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一位不满16周岁少女竟是强迫卖淫案的主犯!沁水人快来看看,真是太可怕啦??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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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晋城市看守所监区门口,李红红再次抱住了泪流满面的母亲,悔恨的泪水打湿了母亲的肩头。她泣不成声地对母亲说:“我现在犯了罪,判刑是肯定的,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让你们担心了。”

  一扇冰冷的铁门,把母女两人分隔成两个世界。李红红将在铁窗开始5年的刑期,母亲则将在外面度过后悔和思念的时光。

  这一幕令人心酸。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身高170、年龄不满16周岁的女孩竟然是一起涉案10人的强迫卖淫案的主犯。

  钱色交易,犯罪链条环环相扣

  马某跑了。得到这个消息时,李红红和她的同伙娇娇都有些慌乱,不过很快就释然了。娇娇对李红红说:“没事,带马某过来的珍珍手里有一段马某的视频,即便她跑了,也不敢告诉家人。”

  放走马某的是嫖客简某。2016年3月6日,李红红和同伙把马某送到市区一家洗浴中心,通过“皮条客”婷婷交给了简某。此时,马某已被李红红等控制了三天,先后在市区和高平一家酒店卖淫两次。简某看到马某身上有脚印,腿上有淤青,又听马某说自己是被逼的,随时都有被打的危险,就给了马某100元钱,从洗浴中心的后门把她放跑了。

  心有余悸的马某向父亲诉说了一切。她讲述了自己如何被职高同学珍珍威胁,如何因为反抗被李红红等拳打脚踢拿刀胁迫,如何向简某求助逃出“狼窝”,愤怒的父亲立即带着马某到城区公安分局报案,这才牵出了李红红等强迫卖淫案团伙。

  据警方介绍,马某只是受害人之一。从2016年2月至3月,被李红红等胁迫卖淫的共有5个女孩,她们是市属某中学和城区某中学在校学生,5人都不满16周岁,有2人不满14周岁。

  这个团伙是2016年春节后临时拼凑的,起初只有李红红和她男朋友泽泽两人,红红不满16周岁,泽泽不满17周岁,都是初中文化,无业游民。泽泽说:“我一个朋友找小姑娘出去‘卖’,挣了不少钱,咱也试试?如果女孩不听话,就买把刀吓唬吓唬,没有不从的。”两人一拍即合,李红红当即通知自己的朋友魏青青等四人分头找女孩,并与跟自己曾有钱色交易的“熟客”取得联系,答应为他们“供雏”(年龄小的女孩)。这样,一条有物色有胁迫有牵线有要雏的犯罪链条就形成了,链条上共有10人,其中未成年人7人,女性5人、男性2人。

  被害人张某、马某、牛某、田某、赵某都是被李红红及其同伙以各种名义分头骗出来的。她们被带到一些偏僻建筑物或泽州公园假山后,或被拳打脚踢,或被持刀威胁,年幼的女孩不敢反抗,只好忍气吞声听从李红红等的调遣,少则被控制一天,卖淫一次,多则被控制三天,卖淫5次。稍有违逆,就遭一顿暴打。李红红对女孩们说:“如果听话,我会罩着你们,敢有不从,就天天到校门口堵,让你上不成学。”女孩们慑于李红红等的淫威,不敢声张,乖乖屈从了。

  市区一些酒店、洗浴场所和出租房成了女孩们的“地狱”,有个女孩还被带到临汾安泽县为嫖客服务。有的嫖客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所以行为隐蔽,用他人的身份证登记房间,有的在案发后逃跑,逃避法律追究。

  据统计,李红红等通过胁迫女孩与嫖客“交易”,每次收费少则几百元,多则近万元。李红红每次都在现场,收到钱后分一小部分给参与的同伙,自己留下大部分,存到泽泽的银行卡里,供二人挥霍。

  未成年人犯罪,谁是推手?

  8月24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依法对李红红等10人犯罪团伙作出二审判决,涉案人员分别领到了1年2个月至8年的刑期。

  这样的结局是李红红和泽泽两人没想到的。当初他俩一起策划这件事时,只是想“找几个女孩,挣些钱花”,没料到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李红红团伙的结局是必然的,没有法律意识,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只要能弄到钱,其他都不管不顾,别人的痛苦不算什么。以暴力迫使被害人就范,小小年纪所用手段让人触目惊心。”审判人员说。

  据被害女孩反映,李红红等五人在城区一些学校名头很大,她们与校内一些学生结成帮派,欺负别的同学,大家都害怕被她们盯上。一个女孩的父亲气愤地说:“女儿让我陪她到泽州公园见同学,我上了个厕所的功夫,孩子就没了影。事后才知道,那帮人把她劫持到假山后,在脸上扇巴掌、用尖刀划胳膊,孩子只好按她们说的做了。真没人性啊!”

  “没人性”,这是所有受害孩子家长对这个团伙的评价,胁迫孩子卖淫者没人性,强奸幼女的嫖客没人性。这些成年人的变态需求为胁迫未成年人卖淫提供了市场。

  李红红团伙真的“没人性”吗?至少李红红的母亲不会这么认为。在她眼里,小时候聪明、漂亮、听话的“红宝”曾给一家人带来了许多欢乐。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逆反在母女之间树起了屏障。父母很急,像一团火,希望女儿按照自己设计的路线生活;而女儿冷淡,像一块冰,不愿意父母左右自己的人生。父母越用力,女儿离得越远。李红红说:“打起来打个样,惯起来惯个样,这就是我父母的教育方式。”

  与李红红相似,她的同案犯与父母的沟通也不顺畅,因为文化水平不高和沟通能力有限,父母和子女之间无法敞开心扉。有父母是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时,才知道孩子犯了事;有位单亲父亲说“每天打也不管用,该怎么办?”看来,每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就有一个问题家庭,一个问题孩子犯罪又会造成更多问题家庭,这是家庭的痛,更是社会的痛。

  泽州县政协委员郭玉红说:与孩子一起成长,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最好的引导,如果引导不当,你的陪伴就是地狱、牢笼。其实,孩子生来都是善良的,李红红们之所以走向犯罪,家庭、学校、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谁让这些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脱离了学校,是谁只注重成绩不注重育人,是谁在孩子迷茫时没有认真倾听孩子的诉求,这些都是孩子走向罪恶的推手。

  联合帮教,为迷失的青春刮骨疗毒

  这件经历了两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尘埃落定,害人者罪当其刑,被害者正义得伸张。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的法官说:与别的审判庭不同,少审庭审理的案件越多,工作成效越大,办案法官的心情就会越沉重。法院的判决,能够抚平正义的创伤,却无法为迷失的青春疗毒。一次犯罪毁一生,这个结局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尤其本案,涉案人数多,年龄偏低,把他们拉回正常轨道,让他们认识错误,反省自己,遵纪守法,将对他们个体、家庭和社会有积极的意义。

  所以,在审理这个案件时,法官们认为:本案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施联合帮教。

  法官对被告人说:“法院是南墙,也是镜子。撞了南墙就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如果能在南墙这面镜子里照见真实的自己,浪子回头,痛改前非,坏事也许就变成好事了。荀子说: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浪子需要‘受绳’和‘就砺’。”

  这是一次准备充分的“联合帮教”。晋城市中院、晋城市团委、晋城市检察院、被告人所在学校老师、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都积极参与,晋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富兵教授对犯罪者进行心理疏导。他们通过案件剖析和交流谈心,寻找被告人的兴趣点,拉近了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消除他们的心理隔阂。孙富兵用画图法对被告人进行测试,分析性格偏激、敏感孤僻、内心狂躁纠结、缺乏同情心责任心等心理问题的形成原因,教给他们矫正的方法。

  经过各方教育感化,法官适时地问李红红们:“人和动物一样,苍蝇和老鼠是大家厌恶的,而一只鸽子飞过来,却会被人们赞美,你们愿意做苍蝇还是鸽子?”“浪子们”不约而同地答道:“当然做鸽子。”

  这是一次成功的联合帮教,在家长和未成年犯罪者的啜泣声中,帮教活动结束了。李红红的妈妈拉着孩子的手说:“你走到这一步,我和你爸都有责任,我们盼望你在狱中学些技能,出来走正道。我们等着你。”

  (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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