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调整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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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央视新闻)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触犯刑律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我国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定义和规定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2019年10月,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同小区10岁女孩的案件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未成年人被害,加害人同是未成年,网上掀起了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热议。

  “他还是个孩子,所以千万不要放过他。”相信广大网友对于这句网络语并不陌生,它折射出公众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公众的某种立场。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是否存在空白盲点让法律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日前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从几处关键词来看,审议稿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的同时,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在一定程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年龄不再是逃脱法律责任的“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本身也是一种保护。

  总的来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是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的根本途径,也不是最好的手段,但要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在家庭、社会共同发力,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孩子“治病”之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通过法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有效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迫在眉睫的。(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夏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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