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ethics》-Simon Kirchin概要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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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当今的元伦理学的理论进行了介绍,包括理论试图解决的问题/出发点、基本观点、辩护/论证和反驳。

  特定领域。

  研究伦理的更一般和抽象的本质,哪些行为是道德正确的。

  the status and nature of our moral actions and moral judgements.

  (个人认为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晰。通常规范伦理学也要提供理论的论证或辩护。)

  本书作者把道德属性作为道德实在的定义或标志,似乎反应了作者的本体论立场,即属性先于存在。

  values or evaluative properties

  reasons, demands and prescriptions.

  O1: Something (a property or object, say) is objective if its existence is independent of what anyone does or could believe, desire, be committed to, and the like.

  独立于人的思想。

  O2: Something (a certain subject matter and discourse such as ethics or aesthetics, say) is objective if it admits of correct and incorrect judgements, answers, and the like. Relatedly, judgements made within such a domain can be described as being objective.

  承认有正确或错误的判断。

  O3: Some person is objective if they are unbiased about a matter in question. Such a person’s views will be objective if they are produced without the person being so biased.

  观点没有个人偏向。

  S1: Something (a property or object, say) is subjective if its existence is somehow dependent on what humans (or an important subset of humans), do or could believe, desire, be committed to and the like.

  依赖人的思想。

  S2: Something (a certain subject matter and discourse such as ethics or aesthetics, say) is subjective if it does not admit of correct and incorrect judgements, answers, and the like. Relatedly, judgements made within such a domain can be described as being subjective.

  不承认有正确或错误的判断。

  S3: Some person is subjective if they are biased about a matter in question. Such a person’s views will be subjective if they are produced by a person so biased.

  观点有个人偏向。

  似乎O1和S1是在本体论(属性、存在)的意义上,O2和S2是在认识论(判断、命题、真假)的意义上。O3和S3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但是在哲学中似乎不常用到。

  道德心理学在元伦理学中非常重要。

  我们不只关心正确的道德判断。讨论关心的判断和行为的动机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判断和行为之间的联系。我们思想有一定强度的动机,不是试图把判断和判断者的最强动机联系起来。我们在日常语境下讨论真诚的判断。我们讨论在判断和合适的动机之间的直接联系。

  什么算是合适的动机,同时是日常和哲学判断的事务。

  内在主义:一些人认为在一个道德判断和用某种合适的方式、基于这个判断、在某种程度上被驱动而行动,有一个概念或者内部的关系。

  用合适的方式被驱动而行为,可能是道德、价值判断和其他判断不同的关键标志之一。

  外在主义:否认内在主义的主张。

  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容易被混淆地用在指出一些哲学上的区分,关于辩护,关于推理。

  举例,对外部主义者,说出道德判断的行为人没有被驱动;内部主义者会说这不是一个合法的道德判断,其实这个判断是真的。

  合法性很难定义。判断必须是真诚的。内部主义者和外部主义者的争论关注必然的驱动是否是道德判断成为合法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例子,Sam有严重的抑郁症。他能判断他应该施舍,但是没有动力施舍。

  内在主义者会说,这种连接只有在实践上理性的人(也是真诚的)有。

  强内在主义,所有人类有这种概念的连接。

  弱内在主义,实践上理性的人有这种连接,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当实践理性发挥作用时,动机和判断是连接的。

  例子,Janice和Dave讨论是否要施舍。Janice认为应该并且想做,Dave怀疑慈善机构是否能有效地用他的钱。Janice说钱不会都用来给高管,说服了Dave。Dave决定施舍。

  判断的变化通常带来动机的变化。内在主义这宣称一个人可以预期判断的变化带来动机的变化。

  外在主义者否认有这种现象。动机跟随判断变化的原因,和判断人的个体心理有关,而和道德判断的本质和概念的约束无关。也可能说,当“这是道德上好的”的判断被作出,一个必然的连接就形成了。这种联系是在这个判断和已有的道德地行动的动机之间。我们有一个最重要的道德价值承诺。内在主义者说,外在主义者在解释判断力和动机之间的联系时,将道德上良好的、有正常意愿的人变成了迷恋某个方面的人(比如迷恋善、正义、荣誉等)。

  例子,Gerald说施舍是道德上对的。然后,他没有动机施舍。

  内在主义者说,它不能作出合法的道德判断,因为他不能感到合适的动机。

  虽然内在主义者指责外在主义者迷恋某些最重要的价值,但是被最重要的东西和善之类的价值驱动并不显然是坏的。

  我们不能允许内在主义者定义实践上理性的,只在能够例证内在主义的场合适用。

  但是,允许内在主义者移除学舌者和演员似乎是公平的:一个人不会在这两种情况说我们有合适和合法的道德判断。

  我们会把Sam分类为实践上非理性的,因为他心理是反常的。

  Gerald道德地判断但是没有感受到动机,可能是偶然的。

  特征的范围可能很大,人们的实践理性可能随时间和语境不同。

  可以说,人们相信外部主义,因为分辨出什么是或不是标准情况非常困难,而试图使用类似迷恋论证的东西。其他人坚持内在主义,因为似乎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可以作为中心用来定义关于Dave的情况,而且人们喜欢他:如果一个人是心理上标准的行为人,那么适当的动机跟随道德判断是必然的。

  信念和欲望的划分。

  信念是对世界的某些方面的心灵状态,通常用描述性的语言表达。

  欲望包括整个类似概念的集合:态度、承诺、渴望、想要、希望等等。它们可以感受强或弱。它们可以长存或者转瞬即逝。重要的是,它们是对世界的姿态,它们对此负责。

  据称这两个类的区分是,它们有不同的符合方向。欲望有世界-心灵的符合方向,世界必须改变用来满足欲望;同时,信念有心灵-世界的符合方向,心灵状态必须以某种方式匹配世界,因为信念被深思熟虑认为是得体的、真的、对的。

  休谟或者类休谟的动机解释:我们有两种心灵状态,信念和欲望。这两种状态的表征和动机方面不能同时混合到一个心灵状态。假设,信念不能直接导致欲望,欲望不能直接导致信念。很多欲望基于特定的信念。任何信念可以伴随任何欲望。对于一个被引导的行为,一个信念和一个欲望是必需的,欲望是更重要的部分。

  例子,吃蛋糕的行为需要,蛋糕在哪的信念,吃蛋糕的欲望。

  人们行为的类休谟模型,很简单;有两种符合方向帮助刻画我们的心灵状态,似乎是真的;用这种方法似乎能帮助解释所有的行为。

  关于道德判断的三种主要的立场,并没有穷尽所有立场。

  假设道德判断是两种形式(信念和欲望)之一的表达。

  1一些人喜欢道德判断是信念的想法。类休谟模型认为信念时无动机的。这种立场非常符合自然主义和各种还原论。

  2第二种立场认为道德判断是欲望。它似乎很容易采纳内部主义,例如非认知主义。道德判断不再具有真值、陈述事实或者表征的。

  错误理论者可能不太关心理论者认为道德判断是信念或者欲望。

  3感性理论者接受内部主义,认为道德判断有真值,可以表征,表征的东西可以用“属性”的标签。因而,他们挑战类休谟模型。

  有没有可能有一种心灵状态,既是表征的,又同时是被驱动的表达?一些感性理论者和受他们影响的人认为有这种心灵状态,称为besires。

  1道德判断有表达欲望的功能的断言,承认道德动机的内在主义。

  2对类休谟模型的挑战就是,认为有第三种心灵状态的存在。

  3并不是说信念可以导致动机,而是说某种表征可以是被驱动的心灵状态,被驱动的心灵状态可以是表征的。

  besires可能吗?

  它是认为一个行为是好的信念,也是做这件事的欲望。

  besires现实吗?

  Karen想要写字,这是一种被驱动的心灵状态,而且它表征了鞋子在商店中的位置和在Karen生活中的可能位置。

  Joshua面临一个买酒或者施舍的道德两难。被驱动的状态的表征不只是信念。这些因素呈现给Joshua的方式是他如何被驱动而行动的表达。

  besires的说法把现象发在中心位置,有没有什么哲学的优点这么做?

  引入besires似乎使事情过于复杂,并且引起担忧。“我应该买鞋子”似乎据称是表征的,同时,它是欲望的表达,这个人如何被驱动的表达。

  以类休谟模型需要的方式划分信念和欲望经常很困难。类休谟模型图景很简单,它也引入了一个可能最终毁灭哲学的区分。它创造了张力和问题,使我们用一种特定的有问题的方式看到元伦理学话题。

  信念经常由某些强烈的欲望引起、到心灵中的事实,应该使我们倾向于认为信念和欲望是以某种方式连接的。

  类休谟模型表面上抓住了我们想要的关于动机的动机。但是,besires没有被移除。如果我们真的想要理解人们怎样道德地判断东西,我们可能可以认为道德判断是欲望的表达。

  besires的说法的三个问题:

  1采用道德判断是欲望的表达的人是内在主义者,不是外在主义者。

  2引入besires不能帮助“我们的道德判断有更好或者更坏”的观点。

  3 besires被设想是一种单一的心灵状态,不是由不同的部分融合的。我们不能划分出信念和欲望的部分。Tim和我有相同的知识,但是被驱动的方式不同,所以我们没有相同的表征。

  总体可以说是道德属性和自然世界、人的关系。

  道德属性为何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的价值性和规范性?

  道德属性(价值和规范)如何与自然世界(通常被认为是科学研究的世界)协调?

  道德的推理、要求、规范是否存在?

  道德属性如何认识?为何与自然属性的认识方法如此不同?

  道德属性无法用五感感觉到。

  a) Independent

  b) Moral properties because of human judge

  道德属性和道德推理的存在是独立于心灵的事。人的判断不影响东西的好坏。

  独立于心灵不一定与人无关,道德属性可以基于人,因为事物的价值是因为人的互动和反应。(这里似乎得否定人的自由意志,因为如果人有自由意志,那么基于人的道德就应该是随意的。或者可以认为人的行为在统计、总体上是被决定的。)

  IMR采用的客观性O1,结合O2.

  坚持道德的普遍性,如果道德不是IMR的,不是O1,而是S1,依赖于人的判断,有可能引起:

  a谁来决定道德?如何避免选择法官时的偏向和局部性?相对主义,极端化甚至变成基于个人的。

  b道德判断没有对错。

  承认IMR,可以假设和解释道德进步和道德同意。

  自然的,是指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

  (对于“自然的”的定义,有历史上的发展过程。在G.E.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中,摩尔解释当时人们认为“自然的”指“正常的,或必要的”。摩尔自己认为“自然,自然科学和心理学研究的主题。自然对象,现在、已经、即将存在。自然对象,现在、已经、即将存在。自然属性,自然对象的属性并且存在于时间中。”他既提出了基于自然科学的定义,也提出了基于时间的定义。)

  两种“自然”的准则:

  A实在的事物是能导致某事发生。(具有因果力)

  B某物是实在的,如果它能帮助解释某现象发生。

  道德观念是自然观念。例如,某物的愉悦是它是善的主要原因。

  愉悦的是善的,符合直觉。

  可以被科学家研究的事物才存在。(科学主义本体论)

  对道德现象的最好的解释是,存在道德属性导致它们发生。例如,某人杀人,是因为他是坏人。对应自然准则B。(但是魔法也能解释现象。)

  摩尔提出开放问题论证,“一个令人愉悦的东西,是不是善的?”这种问题是合法的,符合直觉的,是“开放的问题”。而“单身的男人是不是单身汉?”这种问题是封闭的。摩尔认为善不可定义,善的概念和性质是自成一类的。

  对开放问题论证的反驳:

  A丐题,这个论证的前提是“愉悦的不等于善的”。直觉不能保证这个问题是开放的。

  B分析悖论

  我们希望通过分析获得新的、有信息的东西,但是这与分析本身的定义矛盾,即分析悖论。但是,有可能,我们知道一些东西,现在还无法表达清楚,而以后可能。

  C摩尔忽略了语词、概念和属性、实在的区别。我们有可能发现两个概念指一个实在的物体,如水和H2O。

  优点:道德属性是自然属性,而与自然世界相容。

  缺点:很难调和道德属性的价值性和规范性。

  道德属性是自然属性,道德属性不可还原为其他自然属性。道德术语和概念不能用其他术语分析。

  两种非还原的自然主义:

  NN1,道德属性是自然属性的一个特殊子类。

  NN2,道德属性是由其他自然属性组成,自然属性的一个或有限个的集合不能组成单个道德属性。很多自然属性的集合组成了善,它们之间没有非道德的、自然的联系。我们无法把善,整体地还原为某个自然的东西,因为善是“可多重实现的”。

  (“可多重实现”是当代心灵哲学领域的功能主义、计算机功能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作者没有提到。但是我对这种看法存疑,几乎可以肯定,不同生物的神经系统一定有某种类似性、同构性,因为进化论的解释,不同生物有亲缘关系,而且难以想象,两种生物独立进化出功能类似的神经系统。)

  NN1认为道德属性自成一类,NN2也可因为道德属性的可多重实现性而自成一类。

  似乎NN1和NN2无法相容。同时采用NN1和NN2,导致因果的过决定‘causal overdetermination’,即造成一件事,有道德原因,也有物理原因。(物理世界因果封闭假设。这有点类似心灵哲学遇到的问题。)

  同意摩尔,道德属性无法用自然属性定义,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指称相同的属性和事物。而对此,NN1和NN2有不同的解释。

  认为道德属性是自然属性有助于解释道德现象。

  一个星球和地球类似,星球的人称一种会流动的液体为水,但是它的实际分子构成是XYZ,不是H2O。(普特南用来支持语义的外部主义。)自然主义者认为,道德术语的含义由自然的种类固定,我们可以通过经验、综合发现,而不是分析。那么,可能出现不同星球上有不同的道德属性的指称,将导致相对主义。而如果认为一种自然物固定了道德术语的含义,则可能回到IMR。

  对于NN2,可以列出善的清单。如果可以列出完整的善的清单,那么NN2是还原主义的;如果无法列出,那么说明可能有一些自然特征以外的东西,让我们认为某物是善的/使某物是善的,则NN2是非自然主义立场。

  事实不使某物具有价值,不做要求。道德属性一般有价值性和规范性。二者有很大的差异。道德属性在自然世界中显得很怪异。

  还原主义也可以把道德还原成别的东西,如超自然还原主义supernaturalistic reductionism。但是自然还原主义比较流行。

  道德的属性是可以被还原为非道德的属性。二者都是自然的属性。道德的属性是派生的。

  自然还原主义可以分为,综合自然还原主义和分析自然还原主义。

  注意自然和IMR不一定一致。自然的不一定是IMR的。例如,一个人规定某些自然的是善的,这是自然的,而不是IMR的。

  测地反对摩尔,提出一种道德和自然的关系,即道德的属性可还原为自然的属性。

  主要针对分析自然还原主义。

  分析自然还原主义可以通过列善的清单,把握所有善的自然物。无道德的自然世界论证,道德的东西附随自然的东西。

  自然还原主义利用‘coextension test for property identity’,认为道德属性就是自然属性,但是:

  A共同伸展和识别,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B三角形和三边形是不同的性质,但是共同伸展。

  分析自然主义希望通过‘network analysis’,确定道德概念之间的关系,道德概念和自然概念的关系,从而确定一个道德属性是某个自然属性。但是,

  a工作量很大。

  b道德的和自然的没有明确的区分。

  理论重要,但是支持者不多。John Mackie的道德怀疑论。

  道德错误理论类似无神论,认为道德和神一样。

  日常道德信念中有核心的、不可谈判的信念,这些核心信念是假的。所以,日常道德是错误的。

  (有点类似基础主义的基本命题,也就是说道德错误理论认为日常道德是建构在道德核心/基本命题的基础上,基础错误,所以整个日常道德是错误的。但是日常道德经常有不一致,这种表述规避了这种问题。)

  反实在论,从现代科学和自然主义倾向看,道德很怪异。

  错误的信念导致可怕的结果。例如,道德引发心理疾病。

  Mackie认为“存在客观O1的规范prescriptions”是道德的基石。

  A相对性

  在社会之间、社会内部,存在道德信念的不同。很难相信这么多人都无法把握道德真理,不如认为人们是否同意是因为是否喜欢。(这个论证显然不行,物理规律我们至今也没搞清楚。)

  科学和历史的分歧基于不足的证据和推测,与道德争论有结构上的不同。

  反驳:在一般的层次上,人们有很多道德同意。

  Mackie认为一个东西不能同时是有条件的和独立于思想的。

  B怪异性

  客观的规范性是奇怪的概念。

  B1形而上学上,客观价值是奇怪的种类的实体、质量或关系,和宇宙其它东西不同。

  B2认识论上,我们如何认识客观价值?通过某种特殊的感知或直觉能力,与认识其他东西的方式不同。

  B3客观规范和自然世界如何联系起来?

  反驳:

  人和我们的意识都很奇怪,但是存在。

  科学正确的论证在哪?

  日常道德如此混乱,有可能没有核心信念。

  最近在直觉主义的进展。

  附随性等自然主义观点可以调和道德与自然。

  我们在创造和参与虚构物即道德,这个虚构物很有用。

  断言的虚构主义认为错误理论者可以断言和主张某物对我们是对的,是有要求的。

  反驳:这似乎区分了断言和信念,你可以断言一个主张而不相信。这种不真诚容易造成心理上的张力,维持人们不相信的虚构物会有用吗?

  非断言的虚构主义认为,错误理论正确,道德主张没有做断言,有效的道德沟通和辩论是可能的。语言有复杂的社会本质,可以用于道德的说话、辩论,类似于游戏。

  反驳:如果这种系统性的不真诚被发现,人们不会再做道德游戏。

  虚构主义只能解释社会中只有少数错误理论者的情况。

  废除主义者认为应该彻底废除道德,道德是讨厌的和错误的。

  道德没有任何积极的利益。道德带来心理的痛苦,使人内疚;使人们无法互相妥协。

  反驳:我们如何在没有道德的情况下处理事务?废除主义者如何不用道德解释“应该避免内疚”?

  “认识论的应该”,你应该相信你在坐着。这种应该是独立于心灵的,即是客观的规范性。

  非认知主义者,反对实在论,认为道德属性不一致、奇怪,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附随关系是可疑的。

  非认知主义者不认为日常道德是错误的。

  非认知主义者传统上是反实在论者,但是近期,一些非认知主义者更加积极地讨论道德属性和道德判断。早期的非认知主义者不喜欢非自然的道德属性。

  在1970s,非认知主义是元伦理学的首要观点。

  自然语言有很多种功能,包括描述和要求,但是描述和要求的区分不是很清晰。

  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语言的功能是非描述性的。我们不是在描述不存在的道德实在,所以我们也没有错误。

  欲望、规范等不是心灵的认知状态。

  认知的指携带知识的心灵的状态——认知是知道或者意识到某东西。当我们描述某东西,我们正在意识到某东西存在,我们说的可以正确或错误,并且可以使用这些限定词。

  在欲求某东西时,我们不是在意识到某个外在于我们的东西。

  非认知主义的关键观点是,道德语言,整体或部分的功能不是描述据称存在的道德世界。

  a早期的非认知主义者专注于欲望、感觉、态度和情绪。最早的是情绪主义。

  b更晚的非认知主义者关注规范和要求,产生规范主义。

  c最近的版本是表达主义。情绪主义和规范主义讨论语言,而表达主义试图整合语言和思想。

  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是在一种“心灵到世界”的符合的方向的心灵状态。相对的,表达主义者认为道德语言伴随“世界到心灵”的符合的方向的心灵状态。二者都认为道德语言表达或牵涉某种心灵状态,道德判断表达某个东西。

  非认知主义者不一定是相对主义者,他们试图适应一种客观性,如O2.他们可能说,某种态度更受到社会的接受并可以长存。

  一些反实在论者采用道德属性的语言,有两种方式:

  a逻辑上可能结合语言的非认知主义观点和直率的实在论形而上学。这种观点不流行,因为没有必要假设道德属性。

  b如果我们可以谈论更好或更差的态度,道德知识,那么也可以讨论道德属性。“似属性”或者一种软实在论。

  一些非认知主义者认为他们可以拯救日常观点:道德判断是独立于心灵的真的。“对动物残酷是错的”,是因为我们对这种事持有特定的观点。

  不承认奇怪的道德属性,试图积极地解释道德行为,不愿意承认错误(即不认可错误理论)。

  非认知主义非常符合一种道德动机观点。

  动机内在主义,认为有某一强度的某一适当的动机伴随作出的任一道德判断,道德动机内在于道德判断。

  动机外在主义,相信道德判断和动机的联系是偶然事件,动机外在于判断。

  如果你是内在主义者,你需要找到某种刻画道德判断的方法,并使道德判断是动机的表达。非认知主义的心灵状态如欲望、感觉和要求是和动机紧密联系的。

  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生活的关键特征是实践的。

  相对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是相对于个人的,有人反驳说,那么这就不存在分歧了。

  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是人们持有的欲望和态度,同样有人反驳说,这种态度冲突不是分歧,这也不存在分歧。

  非认知主义似乎可以很好地解释长期的道德争论。

  非认知主义被认为给了我们一个对道德和自然的关系的很好的解释。

  典型解释是,有一个自然的非道德的世界,人们对世界由态度、欲望和其它的反应。这些表达的态度和欲望给世界道德“角色”。所有的表达的态度可以解释为什么道德是规范的和可估价的。

  我们可以试图得到O2,避免极端的相对主义的思想。

  关于道德推理。

  一个道德判断或句子是否被断言,意义似乎不会变化。然后,非认知主义者似乎承认道德句子在断言前后,意义发生变化。

  举例:

  MP1.施舍是好的。

  MP2.如果施舍是好的,那么这个施舍是好的。

  MC.因此,这个施舍是好的。

  对MP2,我们不能认为这是态度的表达,因为如果我们有一个未作断言的上下文,那么一个人可以提出MP2,并且不认为施舍是好的。所以,我们熟悉的短语在MP1和MP2中有不同的意思。

  一些回应

  a道德推理和其他推理极端地不同,尽管表面相似。

  b我们的推理没有真值,我们不仅可以表达对行为的同意和不同意,还可以表达对其他态度的态度。

  改写成:

  MP1’.赞同施舍。

  MP2’.赞同(赞同施舍;赞同这个施舍)。

  MC’.赞同这个施舍。

  这个推理是不合逻辑或不一致的。但是我们不是在处理正常的逻辑和一致性。

  c保持原有的道德推理的理解,但是认为前提和结果不具有真值,是态度和欲望的表达。

  d设想一些非认知的状态的表达的证成是有真值的。

  真理的符合论,言论用来表征世界。最大的问题是,言论为什么会符合实在?

  真理的紧缩/最小理论,假设真是一种属性。

  (ES) ‘p’ 是真的,当且仅当p

  ‘p’是句子,p指出世界的某些东西。紧缩论者给出了真值条件。

  非认知主义者可以采用紧缩论:

  (MES)“施舍是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施舍是好的。

  我们描述地分析“施舍是好的”,或非认知状态的表达,似乎都不影响它的真值。单独的短语可以最小地为真。

  但是,问题在于“施舍是好的”嵌入了更大的短语。没有理由认为在MP1、MP2和MES中的类似短语有联系,因为我们混合了断言和非断言的短语,嵌入和非嵌入的上下文。

  我们需要在采用真理的紧缩论之前,解决Frege-Geach问题。

  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被分析为态度和欲望的表达。

  态度或感觉能用道德的方式或者非道德的方式刻画吗?

  赞同似乎不是足够的细致,因而不能区分好、善良、争议和勇气等。这不可接受。

  非认知主义者不得不识别一些刻画态度的方法,从而能解释我们认为需要的区分,并且不依赖道德的概念。

  一个提议是,所有道德判断都包含或伴随着一些独特的道德现象或感觉或态度,而当我们进行任何其他种类的判断时,这些现象就不会出现。看起来很奇怪,我们判断某事是正义的,我们的态度似乎并不具有某种特别的特点。我们对所有道德事物的态度有可区别的东西吗?

  一个提议是,道德判断可以这样分析:我们应该道德地做什么,有确定的规范和规则。如果我们违反这种规则,我们感到内疚;如果其他人违反,我们觉得愤怒。

  但是分辨出在正确的情景中的正确的心理很困难。我们需要解释不同种类的道德概念和判断,情绪本身不能做到,可能需要规范和规则的细节。

  非认知主义者似乎很难说,对我们在一个道德判断中使用的每一个道德概念,有一种特别的感受。

  同意的强弱不能帮助我们区别善良和正义。我们可能说道德同意不只牵涉同意某事,而且牵涉同意别人同意某事。但是,a普遍同意可能不是道德的必要组成部分。b不能区别善良和正义。c不能区别道德和美学。

  为什么认为道德判断的区别只能用表达的态度刻画?可以结合一些自然特征。

  优点,结合了很多道德直觉,尊重人们感受到的自然的激励。

  缺点,如何解释道德推理和正义地对待我们判断的方法。更基本的担忧是,非认知主义者反对很多人有的实在论倾向。

  元伦理学立场的两个重要区分,独立于心灵-依赖于心灵,自然主义-非自然主义。

  感性理论的特征,实在论、非自然主义、依赖心灵的立场。道德言说可以被认为有真值。

  感性理论得名,是因为关注人们典型具有的感性能力,人们会在形成道德判断时采用这种能力。

  a颜色

  某一桌子有确定的尺寸。

  颜色属性通过某物体的微观物理结构,在某种光照条件下,使眼睛的微观物理结构产生的反应,来识别。

  颜色的还原论解释,颜色通过物体的微观物理结构和/或光的波长和其它东西识别。

  第二种观点,

  某一物体是红的,当且仅当,在某种光照条件下,它使某观察者产生红色的感觉。

  一种倾向性的分析,

  某一物体是红的,当且仅当,在某种光照条件下,它会使某观察者产生红色的感觉。

  考虑到人们会看错颜色。

  某一物体是红的,当且仅当,在标准光照条件下,它会使标准观察者产生红色的感觉。

  这个解释有正确的条件,所以有客观性O2。而颜色依赖于人们的观察、感觉,所以有主观性S1。

  在颜色的识别中,什么是标准的?可能无法在实践或者通常接受的东西之外,有结论性的论证。色盲是少数。

  b伦理

  感性理论关注道德属性的现象,道德属性的价值性和规范性本质。某东西对我们是有价值的,对我们提出要求;我们很自然会把人和我们的感性能力联系起来。

  某行为/情形/人是道德上好的,当且仅当,在标准条件下,它会使标准观察者产生好的感觉。

  或者

  某行为/情形/人是道德上好的,当且仅当,在标准条件下,标准观察者会判断它是道德上好的。

  我们无法控制我们的眼睛感知物体,这个过程是自动地。对道德,我可以反思我的判断,思考我判断的方式是否正确。

  伦理和颜色至少有两点区别:

  a似乎更复杂,需要更多的考虑和推理。

  b有可能训练我们自己,通过反思,提高我们的反应能力。我似乎有一定的控制能力,或者说有一定的自由。

  物体据称导致特定的颜色反应,行为和情形据称值得特定的道德判断。颜色感觉是一种因果或机械的过程。我们可以欣赏如何对某种情形进行道德地判断,我们有推理控制的自由去做对或做错。

  在两种情况下,我们优先选择特定的反应,因为特定的原因。在颜色,似乎是因为多数人的经验。在伦理更复杂,我们的反应本身也有价值属性。

  感性理论的一个关键元素是,我们在挑选出存在的价值属性,我们在形成关于价值属性的判断。一些人可以形成好和对的判断,一些人不行。我们的推理和感性能力,如果它们正确地工作,应该能给我们指引正确的方向。道德属性存在,是物体的属性。道德属性的哲学解释(为什么它们存在和它们的本质)本质上涉及人们如何判断这些物体。

  O4: Something (such as an object, or a property), is objective if it consistently features in the experiences of typical, mature human beings and whose reality is hard to ignore.

  某东西是客观的,如果它一致地存在于典型的成熟的人类的经验,并且它的现实性很难忽略。

  感性理论者认为道德属性有O4,类似颜色属性。

  特征的集合如何刺激或产生这些判断?

  由其他人作出判断,与我们的生理学紧密联系,推理和验证某些判断。某些观点通过不同的方式得到加强。特定的自然特征的样式成为范例。

  a其他立场

  很多现代的非认知主义者很接近感性理论者。非认知主义者认为我们向一个非道德的世界表达态度,而感性理论者道德地构想世界。非认知主义者的挑战是,我们想要能够挑选出道德判断。

  对感性主义者没有这个问题,他们说好是好的东西,可以被认识。在这种解释中,价值和规范属性可以通过判断被挑选出来。

  b一些辩护

  逃脱:道德概念逃脱了任何自然的刻画。道德对于自然是无形的。

  对这整个方法的一个显然的担忧是,很多东西看起来是无形的,但是我们不认为它们是非自然的。

  无形有三个重要影响:

  (1)尽管NN1的支持者说道德属性引起和解释东西。它们似乎有和别的东西不同的因果力。椅子和其他东西发生相互作用的方式和道德不同。

  (2)这里似乎有一个循环。因为价值性和规范性是无形的,我们试图解释道德概念的特殊本质。我们似乎想通过说道德概念是价值性和规范性的,来解释道德概念是无形的。

  (3)我们也许最终可以完全用自然的术语把握道德概念。但是,似乎有逃脱的可能,我们也不能确定我们是否用这种方法成功地将道德编码。

  c打结

  从对样式和无形的思考来看,道德不可能是一个自然的种类。

  多样实现性给我们,道德和自然的连接。

  非自然属性不需要在本体论上是与自然世界没有连接的分离的实体。

  善被某些自然属性的集合实现,但是善不能还原成它们。很多理论者希望这也能回答随附性问题,这种立场完美地与随附性一致。

  Mackie的怪异性论证,我们对道德应该采用O2,而不是O1。

  感性理论者承诺可以认知真实的属性,有一些标准去判断更好和更坏,甚至真和假的判断。道德属性通过使人们产生反应的自然物体的样式构建。

  独立于思想-依赖于思想,自然主义-非自然主义,结合产生4种立场。

  a IMR和自然主义

  他们必须给出一个道德是什么,如何构成或同一的自然的解释。非常困难。

  b IMR和非自然主义

  设想的属性不真正存在于自然的世界。

  一些自然属性的集合独立于心灵地构成了善。但是没有自然的方式说出这种样式,也没有这些自然属性构成这个善的例子的事实。(?)

  c依赖于心灵和非自然主义

  感性理论在这。世界由自然属性,它们的组成构成道德属性。但是没有任何道德属性的完整地自然的解释。帮助决定行为的道德属性的东西是人的反应或最好的人的反应。道德对自然是无形的,它们不能完全地自然化。人可以练习哪些东西构成哪些道德东西的自由。一个特定的东西应得一个特定的反应,和它是怎么样有关。这是一个因果或次因果过程。某东西得到价值的方式,部分因为人们用一种特定的方法推理和判断它。

  d依赖于心灵和自然主义

  内部矛盾。

  如果我们去掉反应和判断,把它们看作分析的触发器,作为判断者的我们是道德属性产生过程的部分,但是没有发挥作用。

  依赖心灵不意味着与人有关,它意味着最终人可以考虑某东西,它们用某种方式作的判断形塑了这个东西的伦理本质。

  有一种很强的假定,伦理是推理决定的活动,与规范性和价值性有关。自由,不是自动的。

  在还原的自然主义和依赖于心灵之间存在巨大的冲突。

  可以不采用还原论的观点的NN1,为什么两种不同的东西的集合要用“自然的”标签?

  采用与颜色的类比,认为道德概念、现象与主体(人类)和客体(自然世界)都有关。

  支持道德依赖于心灵、非自然,符合一些直觉。

  a循环

  什么使得回应和条件是标准的?可能没有办法为“特定的回应是更好的”作辩护。这种歧视对感性理论是重要的,但是为什么?

  我们用“适合的判断”的术语来定义“道德上好的”,并以此来判断什么是道德上好的。

  其它解释认为一个人能分析某东西是道德上好的是什么意思,不需要提及任何道德、价值、规范术语。这种解释可能不是循环,但是可能是一种没有希望的把握。(也就是说,认为这种事实是基本的,无法作出更多解释。)

  b哪种反应?哪种判断?

  可能没有方法不用道德术语和道德概念,说明一个好的道德判断是什么意思。

  可能没有方法理解善是什么,除非一个人作出一个道德得体的判断。

  有不同的对什么是道德上好的、和蔼的或残酷的等的不同想法。你可以提倡一种相对主义的非常局部的形式。“某东西是和蔼的,当且仅当我们当地人判断是和蔼的人,认为它是和蔼的。”可能,避开相对主义的唯一方法是,假定道德属性是独立于思想存在的:没有偏向性、没有局部性、有普遍的权威。

  感性理论者想抵抗IMR和相对主义。在道德事务中,有一些使不同的人们达成同意的方法。一种野心是,为在人类中的一种普遍的权威建立基础。循环的担忧会得到缓解,如果在伦理系统内,人们对什么组成了不同的道德观念的理解达成同意更加有信心。

  c实在论

  这种立场是实在论的,所以应该是认知主义和描述主义的。

  我们不认为我们有独立于心灵的道德属性。

  是我们对存在的属性作出反应,但是这些反应创造了存在的东西?

  投射主义:我们我们(非认知的)反应投射到(非道德的)世界。

  感性理论者不希望采用这两种观点。

  1总体的立场是,人类作为一个团体,用一种复杂的受生物影响的方式,对生活其中的世界作出反应,并帮助创造一种辩护和道德理解的样式,这种理解是我们居住、思考和使用的思想。个体的回应可能不会创造道德属性。自然世界和人类在创造道德现象中的角色大致平等。

  2人们不同地、自由地判断和推理,或者说有创造性地推理。一些感性理论者可能说,由于人类的反应、判断和概念器官,世界被塑造,被认知并组装成具有对象、属性、情况和行为。但是,并不是人类创造简单地这些东西。

  仍然有缺陷

  1因为包含S1,我们可能有一些受限制的相对主义。

  2一些人可能不能信任我关于无形的说法,尽管我认为整个问题尚无定论。

  3这种路径开始并且在道德和价值现象中运行,假设在道德是什么的任何刻画中,这种现象处于中心地位,是本质的。

  4我对感性理论的很多刻画基于自由意志。

  A道德属性是否存在?(道德是否实在的?有没有道德事实?)

  B道德判断是否是描述、表征事实?

  C道德属性和人的判断的关系?(道德独立于心灵还是依赖于心灵?)

  D道德判断是否能驱动人的行为?(道德判断和动机有什么关系?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E道德属性、道德判断是否客观的(客观O的还是主观S的)?

  F道德是否自然的?

  G是否支持相对主义?ABCDEFGIMR是是独立XO1O2X否非还原自然主义是是X外在O1O2是否还原自然主义是是X外在O1O2是否错误理论否是依赖XO2S1X是非认知主义否否依赖内在S1,可能O2否X感性理论是是依赖内在O2O4S1否否

  作者支持感性理论,有一些偏向。

  非常不符合直觉和日常经验。比如说,常见的投票行为,除非认为投票行为与道德无关。

  不承认道德的演变。

  问题在于如何解释道德的和自然的差别,即道德属性的价值性和规范性的怪异性。

  我依循这个思路:

  A一个东西有价值在于人会去追求它,以它为目的。而这种追求行为类似于动物猎食,生物上起源于单细胞生物的取食。彻底的解释这种目的性行为的产生,则在于对单细胞生物、动物的研究。但是,我至少融贯了价值性和常见的自然现象。

  B规范性来自于人们的契约能力-订立契约和执行契约的能力。这体现在人与人的互动中,并且人与人的互动异常复杂。

  我持依赖于心灵的自然主义立场。依赖于心灵就是与人有关,我持决定论立场。人决定道德的关系,类似于,球A碰撞球B,球A决定了球B的运动轨迹。也就是物理学中的近场作用/直接作用原则(需要进一步查证)。我们知道球B的运动轨迹是决定好的,但是我们仍说是球A决定了球B的运动轨迹。类似,道德是决定好的,但是我们仍说人决定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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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 X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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