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节目对主持人的要求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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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成年人节目对主持人的要求

  主持未成年人节目的,主持人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言行妆容不得引起未成年人心理不适。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节目的主持人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言行妆容不得引起未成年人心理不适,并在节目中切实履行引导把控职责。

  未成年人节目设置嘉宾,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规定,将道德品行作为首要标准,严格遴选、加强培训,不得选用因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并提高基层群众作为节目嘉宾的比重。

  

  二、哪些人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长辈亲属,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教的义务,所以,《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首先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即只要存在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父母,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未成年人的兄、姐;(3)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3、无上述监护人时或上述监护人均无监护能力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节目的主持人,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言行妆容不得引起未成年人心理不适,并在节目中切实履行引导把控职责。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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