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秋刊》·第一期
扉页寄语:
文/阐夏
三毛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至少拥有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我们同样身负青囊,站在离自己梦想最遥远最咫尺的彼岸剑指远方。
有人说,写作的旅程是孤独的。小说等等创作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一篇文章的完成是作者不断努力,自我创作的结果。着实,创作的旅程是孤独的,在我们写小说的过程中只有与自己手中的笔和眼中的文字更接近。一篇小说的完成,需要你持之以恒的写稿,夜以继日的屯稿,费劲脑力的改稿。这个过程枯燥而乏味,孤独而繁琐,有多少人折在了创作的旅程之中。我们背负着的是孤独的青囊,未来迎接的更多因素的干扰,来自生活,来自社会,来自自我。
没有一味的失去,我们付出的终将会以另一种方式来得到。当一段段剧情铺排起来,情节的发展,来自文字的魅力。一个个故事得到读者的认可,发自内心的欢愉才是真正的千金难买。小说为我们构建出一个个大千世界,在专属于它的地域中散发光芒。作为新一代小说创作者,我们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确立信仰。让小说成为对读者有用的,而不是简单的消遣品,让读者在你的文章中提升认识生活的能力,使他们思考生活,勇敢面对生活,追求属于他们的幸福,我们背负的青囊,是责任的青囊,把握时代脉搏,洞察时代发展的价值取向。我们应该成为时代的先行者,时代精神的传播者。
身负青囊即要剑指远方。《死亡杜诗》中有一句话:“做世界的水手,游遍所有港口。”为什么有人生活在阴沟里却依旧仰望着星空?因为天穹之上,云霞绚烂。前人给我们留下太多的高峰,每一个人都希望勇攀高峰,在山巅留下了自己的痕迹,远方有诗,更有山花烂漫。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如今我们集结一堂,未来的青囊值得我们共同去肩负,在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携手同行。“吾生也有涯,知也无涯。”人心则齐,泰山可移。纵使未来荆棘满地,现在的我们也可同舟共济。
“天空中没有鸟的痕迹,但至少我飞过。”
文/阐夏
一、
坐在的巴士后座,车里的人上上下下,说不出的嘈杂。巴士穿过浓密的林荫,光和影不断来回切换,有些刺眼。
被这鲜亮而繁茂的枝叶笼罩的小镇子,氤氲的水汽牵扯着每一处老墙,就像一个大的笼屉,闷热而潮湿。
这是我第一次再回到这里,一切陌生的和熟悉的都是在回忆中浮现着的,朝思暮想的。
我看着窗外,以前的青砖红瓦消失在了那个年代,被新鲜陌生的高楼所取代。
车子到达终点站。我下车,走了一段小路,来到了那个院子。被大脑埋藏了八年的记忆就像被打开一个闸门,回忆的潮水喷涌而出。
青砖红瓦,葡萄藤也在。草木葳蕤,泥墙上攀满了爬山虎,一切熟悉依旧,却唯独少了年少记忆中的身影。
二、
我是怎么认识姜恒的,我自己都快忘了。只记得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会在泥巴里打滚,对着大树就能往上爬的疯丫头。
第一次见到姜恒的时候,我喝着刚盛的绿豆汤。这是一到夏天我就喜欢喝的,既能消暑也能开胃。
那天他是被他妈妈领进来的,我坐在院子里,阿妈去迎的他们。我看着狭窄的院子挤进来几个人,听着他们寒暄。咕噜咕噜的喝着绿豆汤,目无旁人。
等到我喝完,他们的对话也刚好结束。最后,院子里就只有姜恒和我两个人,其他人不知道去哪了。我抱着碗准备去洗,噔噔的,就看见他嫌恶的瞥了我一眼。不,是嫌恶的看着四周。
那种对所有事物的冰冷相待,就像看透世间的一切嘈杂。
“你干嘛,眼抽筋啊!”我没好气,顿时没有洗碗的兴致,回瞪了一眼。
姜恒没说话,抿着唇,眸子里依旧是遮掩不住的嫌弃。
我也没有再理他,跑到池子边去洗碗。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了自己的倒影。因为在家我从来没有梳头的习惯,头发像新鲜出炉的爆米花。
我抓了抓头发,杂乱不减,随后扯了扯有些大的衣服。衣服是阿姐穿过的,现在她穿着小了留给我穿的。
“你叫啥名啊?”我将洗好的碗放到厨房,找了一个小板凳在姜恒的身边坐下。
“嗯?”
我听阿妈说这人是大城市来的,于是我发动我所有的文艺细胞干巴巴的憋了一句:“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啊?”这话还是听阿姐说的,阿姐是我们家里唯一的一个知识分子。
在我的印象中,所有的人都能喊同志。追着别人同志同志的喊了半天,结果这人回了我一个冷眼:“你能安静一下么?”
“不能。”
我打量着他,姜恒的衣服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白色的衬衫和西装裤,我的衣服从来都只有两种颜色,一种红色一种蓝色。那种大红大红的花袄和蓝色的短袖,水蓝色裤子上还有花补丁。
不过阿妈的手艺很好的,棉袄上绣葡萄梗,短袖上绣葡萄叶,有补丁的地方都被遮住了。
“你叫啥名啊?”我忍得忍无可忍,这人从踏进院子开始就脸色阴沉,像是别人欠了他五百万似的。
不过,我家还真的是欠他家的钱。虽然没有五百万,但是对我们家来说也是天文数字。听别人说阿爸在去世前欠了别人一大笔赌债,借钱的人就是姜恒家。
“安静!”少年薄怒,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吼完继续低头写作业。
我撇了撇嘴,自知无趣,穿过客堂就跑进院子。院子里种着很多花,各色各样的,还搭着葡萄架子。这里的花都是阿爸种的,我们一家人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阿爸会去赌博。
他从来都没有赌过。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安静的女孩,满屋子乱跑,大喊大叫。在姜恒吼了几遍“安静”无果之后,他去找阿妈。阿妈劈头盖脸的把我骂了一通,骂完之后还是没有什么结果。
我依旧我行我素。
姜恒是来我们家过寒暑假的,他爸妈工作忙没有时间去照顾他,于是阿妈为了抵债就让姜妈妈把姜恒送了过来。
经过几天的接触我觉得姜恒这人挺无趣的,长得不是文质彬彬却沉默寡言,感觉让他开个口就是要取他的性命似的。就像一个小老头,明明就比我大一岁,看我却看小孩似的目光。
姜恒是不屑和我说话的,这是他的想法。他对我这种乡野丫头是没有什么话题的。他感兴趣的是能读那些“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女孩,是戴望舒《雨巷》中那个凄婉结着仇怨的姑娘。
每次他读到这些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爆出一句:“这不是怨妇么?想不到你好这口!”
明明自己也没多大,听的最多的就是谁家的男人去外面偷人了,哪家的女人没了丈夫,这家的女人不守妇道……都是些三姑七婆聚在一起聊的。
姜恒冷冷的暼我一眼。我知道,他在心里暗骂。
如果目光能杀人,我和姜恒早就将对方互相伤害到第十九层地狱了。只可惜,地狱只有十八层,不够我们折腾。
三、
阿妈让我带他出去转转。姜恒倒是没有拒绝,我看了一眼姜恒在心里盘算去哪。姜恒一般穿着皮鞋,那种用鞋油刷得铮亮的皮鞋爬山上树是不可能的。
于是我带着他去了我的初中。浓密的香樟树叶仿佛要笼罩所有的青砖白瓦,一根根爬山虎从这边的红墙爬到那一边。
我踢了踢石子,我们学校没什么好看的,我每次上课下课都看,还不如去池塘摸两条鱼,今晚还有鱼肉吃。
我带着他绕到了我们学校后面的鱼塘。我们学校后面有一个鱼塘,现在正好是暑假,学校里没有管理的人。
“你站在这里,我下水摸鱼,一会儿回家了别和我阿妈说鱼是在学校摸的。”我一边将裤腿卷起来,一边跟姜恒说。
姜恒冷着脸没有说话。我也不管他,撸了一把袖子就下水了。
鱼塘看起来很深,其实刚刚齐我的小腿肚。这里没有太大的鱼,只有一寸长的小鱼,正好可以炸鱼柳。
姜恒一直站在高地。我摸着鱼,两只手蹭满了池底的淤泥,我揩了一把汗,泥水沾到了脸上,微微凉。我抬头去看他,愣了愣。阳光交织着绿叶的光斑在他的头顶不停的转换,就像流动着的绿。
这一刻,我终于有一种很遥远的感觉。
少年洁白的寸衫,细腻的阳光在少年白皙的面容上不停地切换着光影。姜恒的皮肤很白,就像新开的雪花膏,和我的小麦色不同,白的很透明。离得近的时候还能看清他青色的血管。
我提着摸来的鱼决定回家。回家的时候我和姜恒一前一后的走着。我走的很慢,特别是在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的时候,姜恒频频回头看我几眼。
最后他咬牙:“龟速么?快点!”
这么对待女孩子,你活该单身,只能在书上找感觉!我在心里腹语。
在心里宣泄了一番,我就蹦蹦跳跳地向前跑。
两个月,以前我觉得过的很快,因为有了姜恒我觉得度日如年,每天都要面对一张冻得死人的冷面。这人做什么事都像有一种强迫症。
所有事情都是在前一天就规划好了,第二天实施的时候井井有条,一分一毫都不允许有误差,就连每次牙刷牙膏摆放的位置都是固定的。果然是摩羯座。
我不知道这两个月是怎么度过的,一看见姜恒我就牙痒痒。只知道我每次都在抱怨,虽然阿妈说小孩子是不能抱怨的,抱怨多了会长皱纹,可是一看到姜恒那种一本正经,我还偏偏挑不出任何毛病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怒视,恶视,仇视。我觉得我和姜恒就是八字不合。
或许姜恒看我也是一样的。每次我瞪他的时候他总会嗤之以鼻,然后不屑一瞥。就像一只翱翔在天穹上空的苍鹰不屑一只地上蠕动的蚂蚁。我就像一只嘲笑鲲鹏的学鸠,不知九万里南为。
不过时光过的还是挺快的,当七月流火,蝉鸣声渐渐稀落。姜恒准备回城。那天姜恒的妈妈又来了,我一直认为姜恒的妈妈很温柔,因为她看见了我的时候还会给我一袋从城里带的大白兔奶糖。比姜恒好多了。
不过阿妈说让我别要别人的东西。于是我也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看,然后再还回去。还的时候不舍的看一眼,再侧过头,一种慷慨赴死的表情,最后表现得非常豪爽的样子,大手一挥说:“不要!”
逗得姜恒妈妈哈哈大笑。姜恒也勾了勾唇角。那是我第一次见姜恒笑,姜恒笑的时候很柔和,跟平时冷着脸的时候截然不同,就像一个阳光的邻家大哥哥。
昏黄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白色的寸衫,他的身后是葡萄藤。鲜绿的枝叶洒了一树,像极了翡翠,繁茂的叶子下,是已经泛紫的碧珠。
姜恒和姜妈妈走了。不过姜妈妈还是把那袋大白兔奶糖留了下来。等汽车启动,发动机的声音渐渐消失。我才偷偷地剥了一颗,含在嘴里,是黏腻的甜。
不知道为什么,少了姜恒以前院子感觉空落落了很多。明明之前的东西一样都有没少,可是还是有那么一种低落感。
或许我是喜欢热闹,因为阿妈很喜欢说我是人来疯。
没过几天,那种感觉就消失殆尽。感觉姜恒就没有存在过,我依旧上山爬树掏鸟窝,衣服从来没有干净过,泥污,油渍。头发还像之前一样乱糟糟也懒得打理。
四、
寒假的时候,阿姐回来了。不过没几天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打寒假工补贴家用。阿妈没有说什么,只是临行前给她准备了自家腌的咸菜,还有一些给她买的新衣服。
其实我很羡慕阿姐的,阿妈每次都给她买新衣服。等到我的时候,阿妈总会摸摸着我的头说:“阿茗,你可以穿阿姐留下的呀,咱买的时候就挑你喜欢的。”
反正我也不挑衣服,阿妈打的毛衣也是很暖和的,比买的好多了。阿姐留下了几本她用过的课本,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这些枯燥的文字,但是我记得只要我分数考的很高,阿爸就会奖励我陪我去镇上的糕点店铺买我最喜欢吃的桂花糕。
阿爸离开了以后就是阿妈。不过阿妈忙,一般只会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
阿姐走的第二天姜恒就来了。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灰色的羽绒服,皮鞋换成了运动鞋,白色的鞋面,纤尘不染。
我不知道姜恒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新衣服的,而且都还很好看。
依旧是那面沉如水的表情,细细的去看眼神中好像少了那种嫌弃的神色。我抱着阿姐的课本咬着生涩的字,什么之乎者也,之乎者也。这些弯弯绕绕,真想不懂古人是怎么背的四书五经。
姜恒好像又长高了些,我只能勉强达到他的胸口。有时候我也叹气,明明就比我大一岁,身高差距怎么会这么大呢?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这里的冬天很冷,家里没有暖气也没有火炉。只有一个火坑,折了几根树枝,燃起一尺多高的火苗,火坑是在客堂,门大开着根本就不暖和。
姜恒一进门就打了几个喷嚏,阿妈给他煮了一碗姜汤,还有剩下的一碗让我喝了。
我呼着热气,今年没有下雪,冬天太冷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玩儿。捕鸟什么的要等大雪封山,雪能齐脚踝了,连续几天鸟儿没有了食物才可能捕得到。
“阿妈,我去镇上玩儿。”我冲里屋喊了一声。
“哎,带上姜恒。”
“哦。”我低着头,踢了踢脚边的石子。就听一阵椅子挪动的声音,紧接着就是衣料摩擦的声音。我再抬头,入眼的是姜恒的面容。
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明明在暑假都见面了,就过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好像和之前有什么不同了。只不过不变的是少年眼中的淡漠。
“走了。”我说着率先跑了出去。
小镇的植物都是常青的,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繁茂的香樟就像流动的绿波,从街角一直延伸到老街深处。
小镇现在很热闹。过几天就是除夕,我想到了什么回过头看姜恒:“你在我家过年么?”姜恒抬了抬眸子,“嗯。”
还是那欠扁的语调。感觉自己非常孤傲和高调,其实也不过是披着人皮的狼。我调整了一下心态,深呼吸,深呼吸。
我走到了糕点铺,老板和我很熟悉了,见了我给我递来一袋还热乎的梅花糕。我将钱递过去,又拿了一个纸袋。
“吃么?”我扬了扬手中的袋子,“很好吃的。”见姜恒没反应,只是淡淡的看着我,我瞥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吃起来。
没吃几口,袋子就被抢了。我气急,就看见我刚刚咬的地方,又添了一个牙印,一块梅花糕已经被他囫囵吃完了。
一块吃完,又将袋子还给我。模样好不潇洒好不高调。我气急,频频送他几个白眼。在心里默念:八字不合,八字不合,冷静,冷静。要是邻家阿丙,我早把他就揍的找不到北了。
“味道不错。”说完,他舔了舔唇角。
“那是。”我骄傲地抬了抬头,这家的糕点作坊可是我们小镇里的老字号。我给他分了半袋,一边吃着梅花糕,一边往回家的方向走。
葡萄藤的叶子已经全部脱落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无论什么季节我都很喜欢搬着小板凳坐在葡萄藤底下,抱着一碗小粥,慢悠悠的喝。
冬天应该是我的休眠期,感觉做什么事情都打不起精神,有时候看着书的时候看着看着就昏昏欲睡。呼啸的北风更像摇篮曲,走在风里,我打了几个哈欠。惹得姜恒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最后憋了一句,
“你是北极熊么?”
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人嘴里从来没有好话,都是这么刻薄。
除夕的时候姜恒妈妈和爸爸都来了。狭逼的屋子一下子被装满。阿妈和姜妈妈在厨房里忙活,姜恒爸爸坐在客堂里看着报纸。自从阿爸去世后我家是鲜有的热闹。
年夜饭的过程我忘了,只知道那天自己很开心。就像一个忘记自己在哪里的疯丫头,冲着所有人咧开嘴就笑。
我一直都是那种无忧无虑的的疯丫头,会时不时的露出大白牙的笑,会追着蝴蝶钻进油菜田里大喊,会和阿丙一起上树掏鸟蛋。
按阿妈的话就是:“还是个小姑娘,就知道撒野。”
五、
十七岁,离那些日子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姜恒那年十八岁。那一年是我最后一次再见姜恒。
阿妈带我去北京。我不知道阿妈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坐车去看望阿姐。我记得那一天天气不是很好北京的天空是暗沉沉的,我和阿妈在阿姐的学校门口蹲了一天没有见到阿姐。
我问阿妈为什么不进去找,阿妈说,“城里人讲面子,就在外面等你阿姐。”
可是等了一天都没有看见阿姐,我和阿妈买的是第三天的车票,还有一天就要走了。我说,“阿妈,我们进去吧。”
阿妈没说话,也没有动。最后,我们还是看见了阿姐,是在临走的车站。阿姐正站在站台边摆着地摊,面容憔悴,她说,“阿妈,我辍学了,不想学了,就是在这几天决定的。”
阿妈抡了她一巴掌,抡了之后抱着她哭了起来。阿妈说,“不上学了,不上学了。”声音嘶哑。
阿姐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全家的骄傲,从小学开始到初中都是年级第一,以全市中考状元考进了市一中,又以全省文科状元考上了北大。
我不知道阿姐为什么会辍学。后来我在阿妈的床头柜里找到了一个治疗单。是阿姐的,诊断是白血病。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听阿妈说起过。
阿爸就是这个病去世的。医生说是遗传,小的可能也有。
白血病,骨髓移植和治疗费这些就要一大笔钱,而且治疗成功的概率还很小,按我们的家庭情况来说,那些医疗费就是天文数字。
在那一刻我知道阿爸为什么去赌博了。
阿姐说,“阿妈,攒钱给阿茗吧,她还小。”阿妈没说话,那是我第一次看阿妈沉默,靠着门板面无表情,落寞得像一块屹立了百年的顽石。
姜恒就是在那一天来的。他带了城里的牛肉干,分给我一袋。我打开了袋子,迟迟没有吃。
“咋,挑食?”姜恒挑了挑眉。
“去你的,你姐姐我会挑食么?”我狠狠瞪他,再狠狠地咬了一口牛肉干。我是谁,我可是从没心没肺的夏秋茗,什么事情在我这里都不是事。
我照常的去掏鸟,摸鱼。还带着姜恒一起去爬山看夕阳。
“你倒是没变。”姜恒淡淡道。
“那是。”我瞥他一眼。他说的是我和他八字不合,都说八字不合是天生的,怎么可能说变就变!
“呵。”
“笑啥?”我咬了一口牛肉干,转过头去看姜恒。
“猪。”姜恒低声道。
我真的是猪,姜恒一点也没有说错。阿妈很强硬,她说:“保大的。”我不知道阿妈是怎么想的。但是我没有反抗,依旧平静。阿姐从小就比我聪明,长得好,成绩好,什么都比我好。
我问阿姐:“阿姐,北大好么?等阿姐以后病好了就可以再去上学了。”阿姐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流眼泪。我说:“哭啥,难看死了。想不到阿姐也是小哭包。”
我开始沉默,对待所有事物都开始选择沉默。这或许是一种逃避,逃避自己的猜测。在那段时间无论姜恒是瞥我,骂我,还是瞪我,我都不理会。
我越来越喜欢坐在葡萄架子下发呆。有时候抱着一碗粥,有时候抱着西瓜,能坐一整天。
我爱穿那些阿妈补的葡萄梗衣服,一年四季都穿在身上。阿妈开始对我格外的好,每次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第一个留给我。
我说:“阿妈,你留给阿姐吃吧。给我吃了浪费。”阿妈的拿筷子的手顿了一下,菜还是放到了我的碗里,没有再说话。
姜恒对我说:“吃个饭费啥话!”说完瞥了我一眼。我没理他,要换以前,他早就被我的眼神机枪给扫射得成马蜂窝了。
“阿茗,你别怪妈。”阿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阿爸欠了赌债,阿姐和我都要医药费,阿妈是没办法了。阿妈为了筹钱跑遍了亲戚邻里,为了接活儿忙到后半夜。
我又满血复活,开始疯闹,开始傻笑。姜恒嘲讽我的时候我也笑。都说笑看人生嘛,虽然我还谈不上人生。姜恒说:“你笑的假。”我回他一个白眼,“你才假。”
对,他才假。
上一秒姜恒还在有说有笑的和我斗嘴,下一秒他就躺在了病床上。
其实这就是命运弄人,我从来没有想过姜恒会有癌症,还是晚期。
这是我是第一次去住院部,当初阿爸生病的时候阿妈没有让我去。医院里刺鼻的消毒水气味让我的胃一阵翻涌,胃酸都要溢出来了。
当看到姜恒惨白的脸,双目禁合。我的心才有了一丝钝痛。啊,我想张嘴,却又说不出话来。有些少年的心思难以临齿,可是又真实存在。
在见到他这这一刻格外清晰。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了。
是在见他第一眼的时候那种对陌生事物的嫌恶。
是在他暑假离开的时候勾勒出来的那一抹笑容。
是他对我说,“夏秋茗,你是猪。”
……
你才是猪,明明身体不好还偏偏强颜欢笑,装模做样的狐假虎威。从始至终,猪的都是你。咱们顶多半斤八两。
有很多事情我终于知道了,知道姜妈妈为什么将姜恒送到这里,那是为了让他散心,更好的配合治疗。知道姜恒为什么每年寒暑假都会来我家了,因为他是想见我。
医院下了病危,是晚期。我在病房里坐了一整天,我在骂他,这犊子,真讨嫌。我骂他:“嘿,你咋还不醒,你这副德行阎王敢收你么,这么毒舌。阎王老爷见了你都会怕吧。”
“我可不想和你一起走,我才不要路友。”我声音哽咽,埋头痛哭。
到旁晚时分姜恒醒了,这是他最后一次清醒。他看着我,眼神依旧是初遇时的淡漠和疏远。他张了张口,没有声音,或许是没有力气再和我斗嘴了。
可是有些话说不出来,眼神也会表露的。
他说:“夏秋茗,你哭的真丑。”这是他最后说的话,还是让我猜的。到死了都这么冷酷,不肯多说点。
姜恒走了,送殡的那一天太阳很刺眼,毒辣毒辣的,能将人活活烤熟,那是我认为最热的一天。
看,姜恒。老天爷都看不惯你。
我第一次脱了自己的水蓝色短袖换上了一件黑色的礼服。我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还借了阿姐的口红,我将自己最美好的地方都展现出来。
我摘了一朵喇叭花,别在耳后,阳光打在我的身上火辣辣的。我一直站在太阳底下,听着最后一声“轰------”棺木盖紧。我暗骂:这鬼天气怎么这么热,为什么偏偏要选到今天,这老天爷怎么和你一样,这么冷漠。
骂完,我又找不到话了。我没有哭,因为姜恒说过:“你哭的真丑。”
姜恒离开了,可是阿妈收到了医院的通知单。姜恒的骨髓正好能和阿姐的配上,他于是在临走之前将自己的骨髓捐给了阿姐。
阿妈泪流满面。
姜妈妈在姜恒走后又来了一次,她给了我一袋糖,是大白兔奶糖。她说:“姜恒这孩子,其实就是性子冷。第一次给你那糖是他让我带的,他不喜欢吃糖,特别是奶糖。”
我嗓子仿佛被卡东西住了,说不出话。我想吼出声,因为我想到了姜恒。
七、
我看着眼前的老房子,阿妈在三年前去世了,阿姐在做完手术后身体康复去了北京进修,后来考了博士,最后移民去了美国。
我舍不得走,成为了一名随笔作家,习惯了去记录生活的点滴。
我和姜妈妈一直保持着联系,她说,她这几天总是能想到姜恒,想到他十八岁在日记里记录的话“我又见到她了,还是那么野。希望她能那么一直鲜活的生活下去。”
我走到那个葡萄架子下面。夕阳的余晖撒在这碧绿的叶片上,鲜嫩的流动的绿。
我想到了姜恒念的诗,“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那个站在葡萄架前的少年露出的第一个笑靥,阳光照到他的白寸衫上。
他来了,最终也留了下来。他永远的定格在了我十七岁的记忆里,无法抹去。
或许,我回眸再看,他会站在葡萄架底下,眸光淡漠,嗓音低哑,对我说,夏秋茗,我喜欢你。
我在时光里歌舞
文/萱棋
江凌独自坐在咖啡馆中,玻璃窗外的人匆匆而行。炎炎夏日的阳光下,一个女生站在喷泉旁边,将手中的旺仔递给了旁边的男生,两人并肩消失在了人群中。
当他看见这个场景时,眸光黯了黯。在过去三年中,不愿想起的厚重回忆涌了上来。但是这种感觉却没有想象中的难受。
江凌才意识到该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他也能面对那些不清楚的日子了。
一、
那年江凌还是英语培训学校的老师,第一年站在讲台上,总觉的新鲜有趣。
结课时江凌深深鞠了个躬,每一次结课,江凌都会微微的不舍。
一个班级,无论这个班曾付出过多少努力和汗水,都让江凌印象深刻。
鞠躬后,是长时间的尖叫和掌声。江凌很清楚,这其中大部分的人,可能就是最后一次相见。
看着同学们收拾东西离开教室,江凌收好自己的电脑,准备打车离开。
此时,一个女孩一直盯着江凌。等人走光,拿着一瓶饮料走了过去,对江凌说:“老师,谢谢你的倾囊相授,我叫小珊。”
谁知道,这个名字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一直陪伴着江凌,并在脑海重复。
江凌笑了笑,看了一眼旺仔:“为什么送旺仔?”小珊说:“怕您有什么忌口,又没有时间喝,旺仔挺好,无残留不添加,还能储存。
江凌笑了起来:“来我这打广告呢?不过谢谢你,留个联系方式吧,这是我的电话。”
“那个......我能不叫您老师吗?”小珊用脚点着地。“为什么?”江凌疑惑。
“因为,我比你大一岁。”小珊解释。
江凌笑了笑:“这很正常啊,我教的学生很多都比我大。有的时候进班,为了能够hold住场,都说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
小珊笑了起来:“我怎么才能把英语学得像你这么好?”
江凌沉默着没有说话,小珊继续说道:“我的韩语挺不错的。”江凌背起背包,转身说了一句:“少看点韩剧,以后电话联系。”
二、
之后的日子,因为工作比较忙,所以江凌没有主动联系过小珊。偶尔会收到小珊的短信,让江凌吃早饭、加衣服等等。
每次收到短信,江凌都会认真的回复:“谢谢,你也一样。”
那时江凌虽然是一个老师,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北漂。在北京这座城市中,无依无靠。只是凭借着年轻和一腔热血,希望能拼搏出一条属于 自己的道路。
在夜晚时分,寂寞和痛苦也会包围着江凌。但是心有灵犀似的,小珊总在江凌内心最虚弱的时候出现。
江凌时常被这个神出鬼没的丫头吓一跳。江凌是厌倦师生恋的,即使有很多同行和学生结婚了,还生活得挺幸福。
可在江凌心里却很反感这种异样的情愫。在刚入这一行的时候,江凌就给自己定下誓言,不能和学生谈恋爱。
即便是单生,他也不愿意违背自己刚入行时许下的诺言。
在他们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江凌刻意和小珊保持着距离。
有天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江凌说他们学校准备举办一个和韩国交流的活动,为期一个月,需要安排一个韩语、英语都不错的人,问江凌愿不愿意去。
江凌随即答道:“脑子不好使?你什么见哥看
过韩剧?”
朋友锲而不舍继续问道:“那你有什么朋友可以介绍一下啊,我知道你路子广。”
忽然间,江凌想到了小珊。
江凌打电话给她,她高兴的说:“好啊,好
啊。”
一周后,小珊打电话给江凌,约他出来吃
饭。
到了饭馆,江凌问:“你就回来啦?’
小珊说:“我就没去。
江凌说:“为什么没去?”
小珊低着头,小声说道;“因为..... 因为我没有护照。”
没有护照!
直到后来,江凌才觉得庆幸,幸亏没有护照。
小珊的韩语和她的英语一样,是半吊子水平。
除了“你好和再见”能说清楚以外,其他的恨不得说上一句语句不同的话,再加个“思密达”完事。也就骗骗江凌这种韩语文盲。
“江凌,下个星期是我的生日,你能陪我一起去大理吗?我一直都想去。”那晚在餐厅,小珊认真的说道。
“好啊,可是我能带一个人吗?”江凌也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只是只有两个人不方便,所以提议再找一个人一起去。嗯,好啊”小珊说。
三、
江凌带的那个人是林乐。小珊生日前夕,三人兴冲冲的来到了大理。
没想到的是,一路上林乐和小珊聊得很开心,根本不像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尤其是林乐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江凌经常调侃他说:“你爸妈取名字根本和你不匹配。”
林乐笑了笑,继续不说话。
今天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林乐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刚到大理,小珊激动的看着天,大声说:“我终于来到大理了。”
三人一起去了大理大学,大学城中正是樱盛开的季节,三人一边走着一边拍着照片。小珊的照片中有江凌,林乐的照片中有小珊,江凌的照片中有他们三个人。
小珊生日那天,三个人喝得大醉。小珊
说;“我们以后还能去别的地方玩吗?
江凌说:“那必须的。”
只是后来,他们都没有再一起去过任何地方。
那个夏天,小珊出了车祸。那个永远嘴角扬着微笑的女孩,就像穿堂风一样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
那个夏天,他去参加葬礼。林乐也在,他看着照片双眼通红。葬礼结束后,林乐找到了江凌,说:“江凌,你知道么?我喜欢小珊。”
江凌愣愣的看着他。林乐继续道:“可是……林乐喜欢你,爱你。你爱过她么?”
喜欢过么?小珊温暖了他所有的寒夜,让他在这空洞的城市找到了一个心灵可以栖息的地方。
可他又不能去喜欢她,他深陷在黑暗中太久了,就像驱光的虫子害怕了光的温度,可悲的渔夫囿于着自己的诺言。
即使,他清楚她对自己的情感;即使,明白她那蹩脚的借口;即使,他……曾有一瞬间喜欢她。
他也不能去爱。
绘笔江南
文/药尘
三月,万物复苏的季节。四周却未浮现出一丝春意,依旧是一片茫然的白色,那萧 ?萧的北风,呼呼的刮着。
远处,一道修长的身影缓缓踱来。男孩有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浅金色的瞳眸,不时发出一道精光。双脚踩在雪地上,沿途只有他的脚印和淡淡回旋的声响。
“呵……今年,还是如此吗?”男孩揉了揉眉头,缓缓的吐出一口热气。温热的水汽在空气中弥散凝结最终化为白雾,再慢慢消弭。
男孩目光浅浅,嘴角从始至终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
少年名叫唐文,七岁时随画师离开江南,时光恍恍数十载。现在的他十三岁,告别画师,回到了令他日夜思念的江南故居。
从他回来到现在,这江南,便一直是冰雪不化,春秋不来,终古不变的白色。着实令人有些厌烦。
“吱嘎——”老旧的木门发出一声呻吟,唐文目光扫过那老旧的木门,径直走了进去。
陌生的环境,空气中充斥着淡淡的潮味儿。唐文不禁皱了皱眉,从背包里掏出一瓶花露水,朝着空气喷了几下。待那淡淡的潮味儿被香水味儿代替之后,伸出白皙的手,将桌子下的椅子拉了出来。
桌子安在窗下,明亮的光从玻璃传了进来,整个屋子,也亮堂了起来。
从背包里掏出一张白纸,将之轻轻铺在画桌上,淡淡笑了笑,旋即开始研磨。他的动作很轻,但五指分外有力,当一块墨被碾成墨水时,他动了。
唐文起身退出了那一间小屋子,看着眼前越下越大的雪,轻轻摇了摇头。
当他再顶着一身雪花回到这江南孤山上的小屋里,手掌反覆间,一只极细的毛笔,悄然出现在了他手中。
唐文,是一个从小命运离奇的孩子,纵使他天生命运多歼,但也不曾屈服。他性格孤僻没有朋友,自师从江北国画师擎灵松伊始,老天便是一次又一次对他打击。
他父母在他离开之后,销声隐迹,再无迹可寻;他倾尽全力而铸就的画,被旁边的一个外籍画师夺了去,还被其反咬一口,说他发呆发愣;在那次比赛当中他不仅没有获得任何名次,还被禁赛三年!
三年,他活的如此憋屈。每天,苦练基本功,原本就能出师的他,却又被他那些所谓的师兄弟们尽力陷害。即使得到了画师的青睐,可他还是被那些人一步一步从山巅推下了谷底。
最后……也就是几天前。正练着基本功的他,忽然接到了一个噩耗,对他关爱有加的画师,要见他最后一面!
“叮——”手中的画笔摔成了两截,眼泪径直流了下来,他如同发疯一般,冲出了筑基房,来到了画师床前。
画师气若游丝,双手颤巍巍的将一张卡片交给他,以及画师常用的画笔,然后,极为艰难的说出了两个字“回……家…”。
葬掉画师之后,他独自回到了这江南。他还记得他在画师的门下时,日夜思念着江南故居,可是当他终于回到这里……
笔尖轻点砚墨,在白纸上化为一条极细的线条,这线条,看似粗,实则细,看似浓,实则淡,画风奇特。能掌握如此诡异的画风,这天下除了唐文。便再无第二人了。
笔尖飞舞,留下一道道墨痕,那水墨在白纸上汇聚成了一对儿花鸟,生动而又不失活泼。栩栩如生。
那两只鸟仿佛活了一般,在纸上喳喳鸣叫,看着看着,双瞳之中,隐有水雾,一滴清泪,从脸庞划过,留下一淡淡的水痕。
这对花鸟,便是画师尤爱之物。可惜,之前的那对花鸟也随画师而去。再见此物,犹见画师。
唐文闭了闭眼。
撇过这张纸,抽出另外一张,不停的画着。几天来,他倒也明白了许多:人间来去,也不过一遭,那身后如何评价,又如何,他人求利禄,此番,又如何?
想着,心中一片释然。
再次轻点,那对花鸟便又显现了出来,经过数日的练习,本就功底不错的他,画功有了进一步的飞跃。
早春四月,外面却一幅冬天的气派。不过,天空之上,怃然多了几只花鸟,站在厚雪皑皑的树枝上,相互嬉闹着。
“这……这鸟哪来的?往年这时也不见有鸟啊?”唐文疑惑,倏而浅笑,把复杂的思绪抛出脑外,凝神握笔,毫毛飞舞。
那行云流水的动作,倒不像一个少年,更像一个成熟老炼的画家。
纸张上,一座小山,山顶伫立着一幢小屋,屋旁的杨柳发出淡淡的芽孢,只要稍稍一用力,这来自春的惊喜便骤然绽放。
唐文心里这样想着,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他早已习惯寂寞,此处又何尝不为一种幸福呢?
而他,却殊不知,那邀山河万物作诗笔的画,变成了现实。
小山周围,冰雪化去,几朵白云,悠闲地在小山周围环绕。对这毫无发觉的他,依旧画着他的花鸟和小山杨柳。
“咚咚”响起的敲门声,把他拉回了现实。缓缓地坐起身,伸了伸懒腰,慢悠悠的向门口走去,轻轻的拉开门。
门外是一位素不相识的少年,看样子也只有十六七的模样。
看见开门的唐文,少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银牙。“我……”少年刚欲说话,便被唐文打断了,“进来吧……”唐文的声音尽管淡然,但其中不乏友善。
“兄台……”少年抱了抱拳,正想说些感谢的话,目光却忽然瞥见桌上的花鸟鱼虫,小山杨柳,顿时笑着说:“如果没猜错,兄台是一个画师。笔锋苍劲却缥缈,应该还是一个历经磨难的画师。不过你的花鸟展现出一派和谐清美的画面,唯美之中却也带着淡淡的伤感……”少年没有继续说了下去。
他瞥见了唐文变化的脸色,显然,他不想回忆起这些。
“知音啊……”唐文长呼一口气,用一种老道成熟的声音轻吟。屋内尴尬的气氛被稍稍缓解。
唐文看了看少年,将毛笔递给了少年,少年没有拒绝,拿起笔,照着花鸟画描摹起来,虽然远不如唐文的精致,但其中的伤感,几乎如出一辙!
少年将笔还给唐文。接过笔的唐文,在那幅青山图上,画上了几条细线,别人不懂,但少年却知道,那是一道春日的熏风,之所以让少年在这幅图上画花鸟,目的,就是为了共赏熏风细软,让它吹开好光景啊。
尾声
又是一年,四周依然白茫茫。但是,小山之上,绿意盎然,杨柳随风而动。
没人知道为什么;唯一知道的,也只有那传说中的,他们结交了那团簇缤纷的江南灵气了吧……
屋下,桃花牡丹齐盛开,别具一番春色,院子里,唐文和那少年游离其中,不时拾取一些桃花牡丹的花瓣,然后缓缓塞入衣袖,继而响起唐文那感慨的吟诵:
“人生得意时,不若逢知音……”
文/爱卿
我没有太多光辉,
却懂得如何控制眼泪,
时间它带走了一切,
却带不走记忆的光辉,
我不喜欢离别,
却又不得不面对,
温柔的心为何总是被伤害,
我努力的飞,
努力的飞,
为何飞不过一片大海,
我勇敢的追,
勇敢的追,
却忘了向你告别,
我看过太多的人,
听过太多的话,
看过太多的风景,
但却始终少了个你。
你守护着我成长,
我陪着你走向死亡,
眼泪化作蓝鲸,
留在了大海里,
愁绪化作白云,
飘散在天空中,
最后只剩我一个人,
我害怕孤独,
却又身处孤独,
我恐惧黑暗,
又向往黑暗。
《悲惨世界》by雨果
简介:
19世纪的巴黎,冉阿让为了挨饿的孩子偷了一块面包,结果被判处19年的苦役。获释后, 走投无路的冉阿让被好心的主教感化, 他化名马德兰,决心重新做人,10年后他成功地成为商人并当上市长。他收养了苦命女工芳汀的孤女河赛特,视她为掌上明珠。平静的生活再起波澜珂赛特 与共和派贵青年马吕斯相态,尽管冉阿让几次撒家,但深情的马吕斯最终仍找到了珂赛特。多年未从未放弃迫辅冉阿让的警长沙威也最终冉阿让成全了两个年轻人,但当他表明身后,马吕斯却将他拒之门外,最后得如冉阿让曾救过自己的命,马吕斯终于放下偏见, 与河赛特一起回到冉阿让身边,但冉阿让已不久于人世。
《活着》by余华
简介:
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第七天》by余华
简介:
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我在未来等你》by刘同
简介:
不是为了逃避而穿越
不是为了爱情而有意
不是为了相聚而分离
只是要坚强的活下去
只是要让身边人安心
只是要在这里等着你
所以
无谓分离
我只是在未来等你
《东宫》by匪我思存
简介:
我还没有走到光华门,就忽然听到众人的惊叫,无数人喧哗起来,还有人大叫:“承天门失火啦!”我以为我听错了,我同所有人一样往南望去,只见承天门上隐约飘起火苗,斗拱下冒出浓重的黑烟,所有人掩口惊呼,看着华丽的楼宇渐渐被大火笼罩。刚刚那些华丽的珠灯、那些朱红的帷幕、那些巍峨的歇檐…...被蹿起的火苗------吞噬, 火势越来越大,越来越烈,风助火势,整座承天门终于熊熊地燃烧起来...…
《夏至未至》by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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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讲述了独自一人前往浅川中学读书的女孩立夏与傅小司、陆之昂、遇见等人对梦想的追逐,以及各自对心中那份小小爱情的平淡守护。小说语言清新忧伤、意象纯粹干净,是郭敬明校园小说中的代表作。
《悲伤逆流成河》by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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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易遥在17岁时爱上不良少年后怀孕,和她比邻而居的齐铭则生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里------老师的宠儿,父母的掌中宝。两人之间产生了某种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或者说是凌驾于爱情与友谊之上的微妙情感。直到顾森湘和顾森西姐弟俩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齐铭和顾森湘自然而然地相爱,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顾森西对易遥产生了好感,当易遥与齐铭各自有了感情归属、彼此渐行渐远时,易遥却因无意中给顾森湘转发了一条短信,间接害死了她......后来,易遥因为齐铭和顾森西对自己的不信任以及他们对自己的厌恶,跳楼自杀了。那种全身的关节、骨骼、胸腔、头颅一起碎裂的声音,让齐铭再也承受不了,在弥漫着煤气的黑暗中慢慢闭上了眼睛。易遥、顾森湘、齐铭,都被淹没在悲伤的河流里,还有在电视机前哭红了双眼的顾森西,四个人的爱情,四个人的命运,纠结,撕裂....…
《左耳》by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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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by蝴蝶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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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荣耀中被誉为教科书级别的顶尖高手,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俱乐部的驱逐,离开职业圈的他寄身于一家网吧成了一个小小的网管,但是,拥有十年游戏经验的他,在荣耀新开的第十区重新投入了游戏,带着对往昔的回忆,和一把未完成的自制武器,开始了重返巅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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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阐夏
艺术来源于生活,小说也是如此。生活中的每一个经历,每一段故事,都是一部属于自己的小说。
生活是由很多单位组成的一个大的集合。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单位生活……其中,又可以分出许多的子集。在其中的任何一个子集,都是一个场景。
场景,以人为中心,以环境为载体。场景的功能有很多,塑造人物性格,渲染某种氛围,介绍人物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让我们将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的场景拼凑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小说。
小说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带进生活就是生活中的悲欢离合。可是生活又和小说有着很大的差别。生活中的一切有着不确定的因素,而小说的剧情完全是根据作者思绪而不断蜿蜒前行的。把握一个情节,首先应该是把握小说的主题。你希望表达些什么样的情感,表达些什么样的内容,将这些元素带入你的情感线中,依据你的情感的变化来编排不同的场景。
比如:我想突出一个表白的场景,那么我应该先给它定上一个情感的基调,它需要的什么样的感情,或炽烈,或内敛。如果它是内敛的,那就将它带入小说的类型当中,如果小说类型是青春校园,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取生活中的场景进行描述。
如:情感:内敛。类型:青春校园。内容:表白。场景:学校林荫道。
例如:
暮至黄昏,天空中的云如烈火般的燃烧,落日似刚打碎在瓷碗里的鸡蛋黄。林小小是最后一个走出校园的,不准确的说,她是最后一个跨出校门的。她身后的少年,迈着大步,每一个脚步都沉闷有力,那清晰的脚步声,似乎在告诉他身后的人,他现在的心情并不好。
不,应该是很不好。
林小小提着书包快跑几步,伸手拉住了神色隐忍的少年,“我……”少年顿下脚步,琥珀色的眸子与她对视,开口说:“你还想说什么?”林小小咬紧下唇,她现在需要和他说吗?他现在很显然是不想听她说话的话。现在的少年,就像一只忍着怒意的小兽,眸光中充斥着属于少年特有的气性。
“我……”林小小支吾着。少年眸中的火气愈来愈盛,就在他要忍不住抬步离开的时候,少女终于再次开口道:“我……我喜欢你。”湿热的晚风吹过,空气中夹杂着一丝甜腻的花香,是从小道两侧林荫树中传来的,槐花的香味。
当然,生活中并不是每一处事物都是适合去写小说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选择生活场景的时候,必须注意的是场景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小说并非生活元素的堆砌,而是有选择的去提取。这就构成了小说的细节描写和小说的布局。
我们首先谈论布局。从宏观的,到微观的,这些就涉及小说主旨、小说类型、小说线索、小说情节、小说人物、小说环境等基本结构。
固定小说类型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确定小说主旨,它可以是一个精细的,也可以只是一个大概的。但作者一定要自我明确,你在说些什么,你想表达些什么。第三步就是小说情节,先构思一个大的情节框架,再定格人物性格,将人物性格带入进你的小情节规划当中,依照大情节来固定小情节。第四步就是穿插进小说线索,人物的感情线,故事的剧情线……线索作用有很多,现在指的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小说环境的固定,是你在第一步的时候就应该确定的,然后随着你情节的发展而不断地深入,场景不断的清晰。
布局,如何布局?布局能够让一个作者写小说时有条不紊,畅通无阻,不会偏离自己原本的情节走向。布局有广义上的大情节布局,也有狭义上的小情节布局。
就拿生活来说,生活中也有布局。在我们遇到选择的时候,往往会在众多个可选择的方案中选择一个最贴近自己性格的方案。小说也是如此。人物的性格决定了情节的走向,人物在决策某件事物的时候无形之中就是完成了小情节的布局。在大剧情的谋篇布局当中,首先应该找到情节转折的大时间点,大时间点可以是一个也是多个,找到大时间点之后继而以大时间段为节点将大时间点前后剧情又分为若干个小块。不断的去丰满大纲。
有人将中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分别比喻成一个战役和一场大战。中长篇小说的布局更讲究的是层层铺垫,然后再一举收尾。短篇小说更讲究的就是迅速快捷,不脱泥带水。
所以在中长篇小说的布局当中,我们需要掌握的是文章的大致方向,然后不断的通过人物的参入和剧情的波折去一步一步的吸引读者。虽说长篇小说看的是整体的文章内容,但是每一个章节的内容也需要布局。如何做到一章之内吸引眼球,一章之中收拢读者,就需要做到章节的布局。埋伏笔,是每一章布局中最重要的环节,除了伏笔之外,适当的迎合读者的阅读兴趣也是必要的。如:情感线的揭露,或者一段情节的矛盾焦点等。
短篇小说在布局当中讲究的就是短小精炼。每一个故事情节都必须要围绕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展开,情节中不能拖沓和负赘。短篇小说的故事性很强,在每一个场景的布局当中就要学会取舍,如何用最短的文字表达自己的主题,就可以尝试着用插叙、倒叙、补叙等方式去丰满整个文章。更主要的是全面的布局。
生活中的内容如何带入到小说当中呢?生活中不止有着写实的景物,也有着虚无的情感。情感的提炼,融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是任何作品的基础。生活中的情感描写适合用于任何形式的小说作品当中。小说融入现实生活中的情感,如:友情,亲情,爱情……有助于增加读者对文章的代入感。
当然,如果小说是现实风格的。可以穿插分解空间淡化真实场景,因为场景它可以是虚构的,也可以是仿真实的。拿修真和青春校园来说,修真的场景可以设置在都市当中,取材你就可以从现实出发,比如建筑,一般的行为逻辑,大致的世界观构造等等。青春校园的话你就可以勾绘出一般校园的场景。当然,一般一篇文章就只有一个单线场景是非常单调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尝试着运用多线场景。
单线场景,在我这里指的是以一个故事线环境线为主的小说,比如说,我写校园,那我整篇文章就写的是校园的生活。这样的文章过于单调,所谓的多线场景就是借用其他的生活场景来丰满整篇文章。我的是一篇校园文,那么我们可以不只是简单的构造一个校园的场景,还可以构造校园外的场景,去丰富情节,丰满人物。
如果文章是玄幻,武侠,古风等类型的,像这些场景不能写实,我们需要通过了解类型风格自行去构造一个世界。就拿架空小说而言,它的时代背景场景都不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那我们就需要查找资料根据自己的意向去构建一个虚拟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必须要有一定的现实逻辑,明确如情感的逻辑,客观事物的逻辑性。
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是最丰满的宝库。我们的身后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巨山。在生活中寻找心灵的依偎,在文学中感悟生活的真谛。
小说是传播文化的媒介,是传播思想的平台。我们应该以最优质的文章去做好生活的每一步。让小说与生活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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