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最大败笔,别被误导!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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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说过炮哥我个人对《我不是药神》是打8.7分的,我承认这部电影有套路,有不足,但同样套路的韩国电影也有如此高的分,那我为什么不能给《我不是药神》高分呢?

  (其实很多八点几分的韩国电影在我心中不值那么多分)

  不过,就算是如此,这部电影不足的地方,我还是要指出。

  

  一.首先它的故事其实比较简单

  这个故事就是一个社会渣子良心发现的过程,全程除了前半部分的幽默,

  后半部分的悲剧之外,没有任何悬念,一切都在观众的猜想之中。

  平铺直叙的手法,需要演员更为朴实的表演,

  还好,几位主演的演技都“刚”,硬生生抗下。(不得不提影片中流泪控诉“谁家没个病人...”的老奶奶演得也是真情流露。此片能够高分,所有演员功不可没。)

  就连铺垫,也让观众猜得十有八九,例如码头巡逻的警察......

  二..其次它的细节表现地不太好

  例如,它想突出表现小黄毛手中的橘子,同之前男主程勇探望吕受益时,

  吕受益让男主吃个橘子,形成联系,而却表现地不清不楚,

  是小黄毛送去的橘子,还是说小黄毛也去探望过,收下橘子没有吃

  除此之外,整部电影鲜有其他物品细节上的表现。

  三.它有三大误区,容易给观众误导

  1.影片中那些在码头帮忙搬运“假药”的白血病患者,也被警察逮捕,然而却没有了下文,

  警察追查卖“假药”的事情,却也没有交代清楚这件事情是与非。

  很容易给观众形成误导,认为一个人去购买假药就是违法犯罪。

  其实,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如果一个人购买“假药”自己使用,不用于销售,是不构成犯罪的。

  这一点在《我不是药神》的原型电视节目中有介绍到

  (请点击视频观看)

  ▼

  另外,我们国家对于“假药”的定义,

  未经国家许可的仿制药属于“假药”。

  (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而男主程勇犯罪,需要负责。不是因为他后期以500块继续贴钱购买印度药,

  而是他之前以每盒5000元售卖,从中牟利。

  这就构成了犯罪。

  2.影片中容易给观众形成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就是在生命面前,维护版权和专利就是错误的。

  很多网友应该知道最近的,李志控诉毛不易侵犯版权的事件,

  以下是录音片段

  (请点击视频观看)

  ▼

  很多,看完药神的的观众,就觉得在生命面前,

  维护版权和专利就是不对的,就是灭绝人性的。

  而看完李志控诉毛不易公司在未经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翻唱李志歌曲的事件后,

  又觉得当版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站出来抵制,我们应该发声。

  其实版权、专利和生命没有关系,

  影片中,也不是格列宁的生产商放弃维护版权,

  就可以解决病人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后面就会解释到。

  3.影片的第三个误导,会让观众觉得影片中的那个生产格列宁的商人就是奸商,

  有人会说,一盒正版药卖两万多,而仿制印度药卖几千块,格列宁药商就是奸商。

  其实,两万多听起来是漫天要价,其实是合理的,为什么?

  研发药物的成本很高,绝非一个小作坊能够承受的,

  虽然一旦研发出来,后面的就不用再耗费巨资,

  只需便宜的原材料费用。

  但是如果不靠卖药收回研发费用,又怎么有钱研发下一代药品。

  而为什么要研发下一代药物呢?

  下面《我不是药神》的原真实故事的采访,有提到

  (请点击视频观看)

  ▼

  白血病患者服用这种药物时间久了,会产生耐药性,

  这个时候就会需要二代或者三代药,

  而印度仿制药在没有赚够成本的情况下,

  是根本不可能去仿制二代药物的。

  正版商则需要在收回研发成本的情况下,

  花费比第一代成本还高的费用去研发二代,

  那是五十亿还是一百亿我们不得而知。

  (像白血病这样严重的病,

  这么些年过去了救治办法还是那么少,

  有多难?药物研发需要投入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前面我说,不是影片中格列宁的生产商放弃维护版权,

  就可以解决病人的问题不是我乱说。

  反而,如果放弃维护版权,

  才是真正的放弃了所有慢粒白血病人的生命。

  在《我不是药神》里,

  不管是警察对于这个商人的态度;

  还是病人去商人那里举牌反对;

  还是男主程勇关掉了商人正在接受采访,表示服用“假药”危害的电视节目;

  都无疑是在向观众灌输一个“奸商”的形象,

  即使影片中李乃文饰演的商人根本看不出好与坏,

  观众还是会把白血病患者的困境归责于他。

  (影片其实应该把商人的形象拍得更加饱满化,

  一方面增加故事的多面性,感染力,也可以制造转折,丰富影片。另一方面交代清楚真实事件,不形成误导)

  最后影片结尾提到了药物纳入医保,也只是解决了尾巴问题,

  如果想要更多地帮助慢粒白血病患者,应该也宣传一下源头的解决办法,

  那就是加大药品研发的投入,

  不仅仅是国家的投入,咱们也应该成立某种社会机构,给研发资助。

  如果已经有这样一个机构,影片更应该告诉观众。

  (不仅仅是为了过审,而是真正地靠电影的传播力量,帮助患者)

  整体说这部电影,还是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

  虽然影片有投机取巧的嫌疑(结尾处法制宣传无疑是为了符合审查),

  将所讲述的社会问题全部推给了“资本”一词。(例如穷病,奸商等等)

  豆瓣有一网友的评价恰和炮哥我的观念相同,

  

  唯一不同的是他给影片两颗星,而我给四颗星。

  因为《我不是药神》作为电影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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