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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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字是孩子的一种身份标识,是父母从孩子出生那天起,就开始伴随孩子一生的符号。那么到长大了,孩子不喜欢爸妈给自己起的名字,想要更改姓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为此,华律网小编就来讲讲18岁以下孩子更改姓名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内容。

  一、18岁以下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二、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三、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最新的法律规定表明,16周岁已经成年。不管是否满16周岁,只要未满18周岁的孩子,想要改名,都要准备上述陈列的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姓名,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18岁以下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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