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电影《全民目击》中的法庭戏?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2
手机版

  法庭辩论和盘问看得很过瘾,感觉是是中国同题材电影的一个突破,但是否符合我国实际?

  刚刚看过这部电影。之前就在知乎关注过这部片子。从法庭戏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试图模仿欧美法系中辩论的场景,是个良好的尝试。但从剧情与演技的角度来看,这部片子需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下面涉及较多剧透哦~~~========

  法庭体系参照的是哪个国家?

  答:美国司法体系。我旁观过国内的庭审,一般采取辩诉提交证据,传唤证人法官审讯,律师再依次发问的形式。交叉质询一般可以认为是英美法系的一个特点。

  但参考英剧《Silk》,英国的律师(barrister or counsel,《silk》中的QC)更多是在自己的席位上盘问证人、被告,很少来回走动。

  美国的律师,特别是辩护律师,更注重与证人的交流,交叉质询环节也是法律剧中最精彩的环节,常常采用来回走动,反复质问,甚至长篇的、激情洋溢的陈词来完成自己的使命。

  综上,从法庭戏的角度,本作的基础来源于美国司法体系,但演出效果也仅仅是尚可。

  前不久才看了郭富城主演的另一部法律剧,港剧《圣诞玫瑰》,由于是香港法庭,可以说完全才用英式司法体系。证人与原被告离律师与法官都非常远。但那部戏有逻辑的硬伤就暂且不表。

  但本剧中依旧保留了审判长与合议庭的角色,未免显得不伦不类。。。

  本剧的辩论与盘问,精彩么?

  答:从剧本角度看,尚有努力的空间。从实际案情与审判角度看,漏洞百出,公诉人也就是检方(郭富城)简直没有智商可言。仅仅为了表现戏剧冲突,而完全没有体现出法律本身的严谨,与我国检方应有的能力。

  首先无论是我国法庭还是英美法庭,内部都是严禁使用手机等数码产品童话或者记录庭审的,更不会允许媒体在庭內进行现场直播。记录只有当庭书记员的那份为唯一标准。

  第一场庭审,虽然是最沉闷的庭审,但也是最严谨的。证据链完备,仅仅因为关键证人的当堂翻供(因为妻子出轨的报复杀人)而出现冲突。这里检方还是很好的履行了交叉质询提出疑点的职责,但随之而来就是,法庭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宣布继续庭审?这种在先前证据收集提交阶段出现的重大不符,理应立即宣布暂时休庭,给辩诉双方充足的时间重新收集证据,排除伪证的可能。但这部剧中几乎忽视了应有的时间过程,显得双方律师一直在马不停蹄的进行证据收集。

  第二场庭审,检方对于隐匿证人提出的新证据,理应验证其合理性。而不是冒险当庭试图指证林父。而且指证的环节也太扯了。作为一个关键证人,居然一开始没人调查过他是否在车内留有指纹,以及案发当晚他是否有不在场证明以排除犯案可能。其二,检方在提出延期审判的时候,居然在其席位上就直接提出,这种涉及不确定的新证据与证词的申请,更合适的方式似乎应该是辩诉律师与法官在庭內审议决定比较好吧?

  同时,两次庭审中,辩诉双方都出现了“抗议”理由不充分,法官判断抗议是否有效的时候,也更感觉是为了推进剧情而强行行驶权力,并未真正合理。特别是证人即将作出有可能自证其罪的证词时,他并不一定要回答啊,按美国法系是可以行使第五修正案中的权利拒绝回答的=,=

  期间检方调查取证的无力,私下接触关键证人这种违法行为咱们就都不提了……但对于那么明显的伪证,与林父几乎就表明给你看我丫就是在演戏的证词,出于报复心理检方居然没有明显的质疑,法院也在证据链完全不清晰,只有证词(注意那段视频检方并未能提交给法官)与指纹等间接证据的情况下,就作出了羁押林父,无罪开释女儿的决定,何其儿戏。

  如果是一个合格的辩方,应该怎么做,应该帮林父演戏么?

  答:律师不能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但林父不是当事人啊,他的行贿行为与伪证,辩方律师有义务报告。

  好吧就当大美女律师没发现伪证,在第一次庭审翻案后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是美国法系的话,对辩方简直太棒了。由于一罪不能二审的条例,与合理质疑的原则,辩方只要尽力证明司机是有作案动机与作案可能的,就极有可能使得女儿无罪开释或者获得诉辩交易,因为存在“Reasonable Doubts”。而即使检方掌握了宿县的证据,而得之自己采信了伪证,也无法再对女儿提起谋杀指控了。(其他指控还是可以的,但女儿并没有做伪证,老爹与司机的伪证是跑不掉的)

  但我偏不,我偏要把老爹丢上证人席,还偏要纵容检方为激怒证人而进行无理取闹的盘问。第三场庭审干脆去取证而不到庭了。这种“大律师”早点开了吧。。。

  当然还有漏洞,谁还记得第一次庭审中莫名其妙丢失的百达翡丽手表不?(感谢@dabeard

  指正)

  以上,本人并不是法律工作者只是法律爱好者,一篇影评而已,如有疏漏请指出,谢谢。

  老师说把这部电影当作「刑事诉讼法」的改错题来做。

  律政壳,亲情核

  撰文:何帆

  日期:2013年9月15日

  来源:麦田书坊微信公共账号

  一直感慨内地没有真正的律政剧,朋友力荐新片《全民目击》,微博宣传也说此片打造了内地检察官银幕新形象,看完之后,觉得还是以“狗血亲情伦理大片”冠名较妥。若论专业,这部电影哪里是在传播检察官正能量,简直是比山西副检泡KTV更黑的“高端黑”。除了黑检察官,影片连法官、律师、警察、记者也一道黑了,唯一伟光正的形象,反而是孙红雷饰演的富商林泰。下面细表:

  故事通常应靠结构支持,平心而论,《全民目击》叙事结构虽然老套,但顺畅轻巧,以检察官、律师、父亲三个视角推进故事,逐层揭示真相。三个视角得以展开的核心舞台,都在法庭。这个结构要立起来,必须建立在丰满的法庭戏基础之上,而这恰恰又是本片最弱的地方。编剧或许不了解诉讼程序,或者对中国式庭审有太多一厢情愿的想象,又或是穿越到英美法系的法庭,最后,庭审戏就做成了一锅四不像的杂烩。

  法庭上各种设备乱拍,闪光灯忽闪忽闪的情况,在世界任何法院都很罕见,姑且算编剧心目中庭审公开的美好愿景。检察官、律师盘问被告、证人时满嘴跑火车也罢了,现实中类似情形也不是没有。检察官不主动回避也罢了,毕竟也非法定回避情节。法官问些不着边际的问题还是罢了,的确有个别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较差。

  问题是,美女检察官助理的刑法是法理学老师教的吧?先说了商业诈骗罪、金融欺诈罪两个子虚乌有的罪名,然后又说,这些不属于犯罪。如果只是民事欺诈,你检察院起诉个毛线?余男饰演的律师号称国内一线大律师,上来就说这个案子被告肯定得定罪,唯有年轻和单亲两大优势,接着部署手下大搞煽情战术:雇水军发帖,造网络民意,教唆其他律师总结陈词时先哽咽,再流泪,后催泪。与其如此,还不如安排女助理晕倒公堂。若这就是最牛律师的形象代表,真是对田文昌、李贵方等大状的羞辱。

  另外,最后一场庭审戏,被告被起诉的罪名可能被判死刑,律师却没有出庭,这庭是怎么开起来的?至于剧中涉及的律师伦理,更是混乱不堪,根本弄不清女律师到底是想坑女被告,还是打算坑她爹。

  郭富城饰演的铁面检察官童涛,整了林泰整整十七年黑材料,两次起诉都因证据不足而失败。这样的结果,要么说明童检整合证据能力不够,要么说明林泰身家清白、难以入罪。总之,童检察官那么不依不挠、苦大仇深,起码从现有情节上难以解释,死扛着反而有迫害民营企业家之嫌,无法唤起观众共鸣。另外,从后面的“坑爹”情节来看,林泰这人“恶”的一面实在没显现出来,至少,人物形象不够丰满。

  其实,剧中的案件虽简单,但的确有文章可作。例如,从影片开头展示的检方证据来看,证明被告林萌萌有罪的证据并不充分(视频没显示真凶,其他证据以传闻证据为主),罪名到底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都可以再推敲。女律师如果上点儿心,弄成意外事件脱罪也不是没有可能。鬼知道她为什么上手就断定要判十五年?剧情如果安排女律师从证据着手,攻击检方证据链,展开对攻,进而围绕是否有罪、重罪轻罪进行辩护,从一开始就可以撑起一个精彩的故事。当然,电影也交待了,律师一开始就打算走情感路线,后来接了电话才改攻控方证人。

  控辩技能上看,无论是第一场庭审中的律师逼问证人,还是第二场庭审中的检察官追问被告,都是利用言语技巧击溃对方精神防线,靠对方失控自认或失误漏嘴取胜,这在现实的法庭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也谈不上是真正的诉讼技巧。而且,警察和法医不是吃干饭的。就算有被告人自认,但汽车强力撞击造成的后脑创口,与直接把脑袋摁在钉子上造成的创口,肯定有很大差别。即使林泰承认杀人,与尸检报告和现场情况不符,一样不能定罪。

  这部电影最严重的硬伤,就是律政剧或推理剧的生命线:逻辑。本片有几处情节,逻辑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例如:林泰为什么要把伪造的视频给律师,他如何算到女律师倒贴200多万,也要把这个视频给检察官?让人直接发给检察官,岂不是更便捷有效?

  当然,从外行的角度看,这还是部有诚意的电影,导演、摄影都很用心,演员也非常用力,如果能在结构、逻辑和专业上下更大功夫,或许会成为中国法庭电影的开山之作。最后,余男的招牌表情,常常让人出戏到《敢死队2》,疑心她会突然一把扯下西装,掏出两挺AK47,闹法场劫囚去。

  --------------影片主要内容及感觉不大对劲的场景如下----------------------

  电影的基本情节:X市富豪,X市富豪,林泰(孙红雷饰)的女儿杀人了!无良富豪周泰,坑蒙拐骗,赚到了3.5个亿,但是他的未婚妻被杀了。检察官(郭富城饰)很有办法,抓到他的女儿来起诉。原来经办刑期三到五年的经济犯罪,现在变成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林泰请来周莉(余男饰),做辩护人。公诉人辛辛苦苦忙了大半个月,证人却当庭翻供,你还我公平判决,还我公平判决。

  新闻记者在法庭上拍照录像,对法庭庭审进行现场直播

  影片开始没多久,就以开庭前检方、控方、媒体、家属和其他旁听者入庭来烘托法庭审理的紧张气氛。媒体还在法庭内架起照相机、摄像机,对庭审进行现场直播。

  国内的法庭是不能随意录音录像摄影的,新闻记者如要录音录像摄影需要获得法官的同意。而法官一方面为避免庭审过程受到干扰,另一方面减少在音像文件中找到任何对其不利的证据的可能,故原则上在法庭内禁止任何录音录像。当然,庭审的正式过程,书记员会在庭审笔录中较完整的记录下来。

  律师向审判长反问问题

  庭审过程中一直在耍酷的周莉律师在沉寂多时后,突然向审判长提出一个近乎废话的问题“今天我们庭审的内容是什么?”最不可思议的是审判长竟然很配合的回答了。

  通常辩方律师反问、批判的对象是检方,也就是公诉人(一般也是据理力争,没有咄咄逼人)。审判长对法庭秩序和庭审节奏起把控作用,审判中的地位要高于控辩双方,一来不会回答这样影响权威的问题,二来可能会觉得辩方有意藐视法庭。

  反对与反对无效

  片中数次出现“我反对”、“反对无效”的对白。其实这种词语是英美法系中,法庭上律师的常用语。法官会结合被反对对象提问的关联性、合理性来裁定反对是否有效。

  中国法庭上,由于律师需要影响的是法官的判断,比起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法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很难被偷换概念、混淆是非和煽情等小手段影响,所以律师在对方使出上述这些花拳绣腿时,不用担心对方会影响陪审团而必须及时打断询问,只要归纳总结对方证据缺少客观性、关联性或者合法性就行。

  中国没有商业诈骗罪

  片中检察官童涛在向同僚们介绍案情背景时的台词:“第二年,我第二次起诉他,依然是商业诈骗罪。”

  可是,我国刑法条文没有商业诈骗罪,只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作为检察官,说出一个中国没有的罪名,我只能说这个检察官太洋气。

  检察官无权要求休庭

  庭审进入激烈阶段,检察官获取一份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但是该证据却由于预设的病毒而自动删除。此时童涛冷静的站起来,对审判长说请求休庭十分钟,获得了宝贵的缓冲时间。

  根据法律,刑事法庭上只有法官有权决定休庭,而且休庭的条件必须是法定的。要么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要么被告人已经进行完最后陈述,这时法官才能宣布休庭。而此时法官没有看到任何新证据,更谈不上对证据有疑问。

  检察院对非由自己侦办的案件不能直接进行补充侦查

  在有力证人,林泰的司机当庭翻供后,法庭审理开始转向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发展。此时童涛迅速决策,意志坚定,决定带领下属继续行动,寻找更多的证据。

  就好比厨师只管做菜,洗菜配菜等工序应该由其他人员专门负责。对于杀人、故意伤害这一类的暴力犯罪,检察院只负责提起公诉,侦查工作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依照程序,检察院在庭审阶段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提出建议。经法官同意后应当将案件退回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不能越俎代庖直接进行侦查。

  律师组成律师团进行辩护

  接受林泰委托后,大律师周莉在车上开始制定诉讼策略,“我会首先跟上,反驳他们的合理性。李杰跟上,补充我的逻辑。你(女助理)负责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环节——煽情。”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也就是最多限于两人。因此法庭上留给辩护人的位置最多只有两个,没有获得授权委托其他无关人员,法官会请到旁听席上旁听,不得发言。所以,周莉律师只能安排最多一名助理作为她的补充角色。

  检察官开着警察的车四处转悠

  可能是检察院缺钱吧,临时找警察局借的车,我只能这么想。

  -----------------------------------

  经知友 @項象提醒,我国检察院司法警察用车确实是前部标示"警察",侧面车身标示“检察”。原因是我国警察系统由五部分组成,包括公安系统,国家安全系统,监狱劳教系统,武警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故此处电影中的道具车辆是符合现实情况的。

  平心而论,《全民目击》是近年来我国难能可贵的一部法庭题材商业电影,以律政为外壳,以情感为内核。片中大量借鉴了欧美律政片元素而导致有些不伦不类,脱离我国司法实践的真实情况。但电影毕竟是电影,要在剧情和真实之间寻找一种平衡。主要缺点在于不够精细,由于律政类影片反映的是高度专业化的社会领域和职业生活,所以剧本和片子最好还是先给法律专业人士提提意见,尽可能减少严重脱离事实的穿帮场景。

  值得一提的是片中余男的演技,把诉讼律师的气场、沉着和专业展现得淋漓尽致,影片中其动作神态让我迅速联想到现实中接触到的那些优秀律师,想必是有下很大的工夫去准备这个角色。

  ----------------------

  我的公众微信账户:深思熟律

  不想拿什么民族性说事儿,但是“专业精神”,在当下这个浮躁又功利的社会,的确是太过欠缺了。

  《寿司之神》中,86岁的小野二郎终其一生做寿司,永远孜孜不倦地关注着那些在平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细节,而他成功的最大秘密,便只是坚守与持续,是对手艺和其它专业人士的尊重。

  对于成功而言,天赋造就、妙手偶得自然最好,但这种基于个体命运的奇迹并不能应验到每个人身上。

  电影这个行当里,个个都觉得自己是艺术家是大师是天才,至多有些是时机未至,有些是怀才不遇,而成功的总是极少数。想要有所作为,尊重行业,专业精神,便是理所当然。

  大家都看到卡梅隆每一出手便改变时代与行业,却不见电影背后那个锱铢必较的偏执狂,看到撞击冰山后轰然下沉的庞然大物,却未必留心到那些完全按照历史真实打造的餐具与铆钉;你只看到宫崎骏的动画影响世界,却没有看到构筑成鸿篇制作的数万张原画,每笔每划的用心描摹与推翻重改;即便大家认为剧情寥寥的《环太平洋》,导演德托罗也拿出了厚厚一叠的世界观设定与机器人、怪兽数据。

  所以他们是伟大的电影人,独具巧思,却也都拥有一颗敬畏专业的匠人之心。

  回到《全民目击》,这其实只是一部披着“法庭戏”外壳的“伦理剧”而已。电影的戏剧冲突与情节推进算是充足,但整部电影戏里戏外都透露着一种极其不专业的轻佻味道。

  当然,什么所谓本格推理,更是完全没有。

  导演身兼编剧,大概是看了些欧美或者TVB的法庭剧,整个庭审完完全全建立在一种想当然的臆想之上,不中不洋地杂烩在一起。

  先说检察院一方,郭富城饰演的热血检察官,完全就是一副对人不对事公报私仇的“不专业”状态,大剌剌地开着警车满世界转悠。还敢说是什么检察系统青年才俊,破获无数疑难大案(话说破案不应该是公安干的事情么?)。苦咬了事主林大户十几年,对方一直平安无事,自己的性格却扭曲成了一坨麻花。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的所有判断都是建立在对林大户人格的否定之上。也就是说,因为此案跟林大户有关,所以各种阴谋自然是不能少的。而在案件已成定局的情况下,检察官最后的奋力一搏居然就是开嘴炮搞人身攻击,逼得证人反口自证其罪,还一脸痞相得意洋洋地说什么“一顶绿帽子引发的血案”这种哗宠取宠自以为聪明的蠢话,惊诧得我下巴都要脱臼。上次目睹出如此威猛的反转必杀技,还是《九品芝麻官》里包龙星决战水师提督之子常威。可惜现实中,这既不符合法律规范,具备的效力也十分有限,发生几率更是近乎于零。

  领导尚且如此,下属们自然更加不堪。

  几个不知道靠什么手段混入公务员队伍的检察员们在一起热火朝天地讨论着我国根本不存在的“商业诈骗罪”(估计导演又是从哪部美国法律剧里看来的),数落着林大户的老奸巨猾与不择手段。

  谈到恨意浓时,一个不知哪个部队文工团转业到检察院的妹子一脸正经地说,那这次可是刑事案件啊,还会有人替他卖命?我就差点没一口鲜血喷出来,原来之前说的案子还都是民事案,原告还可以撤诉,那有你们检察院一毛钱关系哇?你要对人家这么苦大仇深,还说没有夹带私货(检察院只充当公诉人进行刑事诉讼)!

  再说律师一方,余男扮演的大牌律师周莉,电影的描述是名震国内,翻云覆雨。可是以电影中描绘来看,跟那个水货检察官实在是半斤八两。

  且不说两人法庭询问的方式都是一再主攻私生活与人身攻击,逼证人自证其罪。案前策略部署上,就是简单地安排助手找水军,发网贴,打感情牌含泪辩护,水准还不如一个有点规模的营销号。除了电影中一再着低胸OL套装展示事业线外,实在看不出这个律师到底怎么个事业有成。抛开专业能力不谈,周莉律师在电影中的立场更加毫无“专业”可言。

  一个视频监控不清不楚的汽车撞人,无任何直接证据,官司可打的空间十分大,罪行可以轻到不计,刑罚更是可以弄到缓刑。律师再厉害一些,搞成意外事件也并非不可能。

  可这位大律一上来就跟委托人说15年有期没商量,我没别的办法。魂淡你一搞服务的乙方,无能就算了,对着雇主这么强势,还欺负甲方是法盲!

  而在辩论过程中,律师与委托人毫无沟通交流,明明一个战壕,却各自心怀鬼胎。

  此后各种反骨举动更是匪夷所思,不想着如何帮被告脱罪,反而大费周章地去查委托人的背景,积极性比一根筋的检察官还高。最后毫不犹豫理直气壮地出卖委托人,连个假模假式维护正义的说辞都没有,理由居然是不想被连累,连身边的小助理都看不下去予以声讨。

  但拜托你转发个视频就能自证清白了?这智商就敢当国内一流律师,真让我们这帮学专业的捉急。最后林泰失控时,她一脸茫然什么也不做,连法官我反对都是由林泰自己喊出来,无能至此,比那些混租在地下室的无照律师都比如。

  在欧美影视剧中,律师往往也形象不佳,原因是他们为了维护委托人利益,时常罔顾事实与正义,显得既贪婪又缺德,但这并无损律师的专业性,因为人们花高价就是要他们在游戏规则之内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

  而这部电影中的一流律师呢?漫天要价、能力低下、人品可疑,连基本职业操守也欠缺,只听得那个比她更蠢的女下属乐呵呵地拍马屁才能让她自我感觉良好一点。对了,她甚至开车撞门都想不到要系上安全带,既不顾忌规则也不尊重常识,让人印象深刻的只剩下一脸苦大仇深的便秘表情。

  最后要说的,当然是戏份最为吃重的角色——由孙红雷扮演的富商林泰。

  以剧情而看,他是当之无愧的男一号,电影中所有自以为聪明的角色(其实个个都死蠢)都为他所操控(所以他才是最大的蠢货),一手布下整个局,并成功如愿帮助女儿最后脱罪。

  在整部电影中,林泰至少从局部的智商看,还算基本正常。堪称心思细密,城府颇深。

  可惜事实证明这种爱抖落小聪明的一般都是大傻子,林泰大概古惑仔出身,没念过什么书,更不懂法律知识。暴发户的心里,只知道贵就是好,看余男一开口便是1000万,便以为女儿简直死定,悲伤得都不想再去问问其他律师的建议和看法。被逼无奈下,搞出这么个撞山救女的奇情故事,杀敌一百,自损一千。

  抛开富二代林小妹本身罪行如何不说,单说忠诚的老司机夫妇主动顶下罪名,群众震惊,媒体哗然,眼见着小妹就要逃脱囹圄之灾,他却好像演得不过瘾,非要搞出个罪案再现,把脏水往自己身上泼,非此不能彰显他那伟大的父爱。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货根本就不是关心女儿,而是因为无法忍受偏执狂检察官咄咄不休的迫害,干脆自我了断顺便实现人生升华。

  如是,一切都说得通了,他不仅是个牺牲自己拯救迷途女儿的慈父,更是个爱下属、爱情人、爱无能乙方律师、爱刻薄对手的好人。

  而且,他还是个不喜欢独角戏的戏霸,喜欢拉着大伙儿一起参与的群戏爱好者。否则,你就无法解释他为什么大费周章地先把伪造视频发给律师,再费尽心思让律师反骨出卖自己,他又哪里来的自信律师就一定会把视频发给检察官呢?

  他还把作假的证据全给留下了,不但整个模拟车库摆在场子里丝毫未动,还主动录上真情视频一段,吐露心路历程,留下车载斗量一大堆把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伟大。

  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不争气的女儿最后又良心发现,那么结果是怎样呢?女儿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重罪坐牢,父亲因为伪证罪被判刑坐牢,司机因为伪证罪被判刑坐牢,衷心的下属们因为伪证罪被判刑坐牢,一堆本来没啥事儿的人都去蹲大牢,真是皆大欢喜。

  导演以为这是个三雄对峙、机锋暗藏、张力十足的戏剧,却不想在一个法学专业观众眼中,完全就是个三傻闹法院。

  还别说那个毫无掌控力的法官,任由着控辩双方满场毫无顾忌地掰扯《知音》故事,双眼放空,只差没顶个假发出来搞笑;而开庭后,满厅的人拍照的拍照,主持的主持,喧哗的喧哗,闪光灯闪得像是到了米兰秀场;而律师敢大大方方接手机,检察官毫无顾忌迟到,并一口喝退前来催场的法警,各种欢乐无序,简直像是坐错影厅,一下子跑到了盖茨比先生的party里;最后审判林泰一场,辩方律师干脆缺席拉倒,都不知道大家是多想弄死这个苦逼的民营企业家,直接就把人家给判了。

  还有人说电影似足《嫌疑人X的献身》,拜托请不要诋毁东野奎吾。

  当然,要是一板一眼全照搬国内法庭实录,估计能把观众看得昏睡过去。家里小朋友迷恋美国大热的律政剧《好妈妈好律师好情人好基友就是不是好妻子》(good wife),对法庭剧简直着了迷,兴致冲冲地找来国内庭审实录来看,结果现实的反差让她兴趣索然。

  的确,影视剧中,控辩双方风度翩翩,推敲和斟酌每个细节,在规则中你来我往演绎无声战争,最后往往还能上演大逆转,可是现实中,就是菜场般的讨价还价,是细碎冗长的规定程序,每一步都按部就班又乏味无趣。

  要故事精彩,电影好看,你当然要更多演绎,要有魅力的角色,要有足够的冲突和反转,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要牺牲常识。

  说来说去,这么多不专业,其实都是导演兼编剧的非行专业意识的欠缺。我们当然不指望导演能学富五车,但是找个略懂法律的人员看看剧本把把关并不是件多么复杂和困难的事情。而且,事实证明,其实只需要在台词和设置中稍坐修改,一切便可以名正言顺,并不会损耗电影的故事魅力。可是导演就是不在意,他认为比起自己讲故事的天赋,客观真实什么的完全只是镜花水月,无伤大雅,或者他有太多别的事情需要关心,无暇顾及,觉得观众也没有那么在乎。是的,事实上,大多数观众的确也不在乎。

  可是就像之前说过的,这部电影在叙事和类型化上的创新值得称赞,故事的完整度也足以赢得肯定,电影已经收获足够多的表扬。只是,细节这件事,永远都是以自觉为动因的,我们不能奢求每个导演都会成为大师,但如同导演渴望作品被尊重,电影本身也同样需要创作者对其中所呈现却又未必熟悉的领域多一分尊重。否则,也许永远都会有像我这样偏执着专业的极端观影者,在这里唱唱反调吐吐槽,觉得电影真是不够好。

  都说出名要趁早,但是跑得太快,错过一些也是无法回头的,建议导演去看看《寿司之神》,看看七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与认真,看看埋头十年方才能动手煎蛋的磨砺,看看那些专业人士间彼此敬重又心心相惜的情感。掌声已然响彻耳边,几句吐槽与抱怨,也是希望导演能走得更好和更远。

上一篇:和炎亚纶是假情侣?41岁阿本曝光新男友,两人穿情侣装眼怀爱意
下一篇:黄祖儿杨贵妃 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