《雷雨》,真的很好看,若是有谁的思想,能够创造那样一个深刻,震撼的故事,只但是是简简便单的对白,就足以洗涤一下心灵的污垢了!

  当伦理遭遇爱情,当爱情被套上厚重的枷锁,人们究竟该如何抉择,如何取舍?一个情字紧紧地将几个人的命运纠结在一起,亲情、爱情、错综复杂的关系压得人们透不过起来,想要逃离却又不知该逃向哪里?主任与仆人的爱情,后母与继子的爱情,亲兄与亲妹的爱情,一次次的冲击着世俗伦理,无奈的是世俗的壁垒是如此的牢不可破,他们注定要在伦理面前溃不成军。

  天真的侍萍曾经以为她与周朴园的爱情可以超越世俗阶级,可残酷的现实硬生生地将她唤醒,纵然她生了两个儿子,可还是在大年三十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被逐出了周府,真是可悲又可叹。她是怀着怎样的绝望与凄凉去跳河的?她是否在心里告诉自己:心死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可造化弄人啊,她连求死也不得,被人救起,又开始了她的忍辱负重的生活……悲哀的是,她竟然还会回到曾经的周府,重新遭遇虚伪残忍的周朴园,因为女儿四凤。四凤竟然在周公馆作仆人,仆人与主人之间的恋情再一次戏剧化上演,可不同的是,这次的情感竟然发生在对往事毫不知情的亲兄妹身上,对鲁侍萍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她哪里想到过孽缘竟然与自己无法摆脱,反而会更加深重。周萍与四凤的爱情,大海与周萍的仇恨,让她心乱如麻,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让周萍与四凤远走高飞却半路逢着繁漪,这个郁闷压抑,因爱而生恨的女人,冲出来揭开了往事的真相,让众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突如其来的真相面前手足无措。可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就像一个耳光响亮的打在脸上,喊疼毫无意义。四凤冲出去不幸被电击,无辜的周冲也不幸丧命,处于崩溃边缘的周萍选择用死来解脱。看来,幸福有时候真的就是一个奢侈品,多少人用尽一生都未能得到。这一切的缘起缘灭,我们又能怪得了谁呢?

  在我们看来,爱情如此美好,可在这里它却成了罪恶的起源。其实,谁爱谁都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只是他们的爱太过于沉重,注定要以悲剧收场。如果当初周朴园没有赶走侍萍,如果四凤没有在周公馆当仆人……那么,结局又会怎样,还是如此悲凉又叫人心痛吗?

  可是,没有如果。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我想周朴园对鲁侍萍没有感情。当年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朴园明知鲁侍萍不可能在呆在周家却没有说一句话。如果说当时的周朴园迫于家庭的压力和封建制度的压力二无可奈何,不得不干鲁侍萍离开,那么三十年后的周朴园更加印证了他对鲁侍萍没有半分真情实意。

  在他认出鲁侍萍之前,鲁侍萍问他说:“姥爷愿意帮帮他么?”周朴园只是说“让我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对鲁侍萍有感情,怎么会在听了侍萍的悲惨遭遇之后只是淡淡的说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对侍萍心存怀念和愧疚,难道不应该万分欣喜、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侍萍么?如果说这还是周朴园的克制和隐忍,那在他认出鲁侍萍的时候,全无久别重逢后的喜悦甚至仔细端详侍萍这样本能的动作都没有。有的只是戒备,只是一句严厉的质问,也许他那一刻顾念的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利益。做到如此绝情还能说周朴园是在克制自己吗?如果他对侍萍还有感情,为什么他连三十年前的死都不愿侍萍提?。我想这并不是他对侍萍心有愧疚,而是他急于抹去自己年少轻狂时留下的污点。后来他居然急于打发侍萍离开。“以后鲁家的人永远不许到周家来。”这表现出他急于撇清和侍萍的关系。到最后他也可笑地想用钱解决他们之间恩怨。这些都可以看出他对侍萍没有半分真情实意。

  当然,不可否认,周朴园的确在怀念着。

  他留着侍萍的相片、她喜欢的家具,还保留着她的生活习惯。坚持了三十年实属不易。这一切似乎在无言的告诉所有人周朴园还在还念着鲁侍萍,似乎还在证实着周朴园对她念念不忘。但我觉得这更像是周朴园在怀恋自己未能得到的东西,这更像是周朴园贪恋的表现。人总在觊觎。心理学上有一种“契可尼效应”——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觉得好。这种效应放在周朴园身上何尝不是一样。他怀恋的只是他无法再得到的,只是他和她无疾而终的爱情。所以所有的人都以为周朴园对鲁侍萍还有感情,也许周朴园自己也这样以为。其实鲁侍萍只是他这种未得到的贪恋的寄托。

  可能三十年前他对她的确是真情实意,但他可能为这爱活一瞬,绝不可能是一生。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毕竟,人首先要爱自己。

  一个凄静的夜晚,我来到了周公馆前,踟躇,犹豫,我是否该进去看她——一个同时失去儿子和爱人,又失去丈夫的女人?

  敲开周公馆的大门,一个女人从走廊上静静走来,阴鸷而沉郁,穿着一身镶灰花边的旗袍,如同一朵黑色的玫瑰在满圆的暮色里,散发着犹豫的芬芳.

  “你来了,随便坐.”

  自从周朴园的和侍萍相继死去后,我成了她最好的朋友.虽然每次她的话不多,但我从她大而灰暗的眼睛里已经看出这个曾经近乎疯癫的女人的心慢慢地死去。

  “想通了,便不在痛苦。”

  这个可怜的女人。曾经的敢爱敢恨,曾经的强烈反抗,曾经的叛逆挣扎,在她的身上都已找不到半点痕迹。

  她是这个年代里唯数不多的个性派女性,有自己的思想,敢于作出自己的决定,即使成为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后,仍敢于冲破封建纲常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然而现在……不知道当她回忆自己曾说“我不好似周朴园的妻子,不好似周冲的母亲”时,会有什么感想。

  “我那么,可他却从未爱过我 。”

  真的很为她鸣不平,她是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当周萍试图带走四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的仆人私奔,任何女人都是受不了的。爱恨交织烧毁了她的思想,她只剩下一具充斥着仇恨的躯壳。妒火和仇恨驱使她一一个庸俗女人的方式去报复周萍,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儿子来达到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目的。我看不起周萍这样的男人,他不配拥有繁漪的爱。天真的繁漪以为周萍真的爱她,真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厮守到天荒地老,爱她到海枯石烂。当繁漪把自己的一切——性命,名誉交给周萍之后,她就什么也不顾了。可是周萍太让她失望了,一个男人不能为他的爱负责那还算什么男?人?为什么他不能抛弃封建伦常的羁绊呢?虽然繁漪做了所谓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母亲的天职,违背了一个母亲最基本的天性,但我会流着眼泪哀悼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会原谅她。

  “太太,请喝茶。”仆人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

  “太太!”“太太!”“太太?”

  面前的繁漪闭上了眼睛,她真的累了

  她去了,但像她这样的爱,遗世独立,至净至美,淡雅清芬,永远令人迷醉神往。

  ——题记

  读《雷雨》,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从头到尾,一气呵成了它的通篇内容。在感受了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之后,那样突如其来的死亡的结局,到让我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平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反念想一想,也许“死”,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来说,也算是一种痛彻心志后的解脱吧。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的。“死亡”一词其实几乎贯穿了整部《雷雨》的脉络,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到也不失清晰。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鬼神论,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而萌生出的忏悔和执着,最终直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弥漫着对死亡的轻声叹息。死掉的人也许是终会获得新生的愉悦,而活着的人到是要被一辈子的苦痛所折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我喜欢曹禺先生的《雷雨》,因为曹禺先生通过了一篇简短的戏剧,透露出当代社会的现实,揭示了当时的人性家庭悲剧。这篇话剧运用了通俗而又特别的语言营造出整个话剧的背景,同时也带动着情节的发展,我只需要通过文字,就能够想象到故事发生的情景。诚然,《雷雨》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家庭悲剧。通过血缘伦常与性-爱纠葛冲突,探索人性的复杂性欲人的悲剧。戏剧集中于一天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两个舞台背景,从周朴园的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纠葛深入进去,写出了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故事被安放在长达三十年的背景下展开,悲剧的冲突建筑在历史的积累与酝酿中,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探索人性的复杂性欲人的生存悲剧。

  周朴园是《雷雨》的中心人物,周朴园的形象的复杂性在周朴园对妇女与家人的态度中被揭露的淋漓尽致,他年轻时爱上了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就三十年前的情况而言,侍萍的年轻美貌的确能牵动这位青年的心,但为了娶一位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就逼迫侍萍跳河自尽,尽管此事是封建家长做主,但周朴园默认了。

  因此周朴园后来内疚、忏悔,但后来侍萍活着站在他面前时,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就暴露了他的本性,通过它逼繁漪喝药就可看出他的封建家长统治本性,因此,它是整个戏剧矛盾的集中点。

  周繁漪在剧中是一位善于反叛和追求自由的新时代女性,她在周家陷入了周朴园的精神折磨和压抑,同时,周萍的背弃使她追求爱情自由破灭,周朴园和周萍的双重打击使周繁漪成为一个忧郁阴鸷性格的女性,从而,使她那颗受尽蹂躏的心灵中,腾起了一个不可遏制的力量,是当时社会新时代女性的典型代表。

  戏剧主要分为两条线索进行开展,第一条,是周朴园与妻子繁漪的冲突,通过这一冲突表现出家庭的内部矛盾。从周朴园强行逼繁漪喝药这一情节可以看出这一矛盾。第二条,是周朴园与矿工鲁大海的冲突,从而表现出他与工人的对抗。这两条错综复杂的线索,构成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另外,加上周朴园和侍萍关系的这一条暗线,悲剧就因此而生了。

  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感受到故事的凄惨,虽然不忍心看见:四凤触电而死,繁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大妈痴呆了,绝望的繁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但在当时,这个可能才是最好的结局。其实,无数多篇小说的结局也是如此,结局好像都不尽人意,但是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之后就会知道,那才是必然的结局。

  读《雷雨》,让人无法回避的是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情感问题。

  周朴园是名声和地位显赫的地主阶级,带着资产阶级的特点。对他而言,头衔和金钱是最重要的。年少时的爱情也要屈服于此,于是他努力创造一个“年轻。贤惠、规矩”的小姐侍萍,他欺骗了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儿子。他把自己塑造成重情重义、遵守封建礼仪的正派人物。

  可见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情感是虚假的,周朴园带有一颗封建的庞大的虚荣心。

  再看30年后的相逢,在周朴园认出了眼前的鲁侍萍后,他感受到了威胁,但这威胁是他自己加给自己的,他试图使用金钱摆平一切。在这里不仅仅是虚荣心,还有对声名的贪恋和紧握。

  这样的人物未免太过单薄,也不符合现实。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把这些部分简单地说成周朴园自欺欺人是不妥的。在时代背景下,周朴园当年的抛弃妻儿是有其他封建人物支持的,他的行为是受封建摆布而做出的顺应的选择,他不过是可怜的封建思想的奴隶。

  这样的周朴园才显得饱满起来。

  经典中的人物、情感基于现实,对人的评定、人与人间的关系都不是可以用好坏来简单概括的。所以回到现实中来,所有的人、事也不能单纯看待。人是复杂且矛盾的。侵华的日军固然可很可恶,所犯罪行固然罄竹难书,但我们不能抹杀他们在亲人面前的情感是善良真实的,同样也是自私的。举这样极端的、国人皆知的例子并不是想为当年日军的罪行抹些明亮色彩,而是要指出在人性的分析上,不能单从一种行为中片面判断。

  而单纯的好坏标签的滥贴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随处可见的影视作品中,反派角色大多坏的彻底,不见一点人性的闪光点。家长在面对不利于孩子教育的人事时,也习惯于用“他是坏人”或“这是坏事”来简单概括。这就养成了单纯的一代,不会全面评点,也会给阅读带来障碍,无法理解经典中的人物的饱满的人性,提出“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样的疑问。这是可悲的,看不清人和世界。

  品读到了这些,在成长中,也就学会了客观和全面,拒绝单纯武断的贴标签。品读经典,重要的是从中抽离出现实,作为自己的人生装备。

  读完《雷雨》,此时正是夜阑人静的时候。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我一口气读完《雷雨》后,剧情如电影一般在我脑海来来回回穿梭,心始终无法平静,我感叹命运如此残忍地将一个大家庭弄得支离破碎。

  阴暗笼罩着这个大家族,没有一丝温暖的阳光可以照射进来。周朴园是封建大家庭的主人,三十年前和佣人侍萍相爱生下周萍和鲁大海。之后周朴园却一心一意只为前途,抛弃侍萍而与周繁漪结婚。繁漪对周萍的热情浇不灭,她曾发了疯地反抗现在阴霾的人生,却又被命运死死地关在黑暗中孤独。

  孤苦伶仃的侍萍带着鲁大海,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鲁贵并生下女儿鲁四凤。原以为两家纠葛会就此结束,却仍躲不过命运的摆布。四凤来到周家当佣人,做着同侍萍过去一样的事情,她和周萍不顾封建的限制彼此相爱。不公平的命将侍萍再次带到周家遇见周朴园,说尽当年的委屈痛苦。侍萍怕四凤重蹈覆辙,逼迫四凤离开周家,但四凤依旧坚持要和周萍在一起。终于他们得到允许可以远走高飞时,却得知两人是同母异父的关系,深受打击。最后造成三死两疯的悲剧。

  我看到的是一个旧中国腐朽罪恶的社会,人们被封建的现实压得抬不起头,被逼到悬崖无路可退。上层资本家和下层劳动人民的冲突,复杂的人物关系,纠结的感情,充斥在周鲁两家。侍萍和四凤是那个时代劳动妇女形象,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和命运的摧残,她们想要脱离困苦,却选择了软弱。

  周繁漪是最有特色的一个人物,她敢爱敢恨、刻薄、尖锐。几乎终日在屋子里,落得一生精神空虚。她多次恳求能得到周萍的关心,却被置之门外。繁漪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人物,同时她诠释了“雷雨”这个词,她有着如电闪雷鸣般的性格,也正是读者爱她的理由。

  周朴园表面善良真诚,面对侍萍三十年找到周家,嘴上说家里仍保留着侍萍的习惯,但他的真实反应只有一个:“是谁指示你来的?”周朴园的内心只有利益,当地位受到威胁时,他背叛至亲的人。完全可以称他是位伪君子!

  可以说着三十年来的苦难完全浓缩在短短一天之内。在那雷雨天,我仿佛听到四凤在暴风雨中哭泣,我仿佛看到周萍举着枪对着头一脸绝望的模样。一声枪响,整个时代都沉寂了。

  一个大家庭崩溃的原因是什么?正是这个丑陋的社会下的死规定,没有人敢站出一步来引领人们开辟新中国,人性的扭曲也“归功”于社会的冷漠和虚伪。

  我沉思自己过去对周围人是否有冷漠的表现,我想今后为他们、为社会是该做点自己力所能及之事,让现在这个时代有个依靠。

  在爱情的国度里,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该享有幸福的权利。可是偏偏在现实的世界中,悲剧却一再上演。就像发生在曹禺先生创作的 《雷雨》中女主人公繁漪身上的事情那样,充满了无可奈何。

  身为煤矿公司董事长周朴园明媒正娶的妻子的繁漪,其实一直都缺少两样东西——快乐与幸福。她会回想过去,忆起当年的周朴园追求年轻貌 美的她时,对她种种讨好的情形;再看看现在,他,冷漠,甚至是残酷的,这时在她心里泛起的不仅是酸楚,更是一种悲哀。

  繁漪是可怜的。对于周朴园来说,她的充其量不过是一颗在家族利益 的前提下,不知不觉牺牲掉了自己幸福的棋子。在当时的中国,女子的地位并不高,而几乎大多数的女人都只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坚实的依靠,所以寻找到一个好归宿就成了她们唯一的人生目标。当年的繁漪是单纯的,也正是因为单纯,她看不透周朴园温柔背后的冷漠和体贴背后的算计。她相信了那张由假情假意堆砌成的魔鬼的脸,更认为自己的幸福就在眼前。可是万万没想到,她这种心理,造成的是今天自己的悲剧。

  婚后的周朴园,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过往的种种温柔都在一瞬间荡然无存。“丈夫”只成了一个能证明繁漪在周公馆里身份的标签。偌大的周家大宅没有家的温暖,却成了困住心灵的牢笼。寂寞的繁漪就这样在一天又一天的时光中等待死亡。忽然一丝阳光透过层层的黑暗照到了繁漪——她遇到了年轻气盛的周家大少,周萍。这个比繁漪小了少许年岁的男人,用他的叛逆与热情彻彻底底得唤醒了潜藏在繁漪心中渴望被爱的灵魂。于是他们开始了一段火热的地下情。繁漪抛开“继母”这个称谓的束缚,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义无反顾地与周萍暗地来往,以为终于等到了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然而周萍在爱上女仆鲁四凤后,却开始躲避她,甚至要与繁漪撇清关系。这让繁漪再一次地崩溃了。谁都有享有幸福的权利,可是为什么她要一次又一次地被人玩弄与抛弃!她开始紧逼周萍,低声下气地哀求,无计可施下的威胁也多次被搬上台面。她只是想要留下属于自己的爱情,难道这也错了吗?

  繁漪,是为爱情而疯狂的女人。对爱情的执着,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掏心掏肺,无怨无悔的付出,都被无情的鞭挞着。女人在爱情里不是只有被动的接受,而是应该得到幸福。但当时的社会,有钱人那种处处以利益为准则的心理,也只能预示着繁漪的悲剧了。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我重读《雷雨》,依旧对他二人颇有感触。他二人便是曹禺最先构思出的角色,周蘩漪和周冲。

  周蘩漪。她疯了,不断地有人说她疯了,周朴园,周萍,读者,最后她真的疯了。作为妻子,她背着丈夫偷人;作为继母,她与儿子通奸。她辛辣,她尖锐,她魅惑,她也勇敢。她无视那些所谓的“金科玉律”,冲破道德的枷锁,违背人伦。是谁迫她如此这般?是那死气沉沉的周家老宅?是那蛮横专制的周朴园?是年轻男人的气息与诱人的爱情?或许,她只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社会对女性的性爱压抑,专制男人对女人的统制,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这个年代造成了一个雷雨式的人物的爆发,其中就有一个女人叫周蘩漪,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叫曹禺。

  蘩漪的儿子周冲不知为何没有她那动人心神的魔性,他或许是剧中最脱离“雷雨式”的人物。他不像蘩漪,他只是个孩子,有点傻气的孩子。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雷雨》,“到底什么才是公正”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那个最该死、最该疯的人安然无恙?为什么那么多无辜的人就死的死

  疯的疯呢?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 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一个故事,酝酿于眼前蝉鸣、蛙噪、雷响的夏日里的郁热的周公馆,一出悲剧发轫于三十年前无锡冬天里那条冰冷的河。他们与周公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在雷雨滂沱、电闪雷鸣之下痛苦地寻找着;他们在闪电交加中绝望着与挣扎着;他们在霹雷声中爆发着、疯狂着、死亡着。爱恨与情仇连绵三十年,情感与理智碰撞三十年。

  爱情之纯真与亲情之可贵,在人生旅途中弥足珍贵,让人性之美熠熠生辉。《雷雨》却将之无情地摧残与毁灭。夫妻相见不相认却相恨;父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斗;母子相见不相亲却相怨;兄弟相见不相认却相仇。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雷雨》无疑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两个家,八个人,汇聚于周公馆,一切看似切合,一切实为必然。他们的命运被一根无形的绳索紧紧地勒住。

  对鲁侍萍,周朴园先是动过情,有过爱,赶出家门,而后又怀念不已。相爱源于真情,驱逐迫于门第,怀念基于现实婚姻的不如意。再次相遇之时,却惊恐万分,威逼利诱。多情与绝情、温情与冷酷、人情味与铜臭味,就这样不可思议地交织在一起。“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特立独行的繁漪坚持做自己,被囚禁的心灵在茫茫寻找中迸发,所爱之人即将远去之时,枯竭的心灵迸发出血艳火花,一次困兽之斗,由她亲自导演,一个骇人听闻的真相最终撕开了血盆大口,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于是,周萍开枪自杀,周冲触电而亡,繁漪疯了,侍萍痴呆了。亚里士多德说:“悲剧不应该描述罪大恶极的人走向毁灭。”周朴园依然活着,却生不如死,孤苦伶仃地品尝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咀嚼着自己肮脏人生结出的恶果。

  人性牵制于阶级的利益,难以冲破情感的左右,导致必然的毁灭。周朴园如此,鲁侍萍、繁漪、四凤、周冲、周萍、鲁大海也如此,或者是为了摆脱清冷寂寞的生活,或者是为了追求纯粹的爱情,或者是为了争取阶级兄弟的权益,他们都想主宰自我,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抗争,情感与门第观念发生冲突,情感与利益相互较量,情感与伦理道德彼此对峙,最终却逃避着退让着妥协着,被命运反复撕裂着。“相见时难”?反抗也好,软弱也罢,爱情异化着,亲情裂变着。强大的现实就这样不由分说、无所顾忌地将他们卷入不可逆转的万丈深渊。“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在“雷雨”过后烟消云散般荡然无存,历史悄无声息地翻过一页又一页……

  “我们大多数人都把人生视为当然。我们并不感激我们的所有,直到我们丧失了它;我们意识不到我们的健康,直到我们生了病...。”这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一段话,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和她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却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光明。从莎莉文老师可敬的脸庞到小狗们忠实信赖的眼睛;从美丽神秘的森林到深邃的首都艺术博物馆;从富有宁静宗教色彩的意大利早期艺术到带有狂想风格的现代派艺术。海伦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对这个世界新兴事物的渴求。

  于是,她用她的心灵感受着这世界上的一切,感受着温暖与感动。这就是她,一个平凡人却拥有着不平凡的故事,没有做过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受到全世界亿万人民的敬仰与爱戴,她不但给聋哑盲人以鼓舞,而且给正常人以力量。也许我们现在正拥有正常的呼吸与心跳,拥有健康的体魄,享受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也许我们现在拥有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拥有爸爸温暖倍至的关怀,陶醉于甜蜜的亲情中;也许我们正处于愉悦的环境中,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里,包围着我们的是和平与温馨。但是,无知的我们常常以为这一切是理所当然。

  因为我们感觉不到,多少人身体残疾,健康对他们来说只是奢侈;因为我们感觉不到,多少人的生命危在旦夕,或者对他们来说是何等的渴求;因为我们感觉不到,多少人渴望体会母爱的细腻、父爱的深沉,不再孤独无依;因为我们感觉不到,多少人经受着水短缺的威胁,多少人被迫面临着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的无奈。或许,只有真正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只有真正经受了分离才会懂得生命的脆弱。想想那突如其来的地震,从汶川到玉树,我们的家园在顷刻间变成废墟,我们的亲人在瞬间音信全无。有谁能弥补那些逝去的幸福,有谁能体会那些哭声的撕心裂肺,有谁能治愈那些心灵的创伤。

  那么,生活在安逸生活中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命运的不公,还有什么理由去荒废光阴。毕竟,我们谁也不知道,生命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用你的眼睛去享受每一缕阳光,用你的手去触摸每一股清泉,用你的耳朵去聆听每一段乐章,用你的心去感恩大自然。用你的一声问候去感恩父母,用你的微笑去感恩生活,用你的行动去感恩社会,让我们在平凡之中多一份感恩之心。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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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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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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