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控制、非处羞辱、性侵未成年, 为什么有这样多的“精英”伤害女性?!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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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是,北大女生包丽不堪男友的折磨而服药自杀,昏迷半年后过世。

  直到包丽死亡,那个威胁她拍摄裸照、纹“我是狗”、怀孕堕胎、切输卵管,连发40条辱骂信息的渣男牟某翰,自始至终没有联系过包丽的家人,更没有道歉。

  牟某翰获得的惩罚也仅仅是,取消了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

  很显然,这个牟某翰是绝对不会对包丽的死亡有半分愧疚的,他只会恨包丽死都死了还毁了自己的前程仕途。

  

  这样两个案例并列登上热搜,背后的恐怖和悲哀,简直让我这当妈的对世界失去信心。

  鲍某明和牟某翰,一老一少,说起来都是智商优越、名校毕业,殊不知是披着精英画皮的狼,思想和手段也如出一辙。

  他们都有着豢养处女的变态嗜好,将女性的身心视为自己的私属品,他们都不断对女性进行精神控制,用羞辱恐吓让女性丧失自我意志。

  鲍某明就是老一些的牟某翰。牟某翰就是小一号的鲍某明。

  是我们社会的恶习与不作为,造就了这些基因相同的败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缺失

  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李星星案的分析,使得关注这桩案件的网友十分困惑,那就是——李星星必须要证明自己不是自愿跟鲍某明发生性关系的。

  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14岁是一个节点。14岁之前,无论当事人自愿与否,发生性关系都算强奸;满14岁后,就涉及到一个自愿的问题。

  在我们眼里,14岁的李星星还是个读初中的孩子,鲍某明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就该定罪。但事实却是,李星星必须要做出非自愿举证。

  

  这是一件多么荒谬的事情,映射出的是相关司法的不合理之处。

  对比成熟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生生缺失了一大块重要内容。正因如此,熟知法律漏洞的鲍某明才有机可乘。

  成熟的未成年人性行为保护法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以加拿大为例。该国法律用了一大章的内容对未成年人的性自愿权做出规定。加拿大法律规定,性行为自由的门槛为16周岁(比中国还高出两岁)。

  对于不满16岁的人群,根据年龄相近的原则,可行使有限性自愿权——

  14、15岁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其伴侣不能够大过5岁;12、13岁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其伴侣不能够大过3岁;12岁以下的儿童不具有性自愿权,任何人与其发生性行为都视为非法。

  

  这张表格显示的是,未成年人伴侣的合法年龄区间

  此外,加拿大法律规定——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关系中,如果存在信任、权威、依赖等任何性剥削,未成年人的“自愿”视为无效,其性伴侣将面临刑事责任。

  什么是“性剥削”呢?

  就是一方利用身份地位的不对等,迫使未成年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比如,未成年人在生活上需要性伴侣的照顾或资助;比如,未成年人和性伴侣之间有着老师与学生、教练与队员、雇主与职员等服从关系;

  此外,未成年人和性伴侣在年龄上的差距,伴侣是否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控制和影响,两人关系的发展是否具有快速、秘密、通过互联网等特点……

  这些都会成为法庭判断当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性剥削的考量。

  

  这一大段法律之清晰、详尽、合理、全面,令我恍然大悟之余佩服不已。

  参照以上法律,鲍某明就是板上钉钉的性侵未成年少女。

  条文中提到的——

  依附关系(一起生活的养父和养女);

  实施控制和影响(非法禁锢、反复洗脑、逼看儿童色情片);

  年龄差超纲(鲍某明比李星星大了足足30岁);

  个体不对等(一个是四通八达的中年社会人,一个是孤立无援的初中小女孩);

  以及,两人关系发展快速(“领养”三个月后发生性行为)、秘密(保安称女孩管鲍某明叫爸爸)、通过互联网(鲍某明通过上网发帖“领养”到李星星)……每一处禁忌、每一处约束,鲍某明统统占全了。

  如果我们的法律也同样完善,何愁定不了鲍某明的性侵罪?还需什么14岁少女证明非自愿?

  

  我国也不是没有对法律做出修补,2013年,司法部颁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看到这儿,大家也就知道了为什么鲍某明的姐姐要辩白——弟弟和女孩并非养父女关系。她这是在消解鲍某明与李星星之间的权威关系、依附关系,捏造两个人是平等相处,不存在任何控制与依附。

  

  而最可悲的又是什么呢?——

  我国的法律对于如何保护14-18岁之间未成年人的性自愿权,所做出的努力远远不够,没有考虑到种种可能性。

  这直接导致了,想要整治鲍某明这种如此显而易见的罪犯,竟然无法可依。

  

  覆盖全社会的性教育

  即刻、马上、现在开始

  如果说鲍某明性侵案,折射出的是法制的缺失,那么牟某翰逼死女友包丽,则对焦的是性教育的空白。

  包丽案爆出后,一时间媒体全转到了PUA上,把PUA夸张化、神秘化,说得像是什么无所不能、在劫难逃的降头术。

  在我看来,PUA就是门连哄带骗的低级话术,对一个有基本常识的成年人而言,哪里可能动不动就被精神控制啊?

  所谓的话术,所谓的套路,都是说给能听进去的人听的,如果你的三观足够紧实,这些破烂伎俩能奈你何?

  

  一个同样年纪的丹麦大学生、法国大学生,会被这种下三滥的套路给圈进去吗?会被他PUA几下就全盘否定自己吗?

  一百个不可能啊,早就叫他滚蛋了——你丫神经病吧你。

  谁会听他什么“处女”、“奉献”、“补偿”、“接盘”,“不完整”、“吃亏了”的作呕洗脑。

  

  好的性教育是与三观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的《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有态度、有科普、有示警,多么好的一套教材。

  

  全书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正确的三观引导。它直言不讳地告诉孩子,性可以是美好而健康的。友好地解释了同性恋、性幻想、性冲动,甚至提到结婚与单身都是个人自由。

  

  

  这样优秀的一套教材,生生被家长们嫌弃尺度太大而投诉到收回,真不知道这帮愚蠢的家长脑壳里怎么想的。

  

  

  书中还讲到了器官的发育,以及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还有英剧《性爱自修室》,有三观、有棒喝、有鼓励,难得的一部青少年性教育片。剧中最让我动容的几幕是——

  一名女生被拍下隐私部位的照片,当艳照羞辱上演到全校大会之时,一名接一名的女孩子站了起来,大声宣布:“那是我的YIN道”、“我们都有YIN道”。甚至连男生都起立声援。

  

  当Otis恋爱遇挫,他鼓励自己——

  爱只是狗屎运。总有一天你会遇到某人,她欣赏真正的你。这地球上有70亿人,我知道有一个人会为你爬上月亮。

  

  以及,女汉子Maeve堕胎时所承受的痛苦,强打的勇气,印证了Otis的性爱大师老妈从小教导他的话:正如性能愉悦人,但稍微使用不当,也能毁了人。

  

  结果呢,这部以人格健康为核心的《性爱自修室》,因为有裸露画面而从国内全网下架了。

  正向的性教育途径被阻塞,剩下的就是——

  男生将充斥着夸张与暴力的AV当成获取性知识的主要渠道;

  女生沉迷于将自己代入“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的”网文虐恋。

  再不然就是磕耽美磕得风生水起,在现实生活中却没有基本的宽容。

  

  性教育是对自身的坦然接纳、是人与人之间的有效交流、是对少数群体的尊重和支持、是直视爱与欲的正向心态。

  我们的社会有性,但是没有性教育。

  踏步不前的性文化,造就了鲍某明、牟某翰这些尸水横流的精英,也造成了包丽、李星星的受害。

  我在此呼吁——

  相关部门该抄作业的抄作业,扩充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要给人渣留下漏洞和机会。

  开展覆盖方方面面的性教育,重新起印《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男生和女生一起学,家长和孩子一起学,没什么好回避的。

  一场场的悲剧就在眼前,法律与教育却从不在线。

  提升教育与司法迫在眉睫。

  改变我们的社会,即刻、马上、现在。

  否则,鲍某明、牟某翰还会层出不穷,没有哪一个孩子可以安心地长大,我们都将在这个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付出代价。

  否则,我们生女儿的母亲将一日不得安宁,这个社会对孩子来说太恐怖了!

  文章转载自“遇言·不止”(ID:Yuyantalks),不盲从,且好看,女性进阶指南。

  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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