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电话,让未成年人侵害无处隐藏!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8
手机版

  

  你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吗?

  这里有一道题

  快来试试看~

  如果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老师、医生、青少年社工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得知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他人侵害,怎样才是正确的做法呢?

  A、事不关己,置之不理

  B、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自行报警

  C、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D、隐瞒事实,不主动上报

  什么是强制报告?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简称”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

  社会各界呼吁自觉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共同守护孩子们的成长。

  全国人民最高检察院特别强调: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强制报告的意义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谁应当报告?

  (一)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什么情况下报告?

  在参考其他国家立法实践的基础上,我国结合国内的司法实践,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类型确定为以下9种情形: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妇产科医生在工作中发现后应当进行报告)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当报告主体发现未成年人出现以上9种规定的情形后,应当立即报案或举报。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现越早报告越快越好,结合司法办案实践,建议最好不要晚于24小时,因为一些案件时过境迁,证据灭失,会对侦查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甚至有的案件因为关键证据灭失致使犯罪分子因此逃脱法律的惩罚。

  对报告人有哪些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报告人,《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及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主管行政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违法窃取、泄露报告事项、报告受理情况以及报告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此外,为了激励报告人,《意见》还规定: 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联合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

  儿童社工应如何发挥作用?

  一部纪录片《守护解放西3》,让长沙这个充满创新精神的城市再度“出圈”。

  

  这部已经拍到第三季的神作,让大家从别样的角度认识了长沙,也让很多人关注到了纪录片里未成年人的生活处境。

  12岁与陌生人过夜怀孕的女孩、13岁离家出走派出所殴打父亲的男孩、9岁报警说被姐姐“家暴”的孩子……

  一个个离奇却又真实的案例,让观众们看得十分揪心。也让身处儿童社会工作领域的我们,陷入了沉思。

  不论是在社区还是在学校,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儿童社工都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条件,发现未成年受到侵害进行报告是儿童社工的职业伦理,更是工作职责的要求。

  “强制报告”制度下,儿童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呢?

  01

  全方位加强对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

  围绕儿童自身、家庭、学校和社区进行全方位的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增强儿童身边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的了解,和对儿童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02

  积极推动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

  为服务儿童发放《儿童保护知识手册》、制作可推广的自我保护教育包,积极推动儿童对于自我保护知识的学习,和相关能力的提升。

  03

  有针对性走访,定期为儿童提供安全风险评估

  儿童社工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家庭探访和电话访谈,确认儿童的基本信息及家庭结构,了解儿童的的需求和问题,为儿童提供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一旦筛查出“高危儿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启动强制报告。

  04

  提高“高危儿童”自身和家庭对于儿童保护的认知

  针对高危儿童的家长,社工链接多方资源,为其开展家长工作坊,增强父母对儿童保护的认知,掌握基本的预防儿童侵害的方法,从而提高父母对儿童保护的重视。在服务过程中,社工筛查出高危儿童,可以为其开展小组工作,让他们切实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要点,具备防范意识,懂得应用自身与周边资源来应对危机事件。

  05

  对于实行“强制报告”的儿童建立帮扶计划并定期跟进

  针对事态紧急的“高危儿童”,社工应立刻联系报案并当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事后应链接多方资源,为当事人重塑社会支持系统,引导融入新的生活。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包括社工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责无旁贷!

  

  联系我们:

  与中国公益研究院合作交流请扫描二维码或留言

  微信号:lijing1467

  微博号:中国公益研究院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

  统筹:高华俊

  责编:李静 张栋

  编辑:张颖姿

  文章来源:儿童主任

上一篇:鸡兔英雄与暗黑仓鼠国语版电影 超清
下一篇:2020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长篇阅读练习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