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我可以娶继母吗?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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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是二婚,娶了个就比我大八岁的继母,继母出身单亲家庭是个挺要强的女人,对我也很好,结婚后夫妻挺恩爱的,结婚前两年由于老人过世等种种原因一直没要孩子,第三年我继母怀上了孩子,但怀孕时期我父亲车祸去世,我边处理事故边照顾我怀孕的继母,后来我在家边线上工作边照顾继母,继母生产时我也一直陪在身边照顾,可能就在这个时候我们之间有了种不一样的情愫,两年的时间我们正视了这段感情,但我继母的女儿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我想问问我能娶我继母为妻吗?以后两人能生孩子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父亲去世后,你继母是丧偶,为单身,有结婚的自由。

  你单身,有结婚的自由。

  双方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何况,你们之间也不存在抚养,被抚养的关系。

  你继母没有因为你父亲去世打掉孩子,说明还是有感情的。你替你父亲好好照顾你妹妹,给他一个类似于父亲的身份庇护她,是一种善行。你看看,古代的皇帝,比如雍正,嘉庆,不也照顾小弟弟妹妹么?

  你们可以生自己的孩子的,没问题。

  你这属于收继婚。

  汉族传统上不鼓励收继婚,特别是儒家兴起之后,社会舆论认为这是乱伦的一种,并立法禁止。在汉族地区收继婚早在先秦时期便遭到人们指责,以后各朝均有法律规定废止。但部分统治者贪图私利和美色屡禁不止,历史上隋炀帝在其父隋文帝死的当天便收继了其庶母——姿貌无双的宣华夫人,唐太宗也收继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杨氏,唐高宗收继了父亲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封昭仪。但这只是最高统治集团腐朽糜烂生活的表现,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没人批评,而是饱受非议。至于下层官吏和广大民间百姓拘于礼法,怕人笑话,基本上是不会的。

  中北亚民族

  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满族等中国北方和中亚的游牧民族中,收继婚是常见习俗。哈萨克人公开说马死后皮归主人,兄死后妻子归弟。还有十世纪的乌古斯人,即是土库曼人,乌孙人也有此习惯。扶余人与高句丽族也有妻其寡嫂的习惯。

  辽王朝建立之后,一些氏族社会时期的原始婚俗依然被保留了下来。契丹族主要是流行收继婚制:妻继母婚、夫兄弟婚、妻姊妹婚等是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丈夫死后,其妻由家族内的晚辈继娶之,如儿子续娶后母为妻,侄子续娶寡婶为妻等,这种接续婚是最受汉族人非议的一种婚姻形态。在汉族人眼里,晚辈娶长辈为妻,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也是有违人伦的。但在契丹人眼里,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据《耶律庶几墓志铭》记载:“惯宁相公故,大儿求哥妻继母骨欲夫人宿卧,生得一个女儿,名阿僧娘子民,得儿一个,名迭剌将军。 ”不但能够娶继母做妻子,还可以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从这条记载来看,契丹人对于这种婚姻不仅不以为耻,反而认为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堂而皇之地将其写在了自己的墓志铭文中。

  同辈或不同辈的收继婚是蒙古族的传统,在元朝被保留。蒙古人内部的收继婚多为合法,但受汉族影响有所松动,例如女方有守节不嫁的选择,排除了男方有妻、年龄相差悬殊等情况。汉人出于传统习俗则强烈反对收继婚,政府因此也有限制。例如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下敕:“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满族传统上有娶兄弟寡妻、亲母以外的亡父遗孀等习俗。例如孝庄皇太后改嫁多尔衮的野史说法虽无证据,在当时的习俗下是可行的。然而清朝建立以后,在汉文化的影响下,也开始禁止转房婚。

  高句丽族有"兄死妻嫂"(如山上王续娶兄长故国川王之妻),寡妇改嫁,均属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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