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要上紧箍咒,江苏多地教育局最新通知:严禁开展!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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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浙江出台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特别提到:失信惩戒,行刑衔接!

  这份意见可谓是监管培训机构、打击小黑班的最强手段,也从侧面反映出杭州以至浙江的双减工作确实走在全国前列。

  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失信惩戒制度,并将日常打击无证机构工作转移到了综合执法局,也就是我们说的城管,进行常规化管控。

  近日,江苏多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提示:严禁利用假期进行学科培训,今年寒假,培训机构可能要被戴上紧箍咒。

  教育部

  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3年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2023年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化治理,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在寒假期间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对线上学科类机构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天候深度巡查,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多管齐下,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测和调控,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持续加强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寒假前对行政区域内非学科类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坚决维护学生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拓宽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通知强调,各地要科学引导,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力度,向家长宣传校外培训相关政策,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南京发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2023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南京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温馨提示,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注重亲子陪伴与有效沟通,理性看待和选择校外培训,注意防范培训风险,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寒假期间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或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或参与违规培训。

  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请关注以下方面

  1

  培训资质

  您在选择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相关机构是否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审核意见书;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2

  培训时间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

  培训合同

  培训机构与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请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合同印章与培训机构资质名称是否一致,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

  4

  收费标准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坚持公益属性,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在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收费应全部缴至培训机构自有收费专用账户,不应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5

  场所安全

  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培训日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杜绝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带病工作,做好培训场地通风消杀,完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请您同时做好个人及孩子自身健康管理,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确需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确保自身没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最大程度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我们呼吁广大家长:为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请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好孩子寒假期间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防范各类培训风险,与孩子共同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

  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84550111

  秦淮区教育局:86640413

  建邺区教育局:87778535

  鼓楼区教育局:83230274

  雨花台区教育局:52888891

  栖霞区教育局:85570512

  江宁区教育局:52167760

  浦口区教育局:58530873

  六合区教育局:57110287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88029411

  溧水区教育局:57225300

  高淳区教育局:57338605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63

  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

  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文化和旅游局:83676301

  秦淮区文化和旅游局:87753912

  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87778396

  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58591671

  雨花台区文化和旅游局:52883325

  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85570800

  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52182851

  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58885622

  六合区文化和旅游局:57121982

  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58633986

  溧水区文化和旅游局:56230071

  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57312573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68786363

  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科技局:83682366

  秦淮区科技局:84556750

  建邺区科技局:87778894

  鼓楼区科技局:89667501

  雨花台区科技局:52883389

  栖霞区科技局:85593005

  江宁区科技局:52186403

  浦口区科技局:58888842

  六合区科技局:68578001

  江北新区科创局:88029537

  溧水区科技局:57212268

  高淳区科技局:57312553

  南京市科技局:68786292

  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83684959

  秦淮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2201413

  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87778248

  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83230426

  雨花台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2873704

  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85560618

  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2280186

  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8117602

  六合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7121101

  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58633986

  溧水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6230080

  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57320815

  南京市体育局:84653542

  徐州关于校外培训的提示

  尊敬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巩固提高前期工作成果,在寒假开始之际,我们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发出倡议和提醒如下。

  一、规范培训行为。任何机构在寒假期间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二、规范宣传引导。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

  三、规范办学资质。不得擅自改变机构名称、办学内容、办学地点、法人、举办者和许可范围,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证照,不得擅自增设教学点或分校。

  四、规范信息公示。要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师资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培训时间等在机构网站、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五、规范价格标准。坚持培训公益属性,严格执行培训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收费,不得恶意涨价、捆绑消费。

  六、规范收费管理。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主动开具正规发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收费必须通过监管平台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不得私下交易存入机构其他账户。

  七、规范从业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要进行资格把关和准入查询。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八、规范培训材料。定期开展校外培训材料自查,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按通过鉴定的材料内容开展培训。

  九、规范营销行为。坚决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捆绑销售、打包销售等营销方式欺诈家长,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十、规范落实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全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加强疫情防控,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

  十一、规范疫情防护。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时关注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密切关注“阳康”后的个人健康情况,适度安排课程和运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徐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泰州关于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为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快乐充实的寒假,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各位家长可以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陪孩子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

  二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请不要带孩子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自觉抵制各种“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以冬令营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不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类培训,请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三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发票。

  全市非学科类机构分类审批正在有序推进,合规的非学科类机构正在陆续加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通过全国平台APP家长端(下载地址:https://xwpx.eduyun.cn/)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和支付宝等)。全国平台内的机构已接受主管部门的全流程资金监管,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投诉举报

  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或属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泰州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 电话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0523-86606061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0523-86839342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0523-86833411

  泰州市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投诉举报 电话

  泰州市教育局:

  0523-86999189

  靖江市教育局:

  0523-89118255

  泰兴市教育局:

  0523-87728180

  兴化市教育局:

  0523-83242066

  海陵区教育局:

  0523-86910910

  0523-86998260

  姜堰区教育局:

  0523-88980060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0523-86965153

  高淳发布至全区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近两年来,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幼儿)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取得阶段成果。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区“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生态,在此,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倡议: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

  家长作为子女第一任老师,需要有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因此,请家长进一步关注“双减”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孩子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网络行为引导,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睡眠。

  二、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开展学科培训。任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使用APP、直播平台、在线会议等手段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如果您孩子执意参加违规培训,可能会遇到“退费难”“卷款跑路”等不可预知的各种风险,请各位家长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切实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

  三、审慎选择非学科培训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已明确: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培训机构由文旅部门牵头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由科技部门牵头负责。特别提醒:我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清零。目前,我区正在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审批工作,如果孩子确需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务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师资、收费标准和退费制度等;

  二是必须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三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对不符合规定诱导您超长时间缴费的,您应该坚决拒绝。

  四是请您务必做好个人及孩子自身健康管理,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持续、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寒假期间,教育部门将会同文旅、科技、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工作,同时欢迎您对违规培训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家长朋友们,为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请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好孩子寒假期间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防范各类培训风险,与孩子共同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

  高淳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

  57338606(学科类)

  57338639(纪委监察室)

  区文旅局:

  57312573(文化艺术类)

  57320815(体育类)

  区科技局:

  57312553 (科技类)

  常州发布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常州教育发布

  各校外培训机构:

  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孩子们渡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01

  寒假期间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行为,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一对一”“一对多”“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02

  所有培训机构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聘用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03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向家长公布“有证有照”培训机构白名单。

  04

  要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监管银行开设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善信息和开通支付功能,所有学员缴纳的培训费用缴入预收费资金监管专户。在未开通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前,机构不得新收费和续费。

  05

  培训机构要协助学员家长做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的安装和使用工作,并按规定从“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中缴纳培训费用。

  06

  培训项目、收费标准、退费规定须在公示栏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以“打折”“送课”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和60课时的学费。

  07

  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相关诉求。

  08

  定期主动开展培训材料、从业人员、收费情况、消防安全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寒假期间各地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将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决不姑息。各培训机构要遵守国家“双减”政策相关规定,诚实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市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常州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银行

  

  素材来源:徐州教育、泰州教育发布、高淳教育、常州教育、南京教育发布、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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