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产品 非法经营 重庆这些旅行社违法罚得重
昨日下午,重庆市旅发委召开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市旅发委监察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在现场通报了11个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
今年5月份以来,市旅发委市启动开展了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并取得显著成绩。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旅发委协同市公安、工商、交通等以及区县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9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旅游企业共1200余次。清理下架明显低价和“僵尸”产品信息共638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0余条,依法立案3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起,累计罚没款70.23万元。
据悉,不少“不合理低价游”违法问题也得到相应处罚。此次整治,不仅严肃查处了“6.15”央视爆光云南不合理低价游涉重庆旅行社的问题,对重庆2家涉案旅行社分别作出停业整顿2个月、罚款30万元、对负责人罚款2万元和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旅行社重新申报“黑名单”。同时,对赴东南亚等旅游线路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检查,发挥了极大的震慑警示作用。
通过一系列整治行动,效果明显。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市旅游投诉中心依法受理旅游投诉案件210件,同比减少182件、下降46%。
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为游客提供了更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确保了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为智博会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具体11项行政处罚案例如下:
(一)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案
2018年5月18日,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招徕梁某等2名游客,组织低价旅游活动,通过签订“阴阳”旅游合同的方式,企图逃避旅游主管部门监管,严重侵害了旅游者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经中央电视台曝光,影响恶劣,情节严重。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7月23日,依法对该分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该分社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国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地接社接待和服务费用案
2018年5月18日,重庆国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梁某等18名游客组团后交给地接社云南途遇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但未支付地接费用。经查,该社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6日期间,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云南地接社履行,存在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且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地接费用数额较大,经中央电视台曝光,影响恶劣,情节严重。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7月23日,依法对该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三)重庆宝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案
2017年11月20日,重庆宝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授权徐某某开设北碚龙凤桥门市部经营旅游招徕、咨询业务,但该门市部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也未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该社主动举报徐某某非法经营行为,有立功情节。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6月5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社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重庆千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案
重庆千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招徕游客黄某等96人参加“桂林阳朔【悦动】双汽5日游”旅游活动过程中,擅自将加盖公司业务专用章的空白包价旅游合同交给王某某收客使用,王某某非该公司员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6月20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贰佰零捌元,罚款人民币捌万元,停业整顿10天的行政处罚;对该社国内部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五)重庆君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妥善保存合同及文件、资料案
重庆君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档案遗失为由,未能按要求提供2017年10月向昆明云迪旅行社有限公司所交4名游客的团队档案资料,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5月10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六)重庆铭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要求导游垫付费用案
重庆铭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2018年2月至3月期间,要求多名领队垫付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6月26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社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七)重庆翰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案
重庆翰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在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向接受委托的云南和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成本,违反了《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6月27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八)重庆薇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年龄差异加收旅游费用案
2018年4月11日,重庆薇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山东青岛、蓬莱7日游”,收取成人1299元/人,儿童1499元/人,但在实际行程中并未向儿童提供相比其他游客更多的服务,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7月3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九)重庆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案
重庆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黄某等7人签订2017年10月8日至14日“清迈休闲7日游”包价旅游合同,与游客杨某、张某2人签订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4日“清迈休闲6日游”包价旅游合同,与游客王某、彭某2人签订2017年11月3日至8日“柬埔寨特惠六天五晚”包价旅游合同,在未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委托至重庆易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履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7月23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停业整顿10天的行政处罚;对该社销售人员、计调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十)重庆易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案
2018年1月22日至29日,重庆易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普吉·曼谷·芭提雅8天7晚游”,安排导游雷某提供领队服务。行程期间,该社不顾游客强烈反对,执意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7月23日,依法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停业整顿10天的行政处罚;对该团领队雷正宇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暂扣导游证1个半月的行政处罚。
(十一)夏某某擅自中止导游活动案
2018年2月18日,夏某某受重庆西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在为旅游团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7月23日,依法对夏某某作出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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