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不是药神》——多种矛盾下的产物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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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不是药神》在院线热映的时候,我们需要看到的不应只是被观众们对这部电影的好评,更应该看这部电影背后想要表现的一些事情。

           且不论电影的具体内容如何,单是这个名字就令人深思。“我不是药神”这句话,表面上对应的是电影里的程勇,一个做着不入流生意的商人,一个为了救父亲而踏上走私“假药”的落魄者。当他凑够了钱给父亲治病后,程勇实现了自己走私“假药”的初衷,面对可能到来的牢狱之灾,他选择了知难而退,准备继续他的市井人生。

          这样做本无可厚非,每个人的本性里面都有着自私的一面,站在他的立场上来说,知难而退似乎是个理智的选择。但是当他看到曾经的朋友因为负担不起高昂的药价而无法医治而离世,几经犹豫后,他站了出来,这一次,他不为钱,也没有亟需救助的老父亲,有的只是肩上扛起的责任和千千万万患者活下去的希望,呈现在荧幕上的是一次人性的崛起。

          与患者生存的渴望相比,正版厂商的冷漠似乎显得毫无人道可言。难道真的是这样的吗?药商投入大量资金研发新药,这样的资金动辄千万,且失败的几率并不低。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此庞大的金钱和人员消耗,药商也只能从产品中收回。

          电影中说这样的钱是救命的钱,不能赚,况且这样的钱若是赚了,又有多少家庭随之瓦解;我国古代小偷也有不偷救命钱的潜规则。与之相比,厂商的天价便会遭到人们谴责。其实不然,企业的本质便是盈利,它不是慈善机构,不会有人给它捐款,也不会有国家拨款给它。它若是想要生存下去,也只能赚这些救命钱。

          患者与药商,都是为了各自的生存而苦苦挣扎,各自立场不同,每一方也都有各自的苦衷。各自都没有让步的能力,也就造成了诸多悲剧的发生。

          电影中还有法律与人性伦理的冲突。“想活下去有什么错”,这样的拷问反复在电影中响起,也在我们的心中响起。生存是最根本的需求,若是生命延续的希望就在眼前,但这样生存的代价要把亲朋好友一个接一个地“吃垮”,对患者来说也未免太残酷了一些。

          面对这样的进退两难,患者失去了生存的勇气,不愿继续拖累家人,选择了轻生。而当仿制的印度药出现在这个特殊群体中,他们心中又燃起了希望的火焰。就是这样的救命药,却从法律层面上定义为“假药”。试问,“假药”中的“假”字从何而来?药,本应是救人生命的事物。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无论药是仿制的,还是正版授权的,只要是对缓解病情有帮助,都不能称为假药,都应该得到人们的认可,让患者能够买到。

           仿制药被定义为假药,说白了,无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这样做也是应该的,若是人人可以仿制,创新便失去了动力,创新者便沉沦下僚,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社会的发展也随之减慢。

           正如电影中张长林说的那样“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你不能治,而且你也治不好”,社会的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让我们从心里升起一丝疼痛与无力感。

           这样的矛盾并非一己之力可以改变的,最终还是要靠国家健全医疗体制和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对处于弱势一方的患者给予一定的帮助,最后也只能默默祝愿这样“有病医不起”的惨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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