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硬核措施”助力泗水文旅产业突破发展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19
手机版

  政策背景

  泗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出台《泗水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泗办发【2022】22号),聚焦四大文旅产业发展方向,配套八项硬核支持措施,着力构建具有泗水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助力全县文旅产业后疫情时代突破发展。

  支持方向

  01 聚焦“文化两创”推进文旅产品融合发展

  02 聚焦“绿水青山”推进乡村旅游内涵式发展

  03 聚焦“人才强县”推进文旅人才队伍培养

  04 聚焦“圣源泗水”推进品牌形象宣传提升

  支持措施

  01 支持文旅产品研发

  鼓励文旅经营单位、文旅从业人员加大研发力度,不断丰富文旅产品体系。文旅产品参加国家、省、市级相关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等次给予现金奖励。

  02 支持文旅商品展示

  鼓励文旅经营单位、文旅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商品展示活动,提升产品市场知名度,争取市场合作契机。对于参加各类官方展示活动的,按照展位给予补助。

  03 支持文旅商品进景区

  鼓励文旅经营单位、文旅从业人员在我县A级旅游景区内开设店铺,或利用线上平台销售体现泗水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数额以上的文旅企业按比例给予补贴。

  04 支持文旅人才培育

  鼓励文旅企业引进和培育专业性文旅人才,对于引进的高端文旅人才,对于取得各项专业技能称号的文旅人才,按照荣誉等次给予奖励。

  05 支持文旅自媒体宣传

  鼓励文旅企业在抖音、快手等主流短视频平台开办官方账号,宣传泗水县文旅要素与形象,单条视频获得点赞数超规定次数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06 支持开展大型旅游活动

  鼓励县内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自主举办各类大型旅游节事活动、体育赛事、休闲娱乐活动等,根据资金投入、参与人数、活动效果等方面,对每项活动给予补贴。

  07 支持丰富文旅业态项目

  鼓励县内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不断丰富完善业态项目,提升旅游吸引力。对于落地新业态项目,开业后首年营业额超过规定数额的,按比例给予补贴,以后各年份按增加额比例给予补贴。

  08 支持景区大力招徕外地游客

  鼓励景区主动开拓县外旅游市场,对景区主动招徕旅游团队来我县开展商务会议、团建旅游、研学旅行等活动,符合奖补标准的,按照人次天次给予景区奖补。

  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泗水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县财政整合支持文化、旅游方面的资金,设立文旅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重点支持深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符合省级预留用地指标范围和单独选址使用条件的,优先安排用地。

  举报/反馈

上一篇:世界旅游日:中国旅游为世界添彩 地位举足轻重
下一篇:厉害啦!肃州区被授予 “丝绸之路 · 高品质旅游目的地” 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