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刑责年龄该不该降至12岁,家长该不该担责?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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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则新闻,我真的是举双手举双脚非常同意。作为教育第一线的教师,我时常接触的就是这些未成年人。他们,本来就是祖国的花朵。然而,花朵长着长着就长成了罂粟。偶尔,还能很好的教育。但,极其个别的怎么办?即便从小学去到初中也没有任何变好的迹象。

   

  时常,也会拿这些来教育学生。但,个别学生是不会害怕什么刑责的。理由?他们还小。法律根本用不到他们头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以为真的平等了吗?你说他未成年,但还是触及了法律。该怎么办?没关系,因为他还没有到法定的刑责年龄。拜托,这还得了?

   

  未成年人的刑责年龄该不该降至12岁,家长该不该担责?

  是的。社会上听的、看的悲剧还不多吗?大人们总是以“还是小孩子”来宽容他们。只是这样的宽容,实在对别人很不公平。很多时候,并不是罚多少钱就能解决问题。这些犯了法的成年人,更加肆无忌惮。这对国家、对社会来说都是极大的隐患。难道,就可以等闲视之?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

   

  未成年人的刑责年龄该不该降至12岁,家长该不该担责?

  该《议案》关注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其中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是,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犯罪的未成年人,还要继续保护吗?抱歉,这是包庇而不是保护!

   

  不过,可以看出网友更多还是支持这项决议的。

   

  有的说:支持!未成年不是犯罪的理由!

  有的说:不可以将“未成年”做为保护伞!犯罪行为,不可姑息!

  有的说:绝对支持!现在小孩14岁早就知道一堆事了。

   

  未成年人的刑责年龄该不该降至12岁,家长该不该担责?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和学校同样有责任,对于监护人的失职更应惩戒。这点,作为老师的我并不完全认同。学校是有教育的责任与义务,但学生未必就是你怎么说就怎么做。老师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生犯罪老师也要承担责任——说不过去!

    

  我更支持,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冯远征的意见:未成年人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家长失职。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家长也应担责。当然是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老师只对孩子的成长,负责几年的光阴。但家长活着的一天,就要管好孩子。如此,责无旁贷!

   

  不管怎样: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不能犯罪!这个观点,放诸四海而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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