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朱区域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第十三期)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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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严某荣诈骗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3日上午,普陀山公安分局景区派出所民警在普济寺区域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进行违规拉客活动,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经核实,该女子名叫严某荣,曾因多次在普陀山岛内从事违规拉客行为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于2021年7月1日被普陀山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人员名单,保存个人信息为期三年。在盘查过程中,严某荣对民警询问的其从何途径入岛、入岛时间等情况遮掩躲闪,随后民警将其传唤至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1年11月18日晚上,严某荣明知使用自己身份证无法购买船票及通过检票,遂在蜈蚣峙码头冒充其妹妹严某琴的身份信息购买船票并用于检票通行,后又骗取工作人员信任,通过普陀山码头正山门检票口进入普陀山景区,于2021年12月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严某荣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严某荣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普陀山某汪商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舟山市普陀山某汪商店经普陀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准登记,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龙沙路从事食品经营。至案发,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部分卫龙小面筋、乐此酸咯球及懒得动方便米面在售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鉴于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情节轻微,普陀山市场监管分局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一、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二、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李某涉嫌违法建设案

  

  【案情简介】2021年6月1日,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普陀山分局执法人员在普陀山西山二区日常监察中发现,西山二区XX幢XX号XXX室庭院围墙有推到翻建的情况。经现场初步调查,当事人李某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围墙翻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因当事人已经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执法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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