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考护理伦理介绍.ppt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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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道德基本原则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 基本--根本的、主要的; 原则--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护理道德基本原则—在护理活动中调整护理人员和病人,护理人员与其它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指导准则。 本章重点 护士执业中的伦理具体原则?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分三个层次 护理道德具体原则 病人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也就是说病人有权选择是否愿意接受医疗护理方案) 体现的主要方式--知情同意 先决条件--病人必须自己有能力可以作决定 为病人施行任何具有危险性的检查和治疗前一定要事先征求病人的同意,以表示对病人自主权尊重 一、自主原则 尊重病人自己作决定的原则 指医护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活动之前,先向病人说明医疗照护的目的、好处及可能的结果,然后征求病人的意见,由病人自己作决定 前提--做主的这个人必须是有理性的人 医疗护理自主权 医疗护理自主权(简称医主) 指由医护人员替病人做主 全医主和半医主 如何正确行使医主,又不和病人的自主权相冲突呢? 事实上,在临床上医护人员和病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支持性伙伴关系,而并非从属关系 充分的尊重病人或家属的选择权利。但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他们的选择不会对自身、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构成威胁或对社会产生危害 要和医生统一思想,统一口径 患者王某,女,30岁末婚怀孕。孕 39周因胎膜破裂而住院。医生检查发现羊水中已有胎粪,胎儿心跳210次/分,这表明胎儿在宫内处于窒息状态,于是医生决定剖宫产,但遭到患者和家属的拒绝,因患者不愿意在以后结婚时让丈夫知道其生育过。医生认为应让胎儿安全地分娩下来,于是又力劝患者,但仍未奏效。 试问:此时医生应该如何决策? 1、如果孕妇自身的生命和胎儿的生命都同时受到威胁,医生积极挽救母子的生命,力劝患者和家属进行剖宫产,一般来说患者和家属是会同意的。 2、该案例中,孕妇本身的生命尚未受到威胁,医生应尊重孕妇和家属的选择权,采取一切措施让其自然分娩,并尽量保全胎儿的生命,一旦胎儿生命不能保全,其后果孕妇和家属自负。 3、从伦理上说,在胎儿利益和母亲利益及 自主性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后者。 患者李××,女,35岁。因胃溃疡 合并大出血,由其夫护送到某医院急诊。因夫妇俩的宗教信仰认为输了别人的血是一种罪恶,终生不得安宁。尽管医生再三劝她输血治疗,甚至讲不输血会有生命危险,但她仍拒绝输血。此时,患者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达32次/分,脉搏快而弱,血压低至60/40mmHg。此时,其夫表示同意输血,但患者却用低弱的声音回答“不要违背我的信仰”。 那么,医生应如何处理? 此案例涉及尊重患者自主权与治疗利益的矛盾 ,最佳选择是医生请其夫动员患者接受输血治疗, 医生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也应立即实施, 但是,如说服不通,让其夫写出拒绝输血的书面材 料,医生可以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患者王某,男,35岁,钢铁工人。 因大面积烧伤住某医院。医院虽进行了积极抢救,但两周后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接着又发生呼吸、循环和肾功能衰竭,故而难以使患者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医生告诉的预后信息后,表示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单位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后来医生得悉患者的单位自行规定,如果一月内死亡即可定工伤死亡,如果一个月以后死亡即不能定工伤死亡,故而家属和单位是出自不同的利益需要而表现出对抢救态度的不同。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一般他说,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很难恢复。但是,要具体病例具体分析,该案例中患者假如处于不可逆状态,要作出生死攸关的医疗决定时,首先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性,在患者态度不明的情况,是否抢救要尊重家属的选择。 如果医务人员不能完全肯定患者处于不可逆状态,起码应该给予支持治疗。该案例要进行决策,应以病情为基础,不应以满何方的利益为前提。另外,该案例如果不涉及家属、单位双方的利益,患者大面积烧伤合并中毒性休克和多器官功能衰竭,在患者没有生前意愿且又难以康复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尊重家属的选择。 二、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谁,谁不受到伤害呢 不使病人身心受到伤害,我们不做直接伤害 病人身心的事,也不做将病人置于可能受伤 的危险之中的事情 临床意义 不伤害原则的相对性原则 不伤害原则并不是一绝对的原则,在临床工 作中有时不可避免的会给病人带来伤害 临床意义 不伤害原则也就是“权衡利害”的原则 的应用 “权衡利害”原则,即“两害相权取其轻” 临床意义 双重影响原则 指某一个行动的结果会产生一有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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