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文苑》2019年第1期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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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臻品悦读

  05 天才·刘万里

  故事掠影

  07 有女儿的单身狗·凌鼎年

  09 夏达的风筝·飞 鸟

  11 闺秀·黄家淑

  14 化缘·孙 荣

  17 探望·万 山

  19 迁·赖颖欣

  21 老张·赵少君

  23 新婚·杨怡莹

  25 在春天,怀念一位老猎人·田 歌

  天下大同

  27 迎春·访兰·刘少鸿

  29 清明·何献国

  31 诚信赋·武永耿

  33 东风乍起,春又绿·王 浩

  35 艾草·李 帆

  37 乡·张薇璐

  38 我要做一个放电影的人·何高峰

  创意写作

  41 小邵·周子渝

  43 希尔维娅·马红艳

  46 祭如在·林燕琳

  47 老黄牛·颜家能

  49 一只狗·陈 霞

  51 外婆的面团·郑未婷

  53 星梦者·李欣如

  长短书

  56 无题——《氓》诗改写·刘安然

  58 额尔古纳的心门(外一首)·李晋阳

  60 月光下的木偶(外一首)·冯婉滢

  62 了了的诗(组诗)·黄嘉玲

  64 怀念·王郅程

  65 青鸟·刘 郎

  66 海岸·朱冬桓

  67 几首小诗·林震飞

  文艺纵横

  68 如何认识中华美学精神的现代生命力·尤西林

  74 把我们的青春定格为永恒的记忆·张文诺

  商洛文苑2019年第1期内容

  卷首

  商州城西三十里地,有一个小寺,名曰松云寺。

  寺院背山环溪,垣瓦破旧,空间极小,仅存一颗孤松。孤松形状怪异,俯身平卧,树皮皴裂,似蟒蛇的皮,能一片片揭下来。整个树身张牙舞爪,宛如许多条螭龙交织在一起,仔细数来,竟有九条之多。那九条龙的身躯上分别有九个酷似龙头的树结,犹如游龙一般,它们簇拥着,并将头高高昂起,伸向天空。

  寺里住着一个和尚,一只小京巴。京巴憨态十足,很友好,不向游人狂吠,见人便做亲昵状,摇尾撒欢,热情之至。

  是年春天,古树上的松塔尚未褪尽,却又增开了一树松花。大大小小的蜜蜂嗡嗡嘤嘤,爬得满树都是。它们将嘴巴伸进细细的松花里,一动不动地,如同结在上面一般。

  和尚不念经,也不打坐,每天早晚两次敲钟,雷打不动。和尚每在黄昏时分,将一块洁白的布铺在树下,清晨起来,白布上一片深黄,像撒了一层金子。这是松花。经过雨露和蜜蜂采撷过的松花,具有神奇的药用功效,每天泡茶,饮了百病不侵。

  游历院内数间昏暗的庙舍,仔细辨认墙上斑驳不清的古画和文革时潦写的标语,听和尚讲寺院的来历和古松的故事,恍若隔世。

  古松已经2300岁。以前它只是秦岭腹地的一棵普通的松,只因当年刘秀被王莽追得无路可逃,星夜赶到这里,夜雾里,蟒岭群山之间,浓团白雾,滚滚如潮,朦胧中刘秀看到一棵树,便连忙爬了上来。他又累又困,也不敢下树,一时无处可逃,不得不在上面过夜。他就那么一睡,树干就压得盘曲如龙了。刘秀的惊叹至今还盘旋在寺院的上空:吾命,苍龙也!

  天地造化、人文演化,竟然把这么多的灵异,都附加在一个理想的君王头上,使之充满神奇,世代受人朝奉。

  呜呼!江山人文,天道人心,孰能窥得个中玄机呢?

  ——编者

  目录

  臻品悦读

  05 天才·刘万里

  故事掠影

  07 有女儿的单身狗·凌鼎年

  09 夏达的风筝·飞 鸟

  11 闺秀·黄家淑

  14 化缘·孙 荣

  17 探望·万 山

  19 迁·赖颖欣

  21 老张·赵少君

  23 新婚·杨怡莹

  25 在春天,怀念一位老猎人·田 歌

  天下大同

  27 迎春·访兰·刘少鸿

  29 清明·何献国

  31 诚信赋·武永耿

  33 东风乍起,春又绿·王 浩

  35 艾草·李 帆

  37 乡·张薇璐

  38 我要做一个放电影的人·何高峰

  创意写作

  41 小邵·周子渝

  43 希尔维娅·马红艳

  46 祭如在·林燕琳

  47 老黄牛·颜家能

  49 一只狗·陈 霞

  51 外婆的面团·郑未婷

  53 星梦者·李欣如

  长短书

  56 无题——《氓》诗改写·刘安然

  58 额尔古纳的心门(外一首)·李晋阳

  60 月光下的木偶(外一首)·冯婉滢

  62 了了的诗(组诗)·黄嘉玲

  64 怀念·王郅程

  65 青鸟·刘 郎

  66 海岸·朱冬桓

  67 几首小诗·林震飞

  文艺纵横

  68 如何认识中华美学精神的现代生命力·尤西林

  74 把我们的青春定格为永恒的记忆·张文诺

  78 论陈敏“小小说”创作的叙事特色·柴 鲜

  天 才

  ◎刘万里

  孩子是个考试天才。孩子的母亲是个教师,父亲是个局长。孩子还在肚子里时,父母就给他制定了宏伟的计划,上名牌大学,出国留学。为了养成孩子爱学习的习惯,从幼儿园开始,父母就开始实施他们的计划,不准孩子看电视、不准孩子玩游戏……孩子也争气,照着他们的计划成长着。孩子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都是班上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出来了,孩子考得非常好,全省的高考状元。

  记者闻讯后涌进了他的家,面对记者提问孩子不知道说啥,孩子的母亲化解了尴尬的场面。“孩子这几天累了,有啥问题就问我吧,我是他的代言人。”

  很快,孩子收到了北京某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孩子拿着通知书傻笑了半天,然后就发呆。

  母亲说:“我带你出去玩。”“没意思。”母亲又说:“那你在家看电视。”“没意思。”母亲说:“那就玩游戏。”孩子还是说:“没意思。”

  后来孩子整天坐在那里发呆。母亲问他话,他就呆呆地望着母亲一言不发。

  连续几天孩子都是这样,母亲想是不是孩子身体不舒服,就带孩子去医院,一检查啥都正常。母亲偷偷咨询了几个教育专家和心理医生,他们说孩子可能得了考试综合症,只有考试才能提起他的精神。就像一个战士,没仗可打他们内心就很寂寞。

  回家后,母亲说:“你今天想吃啥?我给你做。”

  孩子木然地望着母亲无语。

  母亲又重复一遍,孩子依然木然地望着母亲。

  母亲毕竟是个教师,她用笔在纸上写道:你今天想吃啥?A.包子B.米饭C.面条D.稀饭。

  孩子接过纸条,突然来了精神,双目炯炯有神,他在“B.米饭”后边打了一个“√”。

  母亲非常高兴,看来孩子一切正常,她又在纸上写道:你今天心情如何?A.好B.非常好C.一般D.糟糕。

  孩子高兴地在“C.一般”后边打了一个“√”。

  吃完饭后,孩子坐在房间发呆。母亲见时间不早了,就说,“孩子,睡觉去吧。”孩子木然地望着母亲,好像根本没听见母亲说啥。母亲在纸上写道:你现在的任务是:A.睡觉B.不得不睡觉C.一定睡觉D.还是睡觉。

  孩子陷入沉思,最后笑了笑,在“A.睡觉”的后面打了个“√”,然后就乖乖地睡觉去了。

  开学报到的日子快到了,母亲就开始给孩子准备行李,她突然想到孩子长这么大,他从没做过家务从没洗过衣服……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从没跟陌生人打过交道,这如何是好?

  母亲失眠了。第二天,孩子把房间翻得很乱,把床都掀了起来,母亲问,“孩子,你在找啥?”母亲见孩子没反应,她立即在纸上写道,“问答题:你在找啥?”

  孩子在纸上写道:“我做了一个梦,他们都在找童年,我不知道童年是啥东西,我醒来后就找童年……”

  母亲眼里有泪,她转身悄悄擦了。

  作者简介:刘万里,男,陕西汉阴人,出版有小说集《都是打嗝惹的祸》《永不凋谢的玫瑰》《寻找阳光的孩子》等11部,曾获安康市第五届文学成果优秀奖、“冰心图书奖”等众多奖项。

  有女儿的单身狗

  ◎凌鼎年

  臧大艾是娄城“加弹大王”臧百万的小儿子,用时下的话说,就是“富二代”。一般来说,老来得子更溺爱。臧大艾等于是蜜罐里长大的,在他眼里,钱就是几张花花绿绿的纸片而已,花钱一向是大手大脚的。读书呢,两只马,两只虎,臧百万有自知之明,掂得出儿子几斤几两,如果凭真本事,要在国内考上大学,有点悬。于是,初中毕业后就把臧大艾送到新西兰的奥克兰读书,后来进了奥克兰大学。

  读书期间,臧大艾与同学结伴去了几十个国家。

  回国后,臧百万想把自己的加弹业务交给儿子,儿子好孬也是海归。谁知臧大艾在海外时,到处走,走出了瘾,他说:“先让我像徐霞客那样把名山大川游一遍再说。”

  臧百万也不勉强儿子,反正家里也不差钱,想游山玩水,就去吧。等玩够了收心了,公司就交给他。

  就这样,臧大艾回国没几天就又外出了。他去了新疆去内蒙古,去了云南去贵州,去了四川去宁夏,反正用娄城一句土话,谓之“白脚花狸猫,吃了朝外跑。”

  这一晃就是两年多。两年多来,臧大艾与家里唯一的联系就是把各地的照片发来让老爸老妈欣赏,很少提钱的事,也不知他靠什么生活。臧百万心疼儿子,很自觉地过几个月就往他卡里打六位数的钱。

  盼啊盼的,臧大艾终于回娄城了,臧百万吃惊地发现儿子竟抱着一个婴儿回来的。

  是个女婴,眼睛大大的,嘴唇厚厚的,皮肤黑黑的,头发卷卷的,也就刚会牙牙学语,蹒跚走路。以臧百万的经验,撑死了也就一周岁吧。

  这孩子哪来的?难道是儿子未婚先孕偷食禁果后留下的?如果是这样,这岂不就是自己的孙女吗?

  臧百万试探着问:“这孩子是你——?”

  “老爸,别问了,当然是我的女儿。”

  “这次回来,不走了?”

  “不走了。”

  臧百万心中有疑惑,但还是踏实的。看来儿子收心了,有了下一代,就不会再像野马般到处乱窜了。

  臧百万把公司交给了儿子,与老伴两个带起了孙女,享受起天伦之乐。

  儿子没有结婚就有了女儿,与哪个女人生的?臧大艾的嘴紧得很,还叮嘱父母以后不要再问。不问就不问,可堵不住人家说啊。

  流言蜚语像长了翅膀,飞遍了娄城的大街小巷。开始,说法还模模糊糊,渐渐轮廓清晰起来:臧大艾在新西兰读书时,有个初恋情人是个少数民族,按少数民族的风俗,臧大艾得做倒插门女婿,因爱情的魔力,臧大艾乖乖去了。一年多后,因生活习惯等冲突,矛盾终于爆发,眼见臧大艾执意要走出大山,回到娄城,刚烈的媳妇以死相逼,不幸魂归西天……

  臧大艾差点被老丈人打死,侥幸带着女儿逃回了娄城。

  光这些小道也就算了,最要命的是还有一种说法,说臧大艾在海外读书期时,性混乱,患上了艾滋病,名副其实的大艾。

  也许这些传说吧,娄城的姑娘都对臧大艾畏而远之,他的婚事就成了老大难。

  而臧大艾呢,对相亲之事似乎也不热情,结婚的事也就一拖再拖,耽搁了下来。他把一半的热情放在了公司的生存、发展上,一半的热情投在了女儿雯雯身上。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雯雯十岁了,按娄城的风俗,十岁是要办酒的。臧大艾决定给女儿办个隆重的生日宴。

  生日宴上,在三层大蛋糕推上来,准备让主角切蛋糕时,雯雯说要朗读一封题为《给爸爸的信》。这出乎臧大艾的意外,也出乎臧百万的意外。好,读就读吧,无非是感谢爸爸之类吧。央视的朗读者一火,孩子都恋上朗读了。

  雯雯今天穿着花裙子,扎着蝴蝶结,像小天使一样,特别漂亮。

  雯雯站在了宾馆的舞台上,音色清亮地说道:“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但我的爸爸不是我的亲爸爸——”

  什么,什么?整个宴会现场所有来宾一下子全都呆住了,也包括臧百万夫妇,与臧大艾。

  制止已来不及了,现场气氛有些尴尬。

  雯雯说:“我是我现在的爸爸领养的汶川地震孤儿。爸爸瞒了我十年,我也快快乐乐生活了十年。但前不久,有记者来电话要求采访我爸爸,这是我爸爸出名的机会,但我爸爸为了我,一口回绝了。接电话那个晚上,爸爸以为我睡着了,偏偏那天我没有睡着,我全听到了。”

  “雯雯,不要说了。” 臧大艾上去紧紧地抱住了雯雯。雯雯说:“让我说最后一句,你们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叫雯雯了吧。”

    宴会厅里突然爆发出长久长久的掌声……

  作者简介:凌鼎年,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研究会会长,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日文等17个国家和地区。迄今为止,在《小说界》、《当代作家》、《北京文学》等数百种报刊发表1800多篇文学作品近四百万字。

  夏达的风筝

  ◎飞 鸟

  夏达在我眼中是与众不同的人。

  我八岁跟着父亲从平顶山回到夏村,与夏达是邻居。夏达个子矮矮的而且胖胖的,长我半岁,皮肤黑,圆脸圆眼圆鼻子,性格好,不爱说话。他每年春天都会去镇上百货商店买一只风筝,然后爬上河堤,把风筝放上高空,一直放线,直到线轴上的线用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刀刃放在紧绷的风筝线上,一拉,线断了。风筝融进天空,杳然无踪。

  我对此惊讶万分,要知道,一只风筝的钱需要将近一年的努力,需要平日拒绝花花绿绿零食的诱惑,需要钻进树林收集蝉蜕、摘掉马蜂窝等拿到镇上中药店换钱,需要各种精打细算积攒零花钱。再说,夏达跟着孤寡的夏山爷生活,钱是更加不好踅摸的。好不容易攒够钱买一只风筝,第一次放,就故意割断线,不可思议。

  我曾问夏达:“你喜欢风筝?”夏达点点头。我再问:“为啥割断风筝线?”夏达不回答我。我再想追问,发现夏达眼睛红了,泪水慢慢溢出来。我吓得不敢再问。夏达的学习成绩不好,他倒不以为意,整天琢磨怎么弄到钱。夏山爷不大管他。听母亲与父亲说闲话,隐约说好像夏达是夏山爷从火车站捡来的。我向母亲打探:“妈,夏达是捡来的孩子吗?”母亲扬巴掌嗔道:“别出去瞎说。”

  天气好的时候,父亲喜欢把饭桌放在院里的桐树下,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饭说说笑笑。这时候,只要我往东边墙头看,在丝瓜藤和葡萄藤间,就能发现一个圆脑袋。有次我想冲圆脑袋喊:“夏达,夏达。”还未喊出声,圆脑袋就不见了。后来,我们一家人再坐在桐树下吃饭时,我不敢再扭头看东边的墙头。但我知道,那个圆脑袋一定藏在那里。

  我和夏达都在夏村北边的马庄学校上学,我不喜欢数学,也不喜欢数学课,更不喜欢数学老师。数学课的铃声响后,我把一只大个的灰褐色癞蛤蟆放进讲台课桌斗里,把粉笔擦和粉笔也放课桌斗里,结果是教数学的女老师尖叫着跳出教室,我被父亲领回家,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打。我揉着被布鞋底揍肿的屁股,疼得龇牙咧嘴掉泪,夏达说:“你多么幸福啊!”我气得差点翻脸,继而他补了一句:“挨爸打也是一种幸福。”说完,他哭了,比挨打的我眼泪还多。

  春天来了,夏达又买了一只风筝。他破例让我陪他放。我们爬上高高的河堤,风里飘着桃花香。夏达让我帮他拿着风筝,他掏出钢笔,在风筝的肚子上写:爸爸,妈妈,您们在哪里啊?写完这些字,又用笔重重地描了三遍。我想问他点什么,看他眼里的泪光,没敢问。风筝飞起来了,越飞越高,线轴不停地旋转,最后,线用完了。夏达从裤袋里掏出小刀,刀刃放在紧绷的线上,一拉,风筝失去了牵绊,飘杳无影踪。夏达把线轴扔进河水里,用手背抹着泪默默走。我跟在他身后,心里很难过。

  初中一年级刚开学,夏山爷生病了。夏达退学回家伺候夏山爷,忙活家里三亩多农田。等夏山爷病好,夏达没有回学校。夏达告诉我:“爷老了,不能再操劳了,我要养着他。”我问:“你还放风筝吗?”夏达说:“放。”过了一会儿,夏达又说:“不割断线了。”“那些字你还写吗?”我问。夏达点点头,不再说话,勾着头,眼泪落到地上。

  父亲去郑州工作,我和母亲随着父亲落户在郑州。我求学、工作,日子哗啦啦地过去,很多年没有再回夏村。父亲和母亲偶尔会回趟夏村。听父亲说,夏达在镇上开了家风筝店,生意很好。听父亲说,夏达娶了西村的一个女孩。听父亲说,夏达两口子都很孝顺,夏山爷九十多岁了,身子骨硬朗着呢。

  作者简介:飞鸟,本名焦辉。河南太康县人。作品在《芒种》《延安文学》《小说界》《广西文学》《安徽文学》《奔流》《天池》《金山》《小说月刊》《微型小说月报》《大观》等刊物发表。作品多次入选各类选本和中高考模拟试卷。著有小说集《遇见另一个自己》。

  闺 秀

  ◎黄家淑

  乡下族里有个远房的祖婶婶,每次亲戚们聊天说起她,总有人问,啊,她还没死吗?就是地主婆老茶客呀,她居然还没死?

  “老茶客”是一句方言,说的是那些嗜茶如命的人。

  我大约见过她三四回,那是个很老很老的老太太,满口只有一个金牙,一头很长的白头发挽成一个发髻,收拾得很齐整,手里时常捧着一个旧陶壶。

  但凡有她在的地方就有那个灰突突的旧陶壶,她从来不让人碰的,她也从来不让别人为她冲茶,尽管她拿壶的手总是抖个不停。

  你祖婶婶吗?她可是个老茶客呀。她吃茶的样子,我记得很深刻,用一个歪歪斜斜的土炭炉把水煮沸,然后用沸水淋一遍杯壶,再把茶叶摊在手里仔细地看啊看,然后一点一点放到旧陶壶里,之后冲茶,挂沫,淋罐,烫杯。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腰板挺得很直,脸上的神情也很肃穆,仿佛她不是在冲茶,而是在做祭神那样很神圣的事情似的。我笑闹的声音大了一点,她就冷冷地斜斜睨过来,好像怕我吓跑她的茶一样。

  等茶冲好了,她拿起茶杯,眯缝着眼睛,闻一下,呷一口,再叹一声,摇头晃脑的来两句:“痛彻孺怀,泪洒尘埃——”,一脸的陶醉,一脸的满足,跟冲茶时肃穆的模样判若两人,一张橘皮一样的脸氤氲在茶水的薄烟之后,有那么几分写意的朦胧。

  最有意思的是,每次喝到茶味儿淡如白水的时候,她也不把茶渣倒了,只把炉子熄灭,留着零零点点的火星,再把装着残茶的小陶壶虚虚掩到土炭中,用炭的余温煨着,好把最后一丝茶味也熨出来,再续几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做。

  你看见她那颗金牙了吗?她是个地主婆。

  据说她爹是个资本家,在镇上有个茶叶行,专门卖茶叶。

  据说她念过中学,教过几天书。

  据说她不到二十岁就匆匆嫁给了地主的儿子,刚过门没两天,她爹就死了。

  据说她爹是被枪毙的,她要去收尸,政府没让。

  据说她爹死了没多久,她夫家的田地和大宅就被没收,她成了附近十里八乡最年轻的地主婆。

  据说她的兄弟们那些年有的死了,有的入赘,有的不知所终。

  据说她是村里最好看的女人,每次大队要她扫大街的时候,开批斗会的时候,被拉去批斗的时候,很多人都专门跑去看她。

  据说她原本有个儿子,但是等我知道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个孤寡老人,靠着同宗同族的子弟们零星的接济生活。

  据说她死了的丈夫,论辈分我要叫一声叔祖的,是个种不了地担不得水的一个百无一用的人,沉默得像个影子,活没干多少,茶倒喝的挺多,也是个老茶客。

  据说很少有人跟他们来往,但偶尔有人走进他们的破屋,这对夫妻总用屋角的土炭炉煮开水,冲茶,用一个灰乎乎的陶壶,冲一杯茶给客人喝,这似乎是一种待客的最高规格。他们自己在家喝茶,总是这样把一泡茶冲到淡如白水,便是这样都还要把茶渣放回土炭炉里慢慢熨着,续着喝茶色很淡茶味更淡的“茶”。

  据说他们夫妻好似一个天聋一个地哑,很少说话,游街的时候低着头,批斗会上低着头,在田间劳作的时候,从不吭声。他们什么都不会做,工分挣得很少,因为成分不好,同宗同族的人想接济也不敢接济,日子过得很艰难。

  但他们经常去买茶叶,每月必去,风雨无阻。

  潮汕这个人人喝茶的地方,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每家每户也都是备着茶叶茶具的。但是他们夫妻两个买茶叶的次数尤其多,多得令人侧目。他们把少得可怜的一点点收入,有时候是两分钱,有时候是五分钱,都买了茶叶,这些钱,可能是祖婶婶没日没夜用咸草编草席挣来的,可能是叔祖的某个同宗的侄子悄悄接济的,这是他们仅有的收入来源。

  饭都吃不起了,还天天喝茶,喝什么茶呀!

  他们就跟离了茶就活不下去一样。

  也许是,每当茶香弥漫在他们的破屋,每当低头撮一口茶,他们便能产生一点幻觉,仿佛家未破,人未亡,他们还是南窗理妆西窗读书的小姐公子,每日都是琴棋书画诗酒茶的雅事,田间地头的劳作,破屋烂瓦的酸辛,还有游不完的街,挨不完的批斗,呷一口茶,都不必牵挂。

  然而这只是我猜的,我只知道后来,沉默的叔祖在一场批斗后沉默地去了,留下这个祖婶婶,依旧每天用她的旧陶壶冲茶。

  一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好几十年过去了,八十多岁的老人家,曾经是念过书,教过学,是全村最美的女人,她娘家曾经富甲一方,她夫家也曾烜赫一时,岁月留给她一颗金牙,一脸风霜,一头白发,还有一个旧陶壶。

  她不让人碰那个壶,据说那曾是她父亲的遗物,每当有人想看看她的陶壶,她都用手把它捂到怀里,她说,这个茶壶冲了好几十年将近一百年的茶,茶味都融到陶壶里去了,全世界找不出第二只比这个更好的陶壶了。

  那个陶壶灰乎乎的,样子很丑,世界上可能真的不会有第二只了,因为不会有人做这样的壶了。

  她到老了也还是个老茶客,邻居和同宗的子侄们见她孤寡可怜,偶尔会去看她,总是见她穿着一身很久的旧衣服,收拾得很齐整,一头白发挽成发髻,坐在日光下,用她那只旧陶壶冲茶。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写这些关于她的文字,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不知道她确切多少岁,更不知道她可曾悲哀,可曾快乐,可曾怨恨,可曾宽恕,我只知道她嗜茶如命,曾经是个闺秀,后来是个地主婆。

  我曾想给她写个传记,但我没跟她说过两句话,关于她的生平全是听来的。我曾想以她为原型写一个小说,但是好像也没什么好写的,毕竟岁月渐远,人事成沙,弹指之间的百年光阴里,人不过渺小的尘埃罢了。

  只是放假的时候回家,听人说,族里辈分最高的祖婶婶去了。

  那时,客厅里高朋满座,一个伯父说:“老茶客地主婆?她不是早就死了吗?我还以为她早就死了呢!”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化 缘

  ◎孙 荣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

  他本是商山脚下的庄户人家,近年来,国家飞播造林成效显著,商山一带的坡头沟洼到处树木参天灌丛密生,那些多年不见的野物时常出没在丛林、沟涧、农田,甚至偶尔还窜进村落。村子里就有人下手,弄来枪支开始猎杀。他红了眼,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弄了杆长管枪。

  他向一位老猎手讨经验,猎手说:开始先收拾那些小家伙,比如:松鼠、兔子、狐狸等,用它们练练枪法,待枪法老辣了再猎大家伙。

  他想:松鼠爱上树,兔子爱钻庄稼丛,它们身子灵活,遮挡又多,那就先从狐狸下手吧!

  他兴致盎然地回到家,取出崭新的长管枪反复擦拭,那杀器顿时寒光闪闪,竟然使他按耐不住起来。他当即走出屋子,扛着它在宽敞的场院来回踱步。此刻,他感觉自己英武神气,目光刚毅明亮,全身精神抖擞,一种铁骨硬汉的形象在他心头油然而生,他感觉爽极了。转过数圈后,他索性端起空着膛的枪“杀它杀它”地射击起来。院墙边的树木,拴着晾衣绳的木桩,倒放着的碌碡,猪圈边的泔水桶等都是他的射杀“靶子”。一枪,两枪,八枪,十枪......他越打越兴奋,越打越上瘾。到后来,那些“靶子”似乎全变成了狐狸,撑着前腿,在场院边端坐了一圈。他瞄准了,一枪一只一枪一只,简直是痛快至极。

  此夜,他独自躺在炕头,窗外不时传来几声狐叫,他侧耳细听:那是从商山南坡的果园里传来的。他实在想跑出去看看,但又想起老猎手的话:“要等枪法老辣了再出手”。虽躺在炕上,但窗外时不时的狐叫声却揪得他总无法入睡。就这样,到了第四天,他实在按耐不住了。一大早,他一边背操着双手在院子里急躁地打转,一边想:要么,我今晚就药死几只狐狸做靶子吧!

  后晌,他从外边提回来了几只肥大的山鸡,用废针管往鸡屁股里注入了大量的敌敌畏。傍晚,太阳落西,大片大片鲜血般的火烧云染红了半边天空。这时,他提上毒鸡满怀杀机,脚步匆忙地向果园奔去。依据经验,他很快找到了狐道,放好山鸡便匆匆回了家。

  次日天刚亮,他赶忙打开屋门,要去果园那边查看收获。当他三两步来到楼门口时,不觉又朝猪圈那边望了望。心想:我这些黑乖乖,平日里早就又叫又闹的,今个儿咋不叫不闹也不狂哩?心里想着,一抬脚已来到猪圈边。圈内突如其来的情景使他大惑不解,继而万分惊骇:天哪!他辛辛苦苦饲养的黑猪——三头肉猪与一头怀崽的黑母猪,全都黑压压睡了一地,圈内满地的山鸡毛,浓烈的敌敌畏气息扑鼻而来.....倏地,他头顶的乱发“刷刷刷”地竖了起来,猛然间发疯般嚎叫着一跃身跳进猪圈,手忙脚乱地将睡倒的黑猪个个又拍又摇,又手搭鼻端试试。天呀,全都气息身凉,哪还有活的。看着这些肥嘟嘟即将出槽的黑宝贝,他像烂了的皮球一般,即刻无法振作起来。强撑着稀软的身子,哆嗦着翻出圈墙,竭斯底里地哭喊:“哪个遭雷劈的药死了我的猪,有种的你出来......”接着,他呜咽着低头在圈边查找蛛丝马迹。但见猪圈墙头的挡雨石上分明留着一串清晰的狐爪印痕......他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没了声息,只傻愣愣地流泪。

  至此,他恨透了狐狸,决意要永远与狐为敌,发誓要将商山里的大小狐狸赶尽杀绝。

  又过了些日子,这天,他自觉枪法已经十分老辣了,便取出老黄历查找开猎的日子,查定次日为黄道吉日。接着,他赶紧准备起来:修发刮脸,沐浴更衣;取出他的枪反复仔细检查各个关要,他要把一切都做到充分完备。第二天,他很早起身,打开屋门与院门,里里外外清扫一番后洗了手脸,在场院设香案、敬天地、敬鬼神、拜三教。他低眉合掌凝重虔诚,三番叩拜之后才回屋郑重地取出那供在中堂的长管枪。刚走到屋檐下,无意间一抬头,只见与屋门正对着的楼门下有一只金狐。金狐后腿着地前腿直立,端愣愣地坐在院墙的门廊下,两眼直勾勾地瞅着他。倏地,他梳得平展的头发“刷刷刷”地竖了起来,心头一惊,全身紧绷,胸口似一只猫在抓,一种怪诞的震惊与神秘的恐惧传遍全身。眨眨眼摇摇头,他聚精再看:我的天哪!这是咋回事?他咬牙切齿大吼一声,又奋力跺脚大吼一声,那金狐始终威然端坐,不惊不动。他硬着头走下台阶,试着向前迈了几步,那金狐照旧纹丝不动,双目逼视。见此,他不由想起他的黑猪,翻涌的愤怒与仇恨已使他无所顾忌,怒视金狐,他胸中腾起的热血几近喷涌,头顶似乎有强劲的火苗“噌噌噌”地往上窜,那火愈烧愈猛直窜到门楼下,他当即决定非灭了这狐不可。开拔,上膛,瞄准,射击......

  随着一声枪响,他的一只手在瞬间已经血肉模糊......

  高大英武的他瘫软在地,灰白的脸上清泪滚滚,紫青的嘴唇哆嗦着:“手,手,我的手......”金狐端坐稍倾,悠然起身在场院闲步数圈后,不慌不忙出了院门。接着,几声悠长而凄厉的狐叫,伴着香案上袅袅的青烟,在清晨寂静的场院里回荡......

  后来,他将那支枪折为两段弃于屋角,素衣素食,吃斋念佛。数年后,那里耸起一座高大的寺院,院内常年香火缭绕,香客不断,这一带的野物也因此被视作神灵。至此,人与动物两无侵犯。

  作者简介:孙荣,陕西省商州区人,基础教育工作者。商洛市作协会员,好文学,喜音乐,向往远方,放飞心灵。有文学作品散刊于报刊杂志。2018年被授予“商州区最美文艺工作者”。

  探望

  ◎万 山

  教师职称评审一直都是学校一年一度的难题。

  余良想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同科室的一级教师阮一平也想晋级,他们不约而同地递交了晋职申请书,不料局里拨给该校理科高级教师职称指标为零,理由是学校没岗了,这使余良和阮一平都很失意,无可奈何,只能寄希望于今年了。

  今年, 余良又向学校递交了晋职申请,他的竟争对手阮一平也向学校递交了晋职申请,可局里拨给本校理科高级教师职称名额的只有一个。

  余良早就总结出了经验教训,认为这一切权利全握在校长手里,校长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就看你在校长心目中的位置了。那么,他自己在校长心目中的位置如何呢?他想找校长探口气掂量掂量自己,却听说校长不在校几天了,也不知去了哪里?

  这天,余良接到一个电话,是市医院肿瘤科姨表打来的,老表向他说:“你们校长住院了,交谈中知道了咱们的关系,提到你想进职,那你咋还不来探望校长呢?”

  “校长咋了”,余良急于问道,“啥病?”

  “住肿瘤科病房了,你想会是啥病?”老表告诉他,“肺癌!”

  “啊,肺癌?”余良听得有些吃惊。

  校长住院了,身患癌症。

  这消息还是余良传出去的,全校老师都知道了。他的竞争对手阮一平听得咂舌,杵在那里沉思良久,想他平时对校长的关照早已胜过了余良,只是校长不该在他有望晋职的非常时期,出人意料地得了绝症,真是靠山山倒,看来只有等待新校长到任了。余良呢,与阮一平所见略同,觉得没必要探望得了不治之症的校长了。

  三天后,老表的电话又来了:“你来不来,你不是要晋职吗?实话告诉你,校长的病情转化了,通过CT加强扫描,肺癌被排除了,原来主治医生把肺炎误诊为癌了,再住一个礼拜就可以出院了。你想晋职就赶紧来探望校长,这是你表现自己的最佳时机呵!”

  “好吧!”挂断电话,余良立即动身。他心里明白,两人争一个高职指标,二者必居其一,别看他阮一平挂衔教研组长,花落谁家,还不一定呢!他悄悄一个人上医院探望校长去了。校长见余良还能来看他,又是送慰问品又是献花篮,感动得拉住余良的手,眼睛湿润了。

  阮一平没有探望校长,觉得他的晋职指靠不上不久于世的校长了。其他教师见教研组长都不去探望校长,也都跟着不去了,探望也是白搭,只等着给校长送葬了。

  一周后,校长奇迹般地出现在了学校里。他康复出院了。这让大家颇感意外,都不敢相信身患绝症的校长能在十日内恢复如初,难道校长没有患癌?余良告诉大家,上次校长的肺癌纯属误诊,把肺叶里的阴影误判为癌细胞了,其实校长的身体并无大碍,挂几天针就好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大家都去校长室陪坐了,个个都有说不完的体贴话……

  康复了的校长又继续操守领导职责,将本学年度符合晋职一级和高级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毫无疑问,理科唯一的高级教师职称落在余良名下。

  这次,气煞了的可不止教研组长阮一平,凡有求于校长提拔的几个教师都后悔错过了探望生病住院校长的机会。

  新年伊始,校长又因病住进了市医院肿瘤科。这回,对阮一平来说应该是最佳的表现机会了,他及时上医院探望了校长,教师们也接二连三上医院探望,唯独余良没有去。余良没去,倒不是他达到晋职的目的,而是从医院老表发给他的微信里知道,这回住院的校长是真“癌”了。

  这隐情大家后来才从余良口里得知的。人心叵测,世态炎凉啊!

  理科教研组集中学习的时候,阮一平借机指责余良:你真鬼,投机分子!余良说,谁甭怨谁,咱们不都是一样的心态吗?

  (作者系商洛某中学教师)

  迁

  ◎赖颖欣

  清晨,奉安市场渐渐热闹起来了,朱师傅收拾好了家伙什物,开张了。

  “朱师傅,这回搬到哪里去呀?”一路过的老伯问。

  “搬到新市场那边,南门那边的新划的铺面。”朱师傅答。

  这个问题朱师傅已经回答过好几次了,有的人问了又问,朱师傅答了又答。

  朱师傅在这座城市待了二十多年了,十几年前他攒足了一笔小钱,租下了奉安市场西门的这一二十来方的小铺面,靠一门手艺过着生活。

  奉安已经很老了。奉安市场在好几代人的记忆里活过,现在也终于要退休了。

  人们总是这样提起,但破旧的市场依旧热闹着,一点也不服老的样子。于是人们便又说:“早着呢,哪能说拆就拆。”

  直到某天午后,一群人从崭新的小轿车上下来,从奉安市场的东门走到西门,又从西门踱回东门,你点点头他摇摇手,留下几声叹息,又坐上小轿车离开了。

  第二天的斜阳落下之前,奉安市场的拆迁决定也终于下来了。

  虽说有些不舍,但这并不影响朱师傅的心情。对他来说,搬到新市场并没有什么坏处,搬迁补贴也很可观。而且他的手艺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不仅有忠实的老顾客,还有听说了他的手艺从各处上门求教的客人。

  要是能有个徒弟就好了。

  偶尔,朱师傅不无遗憾地这样想。

  看看隔壁苏裁缝,女儿辍学回家,继承了爹妈一手缝纫的好手艺,一家三口两代人将门面越做越大,叫人好不羡慕。

  朱师傅也是有家室的人,贫贱夫妻百事哀,朱家却是个例外。妻子仁厚,儿女双全,都乖巧懂事,也常常来店面帮过忙,他也乐意教他们些小手艺。

  但是,提起继承家业,朱师傅的脸板起来了。他只念过三年小学,算是半个文盲,但是他却坚持认为,读书才能有出息。

  一辈子光会这么些个手艺活,赚几个小钱,有什么出息。

  路上的车渐渐多了起来,隔壁苏裁缝一家的缝纫机也吱呀吱呀地响起来了,奉安市场的最后的时光里,人们依旧忙碌着。

  朱师傅拆下了那把蓝色天堂伞的细条杆子,手里熟练地动作着,边跟前台的客人唠着嗑。

  这是他作为手艺人最快乐的部分,他喜欢整修器物的过程,喜欢器物复原后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小自豪,更喜欢跟街坊邻里谈天说地,赚的钱不多,对于他来说,却已经是一种幸福。

  但是孩子们不一样,他想,人还是得读书,才能有出息。

  忙碌的一天很快过去了,朱师傅收拾好了家伙什,在斜阳余辉下细细地打量着柜台上的古钟——那是今天最后一位客人送来的,是一口上个世纪某知名沪牌的长鸣钟,木制的钟身,玻璃片上画着两只憨厚可爱的小雀儿,工艺算不上精湛,价格也并不昂贵。老伯的儿女看钟坏了,便摘下来打算让路过的环卫工人清理掉。老伯看见了,死活不肯,急急出门,抱着一块破木头便朝市场赶——有时候人就是这样,舍不得便是舍不得。

  那份心情,朱师傅是清楚的。

  这种上发条的长鸣钟是早就绝版了的,在当年也算是时髦的款式。朱师傅在旧旧的回忆里翻找着,斜阳夕照跟天边的霞光融成了一副绝美的油画,黄昏时分,朱师傅觉得有些微醺。

  一声叹息落入思绪,回忆纷乱杂散,瞬然东奔西窜,消失不见。

  当年的宝贝,今天也不过是一块破木头。

  斜阳将朱师傅的影子拉得很长……

  “师傅,这回搬到哪里去?”

  “不搬了不搬了,小孩子有出息了,等过完这几天,回家带孙子去喽。”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老 张

  ◎赵少君

  老张今年才五十出头,但头发却已经全白了。天气热的时候,疏于打理的银白色发丝便湿哒哒地贴在脑门上。后来张大娘便一口气把老张剃成了平头,于是剩下的那些一根根细小的发丝,便像是从老张那光滑了的脑袋上冒出来的一般。老张平日里常常坐在村口的榕树下乘凉,或许也不能说是乘凉,大抵是他不知道能往哪去能做什么罢了。村里的人经过村口的时候,也会象征性地问候一下老张,老张便把他那垂着的,将后颈堆出一团凸起的肉的脑袋微微抬起来,咧开嘴露出那两排黄牙,痴痴傻傻地对着那人笑笑,有时也结结巴巴地回应两句。

  老张以前是个出租车司机,年轻又勤快,为人忠厚老实,因而也颇得大家的喜爱。一切变故都发生在几年前的一天,在他将一位乘客送达目的地时,不慎卷入当地小混混的一场纷争,被人误伤打中了脑袋,在重症病房躺了几天以后出来便是现在这幅半瘫痪的样子了。

  关于老张的故事,凡是在村里待上过一些日子的人都耳熟能详。开始时是张大娘对几个熟悉的邻里讲述,后来便一传十十传百地在整个村子里彻底传了开来。就连一些小孩子在路上遇见老张时,也会用他们那天真而怜悯的目光望着他,再仰着头对身边的大人说一句“妈妈,张伯伯是傻了吗,他好可怜啊。”

  老张靠着张大娘养活了好几年以后,张大娘终于给他找到了一份工作——清扫村子里的小路。有了工作的老张有了一种新的活力,至少他那浑浊的双眼里仿佛出现了一点点光亮。从此老张待在村口榕树的小木椅上的时间少了,出现在村里纵横交错的小路上的时间多了。事故的后遗症让他每走一步路都只是在挪动,然而老张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扫着分配给他的路段。有时候老张也会忘记自己早上刚刚清扫完,吃个午饭又拾起他的扫帚,顶着烈日或风雨再次出门。

  人们看见老张穿着他那常见的肥裤衩,薄汗衫,又带着他的扫帚出现时,便会调侃似的笑着问他“老张,你不是刚刚才扫完吗,怎么又来啦?”老张回应他们的也只是他那惯有的痴痴傻傻的笑。人们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叹口气,在一旁发出类似“唉,明明以前很能干的一个人啊!”这样的感叹。

  老张是我的邻居,因而关于他的消息总是能够很快地传到我的耳朵里。今年春天老张的儿子娶了个媳妇进门,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没过多久,便传出来说老张的儿媳妇受不了家里邋里邋遢无法自理的公公,处处跟自己的老公抱怨。而老张的儿子竟也在一次看见老张大小便失禁不小心在客厅留下污渍时,大闹着扬言要老张搬出去住。这个消息一传出去瞬间就在人群中炸开了锅,一时间整个村子的人都得知了这个重大的丑闻,人们都不约而同地谴责着老张的儿子,也有的人私下里跟要好的几个悄声说着能够理解老张儿子的,但更多的,都是对老张抱有着强烈的同情和怜悯。

  人们都迫切地想要见着老张,想要询问一些有关的细节,像是要表达自己的慰问似的找寻着老张的身影,然而老张却接连消失了两日。

  后来有人在张大娘那得到消息,原来老张误把张大娘放在自行车车篮里的除草剂当成饮料喝掉,被送到医院洗胃去了。这个消息传开来,人们不觉生了许多猜测,大家在茶余饭后没有谈资时便嚼着老张的闲话,路过那些供人休息的小木椅小板凳时,常常能听到村里的人窃窃私语的声音。“嗨呀!要我说哪会看错呢,分明是老张受不了儿子的压迫,想要服毒自尽呗!”“可不是嘛,这样活着跟植物人有啥不一样?还不如死了啰。”“也怪可怜的。”......

  两天后老张终于从医院回来了,那一天他也依旧跟往常一样在村口的那棵榕树下呆坐着,跟以前不同的是,这一次他身边围着好几个村里的妇女,用她们那悲悯的目光望着他,语气倒是与往常一般带着轻松调笑的语调“老张啊,是不是眼花了啊,下次可要看清楚啦,别又喝除草剂啦!”“是啊!幸好这次发现的早哇。”......

  老张弓着身子坐在那张小木椅上,肚子上的肥肉隔着薄薄的白汗衫微微显露出来,整个椅子像是要把他裹起来一般。他依旧用他那惯有的痴痴傻傻地笑望着眼前几个叽叽喳喳的妇人,只是我总觉得他那浑浊的双眼中含着一层晶莹的泪光,可走近一些,却又似乎什么也没有看到。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新 婚

  ◎杨怡莹

  星子寥寥,夜空空旷,空气流动不去,停滞在窄窄的房子里,让人闷得心慌。

  她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妆容厚重,脂粉之下的脸看不见血色。她想尝试笑一下,也怕一层层粉剥落而不得不作罢。她在心底里苦笑一声,胸口处立即唐突地跳了一下。她的手抚上平整地放在妆奁上的红盖头,柔软的触感细腻地扫过指腹的每一条细幼的纹路。慢慢地,一种可以称之为幸福的情绪不知从何处涌上她的头颅,随着每一条神经地延伸四散开去。她终于笑了出来。嘴角微微弯起,没有声音,眼睛里有一丝光闪过,很快落入血红的盖头里,不知去处。

  姐要出嫁了。不知过了多久,她轻轻摇醒床榻上睡姿僵硬的妹妹,在她耳边细语。

  外头开始吵闹,迎娶她的轿子已经停在了外头。然而各种丝竹弦乐落入耳中都是聒噪的杂音。她微微曲下身子,让妹妹笨拙又小心翼翼地为自己盖上红盖头。妹妹向她真挚地笑,她也回以温暖的一笑。她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这样的笑容。眼前一片暗红之前,她看见的是妹妹澄澈的双眸,闪着幼年仍不谙世事的独有的光芒。

  五月底的好日子,晨光还有些懒怠,绵软地瘫落在泥墙角,热气却已开始蒸腾在空中,混着些许干草的味道。她的手搭在媒婆的手上,指骨冰凉,薄汗却早已湿了掌心。她站在门口,等着仪式完毕。她的婶婶将一盆水倒出去,然后捏着平日的大嗓门故作骄矜地哭两声,抬起右手上大红色的绢帕擦了擦干涸的眼角,她不作声。红盖头上坠下的流苏微微晃动起来,似乎有风。她回头。隔着红盖头,她似乎能看到妹妹和母亲站在屋廊里,微笑地看着自己。她也微笑起来。直到媒婆捅捅她暗示她要哭两声出来,她才回过神来,重重地闷哼了两声,听起来也像是哭了出来。

  终于坐上了花轿。阳光也开始浓烈,泼落在轿外。她觉得热,不是因为外头的气温和红盖头盖得严实,只是有一种不安在心里躁动。她觉得体内的血液不是平日那样缓缓地流,是在到处乱跳乱窜,但她始终没有掀起盖头。她仍记得及笄那年,母亲千叮咛万嘱咐,当嫁之日,一定要等夫君来将盖头掀开。她想起那时,母亲那么温柔地看着自己。她似乎能从母亲的眼睛里看到那个将要出嫁的自己的模样。她微笑着点头应承。从那时起,她就开始等着母亲为自己盘起头发的一天。但是这一天,就是今天,始终都没有真正地到来。她摊开掌心,在颠簸的轿子里细细地看着自己的掌纹。并没有太多的盘回迂折。母亲也说过,她的命相很好,日后定会嫁一处好人家,一生无忧。母亲还说过很多话,她一时间记不起了。外头还是很吵,花轿颠得很厉害,太阳穴隐隐作痛,她逐渐也看不太清了,就微微蜷起了手,将它们交叠在一起。

  心如死水,大概就是她此刻的心情。不知道什么时候,轿子不再震颤,媒婆撩开轿帘,把另一只手伸过去,示意她到了,她缓步走下来。大红花炮,锣鼓喧天,满街头的人簇拥着要看盖着红盖头的她,三寸金莲跨过火盆的刹那,仿若是把一生的哀乐都历经般的惊心动魄。艳阳早已开始高照,街里到处都是人声,热闹又喜庆。她的眼角莫名地突突地跳得厉害。

  她回头,一阵大风吹来,仿佛是故意挤进她的红盖头里,与她共享这份荣光。但是太挤了,挤得红盖头渐渐飘起,飘起,终于飘离了她的发髻,落在了火盆旁边。

  她淡漠地看着眼前倏然光亮起来,渐渐地,眼里的幽光凝成一个浅浅的笑容在嘴边化开。

  人群哗然。他们似乎少有见过这么美的新娘子,底下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惊呼声,然而惊呼之中夹杂着细细碎碎的叹息声。她知道他们在叹息什么。她低眸,看见盖头边缘的一条流苏搭在火盆上,旋即成灰。媒婆慌手慌脚地将它捡起,拿手里的扇子匆忙掸了几下,说了几句避讳的话之后再给她盖上。

  她不知道大礼是怎么完成的,她只是一直盯着盖头上留有灰烬的地方,心里执拗地什么都不想,直到由媒婆领着她回到婚房。

  红烛高照,剪得规规整整的双喜贴在窗纸上、烛台上,莲子于床,百合在地。她安静地坐着,和所有新嫁女子无异。只是她心无忐忑,并不像其他女子那般,紧张不安地等着酒尽人散时,颇有醉意的丈夫欢欣地来掀起自己的红盖头,然后开始新婚花烛夜。她只是坐着,一动不动,双手交叠在绣着凤凰的嫁衣上,似乎能够就这样坐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她仿若只是极尽一切在依着所有的礼节和仪式。她规规矩矩地做的这一切,都只是在守护自己的新婚,守护她母亲心中对她新嫁之日的期许。

  终于等到屋外头的敬酒声喧闹声散尽。她隔着红盖头不留缝隙的丝线看见朦胧的烛光依然摇曳不止。一对红烛烧到明,也不知不顾新婚是否燕尔。

  五月夜的风还是凉的。她起身,过去拿下横木,想要关上窗子。手刚探出去,月光便覆过来,玉指纤纤,一如月色皎洁。风轻送,她的红头盖再次被风掀起,只是这一次没有吹落在地。它只是高高扬起,高到足以让她转身就能看清红烛映耀下,丈夫的牌位在大红的喜字下安稳无声。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在春天,怀念一位老猎人

  ◎田 歌

  再过几天,老猎人出远门的时间就满四年了。这是我特别想念他的第四个春天。花开的时候,我想说说他的故事。

  当老猎人还没远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住在西北部的一个偏僻小镇的边缘地带,就是那种有大片戈壁滩的荒凉地方。似乎有这么一个道理:人少,动物就多。离我们屋后不太远的地方,有一片小林子,麻雀、斑鸠、野鸡多的时候抬抬眼就能看见一群,也不怕人。在我还小的时候,我觉得家里富有极了。那个泥草砌墙,顶上盖毡,瓦片半半拉拉的小屋子,像个王国一样。家里养着的一头羊,两只鸡,三只鸭,就是我们的臣民。

  春天是老猎人最喜欢的季节,他总是在忙完田里的事之后,坐在门口的藤椅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我曾看过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却不能相信拥有那英俊白皙面孔的人是这个正在打瞌睡的老头。这个老头脸上的皮肤皱皱巴巴的,像晒过头的紫葡萄干。

  老猎人的话相当少,甚至可以说,除了发脾气,他都不会说话。我很害怕他,但又担心他一个人太孤单,总是小心翼翼地跟他讲话。有时候他会忍不住搭话,但是也许因为他说话很少,声音总是嘶哑,我很难听懂他在讲什么,所以无法接话。见我没接茬,他又低下头忙他的,似乎为自己的突然接话感到尴尬。

  老猎人只会在深秋到初冬之间拿出他的猎枪,擦抢,填药。那把土枪是他的宝贝,别人碰一下可都不行,他是要发脾气的。我曾经问过他为何只在这时打猎,他认真的告诉我“春天老鸟要生小鸟,夏天小鸟要长大,冬天老鸟小鸟没吃的。”

  他枪法很好,从来没有失过手。他每天都到傍晚才回来。房门打开,冷气比他先一步钻进房屋,和热浪打架,腾出一股白雾。他穿过白雾朝我走过来,不止他打补丁的军大衣和毡帽,连他的看上去很凶的眉毛上都是白霜,这让他看上去有一点滑稽。枪背在他的右膀子上,他左手提着今晚的战利品。我开始猜测,是麻雀还是斑鸠,以及它们的数量,并开始在脑海里回忆它们被放在炉盘上散发出的美妙味道。

  他一直遵守着和小林子的约定,或者可以说,是他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

  可是有一次,就那一次,老猎人为了我,破了自己的规矩。

  那天天气很好,我在小林子里疯跑,春天来得太迅速,积雪全部消融却还没来得及被大地吸收。我玩得太高兴,一脚踏进水坑,湿了鞋。回到家,老猎人一眼看见这个瑟瑟发抖的我和我湿了的鞋子,扯着沙哑的嗓子大声训斥我。我一句也没听懂,却也吓坏了。躲在里屋不敢出来吃饭。老猎人喊了我几回,接着在外面来来回回地走,我以为他要闯进来把我硬拎出去,怕极了。结果最后听见了他出门的声音。约莫过了十分钟,他回来了,我听他忙了一阵,然后敲了我的门,接着他似乎回到自己的房间并关上了门。我悄悄的开门,发现门口地上的盘子里,有一只瘦小的烤好的麻雀。

  后来人家说要保护环境,不让打猎,老猎人就交了枪。他春天还在门口晒太阳,只是每每到了他打猎的时间,他就坐在火炉边盯着火红的炉盘出神。他行动越发不便,他意识不清,他越来越老了。

  再后来,老猎人在一个春天离开我了。现在又是春天了,不知道他现在正在哪里坐着晒太阳呢。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迎春.访兰

  ◎刘少鸿

  迎春小记

  迎春花本是山野间最普通的花,过去我对其并不看重。后与数位书画家朋友的画室案头见到形态各异之迎春盆栽,已不同于山间土崖上随意疯长、枝条散漫之态了。经过精心培育和修枝整理,其形或呈卧干连根,或似曲干临渊,或如丛林竞秀,更兼柔条垂拱,金花点点布满枝头,着实令人艳羡不已!从此便心向往之。

  去冬曾于城之北坡采得几株,植于盆中,无奈纤小而未萌枝芽。春节期间,与杨同学赴洛南访友,径至石门拈花堂。拈花堂乃山水画家何石红之工作室。数年前的端午时节,与杨高致赴石门寻访石红,遂结交为友。其时也,石红之画境美品高而声誉未彰。后经策划运作,办展览,出画册,作宣传,始名噪一方。去年又赴京进清华大学艺术学院研修深造,画艺精进而人脉广播,前景不可限量也!

  石红为人豪爽热诚。去冬时闻我山间采迎春小枝,曾笑言许我,可赠迎春一盆。此番来到画室,置身琳琅满目的花木奇石之间,品茶笑谈之际,便看到了这一盆迎春花,盖此一树也,无论其整型配盆,还是姿态花苞,皆堪称精当无比。剔花浮雕的紫红色圆肚高盆,古趣盎然。双干并蒂,老桩蟠屈,尽显苍桑,柔枝垂条,风姿绰约,翠蔓临风,金花照眼,无不令人赏心悦目。我与杨同学皆喜爱不已。但杨同学性情耿直,开口便讨。石红说,他老家院里养得不少,但画室里大的好的就这一盆。你们二人,我一碗水端不平呀!杨说这次我先拿走,至于下次,比这更好的给他,我也不羡慕了!石红就叫人把这盆花搬上了车,说至于你俩咋办,我就不管了。——当然,这盆迎春最终还是搬进了醉柳轩。至于杨同学因何不再坚持与我争,那就不必细说了。

  迎春与玉梅、水仙、山茶号称“雪中四友”,合当应情应景,请回迎春的第二天,便降了瑞雪。我坐于花旁,隔窗望着外边的柳园白雪,回身深嗅金蕊馨香,心中顿生无尽喜悦。连日以来,或伴花香而读新书,或只注目于金花玉树而诸事不思,那种欣喜安祥的感觉,再也美好不过矣!

  本命年的新春,就是这样开始了!

  深山访兰

  迎春的喜悦还在弥漫,朋友又在邀约进山了。

  这是正月中的一个周末。阳光明媚,寒气初解,城周残雪尚未消尽。几位喜好游山钻林的明友,又一次兴致勃勃地出发了。

  同行几位都是书画家,途中自然谈论起各自书斋供养。我刚夸罢新得的迎春,他就亮出了盛开的红梅,还有含苞待放的春兰。说到兰,书法家就说,不如我们就到幽谷密林中访兰去。

  此议得到热烈响应。于是便进入一条大山深谷之中,沿小道向阴坡林中而行了。

  深谷里,半山间,间或有一两户人家,显得有点冷清,见了人来,很是客气热情。他们的家庭条件都不太好,所以没有搬迁移居到山下河谷地带的集中搬迁点上去。留守者多为老人,他们的心态是平静的,自然流露出山里人的纯朴之态。

  山岭之间,阴坡里尚积着雪,阳坡里已消融得差不多了。我们就这么随意地走走停停,看看聊聊。到了半山间密林之中,就看到脚下的路边冒出了一丛兰草。再四顾搜寻,又见数丛蕙兰被林中厚厚的栲树落叶簇拥半掩,羞怯地探出细长的叶子。拨开落叶仔细观看,但姿态低柔的春兰已然花箭饱满,处于待放之态,叶长而高挺的蕙兰则未见花苍萌动。她们幽静地处于山林之中,呈现出一种安祥而高雅的姿态。

  孔子有言:夫兰当为王者香,今乃独茂,与众草为伍,譬犹贤者不逢时,与鄙夫为伦也。孔子还赞之曰:芷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孔子家语》)这,正是幽兰的可贵之处。

  我曾说过,在群芳谱中,最贴合我之性情的,应是幽兰。蕙兰生长于偏僻的密林幽谷之中,始终都是安静、低调的。兰草兰草,根本上讲,它就是山野间毫不起眼的一丛草。它的形态朴实无华,它的颜色浅淡单纯,它的香气清雅绵长,处处呈现出与世无争的隐士风度、谦虚文雅的高洁气质。

  我们坐于厚厚的落叶之上,掏出自带的水杯,慢慢地喝茶,静静地赏兰。透过林间的阳光洒落在丛兰之上,给她罩上了一层空朦迷离的光晕。花虽未开,但已似觉香气四溢,四野一片静谧,我们醉倒在山林之间,心脑为之一洗,一时问,浑然不知时光飞逝,烦扰为何物矣!

  “幽兰香风远,蕙草流芳根”。兰草属保护植物,我们只能让她深深地扎根于脑海心田,期以清洁那些被流俗日渐浸扰的气性,滋养尚且存留的那么一点风雅与高贵。

  杨彦利先生看到我们游山赏兰图片,微信留诗云:

  恼人世事乱纷纷,

  独上高山且静神!

  坐看禅房春兰枝,

  顿然洗却旧心尘。

  这诗写得好,道出了我之心声。特濡墨书之以志谢矣。

  作者简介:刘少鸿,商州人,已发作品百万余字,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作品多次获国家级、省级文学奖项,不少篇章被包括全国散文界顶级刊物《散文·海外版》在内的多家文学期刊和文学选本转载或收入。出版有散文随笔集《人迹霜桥》。

  清 明

  ◎何献国

  清明,一个温情伤感的节日。

  这一天,我们缅怀亲人的心情尤为迫切。特别是远离老家的人们,总要放下手头的事务,把一腔思念以各种形式泼洒在故乡那一个个隆起的长满青草或者松柏的土包上。那些在风中飘摆的纸幡,那些挂在树上,坟头上的五色衣,那一缕缕袅袅升腾的青烟,无不像一声声无字的呼唤,呼唤亲人的亡灵在这一天,走下云端,亲近泥土,和活着的人们膝足长谈,享受亲情。难怪“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首诗从古到今一直被人们传诵。

  我是个不孝之子,记忆中很少有清明上坟的经历。只记得每年清明,父亲早早用剪刀把白纸剪成一串串纸钱,很郑重的挂在老家后面一个凸起的土丘上,他长久的跪着,一缕缕青烟里,父亲完成了一次对亲人的告慰。看着父亲一脸虔诚,一脸凝重,我甚至觉得有些好笑,我知道父亲的父母亲就埋在那里,一个埋进土里的人怎么能知道活着的人对他的思念呢。所以,我是很少在清明节这天出现在故乡的坟头上的。直到有一年,伯父去世了,那个清明节,当我看到伯母跪在伯父的坟茔上烧着纸钱,哭诉思念时,我的心隐隐作痛了。那些燃烧的纸钱,那些在风中飘动的纸幡,不仅仅是一种形式,那是他们一生相濡以沫的见证,更是伯母对伯父刻骨铭心的眷恋。从那以后,我认可了那种古朴,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祭奠。可惜很多个清明,我还是以这样那样的原由,没能跪倒在亲人的坟茔上。父亲一句你忙你的,家里上坟的事有我在,这几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竟让我心安理得的忽略了好多个清明。

  我看过一部电视剧,已记不得名字了,一个贪官在知道自己就要进去的时候,正是清明,他开着小车,回到故乡,跪在他父母的坟头,烧着纸钱,泪流满面。我想那一刻他的心情极为复杂,既有对亲人的缅怀,又有对自己灵魂的醒悟,更有愧对故土的悔恨。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清明可能还真有一种让人警醒的意蕴吧!沉醉中的苏醒,人性的朴素回归,更应该是清明节的含义。

  昨日去城里有事,本来还想和朋友小聚,不料往日大呼小叫的朋友们都变得静默了,打电话后才知道他们携妻带子,回乡祭祖了。我失落的同时也深感欣慰,身处高楼和喧嚣的人们是该回去享受乡野的清风了。你可以想象,在乡村,麦苗青青,菜花金黄,那些有了新绿的坟茔上,朋友把他父亲爱抽的香烟点燃,把他父亲爱喝的老酒倒在坟头的泥土里,那该是一种怎样朴素的情感倾诉。朋友的妻子打扮一新,满脸娇羞,楚楚动人的站成坟茔边一株妩媚的风景。儿子或女儿大叫着在开满迎春花的崖畔边爬高爬低,尽情放飞一个城里小孩的野性和好奇。眼前的一切该是一幅多么生动和谐的画面!

  清明,不仅仅是一个节气,一个符号,它更是一个感恩生活,享受亲情,怀念过去,反省自己的日子。春和景明,也不仅仅是指春天的美景,惠畅的天气,它也应该是指那种太平盛世的祥和和人与人之间最朴素的感情吧!我想,清明,正是让人们清醒记住这些并付诸于行动的一个节日。

  所以这个清明,我也放下手头的事情,带着儿子,拿着冥币和香表,来到老先人的坟地前,没惊动任何人,我想捡拾曾经失落的日子,只为了内心不再内疚,只为了儿子以后能坦然的跪在我的坟头,把一份传统的孝道传承下去。

  我轻轻的点燃了一缕心香:愿逝去的亲人们安息,愿活着的人们永远珍重。

  作者简介:何献国,陕西青年作家协会会员。先后在《陕西教育》《教师报》《陕西日报》《天池》《百花园》等报刊杂志发表小小说,散文,随笔,新闻稿件100余篇并多次获奖。

  诚信赋

  ◎武永耿

  于十八大始,中央首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言,与公民层面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然诚信者,简曰诚实守信。诚信者,古已有之,传承千余年,为国人之道统,道德之基,社会之序,度衡发展之熟劣,亦谓文化之精义,文明之伦常,不可谓不重也。

  古之诚者,初见于《尚书?甲天下》“神无常享,享于克诚”,意为侍鬼神之虔诚,后入孔孟之学,曰“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乃物终始,无诚则无物”,为述多矣。信者,与诚似,曰“敬事而信”“谨而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亦有国可“去兵”“去食”不可“去信”之说,如若,“民无信不立”。子归信为五伦之一,赞曰“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备受民众推崇,谓道德伦常之规范。齐相管仲曰“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至此,诚信始得合。然微义有所别,诚者内于心,重修身德行;信者外于人,重外衍公德。古之诚信,道之尺,德之规,是以圣贤常往之,非利也,然心向往之,赞曰“返身而诚,善莫大焉”。

  古今者,至诚至信者推崇至焉,谓“诚,始于心,表于行,终于信”。楚人有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故有一诺千金之称,所谓信之重者,亦是千金难所及也。秦之商鞅,立木为信,变法始开,遂国强势盛,定一统六国之基石。唐相魏征言诚信者为“国之大纲,不可不察也”,列诚信篇以传之,亦曰“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宋儒周敦颐曰:“诚者,圣人之本。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明相张居正亦云:“君子处其实,不处其华;治其内,不治其外”。清曾文正公亦赞曰:“窃以为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信为之也”。甚者,佛语有云“不妄语”“万法皆空,一诚为实”,诸如此,累累不可言尽。反之,众人皆知“烽火戏诸侯”为贻笑大方尔,国之君者,如此戏虐诸侯于美人,仅为博一笑尔,弃诚信于地,焉有不亡之理?不亡不足以道哉。后,礼崩乐坏,礼求之于野,惟诚信固然,上扬及下而风及,唯殊式下于戎,尚诡道,势所迫也。及后,官宦之人皆以诚信为念,多有侍傍,商贾士农,无不以荣。盛世者常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之美誉,何哉?诚信然!钱庄票行,弥行久远,兴盛不衰,何哉?诚信唯尔。

  后至经济勃发之年代,内有靡靡之扰,外有奢腐侵蚀,诚信虽力行,然惑于心而鲜有言者,诚信者弥贵之。商贾惟利,功利使然,义利倒置,于诚不及,于信不念,甚者以为弃,徒增金而毁誉于市,悖行层出,民众失信,商贾失信、更有甚者政府亦失信,遗害甚多。人非草木,于家于国,情何以堪?诚信隳,如夜行于野,殆无尽也,一曰扰市场经济之良行,二曰惑社会之稳定,三曰败社会风气,四曰丧外争之力。究其因,吾辈当自醒,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困局者或有文化传承之遗弃,或有德教之虚化,或有理念认识之模糊,或有体制建设之缺失,最恼者惟利是图之辈也,人性之鄙夷,羞于齿,不足道哉。然如此以往,何以立命?何以立国?惟克己复礼,涤清惑心之源,倡行和风润物之声,立制规矩法度之令,多方并措,方得始终。

  是以为行,中央十九大报告曰:以民族大义为要,强少年行,德教先行,知行并措,辅以规章,弘国粹之精华,融发展之多维,使之为所以然。细就当如:一曰强德教之根基。畅诚信之礼,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知事明礼;知己为,知己不可为,可为者益,不可为者损。二曰建备章以明正。规章者固化于制,法者,国之维度,民之准绳,不可不立也;尚法度,明法则,正视听,赏罚分明,当知孰可为,孰不可为;树法之权威,方能正民众之心力,弘社会之风气,彰显制备之成效。三曰舆民情之畅达。舆论者,民之心声,不可不察也,广开民众言路,畅言畅行则无所谓堵也;媒体信息,民众日所不能离也,戏曰“一机在手,足不出户,当知天下事”,可善假于物,顺势而为,引领风潮,宣化民之权责,强民政之意识,可谓多多益也。四曰垂公信之亲范。何为公信之体?惟官吏尔,以身作则,恭亲示范,谓“诚不可以己,信不可以达,何以为诚信?”官吏者促思想之变,转政府之职能,裁冗审繁批,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取信于民,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岂不快哉?

  吾辈不才,供职黉门,当以弘毅为任,教育桃李,身先示范,以为表率,曰身教胜于言教,亦戒曰“诚信者,勿以事小而不为,其害危矣,勿以恶小而为之,其害殆矣”,贵己之诚信,拥珍者,则虽处俾地亦可至万远之疆,欣欣然也;蔽弃者,虽处方伯之地然难有寸步之行,鄙夷若贼尔。诚信予民,民将厚德而开小康大同之世,诚信予国,国将自强而承太平万象之世,斯是如。

  (作者系商洛学院教师)

  东风乍起,春又绿

  ◎王 浩

  今年的春较以往来得要晚一些!早春依旧有冬的寒,偶然还会下雪,一席风卷后,小瓣的雪花混搭着冰冷的雨滴,散落在这干硬的土地上。两天雨雪后,天便放晴。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气温回升,雪融化的快,土地也变得泥泞起来。飘飘的风里,我嗅到了浅浅的春的气息。

  春寒乍暖,早晚有些冷。但是新春伊始,万物萌发,那些眠于寒冬之下,难耐寂寞的小生命,缓缓的苏醒起来。也许他们真的等不及春日的暖,也许是为彰显顽强的生命,把积蓄了一个冬天的能量,在此间迫不及待的迸发,又一次的涅磐新生!

  “不知绿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春风是最柔和的,徐徐而过,绿了新芽。脑海涌起一个成语——如沐春风,出自朱熹的《伊洛渊源录》卷四:“朱公掞见明道于汝州,逾月而归。语人曰:‘光庭在春风中坐了一月。’”此句意思是宋朝程颢的弟子朱光庭听老师讲课如痴如醉,因而回家逢人便夸老师讲学的精妙,他说:“光庭在春风中坐了一月。”由此春风也更具文化意味。将春风喻为高人,融洽间便受到熏陶。“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所以沐浴在和煦的春风里是一种享受。

  若春风是春的使者,那么三月的春雨就是春的精灵。春雨绵绵而下,斜斜的,不急不缓,飘飘洒洒零落世间,如静影沉璧。行走在春雨中,低吟几句婉约的诗词,或狂吼几声豪放的歌曲。轻狂中不禁衍生出丝丝惬意,流露出点点的本真。此刻,似乎真有些情愿在这混沌的世间尽情地放浪自己的形骸。看轻柔的雨丝滴答花苞,仿佛投入南国佳人温柔的怀抱中。幽然清雅,散发着灵韵。春雨的印痕轻轻地击打着大地,宛如慈母的双手抚摸着孩子那柔嫩的脸庞,心包裹着一层不可言状的温柔;远山如黛,似严父那宽广的胸膛,默默地守候在前行的路旁;“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有着“润物细无声”的无私。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含杨柳风。”看那青翠的原野,草木际天,芳郊绿遍,平临瑞气氤氲现;丰姿绰约的杏蕊,娇羞欲语,色胜鲜桃,一遇春风即吐娇。漫山蓬勃的杜鹃含苞待放,花枝招展的牡丹艳冠群芳,低垂的梨花淡白晶莹,细雨滋润的菜花吐露新芽。真的是红的艳若朝霞、夺目;白的淡装素裹、高雅;紫的华而不俗、绚丽;粉的娇柔妩媚、俊逸;黄的雍容华贵、端庄……。万紫千红总是春,风雨中的春一片葱茏!

  迎着风,在细雨袭来的清晨赏樱花,愈发感觉樱花富有诗一样的风韵。元稹《折枝花赠行》中写道“樱桃花下送君时,一寸春心逐折枝。别后相思最多处,千株万片绕林垂”。苏曼殊的《樱花落》中写道“十日樱花作意开,绕花岂惜日千回?昨来风雨偏相厄,谁向人天诉此哀?忍见胡沙埋艳骨,休将清泪滴深杯。多情漫向他年忆,一寸春心早巳灰。”独坐亭台,泡一杯温茶,吟两首诗,赏一场雨中花雨,甚是一番情趣。白花似雪飘纷纷,花色粉红似彩云。看一季樱花的飞扬,风过后雨落的瞬间,远远地望去,花瓣美丽清纯,婀娜多姿!

  “鸟识新机随日至,燕寻旧主带春来。”几天阴雨后,彩虹也高嵌蓝天作天桥。暖阳下、春光里,看那快活的东风,来往于鸦鹊之间,跑动在鸡鹅群里。粉嫩嫩,桃花瓣;绿茸茸,绣墩草。明媚的春天里充满生机与活力。色泽浓丽的翡翠鸟,体态轻盈,语言明快;玉质娉婷的画眉,转盼多情,竹韵丝音;五彩斑澜的蝴蝶,乱欢飞舞,寻香弄绿;朝气蓬勃的蜜蜂,驰骋原野,顾盼生姿。一弯绿柳似艳烟,春带给人们无限遐想。春来时,是画家眼里一幅美妙的山水画;是音乐家钢琴上跳动的音符;是作者笔下浪漫的抒情诗……

  “奇花与丽日争艳,翠竹共青天斗碧。”春天的黄昏有它独有的魅力,绿色原野开始变得寂静起来。日落的前夕,阳光如同金子般涂在树叶、树缝和地上,泛出柔和的光晕。耳边能听到暗处小溪欢快的流水声,还有飞翔在空中的各色昆虫,远处的白杨树懒散的在和春风中摇曳,听树叶在寂静中沙沙作响,加上远处树林中的几声鸟鸣为春天的黄昏加上了美妙的和声。太阳在落霞的色彩中散发着熠熠的光辉,不情愿带着慵懒的身子离开这美好的景色。

  当北极星和月亮拉开了夜的帷幕。这时的一切都很安静,晚风呼呼,轻轻的吹着天边的云,墨云悄然移动着,遮住部分星空。在那黛色的夜幕下,给此时的氛围带来几分朦胧,月亮和星星都时隐时现,在这春天的夜色里,心里不经意泛起了涟漪,犹如有一份难以释怀的一份情感。“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不经有几分伤感,又一年春天,又长一岁,是否还执着于曾经的梦?抬起头仰望星空,天空也变得迷茫。冷风吹来,依旧带着花香,我醒了!人生是一段不长不短的夜行,莎士比亚说:“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再黑的夜晚也会有黎明到来的那一刻。不管生活有多么曲折,也要拥有向上的信念,如同种子奋力钻出土壤。春的勃勃生机,便是一个新的开始!

  当清晨的阳光再次洒向大地,点点滴滴的露珠在晶莹的闪烁。昨天的新芽,今天又绿了;昨天的花苞,今天绽放了……。“一年之计在于春”,因为这是生命的季节,也是希望的季节!春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她成长着,带着我们向前走去!魅力无限的春光,把世界点亮!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艾 草

  ◎李 帆

  艾草到处都有,田埂上,水塘边,房前屋后。艾草在四月为最好,绿得恰到好处,少一分嫌淡,多一分过浓。艾草极为平凡,在清明到来前,谁也不注意。可等到四月的雨一落,家家户户都忽的想起这有着独特香气的野菜来了。于是田间水旁,处处可见找艾草的人。他们走几步,停一停,弯下腰,再起身时手中就抓着一把艾草了。

  客家人四月采艾是要做艾糍的。等待一年,等到艾草清香,才能吃上这时令糕点。有次我缠着母亲要吃艾糍,那日恰好要上山祭祖,家中大人都忙着置办,前后都有一堆事忙着理。要想吃上艾糍,我须得自己到田间去掐艾草才成。

  那是我第一次采艾,不可谓不新奇。

  祭祖之后,妈妈领着我到田间,将艾草指与我看。艾草生长是丝毫不知节制的,它们不需要人的呵护,只要喝一喝雨水,迎一迎阳光,就能从田头生到田尾。

  “要看仔细了,不要摘了假艾草。”妈妈提醒我。

  “假艾草”是外形酷似艾草的另一种野草,学名也无人在乎,只是采艾时常常摘错,便被称作“假艾草”了。

  “是这个吗?”

  我捧着几棵掐下来的嫩艾草,它们带着清明雨水的气息,与自身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有一种清冽的香气。

  “是。”妈妈见我未出错,便放心的回屋忙去了。

  我蹲得双脚发麻,站起身来眼前也是一阵阵发黑。但是一想到很快就能吃上艾糍,心里那一点不耐又消散了。

  妈妈将艾草倒在一个大盆中,摇起井水将艾草洗上三五遍。力度是不能过重的,否则揉出了艾汁,会随着倒掉的水一起流失了。老屋厨房里的灶台还需要烧柴火,用的是极大的锅。我采了许久的一袋艾草,煮在锅里倒显得可怜兮兮的了。煮艾叶的时候一定要加一些灰水——某种植物烧成的灰制成的天然碱水,等艾叶能用手轻轻揉开就能关火了。

  焯熟沥干后还要剁碎,我两只手抓着菜刀,兴高采烈地蹲在天井剁起来。伴随着敲在砧板上的“咚咚咚”声,厨房里飘出一阵芝麻香,随后又是一阵花生香。芝麻、碾碎的花生以及被刮成粉状的黄糖按比例混合在一起,这是客家清明果中最常见的馅料。

  剁好的艾叶跟糯米粉拌在一起,揉成团状。这时候就可以开始包馅了。这是最难得一个步骤。外皮不能过厚,必须一口到馅。但也不能太薄,否则上锅蒸的时候容易“破皮”。锅里已经铺好了洗净切好的芭蕉叶,每一片正好是一个艾糍的大小。当时我并未太过在意这些打底的叶子,等长大之后在城市中吃到艾糍,没有与小巧的芭蕉叶搭配,才感到少了几分兴味。

  艾糍是要趁热吃的,硬了再吃口感就要变差了。捧着一个艾糍一边吹一边吃,就是流到芭蕉叶上的馅汁也要吮个干净才行。

  要吃艾糍,要等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等到清明的雨落下,等到艾草青青。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乡

  ◎张薇璐

  我老家的小院外,长着两棵老树,它们陪伴我们姐弟仨长大。冬天下了雪,在它脚下堆个雪人;夏天太热,搬张床躺在树荫下睡个午觉;叶落知秋,看着它们的叶子开始变黄又一片片凋落,就开始新一轮的添衣保暖;门前老树一年年长新芽,我们姐弟仨也一年年长大。

  大到开始去上学,开始一个接一个离开那座小院,我们的认知逐渐变宽,开始渴望更大更远的世界。我们大步流星地向前,我们不曾回头。我们走得是那么快,快到它们踮起脚都无法找寻我们的足迹。我们一路披荆斩棘,鲜血淋漓的前进着。累了,偶尔也会梦回小院,儿时那两棵老树也依旧是原来的样子,站得挺拔,供我们玩耍。

  我见过最多的诗作,来自迁客。什么“洛阳亲友如相问”,什么“遍插茱萸少一人”。做多了诗歌鉴赏,我曾一度嫌弃他们的矫情。直到我也过上了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的日子。国庆长假,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才恍然发觉,原来,我亦是游子。

  再一次踏进那座小院,竟发现老树的叶子在十月初就开始泛黄,恰逢降温,树叶在秋风中瑟瑟发抖,转眼就是枯叶铺满一地。奶奶拿着扫帚清理树叶,而爷爷则从库房里抱了一堆破布出来,招呼我去和他包树。包树?我懵掉了。这俩树老了啊,给它们保保温,可千万别冻死了,不然明年连树荫都没有了。我这才注意到爷爷颤颤巍巍的步伐,和被奶奶紧紧裹着的厚棉袄。

  我们姐弟仨最爱吃的就是奶奶包的饺子,每次回家,吃到的第一顿饭也一定是现包饺子。而今年,小弟弟吃着冻饺子说奶奶偷懒,饺子都不给现包了。我分明看见奶奶眼睛里闪烁着的泪花,说她今天懒得包了,先将就吃吧。第二天早上,我被一阵擀面皮的声音吵醒,揉着眼睛,看见爷爷奶奶俩个人特别认真地在包饺子,而窗外却又是一地落叶。

  假期结束,我又一次离开那座小院。反光镜里,俩棵树已经是光秃秃的样子,它们佝偻着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它们目光灼热,送我远走。我没有任何回头的勇气,不敢迎上那道目光。我的一生,它们注定只能陪那一程,我离去的决绝,没有半分留恋,我就那样轻易,穿过了它们一生沧桑。

  下车已经是晚上的事儿了,我靠着车窗,感受这座城的灯火撒在身上,它清冷的看着人们来了又走,它抚过每个游子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告诉他们:你所思念的人,也正在思念着你。此时,我仿佛又看到了,院中的那两棵老树。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我要做一个放电影的人

  ◎何高峰

  消 息

  在那个什么都缺乏,但唯独不缺乏渴望的年代,看电影无疑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放电影的消息总是突如其来,让人猝不及防。

  农村孩子总是很早就成为体力劳动大军中的一员。一天两晌在学校,到了后晌,便千篇一律提着用山间的藤条编织的笼子,背着在集上买来的用竹子做的背篓,过河去,上山去,给猪寻草给牛割草或拾柴去。大人说孩子干活是耍一半干一半,听说要看电影,这两个一半都在按捺不住的惊喜和期待里进行。而且玩的时间少了,干活的时间多了,也更认真更卖劲了,因为要早点回去,去迎接那光辉灿烂的夜晚。

  当然,电影的挑逗和召唤不仅在意会里在无声里的形而上里,也在有形具体的形而下里,那种耳熟能详的电影打打杀杀,轰轰烈烈,紧张刺激,是最合孩子口味的,什么《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平原游击队》《小兵张嘎》《闪闪的红星》《难忘的战斗》《原形毕露》《英雄儿女》《洪湖赤卫队》《杜鹃山》等等。以至于看着这些战争片子一天天长大的我,至今仍对弥漫着战争硝烟的电影电视剧情有独钟,有着一种无尽的渴望。我不知道是在重温一段国家和民族的可歌可泣的精神,还是在沉缅于自己那一段没有长大的岁月不能自拔。  

  在那一个个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后晌,孩子们于电影七嘴八舌争先恐后的品评是热烈的,是意犹未尽的,我宁愿相信那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尽管也会被阵阵松涛声吹散,也会在小河的滔滔流水里湮灭。但特殊年代的独特的电影文化现象,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的启蒙和教化,无论有意无意,都是成功的,一个个幼小的心灵就这样留下了深深的正义精神的烙印。

  路 上

  刚刚归巢的鸟儿也许看得明白,一点也没有慌张的样子,因为居高临下;刚刚从水塘里跃进草丛里的一只青蛙却夺路而逃,并把敌情迅速传给了同伴们,于是一片蛙声戛然而止。蛙们是在侦察和观察吗?发现并没有什么不测降临,它们的合唱表演又继续进行。这时,一群要去看电影的孩子刚刚走过。

  路是土路或沙石路,一年中没有几辆汽车通过,倒是拖拉机、自行车和行人来往不断。我还是要说这个夜晚了:一条公路顺河蜿蜒,一岸的白杨树郁郁葱葱,高大繁茂的身姿一排排一行行向公路的前方无尽地伸展。河水静静流淌,间或也有湍流声、哗哗声,也湮没在一群孩子的追逐戏闹声里。

  一群赶电影的孩子们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在河边奔走,间或有孩子耐不住单调,就捡拾路边的片片石玩打水漂的游戏。

  “月亮走,我也走。”我该谈到月亮了。一轮圆月挂在天上,也挂在每一个要去看电影的人的心里。难怪了,你走,月便走,你若停下,月也不动。没有人能够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有人索性就猛跑一通,结果,月亮如影随形,你有多快,它有多快,神了!那么,就看银白色的月光下自己被拉长了的影子吧。一群孩子并排行,个子参差不齐,影子也长短不一,但都被拉长了,都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也许有一天自己真能长这么高呢。突然,踩踏他人影子的活动又开始了,你追我赶的,搅乱了一地的月光,冲散了一团团的迷茫。柔柔的月色里,河水默默东去,起伏的群山也没有了曾经的突兀和峥嵘,也在月光的婆娑和抚摸下静谧。路边那一树树的浓荫仿佛风也不能吹动,只有在月光下温柔细腻地显出平和和静默,没有了一丝一点的喧哗和张扬。它们也和人一样,要放松每一根神经和身体的每一个部位,要让溶溶的月光沐浴溶化,要和天地合一,就这样平静着,悄无声息着,地老天荒。

   

  场 上

    电灯一灭,电影就开了。

    放电影的地方,不是在学校的操场上,就是在生产队的公场里。白色的布帐是银幕,就挂在两根木杆中间。那一盏电灯泡是偌大的场地上最亮的灯光,也是山里孩子只有在看电影的时候才能见到的电灯光,是这个世界上最明亮最幸福的光芒了。它亮在摆放着电影放映机的桌子的上空,那里有一个人,是全场四面八方云集而来的人中最有发言权最受敬重的人,就是放电影的人。当然,在场边还有一个他的同行,在管着发电机,在做着幕后的工作。大家知道发电机不敢出麻烦,这人自然也是最厉害的人,他们两人都是最受大家欢迎的人,无论在哪里,谁见了都觉得亲切。

    看电影的夜晚,是山里盛大节日的夜晚,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的叫喊声欢叫声欢腾声,还有发电机亢奋的“突突”声,在寂静的山村炸响,传出好几里地。

  只是,每一场电影都是有美丽的开始,无美丽的结束,因为太多的激动期盼和憧憬,太多的热闹和繁华,着实不应该也不是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满足的,纵然夜已深深,哪怕寒风肆虐。有晚还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在人们依依不舍,瞅着刚刚还热浪滚滚的银幕默默离开时,突然,奇迹出现了,多少回在梦里才会有的情形就在眼前,一部打仗的片子,抗日战争的电影,还从未看过的电影开演了。喜极而泣,我相信在那个夜晚,我的伙伴们和我一样,人生第一次有了一个不眠之夜。有那一片柔软的沙滩作证,有那一河永远流淌的丹江水为凭,河对岸那连绵的群山不会忘记,童年电影的欢乐在这一夜达到了顶峰和一个新高度。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什么能够和这种意外的惊喜所创造的幸福和沉醉相比,没有,再没有了……

  那一夜,我曾向伙伴们保证,长大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幸福的放电影的人。

  作者简历:作者简介 何高峰,1963年生,商洛市商州区人,1980年代开始文学创作,在全国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小说、散文等400余篇,获各种文学奖数十次,有20余篇作品被转载或收入各种选本,出版有散文集《岁月流淌》。系陕西作协会员。

  小 邵

  ◎周子渝

  南京城这几日下起了大雨,连绵几日,小邵站在基地旁的小楼,隔着玻璃窗,观察着雨势,担忧明天的飞行训练或许又要取消。抗战结束,又是内战,他不敢有懈怠。

  叫小邵为“小邵”或许不太恰当,他入伍五年,已升上中校的军衔,队上是能被众多小兵敬礼喊“长官”的地位,他却不喜欢别人叫他“邵队长”,若是不正经喊他“小邵”,他倒是高高兴兴地应,实在是奇怪。

  他转身回到座位上,浏览队上的公文,公文旁边两沓厚厚的东西,一沓红的,一沓白的,煞是惹眼,他却一眼也没看,只盯着公文,只是拿着公文的手有些微微的颤抖。看完所有的公文,他终于将视线投向那两沓东西,许久,他拿起那沓红色的东西,是喜帖,红得庄重,却不带一丝喜气,反倒让人想起死人的血腥气。事实上,这段婚姻也不知有何处可喜。

  他拿起钢笔,在“新郎”一栏下工工整整写下自己的名字。他写得极用力,逼迫自己记住自己的身份,斩断过往的一切。不到两个小时,他将所有喜帖写完,放下钢笔,心情却越发沉重。他摸索着口袋拿出烟来,拿起桌上的打火机,点燃香烟。吞云吐雾中,他试图回忆新娘的长相,努力许久而不得,反倒想起战场上队长满是机油的脏污的脸,以及艰难凑到他耳边的遗言:“我死后,小九就拜托你照顾了。”队长是广东人,“九”总是说成“狗”,他们喝醉说浑话时,总是笑话队长娶的不是老婆,是小狗。

  他想得入迷,一时不察被烟呛到,重重地咳嗽起来。咳着咳着,咳出泪来,他又低头笑了起来,笑自己的愚蠢,队长因代替身体不适的自己上战场而死,自己照顾队长的遗孀本就是天经地义,何须在乎新娘是美是丑,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雨越下越大,他的烟也燃尽。他拿起那沓白的,用打火机点燃,眼睁睁看着娟秀的字迹被火舌吞噬,火光中,他看见的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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