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HR2554片I期临床试验-氟康唑对SHR2554在建康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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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敏体质,包括严重药物过敏或药物变态反应史者;对SHR2554片、氟康唑胶囊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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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往有重要脏器原发疾病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肌肉系统等的明确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肿瘤病人或者有肿瘤病史,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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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选时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呼吸、血压、脉搏和体温)、胸部正位X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免疫八项、凝血功能、女性妊娠)等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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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选时心电图检查男性QTcF ≥430 msec或女性QTcF ≥ 450 msec者,或心电图结果中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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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酒精及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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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选前3个月内嗜烟酒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360mL,或烈酒45mL,或葡萄酒150mL;每日吸烟≥5支)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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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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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选前6个月内较长时间服用过肝毒性药物(如伊曲康唑、氨苯砜、红霉素、氟康唑、酮康唑、利福平、异烟肼、四环素、格列本脲、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他汀类降脂药物、非诺贝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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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了任何改变CYP3A酶活性的药物(如卡马西平、苯妥英、莫达非尼、利托那韦、伏立康唑、圣约翰草、波生坦片、依法韦仑、依曲韦林、环丙沙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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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产品、保健品或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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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葡萄柚或含葡萄柚的产品、含咖啡因,黄嘌呤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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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200mL,或接受输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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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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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受试者在哺乳期;男性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0天内有捐精计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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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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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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