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山河换新颜——解放后妇女运动史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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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文中已经简要叙述了解放前中国妇女运动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妇女斗争,更多的是个人斗争和社会斗争,当时的政府并没有出力或出力极少。至于解放后,共和国的历史更是一部伟大的妇女解放史。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将妇女解放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给新中国女性带来了五条原则:参加生产;婚姻自由;消除文盲;同工同酬;设立托儿。这五条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周总理曾经写过一部名为《巾帼英雄》的侠义小说,连载几期后断更,大家纷纷评论,说他是去拯救中华民族去了。实际上,就《巾帼英雄》的书名来讲,可以看出,周总理一直支持着妇女解放。周总理的夫人邓颖超同志,更是深入群众,进行实地调查,奠定了新中国的《婚姻法》,维护妇女土地权益,为我国妇女运动做了非常大的贡献。《婚姻法》是继宪法之后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被毛主席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

  第一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废除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利益等内容。尤其是“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这在当时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没有做到。

  这不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维护女性权利,早在1921年3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就曾秘密组织过小规模的“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革命战争年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三八”妇女节成为中国妇女运动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对促进妇女解放、表达女权诉求发挥出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19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以上海女界联合会的名义创办第一所新型的妇女学校——上海平民女校,李达担任校长。

  周总理在1942年发表过一篇社论叫做《论“贤妻良母”与母职》,剖析“贤妻良母”是一个固定用法的男权特征,为广大妇女发声。在解放战争时期,为配合战争形势发展,筹委会联系国统区地下党组织,向全国妇女发出反对美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反对蒋介石卖国独裁、积极参加各项生产建设的呼吁,起到很大的舆论导向作用,在中国妇女运动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通过《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

  觉醒的中国妇女在革命战争中付出良多,她们应该在她们努力建立的新中国占有一定地位。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之初,国务院就颁布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我国历史上优秀的妇女工作者也会被授予“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中写道:

  “妇女的解放,只有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

  周总理在《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中写道:

  “我们提倡母职,绝非视妇女于尽母职之外便无他职可尽。

  相反地,妇女是人,但凡人类可做的事情,妇女大都可做。”

  这种广义上的“参与生产”,这种人类可做的事情,妇女大都可以做,很多就是一次次打破偏见——

  1926年,郑毓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律师;

  1959年,林巧稚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中科院院士;

  1969年,孔庆芬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远洋船船长;

  1984年,张玉梅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试飞员……

  这些成就斐然、青史留名的杰出女性,是我们的榜样,激励着我们前进,但是除了她们之外,还有无数平凡普通的“她们”负重前行。她们的历史也同样值得关注与学习。

  高世瑜在《中国妇女史研究百年回眸》中解析了:何为“妇女史”?“妇女史”是否存在?她认为:妇女史以历史上的妇女为研究对象,从学科来说,则跨越女性学与历史学两大门类,既要关注妇女这个性别群体的生物性、社会性,又要把她们置于历史中,考察她们的角色、位置、活动、作用等以及这一群体本身的发展变化;既要有女性学、性别学理论视角,又要遵循史学研究方法,可以说是二者的交集。如果作为研究对象,妇女史的存在已无须讨论;而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则不仅要有专门的研究领域,还需要有其独特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视角。

  在这里,我简单的讲述一下新中国成立后的妇女运动史。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参与生产

  全国解放之前,中国城市妇女参与社会劳动的数量是极少的,而且大多限制在纺织、佣工等极其窄小的几个行业中;在广大的农村,在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状况下,妇女只从事家务劳动,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参与社会生产活动。

  毛主席明确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要是没有女子参加,就做不成气。我们打日本,没有女子参加,就打不成;生产运动,没有女子参加,也不行。无论什么事情,没有女子都绝不能成功”,“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充分发动妇女,好比一个人有两只手,缺少一只也不行,缺少了妇女的力量是不行的,两只手都要运用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府的动员号召下,广大妇女纷纷走出家门,成为举足轻重的劳动大军。

  1949年,城镇女职工为60万,到1989年,达到500万。80年代,城镇妇女就业率达到75.5%,名 列世界第二,到90年代,又升至96%,与男性就业率相差不到两个百分点。新中国妇女的劳动就业不仅规模巨大,而且质量可观。

  据1990年调查,城市女职工的平均收入是 男职工的77.4%,农村女性年平均收入是男性的81.4%,妇女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达40%,有的农村专业户家庭,妇女收入的比例高达60%-70%。

  经济自立为妇女解放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在参政议政方面,妇女参政水平一直是衡量妇女解放的重要标尺。受封建传统的影响,中国妇女长期被排斥在政治权力机构之外。毛主席高度重视妇女参政。早在1919年7月28日,毛主席就代表女性向社会发出强烈的呼喊:“我们是女子。我们更沉沦苦海!我们都是人,为什么不许我们参政?”,“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奸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后来毛主席又明确指出:“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工作干部,要开展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在中国参政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妇女毕竟还是少数”,“将来女同志的比例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50%。如女同志的比例超过了男同志,也没有什么坏处”。新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向妇女倾斜的方针政策,努力创造妇女参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有效地提高了妇女的参政水平。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召集的政协筹备会,与会代表134名,其中就有女代表20名。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选出了妇女代表69名。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1.9%, 且有7名女性担任了正副部长,这是中国妇女参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956年全国共有75万6千多个农业合作社,当中70-80%的社有女的正副社长,约有50余万人。著名女干部有山西平顺县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副社长申纪兰、陕西大荔县马廷海农业生产合作社副社长侯玉琴等。中央方面除了有女部长、女人大代表外、地方上亦有女省长、女县长。

  50年来,妇女参政水平逐步上升,参政领域不断拓宽,女干部队伍日益壮大。据1990年统计,全国女干部达 965.2万人,比1951年增加64倍,占干部总数的30.11%。1998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各有1名以上女干部;有4个省、市已经达到省、地、县、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100%配备了女性。

  婚姻自由

  上文提到,第一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废除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利益等内容。它是一部先进的,保证女性权益的法律。只是在《婚姻法》的执行过程中,各地封建思想和习俗对婚姻法的实施造成很大障碍,各地妇女因要求婚姻自由而遭杀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因不堪忍受封建婚姻残害而被迫自杀的妇女也为数不少。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南地区,婚姻法颁布后1年中,因婚姻不能自主受家庭虐待被杀或自杀的妇女就达1万余人……为此1952年11月和1953年2月,中共中央和政务院先后发出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少数民族地区和土地改革尚未完成的地区除外)开展大规模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群众性运动,依法惩处虐杀妇女及干涉婚姻自由造成严重恶果的犯罪分子。很好的保障了妇女的安全。

  (妇女群众集中学习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共5章37条,对195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一是对基本原则的补充。除重申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外,进一步强调了男女平等原则,将1950年婚姻法中“男女权利平等”改为“男女平等”,明确了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双方不仅权利平等,而且担负平等的义务;增加了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内容,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将实行计划生育列入原则,凸显了国家对计划生育的重视。二是对结婚条件的修改。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均提高2岁,男22周岁,女20周岁;修改了禁止结婚的条件,明确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对旧的婚姻习俗的重大改革,符合优生学和伦理道德观念;增加了“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的条款,提倡男到女家落户是对几千年来以男性为中心的“从夫居”习俗的突破。三是对离婚条款的增补。首次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更加强调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保障了婚姻自由。……更为重要的是,新法中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进一步体现了夫妻平等原则。

  同工同酬

  根据各地的经验和广大妇女的要求,1950年《婚姻法》规定男女应“同工同酬”,195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规定:“男女劳动力应按照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实行同样的报酬。”?1954年宪法,以及1954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明确规定了男女“同工同酬”原则。1955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明确规定:“无条件地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分田地的时候,农村妇女力争土地所有权,有些地区在分配土地时,有农民提议不算妇女人口,认为妇女附在家庭内即可,这个提议经过妇女代表的反驳而未通过。在《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简史》中提了这样一个事情:安徽省肥东县的张老太因生活困难,原打算儿媳生产时如果是女婴的话就溺死,后来分土地时女孩也可以同样分田地,遂改变了初衷。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很多重男轻女本质上是资源分配的问题。

  与此同时,有些地区未婚女青年获得了出嫁带走土地的权利。

  据1990年调查,城市女职工的平均收入是 男职工的77.4%,农村女性年平均收入是男性的81.4%,妇女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达40%,有的农村专业户家庭,妇女收入的比例高达60%-70%。经济自立为妇女解放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消除文盲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工农群众教育,并将其视为领导革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建立边区政府之后,进一步引入兴办平民教育的理念,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冬学运动,有力提升了工农的文化水平与思想觉悟。早在1939年4月,毛泽东同志提出“为消灭文盲而斗争”。1940年10月24日,《解放日报》在头版发表文章《开展冬学运动》,指出延安市、延安县的冬学在40天教学之后,有561人学会了日常用语的自由读写,若连基本上学会读写的算在一起则有780人。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文盲、半文盲率超过90%。国家开展了大规模的扫盲运动,短短几年间,新中国就有超过一亿人都识了字,到了七十年代,全国文盲率下降到了20%以下。伴随着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的普及,越来越多最基层的广大人民,也能沐浴在文化之光的照耀中,同时更是提供了改变命运、改变人生的机遇。

  在共产党开展的种种扫除文盲的运动中,从未将妇女落下,反而是为妇女提供种种有利的学习条件。

  (农村妇女利用空闲时间识字)

  旧中国90%的妇女是文盲。女童的入学率只有20%。新中国成立后, 国家根除了在教育制度中歧视、限制妇女接受教育的不平等规定, 从法律上赋予了女性接受学校教育的权利。使女性的文盲率从1949年90%下降到1993年的32%。全国12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人口为2.23亿, 其中妇女为1.56亿, 占70%。

  据国家披露的《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 近年来全国人口受教育程度提升明显。而根据教育部统计的《中国教育统计数据》显示, 从2009年开始, 女性在普通本专科, 硕士, 博士中的比例逐年提高。2010年硕士中女性占比首次超过男性, 而博士仍然以男性为主, 但女性占比也在逐年提高。

  2017年,本专科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52.5%,比1949年提高32.7个百分点;

  2018年,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为 61.1%,远超过 47.4%的国际平均水平,中国男女劳动参与率差距缩小到 14.6%,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7%);

  2018 年全国就业人员中,完成大学本专科教育的女性比例19%,男性为17.5%;研究生教育中女性比例为0.9%,男性为0.8%,女性均超越男性……

  设立托儿

  早在1943年11月,毛泽东发表《组织起来》的讲话后,陕甘宁边区把土地革命时期做过有益尝试的农民相互间调剂劳动的“变工”或“换工”方法,改造成一种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又具有较高生产效能的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在农村,经过土地改革,妇女和男子一样获得了土地,参加农业生产成为妇女响应国家“迅速改善农业生产落后状况”号召、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妇女参加个体和集体农业生产由此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但是,受家庭事务的影响,尤其是孩子的拖累,多数农村妇女不能安心下地生产。为此,一些地方组织积极想办法帮助妇女解决实际问题,组建“抱娃娃组”,或试办农忙托儿组织,减轻青壮年妇女的子女拖累问题。

  妇女作为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彻底改造中国一盘散沙的社会结构的一种重要力量被组织到变工互助中来。1948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决定》,要求切实贯彻“组织起来”的方针政策,大力发动妇女参加农业变工互助组、纺织小组等生产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组织。《决定》从组织形式上规定了以男女都可以参加的户与户相互合作的小型互助组或变工组来组织妇女投入农业生产,并组织妇女变工互助带孩子,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在组织原则上,《决定》强调必须实行“自愿两利”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鼓励群众的创造性,力戒干部过分干涉,搞强迫、命令及形式主义。中央《关于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决定》以党的重要文件的形式把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要求固定下来,成为后来各解放区执行把妇女“组织起来”政策的主要依据。

  1949年2月10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响应中央“组织起来”的号召,把“家事变工”“婆媳分工”“同院变工”“亲友变工”等解放区用来解决农村妇女家务及小孩牵累问题的经验,确定为新解放区推动农村妇女“组织起来”的方法。不久,晋绥边区在召开的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上也通过决议,要求正确贯彻“组织起来”的政策,把妇女组织到农业互助变工、农业与手工业变工、看孩子变工等各种互助变工组中去,明确在组织变工时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商量、等价交换、合理计工、定期结算、双方有利”的原则,保护妇女参加劳动的积极性。同年3月,康克清在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做关于儿童保育工作的发言时,总结了解放区保育事业的经验,特别提到在农村农忙时节,临时组织自愿结合的互助变工带孩子的经验,积极向已解放的农村地区推广,以迎接新中国的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这些在农村按照自愿结合原则组织变工带孩子来解决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受孩子牵累的办法,与地方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工作需要不谋而合,引起各级党委的重视,试办农忙托儿互助组随即在各地试行。

  这些政策相辅相成,为妇女解放运动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知网搜“男女平等”关键词在不同种类的文中出现的频率分布图)

  不过,在我看来,新中国最为突出的妇女解放就是解放了妓女。

  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尔,曾对世界八大都市的公娼人数和城市总人口比例做了一个调查。其中,上海和北京名列第一第二位,分别是1:137和1:259。而北京的总人口大约是81万人,上海的总人口大约是255万人。这使得旧上海的妓女总数成了世界之最。甘博尔的数据仅仅是登记在册的公娼,如果根据鲍祖宝在1935年出版的《娼妓问题》一书,算上私娼,大约每20名左右的女子,就有一位是娼妓。剔除老妇人和幼女,这个比例更为惊人。

  此时旧中国的淫乐业,可谓名堂百出。各种对娼妓的称呼稀奇古怪,类似流氓切口。比如公娼,就分为“长三”“幺二”“咸肉庄”“雏妓”“外国堂子”等十多类。私娼也有“荡白”“半开门”“私门头”“抛岗女郎”等各种名色。高档的妓院还会冠上一个风雅的名字,比如“书寓”。所谓“书寓”,是因为里面的妓女被称为“女校书”。她们自称“校书”,是为了抬高身价,当然也的确有些才艺。她们服务周到,房间也富丽堂皇,属于高档妓女。“长三”之下便是“幺二”。“幺二”的意思是,“喝茶一元,侑酒一元,留宿第一次六元,第二次二元”。如果说“长三”妓女有自己的住所,那么“幺二”妓女则住的是鸽子笼。妓院老板把房子格成小间,每个房间只能放一张床一个梳妆台,终日照不到阳光。“幺二”之下便是“咸肉庄”。之所以叫“咸肉庄”,是出自俚语“斩咸肉”,意思是这些妓女已经不算作人,只是一群人肉。出入“咸肉庄”的都是土匪、流氓、地痞之类社会渣滓。“咸肉庄”的妓女没有人身安全,被顾客打死也就打死,法院一听“咸肉庄”便根本不理会。另外还有专门招待外国人的“咸水妹”;在街头拉车夫、摊贩的“雏妓”;年老色衰的“跑堂口”;鸦片馆的“花烟间”;向导社、按摩馆改过来的“新兴妓院”;以及白俄罗斯、日本、朝鲜等流亡女子“外国堂子”。而私娼又分为,陪人荡马路,荡着荡着跟人开房的“荡白”;良家偶尔卖身的“半开门”;什么人都迁就的“抛岗女”;以酒吧侍女为身份暗中接客的“玻璃杯”。

  解放后,毛主席明确指出:“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

  1949年11月22日凌晨,北京市人民政府采取断然行动,一举关闭了全市224家妓院,集中拘留了400多名老板,收容了近1300名妓女。

  1951年,上海娼妓改造运动正式打响,成立了上海妇女劳动教养所。上海民主妇联和家庭妇联抽调51名妇女干部向民政局报道,在通州路418号集中学习,整整20天。按照规定,在抽调期间,不能回家,不能写信,不能打电话。这些女同志被精心挑选,都有着中学以上学历,以及出色的群众丰富经验。

  在妇女教养所中,同志们采取各种方法,来唤起她们心中的希望。

  第一种方法是“诉苦”:她们受的苦可以全部讲出来,这些将会成为迫害她们的人定罪的证据。

  第二种办法是“治病”:她们大多都患有性病,而治病的盘尼西林在当时比金子还珍贵,盘尼西林原来是专供朝鲜战场志愿军伤病员使用。可姐妹们没有盘尼西林就治不好性病,所以报告从教养所打到民政局,一直送到陈毅市长的办公室。“先给教养所,志愿军战士另想办法”,陈毅市长果断做出了决定。

  第三种办法是“识字”:许多姐妹曾经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因为不认字,才稀里糊涂地签下来卖身契。。姐妹们互相鼓励学文化,还相互调侃自己都是“孔门子弟”。如果谁写信写的好,教养所还会奖励笔记本和钢笔。

  第四种办法是“库楼”:在旧社会稍微有一点财物,老鸨都会抢走或者借机霸占。而人民政府承认姐妹们在火坑里的血汗钱。进教养所时,所有姐妹的私人物品全都存放在库楼,教养所代为保管。即使里面有项链、金戒指、金锁片,也会一样样叫会计出具一式三份的收据,队长一份,库楼一份,本人一份,离开教养所时可以带走。

  以上几种改造方法,只能救助那些有心向善的人,而不能改造自甘堕落的人。娼妓久陷火坑后,最主要的是问题是完全丧失了人格尊严,变得麻木。她们不懂得尊重别人,也不懂得尊重自己,对于讽刺、嘲讽、奚落、挖苦,她们全然不羞,一概报以轻浮的笑;别人打她、骂她、大声赶她,偏要拉拉扯扯,打情骂俏送上门来。恢复和培养人格尊严是挽救教育自甘堕落的姐妹们的最难一件事,也就是把新社会把鬼变成人最重要的一件事。

  要恢复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就得问她的人格尊严是在哪里失去。好吃懒做,爱慕虚荣,是部分女人自甘堕落的主观原因。可是这群可怜的女人没有劳动的习惯,没有劳动的技能,没有体会过劳动创造的欢乐。想要使她们重获新生,就得让她们认识到劳动的快乐。对此,教养所制定了参加劳动4项原则。

  一:从个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她们的年龄大小,身体强弱,由少到多,由轻到重逐步增加劳动量,一般半天劳动半天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根据个人的爱好和身体文化的条件,尽量从事有创造性的工作,如摇纱、织袜、织毛巾、缝纫以及医务保育炊事等等,使她们学得一技之长,为将来安置就业创造条件。

  三:表扬她们的点滴进步,开展“评质量、评产量、评操作”和“找窍门,找潜力”为主的“三评两找”红旗劳动竞赛,发动工厂与工厂之间,小组与小组之间,各人与各人之间的挑应战,夺红旗。

  四:逐步实行奖金制度和计件工资制。

  除此之外,为了使这些被改造的姐妹堂堂正正的走向社会,报纸上发表《她们为什么会堕落》,之后,一封接一封的来信飞向教养所,说不嫌弃她们的过往,愿意和她们处对象。到1958年,新中国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运动最后胜利,消灭了压迫妇女几千年的这一黑暗制度。

  娼妓取缔工作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也吸引了世界许多国家的注意,他们纷纷派代表来华取经。上海妇女教养院从成立之日起就成了各国来宾了解中国改造妓女的窗口。仅在1956年,该妇女教养院就接待了美、英、法、西德、日本、印度、苏联、捷克等31个国家的101名来访者。法国一位来访者认为,中国改造妓女的做法,不仅对法国,对整个欧洲都是有借鉴作用的。有个美国记者对“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标语颇感兴趣,在他访问了正在这里得到改造的褚玉英以后,对教养干部说:我感到你们真的做到了“把鬼变成人”。

  正是这种广泛的妇女解放,带动了妇女的积极性,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女性获得了巨大的荣誉。但是荣誉的背后,往往还有着伤痛,在早期的妇女革命的论文中,许多论文都提到了一个问题,即平等是以消失自我为代价的。总的来说妇女的解放,并不是因为妇女是妇女,而是因为妇女属于无产阶级的一部分。所以这个时期的平等,并没有在私人领域里展开,也就是说家庭关系中的父权制从未被撼动。女性既要参加于男性一样的劳动,还有繁重的家务,月经期还照常做重活的被宣传为铁姑娘。在上个世纪以至如今,更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女性需要扮演双重角色,中国的劳动女性贡献了家庭收入的40%,但是承担的家庭劳动为男性的两倍(全球为3倍),也就是说女性被要求“打两份工”。她们被塑造成了无所不能的“铁娘子”,“花木兰”。

  上个世纪的革命总是走入无性别化,即无视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的极端,又没有在男性中展开革命,导致了“女人走进了社会,男人却没有回归家庭”的现状。

  这些教训为当代的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很多经验,比如鼓励男性参与到性别革命中来,正视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异,让性别革命不仅走入社会,也走入家庭。正如周总理在《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中写道:“做母亲的当然要良,做妻子的当然要贤,这犹之做父亲的当然要良,做丈夫的当然要贤,一样成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易的真理。”

  如今,女性问题依旧是重点话题,女性面临的困难依旧数不胜数。

  在网络上,有很多光鲜亮丽的姐姐,她们是在聚光灯下,闪闪发光。

  但是在现实之中,那些平凡的你我她面临的是什么呢?

  是每生育一个孩子,母亲的工资率下降7%?。

  是许多企业在招聘需求里白纸黑字写着“仅限男性”。

  是女性的平均工资比男性低22%?。

  是粉色的东西一直更贵。

  是女生一生中要经历400次以上的月经,生命中有2000天在经期,损失27000毫升血液,相当于5.5个体重60公斤的人的全部血液量。

  是全球5到14岁女孩每天花5亿5000万小时做家务,比同龄男孩多出1亿600万小时。

  是用彩礼来衡量女性的价值。

  其实普通劳动女性也是真正的独立女性,要争取男女平等,要从你我做起。我相信前辈的血泪不会白留,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启示。我们的现在将是后人的历史,也希望后人研究今日之时,也能感叹一句:那个年代的女性,真厉害!

  参考文献

  [1]?《中国妇女运动史话》

  [2]?《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简史》

  [3]?《上海娼妓改造史话》

  [4]?《2015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5]?共青团中央:谁是妇女

  [6]?鲁迅:娜拉走后会怎样

  [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

  [8]?高世瑜:中国妇女史研究百年回眸

  [9]?温血动物:真正的独立女性太辛苦了

  [10]?毛泽东:延安三八妇女节纪念大会讲话

  [11]?周恩来:论“贤妻良母”与母职的根本差别

  [12]?质化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组件农忙托儿互助组的实践及其影响

  [13]?上观新闻:毛泽东提出”为消灭文盲而斗争“后,边区群众在寒冬腊月开展了什么运动

  [14]?保密观: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如何通过庆祝“三八”妇女节,领导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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