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献子的伦理困境,克尔凯郭尔和康德之间的张力 (《恐惧与颤栗》解读)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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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伯拉罕老来得子,以撒是他财富和恩典的继承人,可是某一天,上帝给亚伯拉罕一个考验,要他献祭自己的儿子以撒。这个要求如此突然,甚至没有理由。而亚伯拉罕确实服从了,献祭了自己的儿子,但是当他要点火的时候,天使阻止了他。继承人保住了,他也成为了”信仰之父”。

  《创世纪》22章有一个神学问题。因为上帝对亚伯拉罕的考验要求看起来像是“婴儿献祭”,这在许多古代中东文化中很常见(列王记下3:27)。然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以色列人在历史上做过婴儿祭祀。另一方面,这个故事没有提到“把首生儿子献给上帝”。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说,《创世纪》第22章对祭祀行为本身不感兴趣,而是关注亚伯拉罕的信仰。

  在故事中,亚伯拉罕并没有为了特别的目的而牺牲他深爱的以撒。对于亚伯拉罕来说,他的祭祀行为没有任何现实的目的,他没有与上帝达成协议。在许多外邦迦南宗教中,信仰只是“经济交换”,为了从上帝那里得到东西,人们通常在与上帝的“经济交换”中以讨价还价的筹码来支付他的儿子,比如列王记3:27中摩押王米沙为了打败以色列而牺牲了他的儿子。相反,亚伯拉罕的牺牲没有任何目的,他只是想服从上帝的命令,甚至他不明白上帝命令的理由和这种牺牲的意义。

  正如Mircea Eliade(1986)所说,“像Mesha国王这样的其他人非常清楚牺牲首生儿子的意义,这个仪式具有巫术的力量。[Mircea Eliade.《宗教思想史》第1卷176页,“另一方面,亚伯拉罕并不怀疑上帝的神性和全能,在与上帝的立约中,他深深地感到自己与上帝有着密切的个人关系。因此,即使上帝的命令看起来像婴儿的牺牲(杀婴),只是因为人类的理解能力是虚弱和有限的,他不能完全理解上帝的目的和上帝命令的价值。上帝不是一个逻辑前提,他并不必须以人类理性的一致性来运作,上帝是自由的主,他会随心所欲地到来[沃尔特·布鲁格曼]。有时上帝的意志不能被人类完全理解。因此,在《创世纪》第22章中,亚伯拉罕没有做任何仪式,因为他自己没有任何目的,甚至他不知道他的行为是什么意思。然而,他的信仰和他与上帝的个人关系,让他知道他没有犯罪。这个故事显示了上帝不可理解的本质和神性,他的命令高于人类的理解。

  上帝在《创世纪》第22章中检验的目的是什么?当以撒成为上帝祝福和亚伯拉罕希望的焦点时,上帝为了测试亚伯拉罕,把以撒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在《创世纪》第22章中,神想要教导亚伯拉罕,以及后来的信徒一个信仰的教训,这就是信仰的真正含义。对于错误的外邦宗教来说,信仰就像是经济交换或人与神之间的交易。米沙王把他的儿子祭祀神,因为他的目的是与神交易,他付给他的儿子,并想从神那里得到一些东西。这种虚假的信仰都集中在自我利益上。

  相反,正如马克·G·布雷特(2004)所说,上帝通过测试想要亚伯拉罕知道虔诚的含义,即“亚伯拉罕会仅仅因为后代和土地的赏赐是如此可取而服从上帝,还是因为上帝本质上值得服从?”“虽然上帝会给亚伯拉罕提供最好的东西,但真正的信仰不是追求自身利益,它不是经济交换。“如果寻求上帝只是从上帝那里得到一些神圣奖赏的一种方法,那么上帝本身就不会被视为有价值的,他只不过是理想物品的提供者,那么在他们心中,上帝只是一个偶像。”

  因此,当无知的亚伯拉罕选择无条件地服从上帝的命令,而表现出他的信仰没有任何现实目的时,他可能会失败。领悟信仰的真正含义:没有任何自我利益,但牺牲自己的生命和未来(以撒),绝对依靠上帝的意志(真正的信仰是最终的依赖),通过真正的信仰,他超越自我,成为信仰之父。信仰不是一种廉价的恩典,而是对上帝和邻居的个人义务。就像《创世纪》第22章一样,亚伯拉罕做了一个伦理决策,在人类的道德/法律和上帝的意志之间做出选择。他终于服从了上帝的旨意。在新约中,耶稣基督和他的门徒也面临着同样的伦理问题,不管是遵循犹太律法,还是遵循上帝的爱的命令。此外,亚伯拉罕的行为并没有为所有基督徒建立传统文化或一般伦理,因为他的行为完全违背理性,以及是绝对的个体性的(这行为只属于他自己)。

  换句话说,亚伯拉罕的行为违背了人类的道德和实践理性,为了服从上帝的命令,他牺牲了自己的社会责任(社会伦理)。

  创世纪22是一个关于个人信仰的故事,在一个很深的孤独环境中,这种经历只属于亚伯拉罕自己,不能普遍化。虽然这个故事没有任何神学问题,但它有道德问题。对于康德来说,普遍道德是由人类社会建立的。人类通过实践理性为自己的社会制定道德规范,以便共同生活,避免冲突。一旦人们为自己制定道德法律,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服从道德法律。在康德看来,道德法是绝对必要的,它迫使每个人对它负责。有三条道德法则:(1)这条道德法则是普遍的,对每个人都有效。(2)只要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做,你就能做某事。(3)任何合乎伦理的行为必须以个人为目的,人是目的,而不能是手段。

  

  因此,康德对亚伯拉罕的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因为在圣经中,亚伯拉罕没有遵守任何道德律,他违背了伦理命令的“普遍法则”,即是牺牲了他的儿子(1,2);他想为了服从上帝的命令而杀人,他把他的儿子当作工具而不是目的,这违背了道德法律和人类伦理。显然,亚伯拉罕根据自然法和道德法则献祭以撒都被认为是一种罪。因此,我们怎能说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因为他服从神的命令,献出他所爱的儿子呢?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正如索伦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中提出的问题,“我们能从目的论的角度暂停一下伦理学吗?”[Soren Kierkegarrd,恐惧与颤栗,第30页]“有两种义务(或目的)为神的信徒伦理学建立一套辩证关系(1)普遍伦理,它要求任何个人服从普遍的道德。(2)信仰,它要求个人超越普遍道德。上帝的意志必须是任何人的最终目的。

  克尔凯郭尔认为,在《创世纪》第22章中,上帝的命令使亚伯拉罕处于一种荒诞的境地,这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正题(1)如果亚伯拉罕牺牲了他的儿子,最后当以撒死后,他会后悔并回到普世中;

  反题(2)如果亚伯拉罕一开始没有牺牲他的儿子,他只是服从普世道德。无论是牺牲还是不牺牲,对于亚伯拉罕来说,他似乎不可能超越他的极限。然而,信仰必须超越普遍道德的限制。

  合题解决这一辩证困境,是(3)上帝派天使停止祭祀,承认亚伯拉罕的信仰。

  那么,他可以是信仰之父,否则他只能依靠普遍的道德水平。亚伯拉罕生活在一个道德悖论中,一方面,他是人类社会的一员,他必须服从人类道德体系;另一方面,他是上帝的信徒,他必须服从上帝的命令。对于克尔凯郭尔来说,亚伯拉罕的行为超越了整个道德领域,并且具有超越普遍道德的更高目的。他的行动不是为了拯救一个国家,也不是为了一个更大的社会目标而牺牲个人的生命,也不是为了让上帝快乐。相反,他的行为和信仰只是与上帝的个人关系,只对上帝负责。因此,亚伯拉罕不是一个悲剧英雄,因为英雄总是为了服务于普世,得到荣耀和荣誉而放弃自己的个性。亚伯拉罕只是一个普通的信徒,他生活在信仰与世俗生活的两难困境中,最终放弃了普世的道德义务,形成了个人的信仰。通过信仰和顺服,亚伯拉罕超越了他自己,在一个危险的悖论中,他以绝对的一对一的关系直接面对上帝。对他来说,有条件的信仰只是一次个人的孤独之旅,他必须走那只属于自己是十字架的道路,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感受和处境。

  总之,亚伯拉罕的信仰之旅代表了每一个信徒的信仰之旅,就像亚伯拉罕的信仰放弃了普遍的道德规律而形成了个体性一样。基督教信仰是“非此即彼”。

  对于每一个基督徒来说,当他或她选择信仰的时候,他必须经历一次“信仰的飞跃”,首先中止一些普遍的事情,比如人类的理性,和对信仰的热情。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虽然真理是悖论,但如果真理是真理,人们就应该充分地参与其中。”卡尔·巴特在《罗马书释义》(1928)中对读者作了最好的总结,“在亚伯拉罕的危机中,他选择敬畏上帝,并把上帝的不,解释为上帝的是。”

  亚伯拉罕在道德危机中勇敢的演出,使他获得了“信仰之父”的成功称号。 虽然亚伯拉罕的信仰是个人的,但我们的基督教信仰是一个团体。在圣体圣事中,没有任何基督徒的信仰是绝对独立的。亚伯拉罕的故事表明了上帝的救恩和计划是不可理解的。亚伯拉罕和以撒献祭的顺服预示着未来在新约中的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祭。在检验和提供、接受和给予的辩证法中,可以与耶稣基督的受难和救赎相联系[Balter Brueggemann,pp,193]。正如Walter Brueggemann(1982)所说,为了耶稣基督的钉死和复活,这两个事件是属于一起的,不能分开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是上帝的考验的最终表现[同上]。通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完全相信并顺服父的意志,他克服了上帝在十字架上的最终考验。最后,耶稣的复活意味着上帝的最终提供,通过耶稣的牺牲和复活,荣耀的新生命提供给所有基督徒。

  另一方面,亚伯拉罕的故事显示出任何一位基督教徒的真实信仰也是不可理解的,信仰是一个谜。真正的信仰不是经济上的交换,而是完全取决于上帝的意志。有时候,信仰需要自我牺牲和严格的道德决策。亚伯拉罕的信仰是一个悖论,总是在普遍道德和个体信仰之间转换。然而,真正的信仰总是超越人类道德和人类理性的,这是人类精神中最不可理解的部分,使每个人成为自己,拥有各自独特的本质。因为信仰可以使人超越自我,超越普遍性,使得人被分别为圣,成为一个完整的个人实体,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信仰是个人与仁慈的父神之间的个人关系(在最终的依赖中,在绝对依存感中)。信仰需要义务,这不是一个廉价的恩典,但义务背后是上帝的慷慨提供,上帝会给他的信徒最好的和祝福。创世纪22是信仰的象征,教导每个基督徒,上帝的计划远远超出我们的理解,但需要我们作出回应和行动。就好像《圣经》叙事中亚伯拉罕和耶稣的自我牺牲,在没有任何自我利益作为信仰的前提的情况下,独自离开人群,回应上帝的呼召,在荒谬的处境中,实现了真正的信仰。正如耶稣在《马尔谷福音》8:34-35中所说:“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因为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但谁若为我和福音的缘故,丧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

  十字架本身即是荒谬,上帝的羔羊独自走上刑场。

  真正的信仰是绝对的个体性,是将人排除在城邦之外。被驱逐于城邦外的人,只有两种可能,或是野兽,或是先知。当他放弃作为一个"城邦公民"的权利时,这个决断对普遍道德而言是一种罪。而从此开始,在旷野中,在巨大的精神危机中,他开始对上帝负责。

  信仰即是非此即彼。

  后记 1:

  有两种义务(或目的)为神的信徒伦理学建立一套辩证关系(1)普遍伦理,它要求任何个人服从普遍的道德。(2)信仰,它要求个人超越普遍道德。上帝的意志必须是任何人的最终目的。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是克尔凯郭尔原著中的话,他作为存在主义之父,将信仰和哲学转移到解释个人在社会中处境的问题上。克尔凯郭尔认为十字架上的耶稣和亚伯拉罕和他的处境具有共性,也就是服从社会伦理和展现自身信仰以及自我的矛盾。《恐惧与颤栗》是直接用来批判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的著作。在中世纪,合乎社会规范与为展现自身,和为上帝负责是一致的(这表现在天主教为每个阶级设定了目标,以及服从上帝定下的自然法作为人的道德目的中)。到了康德,他通过"人为自然立法""人为道德立法"翻转了传统天主教哲学,并且将上帝请出了道德立法和自然立法的领域。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1)人的个人自我实现必须服从伦理共同体的道德绝对命令。(2)当人在伦理共同体中,在某些事情上势必与个人信仰矛盾。因而克尔凯郭尔提出了《圣经》中最极端的例子,亚伯拉罕献祭儿子,来表现这种困境。这也暗示了克尔凯郭尔自身的精神状态,他追求自我实现,但是又必须被困在伦理共同体的绝对命令之中。于是,他抑郁,并且放弃了和女友的婚礼。

  上帝要求亚伯拉罕献出儿子,这个例子本身显示出信仰和普遍道德的矛盾,这就表现出克尔凯郭尔所提出的,实现自我精神和服从伦理普遍命令的矛盾。而人必须实现独立的自我,而不仅仅满足于服从普遍道德律。

  后记 2

  克尔凯郭尔究竟想说什么?

  虽然克尔凯郭尔用圣经故事来讲哲学,但是他并不真正在讲圣经故事,而只是隐喻其他东西。那么他究竟在暗示什么?

  如果仅仅按照信仰教育来读的话,这个故事还只能看到,一个极端的神,要一个人杀他的儿子。虽然很多人想种种理由去掩饰这个事实,但是的确如此,何况亚伯拉罕根本不知道这只是神的测试,而且这个测试太可怕和极端。犹太人不会怀疑,毕竟犹太人和基督教认为生命来自上帝,最终也要还给上帝。上帝是一切生命的源头。何况亚伯拉罕这个儿子是上帝用神迹在他100岁的时候生下来的,亚伯拉罕一直想要一个继承人。上帝要将他收回,测试亚伯拉罕的信心。这个故事要看上下文,当成上古时期的寓言体来看,毕竟上古中东人没有发展出现代人的个体道德。在那个时候,儿子是父亲的私有物品,没有什么社会权可言,一直到古罗马还是如此。

  但是,难道克尔凯郭尔在这里仅仅谈信仰,或者要顺服神这种千篇一律的宗教戒律吗?当然不是,甚至是相反。要知道,顺服神本身就是当时的一个普遍道德和教条。比如不可离婚是宗教教条是顺服神的表现。而如果亚伯拉罕被命运要求离婚,他就是走反普遍伦理的另一条道路。克尔凯郭尔在这里并不是在谈信仰,或者顺服神。他自己是浪漫主义者,强烈反对当时的基督教传统教导,国教会。作为存在主义之父,他谈的是 在 普遍道德命令和个人命运之间的冲突。一个是集体命令,一个是实现自我本真,两者的冲突。他用这个圣经例子,一方面是为的是破解康德哲学的问题,同时也为了阐述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一点不知道背景就很难读明白。

  不过说白了,就是神要亚伯拉罕杀人,杀自己最爱的人。但是毕竟这是4000年前的故事,口头传承下来的,不能用现代思维去看,虽然确实康德和克尔凯郭尔都在用现代哲学研究这个问题。

  这圣经可是赞美亚伯拉罕信心之父,为了服从神,在痛苦中连儿子都可以杀。于是他成了信心之父。其实很黑暗的故事,但是里面存在主义的问题可以去探索。

  其实,如果一个无神论者想要理解克尔凯郭尔在这里的想法,只要把文章里的上帝换成命运,将亚伯拉罕要杀儿子的桥段换成"一个急迫的,要孤注一掷的个人精神事件"。公式就变成:

  原本克尔凯郭尔/亚伯拉罕过着平稳的日子。突然某日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他必须做一件不合乎理性和反对普遍道德的事情,被强迫推向去做一件他自己都不理解为何要做,且让所有人都憎恨他的事情,他又相信他不得不做这件事情。不做这件事情,他就永远被淹没在常人之中,失去了他独特的自我,他最后还是为了保持自我,而服从了命运,做了这事情,离开大众,成为一个孤独的,只为自身活着的野兽。

  这个亚伯拉罕指的就是克尔凯郭尔自己的故事。他有抑郁症,快和女友结婚了,家里都给他准备好了(日常)。但是他知道抑郁症无法痊愈,而且会连累女友,他相信独身是爱情的最高表现。某天他发现他开始恐惧婚姻,又不得不结婚,他认为结婚后就无法表现真正的自己,重复了家族一遍又一遍的事情。可是马上要婚礼了(情况)。他只要结婚,皆大欢喜,符合普遍道德。但是那个瞬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就是不结婚,单身才能不被淹没在日常琐事里。但他没有理由不去结婚,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是在冥冥之中感觉到自己要一辈子单身,(这是他所确信的命运,将他推向非日常,非常人的一边)。只要他逃婚,所有人都会憎恨他(反对普遍伦理被定罪,独身是一种异端),但是最终,他还是逃婚了。随后他确实没有埋没在家庭琐事中,但是成了孤独的人,承担背负他所认为的命运,他还爱着女友,始终保持着高贵的爱情。

  也许他曾经幻想,如果有一个像亚伯拉罕的天使一样,将两难的处境解决,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他既能和女孩在一起,自己也可以痊愈。但是并没有这么好的事情,机械降神只出现在戏剧和圣经里,是理想化的。其实在这里,我们做一系列类比,就能理解克尔凯郭尔在文章里想表达什么。

  亚伯拉罕杀儿子,等同于,克尔凯郭尔抛弃女友。

  普遍伦理不能杀人,等同于,必须得结婚(不能不结婚)。

  上帝要求亚伯拉罕杀儿子,等同于,克尔凯郭尔认为命运让他无法结婚(可能是抑郁症的原因,或者他不想成为他的父亲一样的人,或者他认为爱情是孤独的,是独身的)。

  唯一的区别就是结果,因为戏剧里机械降神,结果皆大欢喜,亚伯拉罕保住了儿子,他的信仰也受到神的认可。

  而克尔凯郭尔则抛弃了自己的女友,服从了自己抑郁症的命运,成为一个孤独的作家。

  其实文章暗示的就是一抑郁症青年内心的挣扎,而这根本不是讲顺服神的宗教教育。

  也许这就是命运使然吧。克尔凯郭尔燔祭的烟,将爱情上升,连接到了他所爱的人。

  Peter 2019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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