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广州“雨夜屠夫”:19名女子惨遭毒手,杀人侵犯后做成标本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0-29
手机版

  八十年代时,香港曾发生过骇人听闻的雨夜屠夫案,年仅27岁的林过云残忍杀害了四名女性,并将尸体做成标本,其犯案手法异常凶残,让当地居民饱受惶恐。然而,就在10年后,雨夜屠夫卷土重来,竟然到广州犯案。广州的这个“雨夜屠夫”并不是在牢狱中终身监禁的林过云,而是他的追随者罗树标。

  

  说起罗树标,不少广东人都听过,他比林过云更甚,杀害19名女性后,侵犯、侮辱尸体,而且还残忍地处理尸体并观摩欣赏。此人从小冥顽不灵,屡教不改,从原先的偷摸拐骗变成杀人犯,罪行越来越严重。他是如何一步步变成这样一个变态杀人犯的呢?香港的雨夜屠夫和他又有什么牵连?

  (本案除罗树标、林过云外,所有人名均为化名;参考的《刑法》为1979年版本)

  1954年,罗树标出生在广州一户普通工人家庭,虽然他的家庭环境不错,但是由于父母工作忙,对其缺少管教,使他养成了偷盗恶习。他在学校里手就不干净,经常偷同学的物品,被发现后也不知悔改,愈演愈烈,开始在街上偷。邻居们发现了他的作为以后,看在他们罗家的面子上,也不好惩罚他或是报警,就这样,他一直到成年都没有为自己的偷盗行为受到惩罚。

  而事实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他多次盗窃,已经涉嫌盗窃罪,假如那时候将他绳之以法,并送到少管所进行管教,说不定还能改邪归正。

  19岁那年,他从高中毕了业,因为游手好闲,也不知道找工作,被他父亲送到工厂里当木匠。父亲希望他安分守己,像自己一样安稳地度过一生。只可惜这份念想并未实现,他刚进了工厂就试图偷盗木料贩卖,结果被人抓住。由于盗窃未遂,最后他被送到教养所去劳动改造。这时候,他的犯罪思想已经定型,仅仅劳动改造不足以让他改正了,反倒使其心中迸发出更强烈的犯罪意图。

  刚出了教养所之后,他就手痒了,又干起老本行,专门到各大商场去偷值钱的物品。有一次被发现了,他被送到看守所关上几个月,放出来了以后就接着偷。直到1977年,他竟偷到了一处研究所,妄图偷盗刚研制的新产品,被女工阿云发现了。阿云马上呼救,他害怕被人发现,于是直接将阿云杀害了。这是他犯下的第一起命案,由于当时破案技术不发达,加上他三番五次偷盗,有一些反侦察能力,警方暂时没把他抓到。

  事实上,从这一刻开始,他的盗窃行为已经升级为抢劫。因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也就是抢劫罪的规定,只要在盗窃中途施加了暴力,甚至像他这样杀了人,就会构成转化型抢劫。

  这次抢劫罪激发了他心中的那头猛兽,也为他之后的杀人罪行埋下铺垫。此后他又多行偷盗之事,屡次犯事屡次被抓。父母实在看不下去了,认为给他找个媳妇儿管管说不定能行,于是便为他介绍了一个老婆,两人婚后还生了一双儿女;为了养育子女,他找了个运货的工作,勉强能够度日。不过家庭的温暖并没有抵消掉他心中的罪孽,不久以后他又开始偷了,老婆看着他一直犯罪,心里也从一开始的失望变成之后的麻木。

  

  直到80年代末,一次看碟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1988年的夏天,他像往常一样用偷来的赃款去出租屋租影碟,拿到了一张名为“雾夜屠夫”的禁播片。这张影片是以香港林过云杀人事件为蓝本改拍的暴力纪录片,里面有大量的暴力、血腥、色情的内容。他观看了影碟中“林过云”的杀人犯罪手法后,不仅没有觉得恐怖,反而感到兴奋和好奇,并将林过云当作自己的偶像。罗树标为了模仿,先是从服装店的垃圾堆里找人体模特,又窜到别的女性家中,偷盗女性内衣,给模特穿上并欣赏。有时候他还会对模特实施“侵犯”行为。

  模特并不能满足他心中的罪孽,于是罗树标开始嫖娼。他嫖娼不像正常的违法人员一样,而是带有强制性。他开着自己运货的货车去红灯区,把街上的暗娼带到没人的郊外强制发生关系,如果女性不能满足他的无理要求,他就会突然愤怒并将其杀害。据不完全统计,他掳走的暗娼高达260名。而他的嫖娼行为也不仅仅只定义为嫖娼,实际上已经属于强奸罪。

  除了嫖娼外,他又将犯罪目光转移到良家妇女身上,企图侵犯那些有知识的年轻女性。在1990年2月7日,他盯上了一名身着前卫、容貌姣好的公司女职员,并在她加班结束回家的时候,向她提出可以用货车捎她一程。女职员丝毫没有怀疑,以为自己遇到了大善人,于是便上了车。结果罗树标把她带到了荒郊野外,妄图对其实施侵犯,由于女职员反抗非常激烈,他没有耐心,直接将其杀害并侵犯了尸体。

  罗树标这次犯案过后,变得小心翼翼,害怕警方追踪到自己。但是事实上,由于他与受害者之间关联性不是很大,而且地点也比较随机,所以警方暂时查不到他。慢慢地,罗树标就放下了戒备,在一年后又萌生了作案的打算。他这次犯案的时候,先是将一名女青年杀害,然后把尸体运回了家,模仿影碟上的做法,先对尸体进行侵犯,然后将其肢解,还把一部分尸体制作成标本来赏玩。随后他用事先准备好的麻布包把尸体包裹以后扔到没人的郊外地区,再回家细细回味,把犯案的感受全都写在日记上。

  

  杀过几名女青年以后,他又准备向暗娼动手,但是在邀请暗娼上货车的时候被躲在暗处的警方抓了个正着。警方还以为他是嫖娼人员,于是就把他收押送去劳动改造了。他经过这件事以后,害怕警方真的查到杀人的罪行,于是就把日记本销毁了。

  不过依照罗树标变态的本性,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果然他又开始犯罪,并且重新写了一本犯罪日记。直到1994年以前,已经有18名女性命丧在他手中。这第19名女性是一位女中豪杰,敢于从他的手里逃脱。1994年9月19日,黄女士来广州找工作,刚下了火车便被罗树标盯上了,罗树标抢了她的手提袋以后,本来还想将其掳到货车中将她杀害,但是黄女士又是反抗又是呼救,罗树标也不敢继续停留了,赶紧驱车离开了火车站。根据黄女士提供的线索,他们很快将罗树标逮住了,并进入他家中搜查。至此,广州“雨夜屠夫”罗树标终于落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杀害了18名女性,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依法被判处死刑。除此之外,《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他共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强奸罪、抢劫罪等严重罪行,最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1995年1月20日,他被执行枪决。

  

  罗树标之所以犯下多起罪行,不仅是因为他没有经受良好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暴力影碟给他带来的影响。本来他就是个没有人性的人,观看那些变态影碟以后,就萌生了模仿的念头。可见内心阴暗的人,很容易受到周围事物的影响,催生出犯罪的心理。

  来源:黎佩鑫律师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举报/反馈

上一篇:撤侨、地下特工、战争史实……军事题材成影市“香饽饽”
下一篇:上海静安【中粮·天悦壹号】小独栋20万/㎡大独栋14万/㎡(限整售)

最近更新影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