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的通告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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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的通告

  根据当前广大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及泰宁县实际情况,为“愿检尽检”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12月20日起,对县内核酸采样服务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管核酸收费采样点

  (一)县疾控中心、汽车站采样点,采样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二)动车站采样点,采样时间为动车早一班至晚一班。

  (三)各乡镇采样点,由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安排。

  以上核酸采样点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行单人单管16元/人次。

  二、混管核酸免费采样点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采样点,采样时间:每天8:00-12:00;14:30-21:30。

  (二)旅游集散中心(古城采样点)采样点,采样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三)各乡镇采样点,由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安排。

  三、混管异常人群单管复核采样点

  (一)疾控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二)各乡镇采样点,由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安排。

  采样后超过24小时未收到核酸阴性报告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县疾控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单人单管”采样(收费),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核酸复检结果未出前避免外出。

  核酸混检复核除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上门应检尽检免费外,其它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行单人单管16元/人次。

  四、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减少人员因核酸采样聚集造生不必要的风险,若无特殊需求,非必要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人员暂时不进行核酸检测。确有需要核酸检测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完成采样后,及时离开。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19日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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