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高品位文旅名城!海宁全域旅游政策出炉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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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加快建设高品位文旅名城、全力打造世界著名观潮胜地和长三角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提升旅游吸引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海宁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了《海宁市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在这份干货满满的新政里,海宁根据景区等级评定、游客招徕人次、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等不同的标准设置了不同的奖励标准。

  

  据了解,海宁将重点围绕品质提升,鼓励旅游重点项目投入,开展品质等级评定奖励,引入品牌管理奖励,扶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新建酒店项目投资额5000万以上)的旅游业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后,给予自持部分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300万元。对首次评定为国家2A、3A、4A、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团游智享”数字化平台并严格规范使用,首次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品质旅行社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引进的由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或管理机构经营管理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旅游企业(以签订委托合同并实际入驻管理运营为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办运营公司或引入市场专业运营主体的3A级景区村庄,当年给予基本扶持资金20万元,次年起年旅游综合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不含各级财政资金)且保持10%增长速度的,奖励补助20万。对新评定甲级、乙级民宿,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评定白金宿、金宿、银宿级等民宿品牌,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除了关于促进产业品质提升的政策,本次新政的亮点还强化了对于民宿集聚区运营和民宿在线营销的奖励力度。除了标准化的等级评定,市场化的拓展同样有专项奖励;游客住宿、旅游营销活动、引进市外大型会议(培训)等有助于提升海宁旅游形象的动作都有可能获得专门补贴。

  

  “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样离不开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便民、高效一样是文旅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词。”海宁市文旅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公共服务和信息化方面,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推进文旅数字化改革、旅游公共服务、百县千碗美食推广等方面的优质项目,都会获得相应的不菲奖励。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支撑。在人才培育方面,海宁还将对新培养或新引进的高等级旅游管理或技术人才且在海宁市内旅游企业(缴纳社保)工作满1年的,经认定,给予所在旅游企业3万元以内的奖励。对参加嘉兴市及以上级别技能大赛的获奖者,按上级奖励额度给予1:1配套资金奖励;对参加嘉兴及以上技能大赛未获奖金的选手、领队各给予每次500元的参赛补贴。

  除此之外,还有涉及产教融合、境内外游客住宿等多个方面的政策补贴。本意见自2022年6月7日起施行,政策起算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一年后,可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补充完善。海宁市文旅体局还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图片来自海宁旅游)

  来源: 读嘉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殳浩 徐正旭 文字记者:陈强 编辑:余婷婷 责编:钱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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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嘉兴在线_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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