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魏集古村落”杯滨州文明旅游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开启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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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孙子故里、生态滨州”品牌宣传力度、推介滨州旅游资源、推动滨州旅游快速发展,扩大滨州旅游影响力和美誉度,2017 “魏集古村落”杯滨州文明旅游形象大使评选即将拉开帷幕,这既是滨州文明旅游形象大使评选,更是文明美丽滨州的展现。

  本次滨州文明旅游形象大使评选由滨州市文明办、滨州市旅发委主办,活动将联合滨州主流媒体对赛事进行强势宣传推介,旨在展现滨州旅游形象与风采,为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提供展示平台,十强选手均有机会被滨州旅游企业合作聘用,为滨州旅游形象代言。

  一、活动主办、承办

  主办单位:滨州市文明办、滨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魏集古村落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县区旅游局

  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评选时间:2017年4月7号—5月19号

  媒体支持:滨州电视台、滨州各电台、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旅游政务网、滨州旅游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等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现金2万元+古村落景区黄金旺铺使用权一年(商铺不可变现,可授权转让,入住商铺收入全部归商家所有,入住商家除水电物业外,无需承担其它费用)+主题封面拍摄 ,滨州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桂冠、奖杯,证书

  二等奖两名 各奖现金1万元+古村落景区精品旺铺使用权一年(商铺不可变现,可授权转让,入住商铺收入全部归商家所有,入住商家除水电物业外,无需承担其它费用)+主题封面拍摄 ,奖杯,证书

  三等奖三名 各奖现金5000元+ipad平板一部+主题封面拍摄 ,奖杯,证书

  最佳人气奖 价值1000元奖品+主题封面拍摄,奖杯,证书

  最佳才艺奖 价值1000元奖品+主题封面拍摄,奖杯,证书

  最佳气质奖 价值1000元奖品+主题封面拍摄,奖杯,证书

  最美故事奖 价值1000元奖品+主题封面拍摄,奖杯,证书

  三、赛程赛制

  1、宣传发动、组织报名(4月7日-20日)

  滨州电视台、滨州日报、滨州网等媒体发布活动公告,进行宣传发动。

  各县区旅游局组织发动报名参加活动,各县区旅游局为本县区报名点。同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不得与现场报名重复。

  报名需持身份证、本人照片,预留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其中魏集古村落作为报名地点,开通专门热线电话服务这次活动。

  (1)报名要求:

  ★年龄、性别不限,爱好旅游,行为文明;

  ★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力强;

  ★健康、阳光、睿智;

  ★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培训、比赛及活动推广。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旅游局报名点免费报名。

  (3)报名时间:4月7日— 4月20日

  (4)报名咨询电话:

  滨城区旅游局 3336295

  博兴县旅游局 2395677

  沾化区旅游局 7810698

  邹平县旅游局 4269201

  惠民县旅游局 5300968

  经济技术开发区 3188273

  阳信县旅游局 8266168

  高新区 18265790800

  无棣县旅游局 13954333496

  北海新区 2258918

  魏集古村落 17686397107 17754353505

  2、初选:所有报名人员都参加4月21日-25日网络投票,组委会根据网络投票情况,结合报名资料,评选出进入预赛人员,参加预赛。

  3、预赛:风采展示,人气挑战 (4月29日)

  地点:魏集古村落,

  每位选手限时5分钟,展现个人风采,讲述感想,评委现场打分,产生30强选手,进入决赛。

  4、决赛:评选出10强,排出名次(5月7日)

  (1)形体展示;

  (2)自我介绍;

  (3)我和滨州旅游的故事(3分钟左右)

  决赛包括形象展示、语言表达、讲述我和滨州旅游的故事(必选展示内容)三部分内容,将现场录像进行网络和微信视频转播。本环节主要考察选手容貌、形体、气质、舞台表现力等方面。组委会根据“选手前期得票总分”,并结合“现场专家评议总分”,按照总分高低顺序最终决出十强选手名次及各个奖项 。

  5、颁奖晚会(5月19日晚,中国旅游日)

  四、评委守则

  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评分标准打分,不打人情分,不徇私舞弊,一视同仁;尊重每位选手的劳动,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如果发现有舞弊行为且查实者,大赛组委会立即撤消其评委的资格。

  五、参与须知

  1、参赛者在参加本次活动期间(自报名始至颁奖仪式结束)不得参与其它相同类型的活动。

  注:在大赛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受此条款约束。

  2、主办单位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全部内容及在本次活动期间的肖像、形象表演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含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主办单位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表、发布的权利不以本次活动期间为限。

  3、参赛者在活动期间,不得进行下列行为,如有违反将取消其参与资格且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经活动组委会安排,私自接受任何媒体记者有关本活动的采访。

  (2)未经活动组委会安排,在任何传媒刊登、播放或者向任何传媒提供有关本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

  4、活动期间,参赛者应配合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写真拍摄、活动宣传及赞助商推广等相关活动。

  5、参赛者应当遵守组委会关于参赛者报名、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其它各项规定。

  7、本活动须知是参赛者与本活动主办方的协议的一部分。

  8、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山东魏集古村落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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