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人!聊城市地接旅游补贴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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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振旅游市场活力,促进旅游行业复苏,经研究,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制订了《聊城市地接旅游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政策制订规范合理,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日期:4月26日——4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文旅聊城公众号

  联系电话:0635-6066165

  联系邮箱:lcwljsctgk@lc.shandong.cn

  联系地址:东昌西路88号市文化和旅游局315房间

  欢迎广大群众和旅游业从业者提出宝贵意见。

  附:《聊城市地接旅游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6日

  《聊城市地接旅游补贴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当前旅游发展新形势,进一步繁荣我市地接旅游市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聊城市地接旅游补贴办法》如下:

  补贴范围

  本市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含外地旅行社在聊分社)招徕游客来聊“二日游”及以上的,可申领补贴。

  补贴条件

  招徕游客来聊“二日游”及以上,且游览3个及以上具有国家收费标准资质的旅游景区、工业旅游示范点或乡村旅游点(其中包含1个收费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1个门票价格30元及以上景区点),并在酒店至少住宿一夜。

  补贴标准

  招徕游客按20元/人补贴(年度累计不足500人不予补贴)。

  申报程序

  (一)实行一团一报制。申报旅行社在旅游团队抵聊前1天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科报送以下材料:《申报地接补贴旅游团队计划提报表》、团队计划确认书或本地旅行社组团的出团计划书(含行程安排并加盖单位公章)、旅游团队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市文化和旅游局登记确认后反馈,未确认的不予补贴。旅游团行程有变化的,须提前1天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团队旅游活动结束后,旅行社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住宿酒店及游览景区发票原件、复印件,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发票原件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登记后退回。

  (三)旅行社年度招徕符合申报条件的游客数每满500人(60周岁以上游客不纳入统计范围)即可进行一次申报,经审核合格,予以发放补贴资金。

  审核及资金发放

  (一)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补贴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对审报材料进行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专项审核后形成审核报告。终审结果在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拨付补贴资金,并将材料留存备案。

  (二)对不符合补贴对象范围或申报材料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2020年度财政补贴资金限额50万,发放完毕即止。

  监督管理

  (一)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补贴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主动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申请补贴的旅行社要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和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落实监督审查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企业当年及以后三个年度的补贴奖励申报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

  2.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

  3.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过失,年度被投诉3次(含)以上、发生恶性投诉事件或当年被旅游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含)以上处罚的;

  4.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拒不接受旅游、财政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6.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各旅行社要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补贴工作公平公正。

  附则

  (一)本办法由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聊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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